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 蓝 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22:09:05 中财网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十月


重要提示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
字[2002]41号文核准公开发售。核准日期为2002年7月25日。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9月1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6年6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节 绪言 ............................................................... 1
第二节 释义 ............................................................... 1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3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10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13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35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6
第九节 基金的投资 ........................................................ 48
第十节 基金的业绩 ........................................................ 57
第十一节 基金的财产 ...................................................... 57
第十二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8
第十三节 基金收益的分配 .................................................. 63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4
第十五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第十六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第十七节 基金的风险揭示 .................................................. 69
第十八节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1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3
第二十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4
第二十一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89
第二十二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90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1
第二十四节 备查文件 ...................................................... 91
第一节 绪言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融通新蓝筹混合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新招募说明书: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公告一次的对《融通新蓝筹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

《基金法》: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公
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
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本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机构:

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接受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
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

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护
照等身份证件的中国居民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
件,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 并取得国家外汇
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注册登记人: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日期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元:

人民币元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
人办理登记过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
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相
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自然
或无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战争或
动乱等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金融学博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大鹏证券投行
部高级经理、业务董事,平安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北京远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


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杜婕女士,经济学博士,民进会员,注册会计师,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历任电力部第一工程局一处主管会计,吉林大学教师、讲师、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田利辉先生,金融学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教授。

历任密歇根大学戴维德森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金
融发展研究院教授。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施天涛先生,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
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1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董事马金声先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历任中国人
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主任,金银管理司司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副行长,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07年1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


董事黄庆华先生,工科学士,现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上海宜利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事业部综合
管理处主管。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David Semaya(薛迈雅)先生,教育学硕士,现任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长,三井住友信托银行有限公司顾问。历任日本美林副总,纽约美林总监,美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运营官、代表董事和副总、代表董事和主席,巴克莱全球投资者日本信托银行有
限公司总裁及首席执行官,巴克莱全球投资者(英国)首席执行官,巴克莱集团、财富管理(英
国)董事及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Allen Yan(颜锡廉)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兼融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顿)分析员、富达
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事孟朝霞女士,经济学硕士,现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新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现任监事情况

监事刘宇先生,金融学硕士、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历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助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景顺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法律监察稽核部副总监。2015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长高峰先生,简历同上。


总经理孟朝霞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中心总
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
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颜锡廉(Allen Yan)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富达投资公司(美国波士
顿)分析员、富达投资公司(日本东京)经理、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长。2011年3月至今,
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晓玲女士,金融学学士。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渠道总监,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募事业部市场总监。

2015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督察长涂卫东先生,法学硕士。历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国务院法制局)财金司公务员,
曾在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和基金监管部工作,曾是中国证监会公职律师。2011 年3月至今,任
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情况

何龙先生,武汉大学金融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学士,3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2012年7月加入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研究员、策略研究员,2015
年8月29日起至今任“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情况

自2002年9月13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由詹凌蔚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4年7月21日起至2007年9月27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7年9月28日起至2009年7月22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与戴春平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自2009年7月23日起至2009年8月25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09年8月26日起至2010年4月22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与张敏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0年4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3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张敏先生、汪忠远先生共同


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1年3月24日起至2011年4月5日期间,由刘模林先生与汪忠远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1年4月6日起至2012 年7月24日期间,由吴巍先生与汪忠远先生共同担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自2012 年7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9日期间,由吴巍先生、汪忠远先生、姚昆先生共同
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4年10月30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由姚昆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5年8月29日起至今,由何龙先生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资总监商小虎先生,研究策划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邹曦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刘格菘先生,基金交易部总经理谭奕舟先生,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马洪元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债
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
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主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对上述事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基
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组
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
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
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
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
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
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
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
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基
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登记
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
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界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
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
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岗位职责、反馈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等程序
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
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
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监察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
建立,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检查
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10.49
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
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
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
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
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
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多项核心
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
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
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
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
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
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
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
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情况

(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张里程

电话:(0755)26948050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北京小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241-1243单元

