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深F60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六 年 十 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1 年 7 月 14 日证监 许可 [ 20 1 1 ] 1092 号 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 11 年 9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 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 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 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 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 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 深证基本面 60 ETF 的联接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 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 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6 年 9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 1 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 未 经 审计)。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 目 录 一、绪言 ................................ ................................ ................................ ................... 5 二 、释义 ................................ ................................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 ................................ ..... 20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7 六、基金的募集 ................................ ................................ ................................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4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5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6 十、基金的业绩 ................................ ................................ ................................ ..... 70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 . 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2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 7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8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4 十七、风险揭示 ................................ ................................ ................................ ..... 88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93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95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7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4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4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 143 一、绪言 《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 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 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 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 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 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合同》 《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其任何有效的修 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 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建信 深证基本 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 建信 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 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 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 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 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投资于中国境内合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 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标的指数 指 深证基本面 60 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目标 ETF 指另一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简称 ETF ) ,该 ETF 和本基金所跟踪 的标的指数相同 , 并且该 ETF 的投资目标和本基 金的投资目标类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该 ETF 以 求达到投资目标。发售时 , 本基金选择 深证基本 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 “深证基本面 60 ETF ” )为目标 ETF ETF 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 的目标 ETF,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 追求跟踪 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采用开放式运作的 基金,本基金是联接其所投资的目标 ETF 的 ETF 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 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 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公历日 月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日 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 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 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 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 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 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 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 且由同一 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 注册登记 的 其他开 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 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 券投资 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 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拥有的包括目标 ETF 份额在内的各类证券及 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 项 以及其 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 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 服, 且在基金合同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 何事件 三 、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设立日期: 2005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 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88 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58 号文批准 设立。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 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 25% 中国华电集团 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 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 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 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 决策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 会履行《公 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 裁 等经 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 6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 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许会斌先生,董事长。 2015 年 3 月起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出任中国建设银行批发业务总监;自 2006 年 5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自 1994 年 5 月至 2006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 行筹资储备部副主任,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个人银行 部副总经理,营业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个人银行业务部总经理,个人银行 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许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并是国务院特 殊津贴获得者,曾荣获中国建设银行突出贡献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等奖项。 1983 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孙志晨先生,董事 , 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建信资本管 理公司董事长 。 1985 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6 年获得长江商 学院 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 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经理。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 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 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 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 现任 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 1990 年毕业于伦敦政治 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12 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 EMBA 工 商管理学硕士。历 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 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 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 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 袁时奋先生,董事,现任 信安国际(亚洲)区域副总裁 。 1981 年毕业于 美国阿而比学院。历任香港汇丰银行投资银行部副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资本 市场部高级经理,香港铁路公司库务部助理司库,香港置地集团库务部司库, 香港赛马会副集团司库,信安国际有限公司大中华区首席营运官。 殷红军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1998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历任中国 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项目经理、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投资咨询部副 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办公室副处长、体制改革处处 长、政策与法律事务部政策研究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李全先生 ,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1988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 公司 总经理助理 / 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华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建国先生 , 独立董事 , 曾任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 中银保诚 退休金信托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英国保诚保险有限公司首席行政员 , 美国国际 保险集团亚太区资深副总裁 , 美国友邦保险 ( 加拿大 ) 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行政 员等。 1989 年获 Pacific Southern University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伏军先生 , 独立董事 , 法学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兼 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副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法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 2 、监事会成员 王雪玲女士,监事会主席。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人 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计划处职员;中 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计划处、信贷处、风险处和人力部等副处长、处长、行 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起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曾 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 总裁等职务。方女士 1990 年获新 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 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机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 2009 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 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 理。 吴灵玲女士, 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总经理 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 2001 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系。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主任 科员、高级经理助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 理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 ,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 ACCA )资深会员。 199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会计系 , 获学士学位; 2010 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 , 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 任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 级经理。 2006 年 12 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察稽核部。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1995 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 银行北京分行科技部科员、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主任科员、项目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总监助理、副总监;信 息技术部副总监、总监。 3 、公司高管人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 。 1997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 2003 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筹资处科 员、主任科员;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高级副经理; 2005 年 9 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 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副总裁。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 1996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学士学位; 199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计部科员、副 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 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 理。 