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河北宣工: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296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 公开 转让 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京都中新评报字( 2016 )第 0221 号 共 1 册第 1 册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0 日 目 录 资产评估师声明 ................................ ................................ ................................ ............... 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 ................................ ........... 3 资产评估报告书 ................................ ................................ ................................ ............... 5 一、 委托方、 产权持有单位 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二、 评估目的 ................................ ................................ ................................ ..... 1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 ................. 16 四、 价值类型和定义 ................................ ................................ ......................... 16 五、 评估基准日 ................................ ................................ ................................ . 16 六、 评估依据 ................................ ................................ ................................ ..... 17 七、 评估方法 ................................ ................................ ................................ ..... 18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 ......... 21 九、 评估假设 ................................ ................................ ................................ ..... 22 十、 评估结论 ................................ ................................ ................................ ..... 2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 ............................. 23 十二、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限制说明 ................................ ................................ ..... 25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 ................................ . 25 评估报告附件 ................................ ................................ ................................ ................. 27 资产评估师声明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 产权持有单位 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 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 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 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 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资产评估师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 表意见的能力,故我们不对评估对象 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5.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 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 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 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价值参考意见。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 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京都中新评报字 ( 201 6 )第 0221 号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接受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河 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2966 % 股权 于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市场 价值 进行了评估 。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拟 公开 转让其 持有的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5.2966% 股权 ,为此, 委托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涉及本评估目的 的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5.2966% 股权 的市场 价值进行评估 ,为 委托方 进场 挂牌确定挂牌底价提供价值参考 。 评估对象 和 评估范围为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 。 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评估项目采用 市场法、收益法 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如下: (一) 市场 法评估结果 采用 市场 法评估,在 相关 评估假设成立的情况下,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 持有的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 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 1 , 500 . 00 万元,评估 价值为 1 0 , 6 3 7 .00 万元,增值额 9, 1 3 7 .00 万元,增值率 6 0 9. 13 % 。 (二) 收益 法评估结果 经 收益 法评估,在 相关 评估假设成立的情况下,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持有的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 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 1 , 500 . 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3 , 829 .00 万元,增值额 2, 329 .00 万元,增值率 1 55 . 27 % 。 (三)最终评估结论确定 市场法是从 股权交易 市场的表现来评定 股权 的价值,而收益法是 相对于企业投 资后 的 长期回报 来判断 股权 的价值。 本次评估,考虑到 委托方 的持股 比例较少,对股东权益分配方案话语权较小, 评估对象当前盈利能力与其市场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 了收益法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全面反映。而市场法以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股权交易案例 为参照对象,合理地体现了评估对象 近期 的市场价值。 综 上 考虑,本次评估以 市场 法确定的评估价值 1 0 , 637 .00 万元作为 本次评估结果 。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 本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 2016 年 6 月 30 日 至 20 1 7 年 6 月 29 日。 重要事项说明: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 估报告书,是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欲了 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 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京都中新评报字 ( 2 01 6 )第 0221 号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京都中新 评估 ” )接受 贵 公司 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 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 贵公 司 拟 公开 转让 所 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 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概况 本评估项目的委托方 与 产权持有 单位 为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一) 委托方 及 产权持有 单位 概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河北宣工 ” 或“公司” ) 注册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 21 号 注册资本: 1.98 亿 元 法 定 代表 人 : 常战芳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证券代码: 000923 经营范围: 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吊管机及系列产品和配 件的生产、销售(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 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凿岩设备、平地机、起重设备、叉车、拖拉 机的销售。冶金机械、环保机械、矿山机械、专用车辆设备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 " 。 2 . 历史沿革 河北宣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1999]62 号《关于河北宣化工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由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独 家发起,并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设立。 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7 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其中:人民币普通 股 4,950 万股,于 1999 年 7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基金配售 550 万股, 于 1999 年 9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1999 年 6 月 29 日在河北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19,800 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战芳;注 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升路 21 号。 2006 年 10 月,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河北宣工 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宣工发展”)收购, 2008 年 3 月 18 日完成股权过 户手续。