[公告]吴江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 发行 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吴江银行 ” 、 “ 发行人 ” 或 “ 公 司 ”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2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 )以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6]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 ( 中证协发 [2016] 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 [2 016]7 号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 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发生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 、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初步询 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 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3 元 / 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 、 本次发行价格为 6.83 元 / 股 ,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 1 ) 11.35 倍(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 ) 12.62 倍(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 务业( J66 )。截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 T - 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35 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 场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 新 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 [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 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 2016 年 11 月 1 日和 2016 年 11 月 8 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6 、原定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 2016 年 11 月 1 6 日,并推迟刊登发行公告。原定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 迟至 2016 年 1 1 月 1 5 日。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周 二 ) 刊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 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 年 11 月 1 日 (周 二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 二 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 年 11 月 8 日 (周 二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 三 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 - 2 日 201 6 年 11 月 14 日 ( 周 一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6 年 1 1 月 1 5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周 三 ) 网下 发行 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 最终 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1 日 2016 年 11 月 17 日 (周 四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周 五 ) 刊登《网下 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 结果 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 时间 截止 时点 16:00 网上 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 6 年 11 月 21 日 (周 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 6 年 11 月 22 日 (周 二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申购日。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 。 ( 2 ) 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 3 )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重要提示 1、吴江银行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15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以下 简称 “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 证监许可 [2016] 2360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 拟在上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华泰联合证券 ” 或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 “ 吴江银行 ” ,股票代码为 60 3323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 申购代码为 73 2323 。 2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行 ” )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初步询价 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 https://120.204.69.22/ipo ) 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请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和网下申 购。通过网下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 - 15:00 。关于网下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 服务 - IPO 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 IPO 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 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0月20日(T-4日)完成。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发 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 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 以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3元 / 股, 且 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此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11.35倍(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2.62倍(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本次发行规模11,15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 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1%,其中: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7,805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345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3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 5 、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1月1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 )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 价阶段 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 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 参与网上申购。 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16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8:30 - 16:00 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 T+2 日) 16:00 前到账。 ( 2 )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 表达申购意向,不 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吴银 申购”,申购代码为“ 73 2323 ”。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 “ 市值 ” )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6 年 11 月 1 4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 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 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但 不得超过其 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同时 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 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33 ,000 股, 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在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16年11月18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年1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1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 公告中的“二、5、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 、中止发行情况”。 8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 6 年 10 月 18 日( T - 6 日)刊登在 《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 《初步询价 公告》 ” )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 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查询。 9 、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吴江银行 / 发行人 / 公司 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业协会 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 合证券 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发行11,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向 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初始发行7,805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 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 上海 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 3,34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 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2016年10月18日(T-6日)披露的《江 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 证券业 协会 完成备案,可参与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申购业务 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网上投资者 指除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已在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符合《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要 求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自然人、 法人以及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私募基金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 基金管 理人 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 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有效报价 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 有效报价数量/有效申报数量 指有效报价所对应的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 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 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专户 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 行银行账户 T日 指2016年11月16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和网 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1、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6年10月20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6年10月20日(T-4 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系统收 到2,2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78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对应的申 报数量为28,139,930万股,报价区间为3.44元/股~6.84元/股。 (2)投资者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投资者进行了 核查 , 有9家投资者管理的9个配 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核查材料,上述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 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 注为“无效1”的部分。同时对投资者 关联方核查和私募基金备案 进行了核查 , 有14家投资者管理的19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相关配售 对象提交的报价已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参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 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上述28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为无效申报的 报价已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211,325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 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 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 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剔除不予配售。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20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758个配售对象符 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本次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 6.83元/股,加权平均数为6.8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6.83元/股,公 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6.83元/股。 