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汇冠股份:备考审阅报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6] 01810003号 目 录 一、 审阅报告 告 ····················································································· ···········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 3-4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表 ····················································································· ······· 5 3、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表 ··················································································· 6-6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6]01810003号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冠股份公 司”)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 资产负债表,2016年1~6月、2015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汇冠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 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 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财务报表没有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汇冠股份公司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的备考 财务状况、2016年1~6月、2015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的签章签字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卫国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毛宝军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6.6.30 2015.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87,373,163.68 361,332,477.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2 114,538,008.68 107,862,623.00 应收账款 七、3 487,185,735.50 430,639,252.94 预付款项 七、4 6,434,763.12 3,661,846.0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5 16,936,538.22 12,123,058.79 存货 七、6 270,436,707.94 210,175,632.1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7 7,968,898.00 91,226,003.11 流动资产合计 1,190,873,815.14 1,217,020,893.4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8 3,000,000.00 3,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9 42,166,582.64 42,514,960.87 投资性房地产 七、10 51,878,853.28 31,836,604.05 固定资产 七、11 299,479,079.71 314,560,918.95 在建工程 七、12 11,561,928.90 8,158,581.1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110,4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13 70,561,406.07 73,487,138.33 开发支出 七、14 48,406,968.88 21,469,961.47 商誉 七、15 1,319,174,530.08 1,319,174,530.08 长期待摊费用 七、16 12,906,701.57 13,141,091.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7 6,192,118.60 6,031,601.07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18 6,949,798.08 8,101,904.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72,388,367.81 1,841,477,292.19 资产总计 3,063,262,182.95 3,058,498,185.63 (转下页) (承上页)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6.6.30 2015.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19 183,679,186.00 133,569,873.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20 195,392,478.65 182,094,648.32 应付账款 七、21 416,531,281.67 454,219,454.61 预收款项 七、22 16,810,925.49 14,579,591.60 应付职工薪酬 七、23 28,571,929.32 31,698,301.29 应交税费 七、24 34,054,449.09 56,446,192.0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25 249,871,687.75 251,543,529.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24,911,937.97 1,124,151,591.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26 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27 4,547,531.45 4,811,585.58 递延收益 七、28 3,414,927.73 4,982,291.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962,459.18 59,793,877.25 负债合计 1,182,874,397.15 1,183,945,468.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七、29 1,831,252,535.49 1,817,789,307.25 少数股东权益 七、30 49,135,250.31 56,763,410.12 股东权益合计 1,880,387,785.80 1,874,552,717.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063,262,182.95 3,058,498,185.63 载于第6页至第6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解浩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红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家启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22,651,066.90 1,775,328,861.46 其中:营业收入 七、31 722,651,066.90 1,775,328,861.46 二、营业总成本 647,854,793.16 1,820,761,949.10 其中:营业成本 七、31 548,585,506.60 1,407,539,146.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32 4,805,947.08 9,134,843.14 销售费用 七、33 19,461,199.57 45,392,052.57 管理费用 七、34 69,378,022.27 144,567,406.84 财务费用 七、35 3,088,118.35 3,686,601.29 资产减值损失 七、36 2,535,999.29 210,441,899.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37 -341,254.94 517,108.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8,378.23 514,960.8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4,455,018.80 -44,915,978.82 加:营业外收入 七、38 4,470,889.26 7,726,148.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0,598.04 减:营业外支出 七、39 990,959.02 2,448,230.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3,244.91 2,051,772.6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7,934,949.04 -39,638,060.14 减:所得税费用 七、40 13,239,589.91 23,092,183.5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695,359.13 -62,730,243.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682,511.90 -89,592,740.65 少数股东损益 14,012,847.23 26,862,496.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451.98 10,048.6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8,451.98 10,048.69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8,451.98 10,048.6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8,451.98 10,048.69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4,793,811.11 -62,720,195.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0,780,963.88 -89,582,691.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012,847.23 26,862,496.9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35 载于第6页至第68页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至第5页的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解浩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红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牛家启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于2009年6月25 日由北京汇冠新技术有限公司以整体改制方式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54166859U。2011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公司法定代表人:解浩 然。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2050.7266万股,注册资本 为22050.7266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大厦3号楼1707室。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计算机及电子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及电子设备、计算 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资产管 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明富。 