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双月红: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11月)

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9:35:58 中财网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2013

7

8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

902
号文批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巨额赎
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型基金,当单个开
放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与净转出申请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百分之二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
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
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6

9

24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6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
1


................................
................................
................................
................................
...........
2
第一



................................
................................
................................
.............................
1
第二节


................................
................................
................................
.............................
2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
................................
................................
...................
7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
................................
................................
.................
18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1
第六节
基金的募集
................................
................................
................................
.................
53
第七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54
第八节
基金的封闭期与开放期
................................
................................
.............................
55
第九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56
第十节
基金的投资
................................
................................
................................
.................
66
第十一节
基金的业绩
................................
................................
................................
.............
77
第十二节
基金的财产
................................
................................
................................
.............
78
第十三节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79
第十四节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84
第十五节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87
第十六节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89
第十七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90
第十八节
风险揭示
................................
................................
................................
.................
96
第十九节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0
第二十节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8
第二十二节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8
第二十三节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
........
129
第二十四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
...........................
130
第二十五节
备查文件
................................
................................
................................
...........
132



第一节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节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者本招募说明书
:指《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9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2013

2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8
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
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
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
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
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
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
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
期结束
之日次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
上市交易


32
、开放期: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
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
5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
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
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
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
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
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



3
3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
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
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3
、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
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或有不同


44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并不再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5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46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7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8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9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
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50

元:指人民币元


51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

基金资
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7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8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1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
010

82019988


传真:(
010

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东及
其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
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
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016

9

24
日,基
金管理人共管理五十二只开放式基金和六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
同时管理专户
理财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理工程硕士。曾担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发行部副经理、证券营业部经理,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海安申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副总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
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
研室干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
主任,安徽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处长、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
南市政府副市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翔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
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
(
香港
)
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
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
(
亚洲
)
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
主管。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
主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
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

2004

10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
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香港



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公共政策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
会有关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
PECC
)属下公司管
制研究小组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
香港城市大学讲座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香港教育学院
校长、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

2007

被委任为太平绅士。

2009

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周放生先生,独立董事,在职研究生毕业。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
长、处长,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脱困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
改革局副巡视员。

现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监事,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陈新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担任交通银行淮南分行信贷员,
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投资副经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经理,国元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兼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
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
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



益投资经理。

2007

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
深优势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理工程硕士


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
士学位,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
。从
1992

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

2007

8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
信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
部副经理、经理。

2004

10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林培富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2005

1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
理助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监、长盛基
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宁先生,
EMBA
。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

2005

8
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



盛动态精选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
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
理,长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06

2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曾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二
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中小盘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马文祥先生,
1977

7
月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历
任中国农业
银行主任科员,工银瑞信企业年金基金经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8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自
2014

9

10
日起任长盛全债指数增强
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9

10
日兼任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1

20
日起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5

17
日起兼任长盛同泰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琪
先生,
1975

2
月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研究员。

2011

3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基
金经理助理等职务。自
2015

5

14
日起担任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



券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8

16
日兼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9

12
日起兼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贾志敏先生,自
2013

9

24
日至
2014

10

24
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
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刘旭明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国
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首席分析师。2013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研究部总监,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4、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6、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7、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8、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4、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5、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6、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7、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8、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9、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0、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1、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3、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4、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
管理;

25、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
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
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
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3、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7)除按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投资;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
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
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
司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
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
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

业务操作层、



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
制管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
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
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
控制委
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
持续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
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
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
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
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
制度
在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
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
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
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须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
制度或修正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
过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
行检查评价,发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
告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
立即整改,并出具监察报告,及时向
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
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
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
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
同样通过自己的努
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
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
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
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
务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
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自
2010
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

ISAE3402
)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
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
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

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
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3
年至
201
5
年连续获得中国债券市场“优秀
托管机构奖”,
2015
年被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成立,
2014
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
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
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
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
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3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
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6

6

30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42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
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
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
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
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
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
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
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
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
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
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0



法定代表人:
高新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010

82019799

8
2019795


传真:(
010

82255981

82255982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唐文勇


电话:
01085109219


传真:
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

79
号天徽大厦
A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
0551
-
62667635


传真:
0551
-
626676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



公司网址:
www.hsbank.com.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
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


电话:
021

61614467


传真:
021

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
m.cn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府


电话:
010
-
66594904


传真:
010
-
66594942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赵骞



话:
010
-
65557053


传真:
010
-
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联系人:李格格


电话::
0411
-
82356627


传真:
0411
-
823565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4
-
0099


公司网址:
www.bankofdl.com



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2


公司网站:
www.bsb.com.cn



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
0571
-
87822359


传真:
0571
-
97918329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tsec.com



1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0
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26




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
0755

23838750


传真:(
0755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888


公司网址:
www.fcsc.com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400
-
600
-
0686


传真:(
0431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公司网址:
www.nesc.c
n




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17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1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
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gzq.com.cn



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
0731
-
8583250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
.com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4
)国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
-
83709350


传真:
0755
-
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
www.ghzq.com.cn



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
028
-
86690057

028
-
86690058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法定代表人:何如



系人:周杨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祝丽萍


电话:安徽地区:
96888
;全国:
400
-
8888
-
777



传真:(
0551

2272100


客户服务电话:安徽地区:
96888
;全国:
400
-
8888
-
777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2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
53594566
-
4125


传真:
021
-
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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