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平安大华睿享文娱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1期)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15:04:11 中财网

平安大华
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6
年第
1
期)















































基金管理人: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平安大华
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证监会
201
6

1

25
日证监许可
[
201
6
]
170
号文
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3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存在大类资产
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
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
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
风险。本基金在股票投资中重点关注
文体娱乐
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这种评估具
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个股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该类
型股票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
投资理念,重视股票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
无法完
全规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而被
合并导致基金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
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
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
度的影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全面
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期)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16

9

2
8
日,其中投
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期为
2016

6

30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10

25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1
期)进行了复核。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
4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1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4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
5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
6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
68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6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0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
...................
86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2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4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44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
.............
145

第一部分 绪言


平安大华
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
平安大华
睿享
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平安大华
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平安大华
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
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平安大华睿享
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
修订
,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
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平安大华
基金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
交易日




3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


不包含
T



n
为自然数




3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指《
平安大华
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
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
、元:指人民币元




4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5
1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
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
2
、不可抗力: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

419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0

1917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成立日期:
2011

1

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
民币
30000
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尹延君


联系电话:
0755
-
22621438


2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8,210


60.7%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


25%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4,290


14.3%


合计


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3、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
)董事会成员


罗春风:
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

1966
年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
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
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安
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华
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姚波先生,董事,硕士,
1971
年生,中国香港。曾任
R.J.Michalski Inc.
(美
国)养老金咨询分析员、
Guardian Life
Ins.Co
(美国)助理精算师、
Swiss Re
(美
国)精算师、
Deloitte Actuarial Consulting Ltd. (
香港
)
精算师、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精算师、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常务
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



陈敬达先生,董事,硕士,
1948
年生,新加坡。曾任香港罗兵咸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师;新鸿基证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DBS
唯高达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
副总经
理;平安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执行顾问,
现任集团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玉萍女士,董事,学士,
1983
年生。曾于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从事运营规划,现任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管
理部高级人力资源经理。



肖宇鹏先生,董事,学士,
1970
年生。曾任中国证监会江西证监局主任科
员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一处副处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叶杨诗明女士,董事,硕士,
1961
年生,加拿大籍。曾任职于澳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并担任高级管理职
务。

2011
年加入大华银行集团,任大华
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香港区总裁兼大



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于香港上市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
限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文杰先生,董事,学士,
1964
年生,新加坡。

现任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
员会委员。历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特别投资部门”首席投资员,大华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组合经理,国际股票和全球科技团队主管。



曹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
1954
年生,新加坡。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
济研
究所发展研究室副主任;澳大利亚工业研究院研究员;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南洋商学院讲师,南洋理工大学,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经济研究部研
究主任;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管理经济学硕士项目副主任;南洋理工大
学,亚洲商业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副院长;南洋理
工大学,南洋商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特聘教授;瑞丰生物科技(新加坡上
市企业)独立董事。



刘茂山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1935
年生。曾任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干部
学校干部;中央林业部人事司干部;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政经教研室主任兼支部书
记;南
开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主任;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系主任;中
国平安保险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



郑学定先生,独立董事,硕士,
1963
年生。曾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
深圳市财政局会计处公务员;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深圳天健信德会计
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黄士林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1954
年生。现任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首
席合伙人兼主任律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理事长,兼职教授。历任国家劳
动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副处长,深圳法学研究服务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
师事务所
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张云平:监事长,学士。曾任河北财经学院财政系教师、河北省税务局河北
税务学校教师、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深圳市招信金融设备有限公司财
务部经理
/
副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职员、中国平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部室主任
/
部门负责人、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
限公司合规部专业合规负责人

中国平安保险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现任平安数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反洗钱监控中心高级稽核



经理。



冯方女士,监事,硕士,
1975
年生,新加坡。曾任职于
淡马锡控股和其旗
下的富敦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新加坡毕盛资产公司、鼎崴资本管理公司。于
2013
年加入大华资产管理,现任区域总办公室主管。



毛晴峰先生,监事,硕士,
1986
年生。曾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法律岗;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郭晶女士,监事,硕士,
1979
年生。曾任广东溢达集团研发总监助理、侨
鑫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岗;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室副经理。




