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迈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迈科 ”、“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 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 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1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2 号)(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 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 https://120.204.69.2 2/ipo ,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 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拟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 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 、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发行结构、定价方式、回拨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 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林证券”、“主 承销商”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 / 股。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 (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 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 T 日),其中,网 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 30 - 11:30 , 13:00 - 15:00 。 ( 2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 结果,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 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 间(申报时间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后向前的顺序排序, 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若 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 3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 4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 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 及时足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 ,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履行资 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 5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6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 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 、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 阅读 2016 年 11 月 9 日( T -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 券日报》上的 《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8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2446 号文核 准。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为 华林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票简称为“ 博迈科 ”,股票代码为“ 603727 ”,该代码同时适用 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及网 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博迈 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727 ”。 2 、 本次发行采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华林 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 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华林 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 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 、发行人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 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为 5,870 万股 ,全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 ,522 万 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 6 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3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 0% 。 4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 ( T - 3 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参考公司基本面及未来成长性、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 境及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 / 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为: ( 1 )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2 ) 22.99 倍(每股收益 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 、 若本次发行成功, 按本次发行价格 20.81 元 / 股,发行 5,870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22,154.7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 《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 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查询。 6 、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 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 1 ) 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申购简 称为“ 博 迈科 ”,申购代码为“ 603727 ”。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 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 附表: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未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 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 20.81 元 / 股,申购数量应为其 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 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 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 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 是否为“有效” 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 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 券账户名 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 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 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 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 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 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 售。 ( 2 ) 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09:30 - 11:30 、 13:00 - 15:00 。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1 月 8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 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 2016 年 11 月 8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 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 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3 ,000 股,同时不 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 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 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 年 11 月 14 日(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 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1 月 14 日( T+2 日)公告的《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 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2016 年 11 月 14 日(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 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 款的,将被视 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 参与新股申购。 7 、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 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 、 (五 )回拨机制”。 8 、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 、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 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 -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 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查询。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 博迈科 指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交所 指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主承销商 / 华林 证券 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5,870 万股 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发行中通过 上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 发行 3,522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 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 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 发行中通过 上 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 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2,348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 2016 年 10 月 31 日 ( T - 8 日)《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 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 网下询价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除网下投资者以外的在 上 交所开户且满足《 上海 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上按市值 申购实施办法》所规定的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 股份市值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6 年 11 月 4 日 ( T - 4 日 )和 11 月 7 日 ( T - 3 日 ) 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日 。截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 ( T - 3 日) 15:00 ,主承销商通过 上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 2,7 88 家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 4,604 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 20.61 元 / 股- 28.81 元 / 股,拟申购数量为 1 5 ,185,03 0 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 见 “ 附表:网 下 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 。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 - 8 日)刊登的 《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 网下投资者条件,经主承销商核查,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中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 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完成备案;存在 28 家投资者管理的 5 4 家配售对象报价时未按 《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 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 核查 材料; 1 家 投资者管理的 2 个配售对象属 于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配售的 。 2 , 7 6 3 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54 8 个配售 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购总量为 14 , 99 7 ,25 0 万股。 以上被确定为 无效报价 投资者的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 “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 4 , 54 8 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20.8 2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20.8 1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20.81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20.81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按照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披露的剔除方 法,配售对象按“ 申购价格由高到低, 申购量由少到多,申购时 间( 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 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 )由晚到早”原则依次剔除, 剔除的数量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 。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 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 将报价高于 20.81 元 / 股的初步询价申报 予以剔除, 4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4 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 14,080 万股 ,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 0.09 % , 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剔除” 的配售对象 。 剔 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20.81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20.81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 / 股) 20.81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 / 股) 20.81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开采辅助活动( B11 ) ,截止 2016 年 11 月 7 日 ( T - 3 ) ,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1. 33 倍。 可比 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证券简称 201 5 年 EPS (元) 2016 年 11 月 7 日 前 20 个交 易日均价 ( 含 11 月 7 日 ) (元 / 股) 市盈率 (倍) 中海油服 0.23 12.30 53.48 海油工程 0.77 7.17 9.31 惠博普 0.32 7.14 22.31 恒泰艾普 0.13 9.80 75.38 算术 平均市盈率 28.37 数据来源: WIND 注:计算 可比 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 时已剔除 恒泰艾普 。 本次发行价格 20.81 元 / 股对应的 2015 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 、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 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 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 , 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 / 股。 2 、有效报 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报价为发行价格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次网下发行有 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2 , 7 5 7 家,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 4 , 542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 和为 14,97 6 , 13 0 万股 , 可申购数量总和为 14,976, 13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单、报价 、 拟申购数量 和可申购数量 请见 “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 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 资料、安排实 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 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 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5 ,870 万股, 全部为新股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 ,522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34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0% 。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 / 股,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17.2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114,175 .66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20.81 元 / 股,发行新股 5,87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2,154.7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 的发行费用约 7,979.04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75.66 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6 年 1 1 月 1 0 日 ( T 日) 15:00 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 1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 倍以上但 低于 100 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 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的 10% 。 ( 2 )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 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按照既定的配售 原则进行 配售。 