邮政编码:100140

联系人:魏艳薇

电话:(010)66190989

(3)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上海小组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6楼601-602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殷洁

联系电话:(0755)26947856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66275654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68298560

客服电话:95599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客服电话:95555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刘秀宇

电话:(010)66107909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顾林


电话:(010)6659495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李博

电话:(010)65541585

(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南中路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陈宇

电话:(010)85238423

(1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1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服热线:95580

公司网站:www.psbc.com

(16)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甘学芳

联系电话:0535—2118050

客服电话:400-813-8888

公司网址:www.egbank.com.cn

(1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18)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1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2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2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2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号楼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刘若云

电话:(021)54509998

(23)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贾雅楠

电话:(021)38509630

(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李延鹏

电话:0755-82721122-8625

客服电话:400-920-0022、021-20835588

(25)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 号1 幢11 层

法定代表人:朱剑林

联系人:朱剑林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26)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王婉秋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27)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人代表:罗细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28)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主楼4F(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鄢萌莎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话:4006-877-899

(29)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易峥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3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苏昊

客服电话:400-0011-566

(3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32)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务电话:95162

(33)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34)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第一广场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李智磊

联系电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线:0592-3122716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3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陈云卉

客服热线:400-820-2819

公司网站:www.fund.bundtrade.com

(3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大厦2楼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热线:4000676266

公司网站:www.leadfund.com.cn

(37)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12号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 齐小贺

电话: 0755-83999907

联系人:马力佳

公司网站:www.jinqianwo.cn

(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24层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联系人:邱艇

电话:0574-87050397

(4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 杨懿

电话:010-83363101

联系人:文雯

公司网站:http://8.jrj.com.cn/

(4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线: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42)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代销前端)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张建鑫

电 话: 010-64816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网址:www.bsb.com.cn;

(4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葛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4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e世界A座1108室

法人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北京汇成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

网址:www.fundzone.cn;

(45)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 姜吉灵

客服热线:400-821-0203

(46)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47)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室,1116室及1307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健

客服热线:400-684-0500

公司网站: www.ifastps.com.cn

(48)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联系人:廖苑兰

客服热线:4008048688

公司网站:www.keynesasset.com

(4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5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95587

(5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5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5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8751860

客服电话:95579

(5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5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8333

客服电话:95575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5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4008895548

(5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23、25-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59)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邓颖贇

联系电话:(0351)8686796

客服电话:95573

(6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 赵艳青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6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客服电话:4006515988

(6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罗创斌

电话:(020)38286651

客服电话: 400-8888-133

(6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25265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8888

(6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6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 95525

(6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755)38631117

客服电话:95511-8

(6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樊忠亚

电话:(0551)65161675

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

(6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0510-82588168

(6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张霞

电话:(0755)21516897

客服电话:4008888228

(7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电话:4008188118

(7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10)63197785

客服电话:95358,4008881888

(7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4006000686

(7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跃进

联系人:俞驰

电话:(0791)86283080

客服电话:4008222111

(7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光大银行办公楼14-18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4972343

客服电话:4001966188

(7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刘宏波

电话:(0931)8490208

客服电话:96668

(7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电话:(0591)38507715

客服电话:95562

(7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275

客服电话:4008888001 95553

(78)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田德军

联络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7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梅文烨

联系电话:(0755)82558336

客服电话:4008001001

(8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客服电话:95582

(8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 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731)85832463

客服电话:95571

(8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杨鹏军

电话:(0551)2207114

客服电话:95578

(8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王伟力

电话:(021)6847588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8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8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鹿馨方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86)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8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96326

(88)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谢兰

电话:010- 88321613

客服电话:4006-650-999

(8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9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秦朗

客服电话:4009101166

(9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9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82791065

联系人:吴川

客服热线:4009908826

(9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 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9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 马晓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95)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尚瑾

客服电话:4008188866


(二)注册登记人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201

法定代表人:闵齐双

联系人: 崔卫群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崔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总机) 075533033936(直线) 13480989076

