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建信周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11月15日 15:03:08 中财网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
1
6
年第
2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
3
]
1166
号文
注册

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
3

9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
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
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本基金是
债券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
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
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6

9

16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
1
6

6

30
日(财务数据


审计)。本招募
说明书已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








一、绪言
................................
................................
................................
..............
4
二、释义
................................
................................
................................
..............
5
三、基金管理人
................................
................................
................................
10
四、基金托管人
................................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23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
32
七、基金的募集
................................
................................
................................
34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1
十、基金的投资
................................
................................
................................
49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62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64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5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6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75
十八、风险揭示
................................
................................
................................
8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
................................
..
84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6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88

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91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9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93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94
附件二:《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117

一、绪言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
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
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
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
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
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建信
周盈
安心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
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
12

1
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
三十
次会议通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起实施的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


20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
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
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





21

销售机构: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
非交易过户



23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为办
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

基金账户:指
基金份额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
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
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7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29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

运作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基
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
申购确认日;对于上一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的下一运作期
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上一运
作期到期日后的下一工作日


32

运作期到期日: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一周。

对于每
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
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周的周度对日(即第
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

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
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二周的周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
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33


度对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
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在后续日历

中的对应日期,
若该日历

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4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3
5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



3
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业务规则》:指《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
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
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
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
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

元:指人民币元


47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
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
和费用的节约


48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
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
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的过程


52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



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53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
收益


54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折算出的年收益率


55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6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设立日期:
2005

9

19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
准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
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
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
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
决策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
权和对总

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2015年3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自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
自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自1994年
5月至2006年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部副总
经理,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
部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许先生是高
级经济师,并是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
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1983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
学本科毕业。


孙志晨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
本管理公司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
长江商学院EMBA。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
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研究所科员、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行长助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
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银
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
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
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
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
诚集
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
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区域副总裁。1981年毕业
于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


行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
务部司库,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
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
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
改革处处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
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中
银保诚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美国友邦保险(加拿大)有限公司
总裁兼首席行政员等。1989年获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
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王雪玲女士,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
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
职员;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计划处、信贷处、风险处和人力部等副处
长、处长、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5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


险副总裁等职务。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
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
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
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
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
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吴灵玲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
理部总经理
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

理系;
2001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
源部主任科员、高级经理助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
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
总经理
,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资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
获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监察稽核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
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
员、项目经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
助理、副总监;信息技术部副总监、总监。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

1997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
2003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筹

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高级副



经理;
2005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
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

2015

8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
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学士学位;
199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
级副经理。

2005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
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官。

2013

8
月至今,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并于
2015

8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

1992
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系,获学士学
位;
1999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2

7
月至
1996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
1999

7
月加入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先后在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
业务,曾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
006

3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2015

8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高珊女士,硕士。

2006

7
月至
2007

6
月期间在中信建投证券公司
工作,任交易员。

2007

6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初级交易员、
交易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12

8

28
日起任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2

12

20
日起任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

29
日起任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9

17
日起任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12

20
日起任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8

25
日起任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3
日起
任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7

26
日起任建信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6

10

18
日起任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
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顾中汉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
告基金

产净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
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
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
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
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
过对工作流程
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
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
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



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
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
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
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
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
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
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
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
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
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
制定相应的控制制
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
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
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
间又相互合作与制
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
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
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
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
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



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
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
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
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
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
)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
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
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
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
、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
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
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5
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
列第17位,较上年上升2位;根据2015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90位,较上年上升27位。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79,563.22亿元。2016
年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376.61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
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
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
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
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
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
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
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
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
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
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
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
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
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
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
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
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1992年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
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75只。此外,交
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
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
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
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
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
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
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
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
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
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
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
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
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
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
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
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
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
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
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
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
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
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
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
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
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
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
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
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
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
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
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
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
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
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
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
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
)直销柜台


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回
、定期投

等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
登录
本公司网站
查询


本公司
网址:
www.
ccbfund
.c
n




2
.
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
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
bankcomm
.com



3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
400 9908 826


网址:
http://
www.citicsf.com



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
1507
-
1510
室)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
0532
-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
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
0431
-
96688

0431
-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1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8
-
777


网址:
www.gyzq.com.cn



1
1

中泰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
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客服热线: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1
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客服电话:
4008
-
222111



网址:
http:// www.gsstock.com



1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网址:
www.gtja.com



1
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001
,(
021

962503


网址:
www.htsec.com



1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2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家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
李季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2
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

话:
021
-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2
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2
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
0
755
-
82288968


网址:
www.cc168.com.cn



2
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2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
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0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82825555


网址:
www.axzq.com.cn



2
6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热线:
400886633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
7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
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20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
020
-
88836999


网址:
www.gzs.com.cn



2
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客服电话:
95563


网址:
http://www.ghzq.com.cn



2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0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3
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
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3
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
e
howbuy.com



3
3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概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02
1
-
58303377


网址:
www.hexun.com



3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概况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77
-
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3
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梁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

网址:www.chtfund.com

(
3
6
)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

1807
-
5



法定代表人:张皛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0
-
2819


网址:
www.chinapnr.com



(
3
7
)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
60

9

3724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
3
8
)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66
-
6618


网址:
www.lufax.com/



3
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16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
400
-
820
-
2899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websiteII/html/index.html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
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郑文广


电话:
010
-
66228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2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徐建军


电话:
010

66575888


传真:
010

65232181



经办律师:徐建军、
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陈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陈熹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
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

10元



5,000,000 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

10元

10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份

10份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0份

5,000,000 份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0.
3
0%/



0.01%/年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当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
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2、当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
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3、投资者在提交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
(A 类、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
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认/申购申
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根


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四)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
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
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
调整之日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提高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须先按基金合同履行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程序,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依法
备案后方可公告实施。




、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
3
]
1166

文准予注册。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相应基金份额。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为一周。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
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
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
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一周的周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
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
日对应的次二周的周度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止。以此类推。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该份
基金份额。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赎回该份
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
运作期到期日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
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人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四)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

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