3
)公司高管


罗春风,
1966
年生,毕业于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际部干部,平安保险集团办公
室主任助理、平安人寿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平
安人寿总公司人事行政部
/
培训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品牌宣传部总经理、平
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平安大
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肖宇鹏先生,总经理,学士,
1970
年生。曾任中国证监会江西证监局主任
科员及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一处副处长,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婉文女士,
1969
年生,毕业于新
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涛先生,
1976
年生,毕业于谢菲尔德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曾任上
海市赛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市场营销负责人、汇丰银行销售主管、新加坡华侨银
行个人业务部产品开发主管、新加坡华侨银行结构性产品开发部门负责人、宁波
银行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宁波银行
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兼任总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现任平安大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
)督察长


陈特正先生,督察长,学士,
1969
年生。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行长



助理,龙华支行副行长、龙岗支行副行长、布吉支行行长、深圳分行信贷风控部
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总行公司授信审批部高
级审批师、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助理兼风控总监。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黄维,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硕士,5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先后任广发证券资产
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2016年5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公司,任投资研究部投资经理,有丰富的从业经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副总经理林婉文女士,基金经理孙健先生、
基金经理神爱前先生。


林婉文女士,
1969
年生,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拥有学士和荣誉学位,
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国防部职员,大华银行集团助理经理、电子渠道负责人、
个人金融部投资产品销售主管、大华银行集团行长助理,大华资产管理公司大中
华区业务开发主管,高级董事。现任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健先生,投资总监,硕士,
1975
年生。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管理部投资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投资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货币基金经理,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1

9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公司,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
研究员,
现担任“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
场基金”、“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享保本混
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惠盈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大华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神爱前先生,厦门大学财政学硕士,
6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第一创业证券
研究所行业研究员、民生证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第一创业证券资产管理部高级
研究员,
2014

12
月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任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
现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
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它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
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
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
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5)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6)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
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
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8)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
适当隔离。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
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
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
急应变制度;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第四个层面是业
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业务各个细节、流程
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
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


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
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
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
评价体系。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


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
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
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
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
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
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5楼、7楼、8楼、
18楼、19楼、38楼、39楼、40楼、41楼、42楼、43楼和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成立时间:1994年1月21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14】5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存续期间:长期

联系人:崔瑞娟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广发证券成立于1991年,是国内首批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先后于2010
年和2015年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
000776.SZ,1776.HK)。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分公司20家、证券
营业部264家,营业网点分布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广发证券旗下
拥有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广发期货有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控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参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
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间接全资持有广发金融交易(英国)有
限公司(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第一类交易会员)和广发证券(加拿大)有限公
司,形成了以证券业务为核心、业务跨越境内外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


截至2016年6月30日,广发证券注册资本76.21亿元,总资产3,576.09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35.99亿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


101.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30亿元。资本实力及盈利能力
在国内证券行业持续领先,总市值居国内上市证券公司前列。


广发证券设资产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从业经历,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员工的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2、主要人员情况

孙树明先生自2012年5月起获委任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孙先生的
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4年8月至1990年8月历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科员、副
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1990年8月至1994年9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
1994年9月至1996年3月任中国财政部条法司处长,1994年7月至1995年7
月任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1996年3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经
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6月至2003年3
月任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2003年9月至2006年1月
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中国证监会
会计部副主任,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自2015
年3月起兼任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孙先生于1984年7
月取得位于武汉的湖北财经学院(现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
于1997年8月取得位于北京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杨龙先生自2014年5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1991年7月 至1993年8月任天津市政府研究室科员,1993年8月至1994年6
月任天津水利局办公室科员, 1994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本公司深圳红宝路
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1月至2004年3月任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年3
月至2004年10月任经纪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兼深圳业务总部总经理,2004
年10月至2005年3月任人力资源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5年9月
任银证通营销中心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联通华建网络有限公
司顾问,2009年1月至 2014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彼同时于2009年10
月至2012年11月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以及于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深
圳高新南一道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先生自2015年8月任广东广发互联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先生于1988年6月获得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经济
学士学位,于1991年7月获得位于北京的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学位,于2013


