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美 欣 达: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美欣达 公告编号:2016-54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美欣 达”)因正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美欣达,证券代 码:002034)已于 2016年 10月 1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停牌当日和2016年10 月1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后经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 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48)。2016年10月2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52)。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根据公司产业转型的战略安排,公司正与潜在重组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现有的初步重组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某环保能源行业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拟将现有的扣 除部分现金后的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转让给美欣达集团有限公 司。操作模式初步定为:由上市公司在重组过程中新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或由子 公司湖州美欣达久久印染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置出公司”)承接置出资产, 最后由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置出公司”100%的股权。具体重组方案以上市 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重组方案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本次交易前,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0%股权,本次重组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前,单建明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单建明 43,807,545 人民币普通股 2 鲍凤娇 5,9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5,728,909 人民币普通股 4 周岭松 3,094,531 人民币普通股 5 杭州金宁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0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6 湖州美欣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3,0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7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46,641 人民币普通股 8 潘玉根 803,353 人民币普通股 9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周金贵 635,138 人民币普通股 截止2016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单建明 7,183,136 人民币普通股 2 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5,728,909 人民币普通股 3 周岭松 3,094,531 人民币普通股 4 鲍凤娇 2,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 平安深圳企业年金集合计划-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46,641 人民币普通股 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7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 周金贵 635,138 人民币普通股 8 平安相伴今生企业年金集合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1,839 人民币普通股 9 金向英 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三、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原承诺争取于2016年11月9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 重组方案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于2016年11月9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 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 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 延期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全力以赴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待 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及时公告并复牌。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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