传真:075533033086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 号汇亚大厦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王灵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2年7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2]41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2002年
8月15日至2002年9月6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共募集2,218,864,742.31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46,806户。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02年9月13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
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案。存续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60
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有
权宣布本基金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八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
外)和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场所

1、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公司网站(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节)。


2、本公司委托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五节)。


本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等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目前业务办
理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业务
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本招募说明书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与转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开始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接受申购的时间为2002年10月15日。



3、赎回开始日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接受赎回的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


4、转换开始日

本基金已于2006年11月21日及后续公告的相关日期起,开放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及部
分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详情请查看公
司网站或相关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在限制申购的情况下,申购费用按确认的申购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计算。


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目前为15:00)以前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更改上
述原则,并最迟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公告。


(五)基金转换的原则

1、基金转换的计算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转出及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采用份额转换的方式,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3、基金转换无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限制。


4、基金转换收取适当的基金转换费和补差费。


5、基金转换转出的基金在申请日有权益,确认日开始无权益;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在申
请日无权益,确认日开始记权益。


6、于2010年3月15日之前已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按其初始持有时间连续计算。根
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于2010年3月15
日起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7、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8、在发生限制申购或巨额赎回的情况下,所涉及到的基金转换按比例确认。如果发生连
续巨额赎回,基金转换不顺延。


9、由于前端费用和后端费用的费率结构差异较大,因此,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认


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
将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
将缴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10、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11、补差费: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
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12、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
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13、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
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披刊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与赎回的限制

1、投资者在代销网点和网上直销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定期
定额申购每次最低金额为10 元人民币);在直销机构的直销柜台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 万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2、本基金不规定赎回或转换出的最低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
赎回或转换出。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最低金额或赎回与转换最低份额的限制,最迟
在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七)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赎回与
转换的申请。


2、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申请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或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或
无效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将在T+5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与转换费

1、申购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两种收费模式,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费
用用于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费用。


(2)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养老金客户通
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前端申购。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费率表如下:

申购金额(M)(单位:元)

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 <500万

0.90%

500万≤M <1000万

0.30%

M≥1000万

单笔1000元



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3)本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以持有期限分档设置不同的费率水平。费率表如下:

持有时间(T)

后端申购费率

T<1年

1.60%

1年≤T<2年

1.20%

2年≤T<3年

0.80%

3年≤T<4年

0.40%




T≥4年

0.00%



说明:上表中,1年为365天。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区分普通客户赎回和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
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发布临时
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对其进行更新,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


普通客户指除通过直销柜台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普通客户的赎回费率按照赎回总金额的0.50%收取,最低赎回费为5元。养老金客户特
定赎回费率为原赎回费率的40%,即特定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
赎回费的40%归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只允许在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或者缴纳后端申购(认
购)费用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不能将缴纳前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后
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或将缴纳后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转换为缴纳前
端申购(认购)费用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补差费。


(2)转换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3)补差费:对于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高于转入基
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补差费为0;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低于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时,按申购费率(或认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补差费为0。


(4)基金补差费的收取以该基金份额曾经有过的最高申(认)购费率为基础计算,累计
不超过最高认购(申购)费率与最低认购(申购)费率的差额。


(5)基金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
费和相关的手续费。基金补差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作为相关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最新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率在招募说
明书(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九)申购份数、赎回金额与转入份数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余额归基金财产;基金份额份额数以
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前端收费模式

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投资者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数=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一:

1)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元,某投资者(普通客户)申购四笔,申购金额
分别为5,000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数
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4

申购金额(元,A)

5,000.00

1,000,000.00

5,000,000.00

10,000,000.00

前端申购费率(B)

1.50%

0.90%

0.30%

固定费用

前端申购费用(元,C=A-D)

73.89

8,919.72

14,955.13

1,000.00

前端净申购金额(元,
D=A/(1+B))

4,926.11

991,080.28

4,985,044.87

9,999,000.00

前端收费模式

申购份数(份,
E=D/1.2000)

4,105.09

825,900.23

4,154,204.06

8,332,500.0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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