投资者报价明细请见附表。 2、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 对所有网下投资者的申报价格依次按照报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价格的按照 申报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申报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后到前进行排序, 相同时间的则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进行排 序。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高于6.83元/股的 报价全部剔除。最终合计剔除1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 拟申购数量总计7,805万股,占符合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0.03%。被剔除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 为“剔除”部分。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为6.83元/股,加权平均数 为6.80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6.83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 数为6.83元/股。 3、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 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 平、 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 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83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35倍(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2.62倍(按照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按剔除原则剔除之后, 报价不低于发行价6.83元/股的2,17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3,723个配售对象为本 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27,672,700万股,成 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申购。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 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的报价,其余均为无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6.83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详见附表 “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低于发行价”部分。 5、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业(J66),截止2016年10月20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35倍,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公司名称 2016/10/20前20 个交易日均价(元/ 股) EPS(2015年) 市盈率 无锡银行 12.99 0.50 25.98 常熟银行 10.83 0.48 22.56 江阴银行 14.37 0.52 27.63 宁波银行 15.59 1.68 9.28 贵阳银行 15.87 1.79 8.87 平均市盈率 18.86 备注:因无锡银行、常熟银行上市未满20个交易日,以上按照上市以来的交易均价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6.8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2.62倍。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 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 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1日和2016年11月8日, 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1 , 15 0 万股 , 全部为 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 回拨机制 启动前,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7,80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70.00 % ;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 3 , 345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 。 3、发行价格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3元/股。 4、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6,154.50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4,507.34万元 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1,647.16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71,647.16 万元。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 6 年 11 月 16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 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 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 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 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 2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参 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 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部分,由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 3 )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并将中 止发行。 ( 4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未超过 50 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 T+1 日)在《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上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率公 告》 ” ) 中披露。 6 、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 8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9、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周 二 ) 刊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 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和《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一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 年 11 月 1 日 (周 二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 二 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6 年 11 月 8 日 (周 二 )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第 三 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周 一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 - 1 日 2016 年 1 1 月 1 5 日(周 二 )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周 三 ) 网下 发行 申购日(申购时间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 最终 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 +1 日 2016 年 11 月 17 日(周 四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 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周 五 ) 刊登《网下 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 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 时间 截止 时点 16:00 网上 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 6 年 11 月 21 日(周 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 结果和包销金额 T + 4 日 201 6 年 11 月 22 日(周 二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 。 ( 2 )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 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 3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 售对象为3,723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为27,672,70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 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网下 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未参与初 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为有效报价 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过程中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 化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1)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T日)9:30-15:00。参与 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填写并 提交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83元/股;申购数量 应为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报价数量。 (2)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 全部提交,多次提交申购记录的,以其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3)网下申购时,投资者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名称、证券账户号码以 及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 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4)配售对象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网下申购,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11月16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 金。 3、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0月18日(T-6日)刊登 的《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 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11月18日(T+2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4、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11月18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 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 价时申报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 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5、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 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11月18日(T+2日)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 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的银行账户一致。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其他—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 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 中国 证券业协 会注册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 款 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 3323 ,若不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0 3323 ”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 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 款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 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 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 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 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 于 2016年11月22日(T+4日)在《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结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并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 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 5 )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 的认购款金额, 20 16 年 11 月 22 日( T+4 日),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主承销 商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 T+3 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 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 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 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6、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书。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2、网上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6.83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吴银申购”;申购代码为“732323”。 4、网上发行对象 (1)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 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承销团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6年11月1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11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 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2)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 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5、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2016年 11月16日(T日)9:30-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3,345万股“吴 江银行”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6.83元/ 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6、网上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11月14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 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 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 年11月16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 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 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 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 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 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 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33,000股。