宣工发展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7 年 6 月 18 日,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公司”) 与河北欧力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力重工”)、福田雷沃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田雷沃”)签署了三方股权转让协议,国控公司受让了欧力重工持有的本 公司 19.01% (股改前比例)的股权, 2007 年 7 月 4 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007 年 7 月 31 日,国控公司与宣工发展的四十二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与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签署 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国控公司 受让宣工发展股东 100% 股权,宣工发展成为国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08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 司、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义 务的批复》文件中,同意豁免国控公司因间接收购而持有和控制 公司 10,174.2167 万股 (占总股本 51.38 %)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至此国控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 2010 年 6 月 21 日,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 国资委”)下 发《关于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将国控公司所持宣工发展 100% 国有股权委托河北钢铁集团持有。 2011 年 5 月 23 日,河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将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划转给河 北钢铁集团有关情况的函》(冀国资函 [2011]18 号)文件,决定将原国控公司持有宣工 发展 100% 股权无偿划转河北钢铁集团持有。 2015 年 5 月 19 日,根据河北省国资委下发《关于划转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全部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 [2015]33 号)文件要求,完成将 原国控公司持有宣工发展 100% 股权无偿划转河北钢铁集团持有的手续,至此河北钢 铁集团成为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 2008 年 5 月 5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股本总额 为人民币 198,000,000.00 元,股本构成如下: 项目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900 0.0005% 1 、国有法人持股 2 、境内法人持股 3 、高管持股 900 0.000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97,999,100 99.9995% 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97,999,100 99.9995% 三、股份总数 198,000,000 100.0000% 3. 公司的组织机构 河北宣工 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置 了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管理部门,具体包括: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质量保证部、财务部、内控审计部、安全环保部、技改管理部、企管部、技术中心、 供应部、生产管理部、销售公司 等 。 4 . 2015 年及 评估基准日 的 资产、负债 和 财务状况 2015 年及 评估基准日的资产、 负债及财务状况 如下表 : 金额 单位:人民 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146,080.35 137,658.19 负债 103,959.15 96,692.71 股东权益 42,121.20 40,965.48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 1 - 6 月 营业收入 25,485.12 13,303.76 营业成本 19,932.27 10,353.31 营业利润 - 18.05 - 1,274.29 利润总额 68.09 - 914.01 净利润 69.76 - 914.01 2015 年 数据为经审计后 年报 数据 , 由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进行审 计, 并 出具了 利安达审字( 2016 )第 2501 号 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评估基准日数据 未经审计。 5 . 高特佳近三年分配给 河北宣工 的股利情况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高特佳总股本数(万股) 25,960.00 25,960.00 28,320.00 持有高特佳股数(万股) 1,500.00 1,500.00 1,500.00 持股比例 5.7781% 5.7781% 5.2966% 分配股利金额(万元) 75.00 75.00 150 .00 6 . 被 投资 单位 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河北宣工 持有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 股权 。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概况如下 : ( 1 )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高特佳 ” )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 后海大道以东 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15 01 注册资本: 2.832 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 定 代表人: 蔡达建 成立日期: 2001 年 03 月 02 日 主要 经营范围: 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企业直接投资;受托管理和经 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 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 设 。 ( 2 ) 历史沿革 高特佳 2001 年 3 月成立 , 由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 司 、河北宣工 等 11 家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23,600 万元。 2001 年 3 月 2 日,高特佳取得由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公司设立时,高特佳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 深圳市新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 14.831%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2% 广西创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6.780%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1,500.00 6.356%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6% 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4.23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沈阳市矿源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500.00 2.119% 合计 23,600.00 100% 注: 2003 年 7 月,股东广西创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经高特佳 200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沈阳市矿源实业股份合作公司将所 持高特佳全部股权转让给辽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4 年 8 月 19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 深圳市新中泰投资有限公司 3,500.00 14.831%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2% 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6.780%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1,500.00 6.356%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6% 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4.23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 辽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2.119%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新中泰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 高 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高特佳 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2%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19% 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6.779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4.237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辽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2.1186%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辽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 高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速速达 投资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24 日, 高特佳 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2%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19% 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0 6.779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4.237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1186%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广西西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将所持 高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9 年 6 月 8 日, 高特 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2%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1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 11.016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1186%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09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广西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 