二、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6号301房自编之13(仅限办公用途) 公司经营场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二社涌边路69号10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叁佰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45975072G 企业法定代表人:刘胜坤 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储服务;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 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 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 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 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讯设备修理;其他办公 设备维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 2、历史沿革 (1)2003年1月公司成立 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14日,成立时名称为“广州恒峰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核准注册登记,取得注册 号为 440106200688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01万元,由刘胜坤和杨天骄 分别出资50.5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50%,成立时出资全部为货币资金,由广州市 金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8日出具穗埔师验字(2003)第C-006号验 资报告。 (2)2004年10月增资 2004年10月,刘胜坤和杨天骄分别增资10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301万元,由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 出具华天会验字(2004)第HZ0539号验资报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4年11 月22日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50.50 50.00 杨天骄 150.50 50.00 合 计 301.00 100.00 (3)2005年8月增资 2005年8月,刘胜坤和杨天骄分别增资49.9万元,孙殿伟出资100.2万元,均以 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501万元,其中:刘胜坤出资200.4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40%;杨天骄出资20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孙殿伟出资100.2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20%。由广州深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出具穗深 信[2005]验字B280号验资报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8月30日出具《变 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200.40 40.00 杨天骄 200.40 40.00 孙殿伟 100.20 20.00 合 计 501.00 100.00 (4)2008年1月增资 2008年1月,刘胜坤和杨天骄分别增资239.6万元,孙殿伟增资9.8万元,沈海 红出资110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100万元,其中:刘胜坤 出资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杨天骄出资4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孙殿 伟出资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沈海红出资1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由 广州灵智通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1月7日出具灵智通验字[2008]第LZTE1447号验 资报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年1月22日出具《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440.00 40.00 杨天骄 440.00 40.00 孙殿伟 110.00 10.00 沈海红 110.00 10.00 合 计 1100.00 100.00 (5)2008年11月公司名称变更 2008年11月2日公司名称由 “广州恒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 “广东恒峰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年11月2日出具《变更登记核 准通知书》。 (6)2009年11月20日换发营业执照 2009年11月20日,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换发注册号为 44010600009340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12年3月增资 2012年3月,刘胜坤增资136万元,杨天骄增资120万元,孙殿伟和沈海红分别 增资34万元,仝昭远出资176万元,均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600万 元,由广州方靖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3月9日出具穗方靖内验字[2012]第0069号 验资报告。2012年3月22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出具《准予变更登记 (备案)通知书》。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576.00 36.00 杨天骄 560.00 35.00 仝昭远 176.00 11.00 孙殿伟 144.00 9.00 沈海红 144.00 9.00 合 计 1600.00 100.00 (8)2013年9月增资 2013年9月,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由刘胜坤增资1260万元,杨天骄增 资1225万元,仝昭远增资385万元,孙殿伟和沈海红分别增资315万元,均以软件 著作权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5100万元,由广州悦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悦禾验字 201309229号验资报告。2013年10月21日,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申请 变更登记(备案),2013年11月4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出具《准予变 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836.00 36.00 杨天骄 1785.00 35.00 仝昭远 561.00 11.00 孙殿伟 459.00 9.00 沈海红 459.00 9.00 合 计 5100.00 100.00 (9)2015年1月股权变更 2015年1月23日,杨天骄将其持有的5%的股权转让给何旭,4%的股权转让给 柯宗庆,1%的股权转让给杨绪宾,1%的股权转让给刘胜坤,0.4%的股权转让给叶奇 峰;沈海红将其持有的2%的股权转让给廖志坚,0.6%的股权转让给叶奇峰;仝昭远 将其持有的6%的股权转让给刘胜坤,1%的股权转让给梁雪雅;孙殿伟将其持有的 5%的股权转让给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的股权转让给马渊明,1%的股 权转让给刘胜坤,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于2015年1月27日出具穗工商 (天)内变字[2015]第06201501270366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2244.00 44.00 杨天骄 1203.60 23.60 仝昭远 204.00 4.00 沈海红 326.40 6.4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5.00 5.00 柯宗庆 204.00 4.00 杨绪宾 51.00 1.00 梁雪雅 51.00 1.00 叶奇峰 51.00 1.00 何旭 255.00 5.00 马渊明 153.00 3.00 廖志坚 102.00 2.00 合 计 5100.00 100.00 (10)2015年9月6日股权变更 2015年9月6日,刘胜坤、杨天骄、仝昭远、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柯宗庆、杨绪宾、梁雪雅、叶奇峰、何旭、马渊明、廖志坚将其持有的共计12%股 权转让给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 局于2015年9月8日出具穗工商(天)内变字[2015]第06201509060408号《准予变更 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952.688 38.288 杨天骄 1051.722 20.622 仝昭远 153.000 3.000 沈海红 326.400 6.40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8.225 4.475 柯宗庆 182.580 3.580 杨绪宾 45.645 0.895 梁雪雅 45.645 0.895 叶奇峰 45.645 0.895 何旭 228.225 4.475 马渊明 136.935 2.685 廖志坚 91.290 1.790 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12.000 12.000 合 计 5100.000 100.000 (11)2015年9月24日股权变更 2015年9月24日,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10%股 权转让给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25%股权转让给郭苑平,0.25%股权转让给饶书天,1.5%股权转让给陈瑾,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于 2015年9月25日出具穗工商(天)内变字[2015]第06201509240632号《准予变更登记 (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952.688 38.288 杨天骄 1051.722 20.622 仝昭远 153.000 3.000 沈海红 326.400 6.40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8.225 4.475 柯宗庆 182.580 3.580 杨绪宾 45.645 0.895 梁雪雅 45.645 0.895 叶奇峰 45.645 0.895 何旭 228.225 4.475 马渊明 136.935 2.685 廖志坚 91.290 1.790 郭苑平 12.750 0.250 饶书天 12.750 0.250 陈瑾 76.500 1.500 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10.000 10.000 合 计 5100.000 100.000 (12)2015年9月25日换发营业执照 2015年9月25日,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为91440106745975072G的营业执照。 (13)2015年10月、12月以货币出资置换知识产权出资 2015年10月、12月由原知识产权出资的股东分二期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置换 原3500万元的知识产权出资,第一期1000万元于2015年10月27日置换完毕,由广 州广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出具广兴验字(2015)第A063号 验资报告;第二期2500万元于2015年12月24日置换完毕,由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于2015年12月24日出具亚会(粤)验字(2015) 011号验资报告。本次出资方式变更后,实收资本的出资方式全部为货币。 (14)2015年12月1日股权变更 2015年12月1日,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5%股 权转让给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5年12月30日广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出具穗工商(天)内变字[2015]第06201512291085号《准予变更 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952.688 38.288 杨天骄 1051.722 20.622 仝昭远 153.000 3.000 沈海红 326.400 6.40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8.225 4.475 柯宗庆 182.580 3.580 杨绪宾 45.645 0.895 梁雪雅 45.645 0.895 叶奇峰 45.645 0.895 何旭 228.225 4.475 马渊明 136.935 2.685 廖志坚 91.290 1.790 郭苑平 12.750 0.250 饶书天 12.750 0.250 陈瑾 76.500 1.500 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5.000 5.000 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55.000 5.000 合 计 5100.000 100.000 (15)2015年12月10日股权变更 2015年12月10日,刘胜坤将其持有的5.37%股权转让给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杨天骄将其持有的3.58%股权转让给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于2015年12月30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出具穗工商(天)内变字[2015] 第06201512300362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678.818 32.918 杨天骄 869.142 17.042 仝昭远 153.000 3.000 沈海红 326.400 6.40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8.225 4.475 柯宗庆 182.580 3.580 杨绪宾 45.645 0.895 梁雪雅 45.645 0.895 叶奇峰 45.645 0.895 何旭 228.225 4.475 马渊明 136.935 2.685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廖志坚 91.290 1.790 郭苑平 12.750 0.250 饶书天 12.750 0.250 陈瑾 76.500 1.500 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5.000 5.000 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55.000 5.000 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56.450 8.950 合 计 5100.000 100.000 (16)2015年12月25日股权变更和增资 2015年12月25日,股东贵溪市智教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 3.3%股权计168.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源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4%的股权计71.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广州市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3%的股权计 15.3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广州市杉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廖志 坚将其持有的0.5%的股权计25.5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广州市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同时,广州市杉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25.3754万元,上海 源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07.093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5232.4684万元,由广 州广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出具广兴验字(2015)第A071号 验资报告。 以上股权变更和增资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于2015年12月31日出 具穗工商(天)内变字[2015]第06201512310062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增资和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678.8180 32.0846 杨天骄 869.1420 16.6106 仝昭远 153.0000 2.9241 沈海红 326.4000 6.2380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28.2250 4.3617 柯宗庆 182.5800 3.4894 杨绪宾 45.6450 0.8723 梁雪雅 45.6450 0.8723 叶奇峰 45.6450 0.8723 何旭 228.2250 4.3617 马渊明 136.9350 2.6170 廖志坚 65.7900 1.2573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郭苑平 12.7500 0.2437 饶书天 12.7500 0.2437 陈瑾 76.5000 1.4620 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5.0000 4.8734 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56.4500 8.7234 上海源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5.3930 5.2632 广州市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6.9000 1.8519 广州市杉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6754 0.7774 合 计 5232.4684 100.0000 (17)2016年2月29日股权变更和增资 2016年2月29日,公司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以2015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6,636,116.50元为基础,按1:0.691579929比例折股投入,以发起方 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5300万元,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 3月1日出具亚会B验字(2016)0377号验资报告。 以上股权变更和增资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4月1日出具穗工商(市 局)内变字[2016]第01201603310392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本次增资和股权变更后,公司的股东及其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刘胜坤 1700.4853 32.0846 杨天骄 880.3594 16.6106 沈海红 330.6126 6.2380 仝昭远 154.9747 2.9241 杨绪宾 46.2341 0.8723 叶奇峰 46.2341 0.8723 梁雪雅 46.2341 0.8723 柯宗庆 184.9364 3.4894 广州纳兴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31.1705 4.3617 何旭 231.1705 4.3617 马渊明 138.7023 2.6170 廖志坚 66.6391 1.2573 陈瑾 77.4873 1.4620 饶书天 12.9146 0.2437 郭苑平 12.9146 0.2437 广州市杉华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2004 0.7774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广州市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1506 1.8519 上海源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78.9473 5.2632 中广影视产业无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8.2911 4.8734 广州云教峰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62.341 8.7234 合 计 5300.0000 100.0000 (18)2016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 2016年8月16日公司名称由 “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恒峰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8月16日出具穗工商(市局) 内变字[2016]第01201608150370号《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假定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资产架构,即本公司 持有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15年1月1日已经形成并独立存 在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并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广东恒峰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 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 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本备考报表将拟购买的广东恒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依据的会计政策按本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使其在所有重要方面与本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3、考虑本备考财务报表之特殊目的,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仅编制了本报告期的 合并备考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备考利润表,未编制合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备考股东权 益变动表。 (二)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编制备考合并报表的假设,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本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汇总编制而成。 由于本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恒峰 信息的100%股权,非公开发行股份支付的比例为70%,现金支付的比例为30%,本次 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股,本次交易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即恒峰信息100% 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80,600.00万元。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向恒 峰信息股东非公开发行合计19,125,416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元/股,现金支付 24,180.00万元,共计80,600.00万元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即合并成本),并据此 增加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对于合并对价与所取得的恒峰信息2015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认为商誉。由于恒峰信息收购 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经评估后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经审计后的账 面价值差异较小,确定以恒峰信息经审计后的2015年1月1日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作为 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未实际支付的现金24,180.00万元和由于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时取整造成的本次发行 的股份数量乘以发行价格加上现金支付数额低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尾差228.00元计 入其他应付款核算,同时均未考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 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6年1-6月、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等 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 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 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 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 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 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 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 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 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 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 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 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 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 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 四、13“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 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 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 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 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 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 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 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 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 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 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 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 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 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 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 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 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 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 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 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 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 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 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 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 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 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 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 “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 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 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 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 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 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 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 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 额,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 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 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 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 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 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 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 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 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 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 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 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 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 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 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 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 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 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 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 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 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 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 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 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 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 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 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 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 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 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 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 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 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 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 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 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 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 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 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 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 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 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 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 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 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 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 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将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 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 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 试。 (2)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 单项金额非重大的且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 减值的应收款项无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 组合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 组合3 房屋租赁押金、出口退税等无回收风险的应收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项 目 计提方法 组合1 账龄分析法 组合2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 不计提坏账准备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2-3年 30.00 3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除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的应收款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预计 损失率为零,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单独分析确定预计损失率。 (4)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 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 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资、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 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