网下投资者未能足 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由 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具体情况将在 2016 年 1 1 月 11 日( T+1 日)刊登的《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 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8 日 2016 年 10 月 31 日(周 一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 - 5 日 2016 年 11 月 3 日(周 四 ) 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提交截止日(中午 12 : 00 截止) T - 4 日 2016 年 11 月 4 日(周 五 ) 初步询价开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 - 15:00 ) T - 3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周 一 )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 - 15:00,15:00 截止)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8 日(周 二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有效报价 投资者及有效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6 年 11 月 9 日(周 三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 路演 T 日 2016 年 11 月 10 日(周 四 )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当日 15 : 00 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 日 2016 年 11 月 11 日(周 五 )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周 一 ) 刊登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申购获 配 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至 16 : 00 网上中签投资者 缴纳认购资金 T + 3 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周 二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 T + 4 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周 三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 、如因 上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 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 三、网下发 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 为 4 , 542 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量 为 14,976, 13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 上 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 、网下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9:30 - 15:00 。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 申购价格为本次 发行价格 20.81 元 / 股, 申购数量 应 为 本公告 “ 附表 : 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 中罗列的 可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 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 与中国证券业协 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 商) 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6 年 10 月 31 日( T - 8 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 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T+2 日)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 + 2 日),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证券日报》上刊登《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 应缴纳认购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 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网下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6 年 11 月 14 日( T+2 日) 16:00 前,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 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2 日) 16:00 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 无效。 ( 1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 银行账户一致。 ( 2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 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 )“法律规则 — 其他 — 上海市场”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 览表”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 户仅适用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 3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 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727 ,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 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 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 B123456789 603727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 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 4 、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 保荐 人(主承销商) 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 T+4 日) 在《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结 果公告》 ”) 中予以披露, 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 金额, 2016 年 11 月 16 日( T+4 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提供的 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 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 、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所有。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网上投资者 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 发行 价格为 20.81 元 / 股 。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 博迈 申购 ”,申购代码为“ 732727 ”。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 年 11 月 8 日( T - 2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含)以上的投 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 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 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 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 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 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 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 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 2 3,000 股。 融资融券客 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 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 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 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 , 348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在指定时间内(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 9:30 至 11:30 , 13:00 至 15:00 )将 2,348 万股“ 博迈科 ”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 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 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申购单位为 1,000 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 1,000 股,超过 1,0 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市值对应 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 3,000 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 保荐人(主承销商) 确定的申购上限 2 3,000 股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 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 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 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网上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持有 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 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 博迈科 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6 年 1 1 月 10 日( T 日)前在 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 数据在申购时间内(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 委托。 ( 1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 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 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 手续。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 (双向回拨后) ,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 (双向回拨后) , 则按每 1,000 股确定为一 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 ( 网上最终发行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 × 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 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6 年 11 月 10 日( T 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 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 年 11 月 11 日( 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 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2016 年 11 月 11 日( T+1 日),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 发行中签率。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 年 11 月 11 日 ( T+ 1 日) 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 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 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 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 公布中签结果。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6 年 11 月 14 日 ( T+2 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 ,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 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份的申报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 及 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16 年 11 月 15 日( T+3 日) 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T+3 日) 16:00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 。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 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 保荐 人(主承销商) 包 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 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6 年 11 月 16 日( 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 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 3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4 、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 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择机重启发行。 七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 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文成 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 14 号 电话: 022 - 66219991 传真: 022 - 66299900 - 6615 联系人: 吴章华 2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1 - 1 号君泰国际 B 栋一层 3 号 电话: 0755 - 82707034 传真: 0755 - 2361378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博迈科海洋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询价申报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 格(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侯智江 侯智江 28.81 3520 剔除 2 林曙阳 林曙阳 28.81 3520 剔除 3 吴伟忠 吴伟忠 28.81 3520 剔除 4 李晋 李晋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21.81 3520 剔除 5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创新动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81 360 有效 6 邹家欣 邹家欣 20.81 360 有效 7 吴绮绯 吴绮绯 20.81 360 有效 8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81 360 有效 9 李龙强 李龙强 20.81 360 有效 10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银河基金彩瑞8号资产管理 计划交行托管专户 20.81 360 有效 1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81 360 有效 12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长安沪深300非周期行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81 360 有效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81 380 有效 1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20.81 380 有效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81 400 有效 1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 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0.81 400 有效 17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20.81 400 有效 1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安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400 有效 19 中欧基金 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00 有效 20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10 有效 2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 20.81 420 有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 格(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责任公司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东海基金-鑫龙130号资产 管理计划 20.81 420 有效 23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 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20 有效 24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互惠3号资产管理 计划 20.81 420 有效 25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信诚盛世蓝筹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420 有效 26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30 有效 2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430 有效 28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81 440 有效 29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中小盘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81 440 有效 30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英大领先回报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60 有效 3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470 有效 32 中欧基金 中欧兴赢量化阿尔法1期资 管计划 20.81 470 有效 33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开源华山1号限额特定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20.81 480 有效 3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81 480 有效 3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480 有效 3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天弘周期策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37 上海泓睿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涌峰中国龙阿尔法2号基金 20.81 500 有效 3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安生态优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39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中证1000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 格(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40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海富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2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农业主题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20.81 500 有效 43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4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5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核心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6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信诚中证800医药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00 有效 47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10 有效 48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20 有效 4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20 有效 50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万家基金齐盛多策略6号资 产管理计划 20.81 540 有效 5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40 有效 52 宝盈基金 宝盈宝骅1号分级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20.81 540 有效 53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81 540 有效 5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81 550 有效 5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