高 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鑫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 11 月 15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1%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3,000.00 12.7118%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广西鑫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 11.016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1186%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将所 持 高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1 日, 高特佳 完成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1%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2.711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广西鑫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00.00 11.016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2%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2%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119%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广西鑫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将所持 高特佳 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佳兴和润 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21.186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6.9491%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2.711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355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9.7457%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4.2372%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2.119%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 5.5084% 合计 23,60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对 高特佳 进 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 2,360 万元,高特佳总股本增加至 25,960 万元。 2012 年 7 月 2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1.5562%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1%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 5.0077%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360.00 9.0909% 合计 25,96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高 特佳 部分股权转让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013 年 1 月 16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 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0%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 5.0077%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360.00 16.7951% 合计 25,960.00 100% 经深圳 高特佳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深圳市鹏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 持有的 高特佳 部分股权转让给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0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6965%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1%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 6.163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4,360.00 16.7950% 合计 25,96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所持有 高特 佳 部分股权转让给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4 年 8 月 1 日, 高特 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6965%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1%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 6.163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0.00 7.7041%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9.0909% 合计 25,96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3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三亚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高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3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6965%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0%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 6.163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0.00 7.7042%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9.0909% 合计 25,96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所持 高特佳 全部股权转让给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 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9.260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5.408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6965%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778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8598%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852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9260%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3.8675%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9.0909% 合计 25,96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对 高特佳 进行现金增资,增资金额 2,360 万元,高特佳总股本增加至 28,320.00 万元 。 2015 年 11 月 27 日, 高特佳 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17.6554%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554%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4.124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4718%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296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1215%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11%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655%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18%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合计 28,320.00 100% 经 高特佳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 高特佳 17.66% 股权转让给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2 日,昆明云内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 先 将所持高特佳 8.83% 股权 进行了工商变更,变更后 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554%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655%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18%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471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121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2966%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1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14.1243% 合计 28,320.00 100% 经高特佳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 高特佳全部股权转让给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16 年 3 月 16 日, 高特佳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554%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655%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18%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471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121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2966%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11%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4.1243% 合计 28,320.00 10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高特佳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554%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655%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18%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33%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471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1215%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8.827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2966%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11% 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4.1243% 合计 28,320.00 100% (3) 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高特佳 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之一 , 集并购整合、 PE 、 VC 、天使 投资等多手段工具,聚焦于医疗健康产业,实现对资源整合控制的股权投资。 