年5月取得香港科技大学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于2003年12月取得
位于天津的南开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刘洋先生现任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道富银行。刘先生于200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理学学士,并于2003年7
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广发证券于2014年5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广发
证券严格履行基金托管人的各项职责,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
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基
金托管服务。截至2016年6月,广发证券已托管宝盈睿丰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睿远稳健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睿盈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
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睿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
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800指数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睿智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15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广发证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内部规章制度,
防范和化解基金托管业务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托管资产的运作及相关信息披露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
规则及相关合同、协议的规定;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广发证券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资产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和评价。广发证券风险管理部负责拟定风险管理政策、对业务进行风险监控和评
估;广发证券合规与法律事务部负责托管业务法律审核与合规检查;广发证券稽


核部对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客观的检查和监督。资产托管部设置专门
的内部控制岗,配备了专职监察稽核人员,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各业务岗位在各自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广发证券制订了完善的托管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管
理办法(2016年9月修订)》、《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
《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业务基金清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规
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
托管业务印章及加密设备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系统维护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
岗位备份及员工轮岗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与档案
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重大可疑情况报告规定》、《广
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应急处理流程》、《广发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
务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广发证券资产托管部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等。确保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
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
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
自动化操作,防止人工操作风险,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基
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
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
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基
金托管协议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罗春风


直销电话:0755-22621438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2
)平安大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服电话:
400
-
800
-
4800


2
、代销机构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传真:
020
-
87557689


网址:
www.gf.com.cn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陈洪源


联系电话:
010
-
66592194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
66594465


网址:
www.boc.cn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
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服电话:
95558


传真:
010
-
65550827


网址:
www.bank.ecitic.com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卞晸煜


电话:
021
-
52629999
-
218022


客服电话:
95561


传真:
021
-
62569070/62569187


网址:
www.cib.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
市深南东路
504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
021
-
38637673



客服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
50979507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
0574
-
89068340


客服电话:
95574


传真:
0574
-
87050024


网址:
www.nbcb.c
om.cn


(7)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828
号鑫远杰座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828
号鑫远杰座


法定代表人:刘永生


联系人:杨舟


电话:
0731
-
89828900


客服电话:
0731
-
96599


网址:
www.hrxjbank.com.cn


(8)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
010
-
833
63099


传真:
010
-
83363010


客服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英


电话:
021

20835785


传真:
021
-
20835879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网址:
www.hexun
.com


(10)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3C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1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
021
-
20613999


传真:
021
-
68596916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2)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1033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61

10
号楼
12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
86
-
021
-
50583533


传真:
86
-
021
-
50583533


客服电话:
400
-
067
-
6266


网址:
http://admin.leadfund.com.


(13)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建威大厦
1208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李皓


联系电话:
13521165454


客服电话:
400
-
00
1
-
8811


传真:
010
-
67000988
-
6000


网址:
www.zcvc.com.cn


(14)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7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
010
-
88312877


传真:
010
-
88312099


客服电话:
400
-
001
-
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15)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1
号楼
16

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1
号楼
16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
18610807009


客服电话:
400
-
068
-
1176


网址:
www.jimubox.com


(16)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A

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
418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联系人:刘昊


电话:
0755
-
83999907


传真
: 0755
-
83999926


客服电话:
0755
-
83999907


网址:
www.jinqianwo.cn


(1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18)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市江东中路
359



办公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
13917225742


传真:
021
-
22268089



客服电话:
021
-
22267995/400
-
928
-
2266


网址:
www.dtfunds.com


(19)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城大厦
1115

1116

1307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电话:
0755
-
8946 0500


传真:
0755
-
2167 4453


客服电话:
400
-
684
-
0500



网址:
www.ifastps.com.cn


(20)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
D

21&28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朱彬


电话:
010
-
58170844


传真:
010
-
58170710


网址:
www.shengshiview.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18
-
8866


(21)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客服电话:
400
-
6411
-
999


(22)
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葳


联系电话:
021
-
38676767


客服电话:
95521


传真:
021
-
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联系电话:
010
-
85156398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
010
-
84588888


客服电话:(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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