如 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 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 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 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 终为准。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 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已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6年11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拟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11月16日(T日)(含 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 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 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 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 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 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 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8、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 由上交所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 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9、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 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11月16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 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 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11月17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可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1月17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 布网上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11月17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1月18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10、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1月18日(T+2日)公告的《网 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 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1、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6年11月21日(T+3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截至2016年11月21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 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 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6年11月22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 1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或者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10 家; ( 2 )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申报数量未及网下 初始发行数量的,或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提供有效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的有效 申报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3 )申购日( T 日),网下有效申购数量未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 4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 5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 6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发行的; ( 7 )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 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11月22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 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 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股票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 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 陆玉根 联系电话: ( 0512 ) 63969966 传 真: ( 0512 ) 63969800 联 系 人: 孟庆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电 话: 025-83387681;0755-82492941; 传 真: 025-83387711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华泰 联合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201 6 年 10 月 25 日 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 价格 (元/ 股) 拟申购 数量 (万 股) 备注 1 王玉清 王玉清 6.84 7805 剔除 2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天津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3 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5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6.83 7805 有效 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混合型组合 6.83 7805 有效 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中证500组合 6.83 7805 有效 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招商财富第1期资产管理计划 6.83 7805 有效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1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1800 有效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工行私行5号宏观配置资产管理计划 6.83 7805 有效 1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2840 有效 13 俞熹 俞熹 6.83 7805 有效 14 舒仁村 舒仁村 6.83 7805 有效 15 叶佩芬 叶佩芬 6.83 7805 有效 16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3295 有效 17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德邦多元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5590 有效 18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83 7005 有效 19 程良锋 程良锋 6.83 7805 有效 20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6.83 7805 有效 21 徐建强 徐建强 6.83 7805 有效 22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23 中钢投上海有限公 中钢投上海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司 24 何宝林 何宝林 6.83 7805 有效 25 王德志 王德志 6.83 7805 有效 26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27 王宝成 王宝成 6.83 7805 有效 28 石雯 石雯 6.83 7805 有效 29 上海骏胜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骏胜富利特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30 侯鹏 侯鹏 6.83 7805 有效 31 珠江西江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珠江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32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33 谷福利 谷福利 6.83 7805 有效 34 陈英萍 陈英萍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35 刘玮 刘玮 6.83 7805 有效 36 乔晓辉 乔晓辉 6.83 7805 有效 37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 有限公司 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38 韩炜玮 韩炜玮 6.83 7805 有效 39 何鹰 何鹰 6.83 7805 有效 40 周明吾 周明吾 6.83 7805 有效 41 凌云 凌云 6.83 7805 有效 42 林翔 林翔 6.83 7805 有效 43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 公司 上海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44 陈鸿樑 陈鸿樑 6.83 7805 有效 45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46 申松林 申松林 6.83 7805 有效 47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48 王丽莉 王丽莉 6.83 7805 有效 49 王雍 王雍 6.83 7805 有效 50 张建辉 张建辉 6.83 7805 有效 51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52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53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益利资产—中国银行—中英益利福睿一号股 票型投资产品 6.83 7805 有效 54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6.83 7805 有效 55 中英益利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6.83 7805 有效 56 姚国锋 姚国锋 6.83 7805 有效 57 鲍旭义 鲍旭义 6.83 7805 有效 58 刘伟钧 刘伟钧 6.83 7805 有效 5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60 蔡旭峰 蔡旭峰 6.83 7805 有效 61 孙惠刚 孙惠刚 6.83 7805 有效 62 王安生 王安生 6.83 7805 有效 63 何雪萍 何雪萍 6.83 7805 有效 64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 司 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65 田光伟 田光伟 6.83 7805 有效 66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67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68 吴常青 吴常青 6.83 7805 有效 6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70 葛超 葛超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71 张向荣 张向荣 6.83 7805 有效 72 谷小金 谷小金 6.83 7805 有效 73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 有限公司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74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 公司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75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76 严锋 严锋 6.83 7805 有效 77 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78 中国一拖财务 中国一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79 王强 王强 6.83 7805 有效 80 向锦慧 向锦慧 6.83 7805 有效 81 殷晓南 殷晓南 6.83 7805 有效 82 耿群英 耿群英 6.83 7805 有效 83 张惠萍 张惠萍 6.83 7805 有效 84 贾东海 贾东海 6.83 7805 有效 85 汤宏伟 汤宏伟 6.83 7805 有效 8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8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3 7805 有效 公司 88 李培红 李培红 6.83 7805 有效 89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9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 公司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6.83 7805 有效 91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92 杨凯 杨凯 6.83 7805 有效 9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94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郁金香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95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通3号证券投资基 金 6.83 7805 有效 96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恒升2号证 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97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古2号证 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98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满天星 对冲基金 6.83 7805 有效 9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事件驱 动2号证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1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事件驱动3号证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101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仙人掌1 号证券投资基金 6.83 7805 有效 102 周林根 周林根 6.83 7805 有效 103 徐进 徐进 6.83 7805 有效 104 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6.83 7805 有效 105 周义忠 周义忠 6.83 7805 有效 106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83 7805 有效 107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聚富产品 6.83 7805 有效 10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