高特佳关注 整体医疗健康行业 、 基因诊断、精 准医疗、个性化医疗等领域,与迪 安诊断成立产业投 资基金,并先后投资了鑫诺美迪、安诺优达、博奥赛斯等多家医疗 企业 。 高特佳直接投资 过 的项目包括深圳中兴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000063 ),江西 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0029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002253 ),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1717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526 ), 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235 ),信质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002664 ),深圳市宇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002289 ),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457 ) 等项目 。 (4) 2015 年 及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司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司) 总资产 99,230.0 3 95,999.85 负债 65,733.56 65,667.7 4 股东权益 33,496.47 30,332.11 项目 2015 年 度 ( 母 公司) 201 6 年 1 - 6 月 ( 母 公司) 营业收入 2, 646.29 134.76 营业成本 - - 营业利润 - 1,100.99 - 3,164.36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司 ) 2016 年 6 月 30 日 ( 母 公司) 利润总额 - 1,094.93 - 3,164.36 净利润 - 1,033.86 - 3,164.36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015 年 数据为经审计后年报数据,由 深圳中胜会计师事 务所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 深胜 审字( 2016 )第 45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评估基 准日 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 次 评估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按照规定报送的相关监管机构。 任何未经评估 机构确认的单 位和个人不能由于得到本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评估目的 河北宣工拟 公开 转让其持有的高特佳 5.2966% 股权,为此,委托京都中新评估对 涉及本评估目的的高特佳 5.2966% 股 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进场挂牌确定 挂牌底价提供价值参考 。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 评估 对象 和 评估范围为 河北宣工 于 评估基准日 持有的高特佳 5.2966% 股权 , 具体 如 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 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高特佳 1 , 5 00.00 2 资产总计 1 , 5 00.00 2.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企业申报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四、 价值类型和定义 本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 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16 年 6 月 30 日 。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 六、 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是在 遵守国家现有的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它公允的评估依 据、计价标准、评估参考资 料的前提下进行的。 1. 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 2. 法律、 法规依据 (1)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 2016 ) 第 32 号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2)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 发 产权 [ 2013 ] 64 号文发布的《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 作指引 》 ; (3)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 [2001]102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 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及其配套文件; (4) 财政部( 2001 ) 14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5 年 12 号令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评 估管 理暂行办法》; (6) 国务院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第 378 号 ] ; (7)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 [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 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 [2009]941 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9 )第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3. 本评估项目以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和规范为依据。 (1)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 基本准则》 ( 财政部财企 [2004]20 号 ) ; (2) 《资产评估准则 — 基本准则》 ( 财政部财企 [2004]20 号 ) ; (3) 《资产评估准则 —— 业务约定书》 ( 中评协 [2007]189 号 ) ; (4) 《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程序》 ( 中评协 [2007]189 号 ) ; (5) 《资产评估准则 —— 评估报告》 ( 中评协 [20 11 ] 230 号 ) ; (6) 《资产评估准则 —— 工作底稿》 ( 中评协 [2007]189 号 ) ; (7)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 会协 [2003]18 号 ) ; (8)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 中评协 [2007]189 号 ) ; (9) 《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 中评协 [2010]214 号 ) ; (10)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 中评协 [2008]218 号 ) ; (11) 《 资产评估准则 —— 企业价值 》 ( 中评协 [201 1 ]2 27 号 ) 。 4. 权属依据 (1) 河北宣工投资决议 等 ; (2) 其他 参考资料 。 5. 取价依据 (1) 委托 方 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 (2) 委托 方 提供的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3) 委托 方 提供的关于高特佳股利分配方面的资料; (4) 委托 方 提供的高特佳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 (5) 委托 方 提供的高特佳股东情况的资料; (6) 国家宏观、行业市场及 企业统计分析数据 ; (7) 同花顺 iFind 行业经济数据库; (8) 评估人员掌握的有关信息及现场勘察记录等资料; (9) 河北宣工、云内动力、赤天化、博雅生物等 上市公 司公告; (10) 各种新闻、网站或其他渠道收集的价格信息资料和其他资料; (11) 其他询价资料及有关资产评估的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 成本 法 、 收益法 和 市场法 。 三种方法各有其适用条件,评 估人员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 如下: 成本法是通过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思路。 收益法 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 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 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近期可以收集到高特佳的股 权 交易案 例 , 且 相关交易方 公开了 交易 情况 , 因此 , 可以 采用市场法 进行评估 。 同时 , 河北宣工 作为市场参与者, 对 来自 高特佳 的 股利分配情况进行 了 预测, 因 此, 可以 采用 收益 法。 综上, 本次评估 对少数股权 采用了 市场 法和 收益 法 进行了评估。 ( 一 ) 市场 法 由于 有 股权 交易案 例 , 与 股权交易 案例相关的数据 和资料 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 知,故本次 评估 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 是将 评 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时点近期 的 交易 案例 进行比较, 对这些已知 交易 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1. 评估步骤 ( 1 ) 选取可比实例 首先 根据 评估对象 的情况 分析 交易实例,包括 交易日期、 交易价格,收购的股 权比例,影响交易价格的其他交易条款 等,从中筛选三个 可比实例 。 ( 2 )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主要考虑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 如交易 性质、 交易地点 等, 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 3 ) 进行交易时间修正 若可比实例的交易时间与 评 估对象不一致,会 对价格造成影响,所以应将其成 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估价时点的价格 。 ( 4 )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将可比实 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估价对象个体状况下的价格。以待估 对象 的个别 因素为基础进行修正,如 持 股比例、账面净资产 等。 ( 5 ) 确定 评估结果 通过 上述各种修正后,得出比准价格, 根据案例的具体情况得出各案例权重, 分别 乘 以各权重 后 作为待估对象的评估单价。 待估对象的评估价 值 公式如下: 评估值 = 比准单价 × 持 股数 其中:比准单价 = 可比实例比准单价( 1+2+······+N ) /N 可比实例比准单价 = 交易价格 × 修正系数 N ----- 可比实例数量 修正系数 =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