2005 年 9 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 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公司首席战略官。 2013 年 8 月 至今,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副总裁。 4 、督察长 吴曙明先生,督察长。 1992 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系,获学士学位; 1999 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 1999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先后在 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曾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部高级副经理等职。 2006 年 3 月加入建信 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 2015 年 8 月 6 日起任建 信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 5 、本基金基金经理 梁洪昀先生,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2003年1月获清华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就职 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研究员、规划发展部产品设计师、 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究 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研究部副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 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2009 年11月5日起任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0年5月 28日至2012年5月28日任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9月8日至2016年7月20日任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3月16日起任建信深 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建信双利分级股 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31日起任建信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8月6日起任建信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分级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路龙凯先生,硕士。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从事保险精算工作,历任主办、主管;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在中诚 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工作,任结构融资分析师;2012年5月至2015年4月在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初级研究员、研究员、投资经理; 2015年4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4月11日起任深证基本面60ETF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6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孙志晨先生,总裁。 梁洪昀先生,金融工程及指数投资部总经理。 钟敬棣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固定收益投资官。 李菁,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兼研究部首席策略分析师。 顾中汉先生,权益投资部 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基金经理。 7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 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 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 资 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 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 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 谋取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 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 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 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 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 4 )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 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 5 )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 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 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 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 6 )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 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 1 )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 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 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 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 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 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 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 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 司风险控制工作,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 2 )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 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 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 3 )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 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 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 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 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 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 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 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 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 5 )监 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 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 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 四、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7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 101 号 组织形式: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 罗菲菲 中国民生银行于 1996 年 1 月 12 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 主要由非 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 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 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 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二十年来,业务不 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 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 。 2000 年 12 月 19 日,中国民生银行 A 股股票( 600016 )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 2003 年 3 月 18 日,中国民生银行 40 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 所正式挂牌交易。 2 004 年 11 月 8 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 发行了 58 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 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 2005 年 10 月 26 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 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 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中国民生银行在香港交易所 挂牌上市。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 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 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 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 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 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 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9 年 6 月,民生银行在 “ 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 中获 2009 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 年 9 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 银行被评为“ 2009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 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 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 2009 年度最佳 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 年 11 月 21 日,在第四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 评为“ 2009 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 年 12 月 9 日 , 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 2009 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 行评选暨 2009 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 “ 2009 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 2009 年最佳零售银行” 多个奖项。 2010 年 2 月 3 日,在“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 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 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 致好评,荣获卓越 2009 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 年 10 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 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 —— “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 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 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 年 12 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联合近 40 家成员行共同 举办的 2011 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1 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 网银安全奖 ”。这是继 2009 年、 2010 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 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 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 , 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 2011 - 2012 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 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 2010 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 奖 — 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民生银行在《 The Asset 》杂志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家奖 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 - 新秀奖”。 2013 年度 , 民生银行荣获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年度中 国优秀股权和创业投资中介机构“最佳资金托管银行”及由 21 世纪传媒颁发 的 2013 年 PE/VC 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 2013 年荣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优秀企业。 在第八届“ 21 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 2013 .亚洲最佳投 资金融服务银行”大奖。 在“ 2013 第五届卓越竞争力金融机构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卓 越竞争力品牌建设银行”奖。 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 皮书( 2013 )》中,民生银行 荣获“中国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指数 第一名”、“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数第一名”。 在 2013 年第十届中国最佳企业公民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获“ 2013 年度中 国最佳企业公民大奖”。 2013 年还获得年度品牌金博奖“品牌贡献奖”。 2014 年 获评中国银行业协会 “ 最佳民生金融奖 ” 、 “ 年度公益慈善优秀 项目奖 ” 。 2014 年 荣获《亚洲企业管治》 “ 第四届最佳投资者关系公司 ” 大奖和 “2014 亚洲企业管治典范奖 ” 。 2014 年 被英国《金融时报》、《博鳌观察》联合 授予 “ 亚洲贸易金融创新 服务 ” 称号 。 2014 年还 荣获《亚洲银行家》 “ 中国最佳中小企业贸易金融银行奖 ” , 获得《 21 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 “ 最佳资产管理私人银行 ” 奖 , 获评《经济 观察》报 “ 年度卓越私人银行 ” 等。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金融理财》举办的 2015 年度金融理财金貔貅奖 评选中荣获“金牌创新力托管银行奖”。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荣获《 EUROMONEY 》 2015 年度“中国最佳实物黄金投 资银行”称号。 2015 年度,民生银行连续第四次获评《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2015 )》“中 国银行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第一名 ”。 2015 年度,民生银行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 2014 - 2015 年度中国卓越 金融奖评选中荣获“年度 卓越创新战略创新银行 ”和 “年度卓越直销银行”两 项大奖 。 2 、主要人员情况 杨春萍:女,北京大学本科、硕士。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 投资银行总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和 资产托管部。历任中国投资银行总行业务经理,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北京代表 处代表,中国民生银行金融市场部处长、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职务。具有近三十年的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外资银行工作经验,具有广阔的 视野和前瞻性的战略眼光。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 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 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 资产托管部目 前共有员工 70 人,平均年龄 36 岁, 100% 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0% 以 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 100% 都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中国民生银行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诚信、严谨、高效、务实” 的经营理念,依托丰富的资产托管经验、专业的托管业务服务和先进的托管业 务平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专业托管服务。截至 2016年6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已托管99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的证券投 资基金总净值达到2386.24亿元。中国民生银行于2007年推出“托付民生. 安享财富”托管业务品牌,塑造产品创新、服务专业、效益优异、流程先进、 践行社会责任的托管行形象,赢得了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客户的广泛好评,深化 了与客户的战略合作。自2010年至今,中国民生银行荣获《金融理财》杂志 颁发的“最具潜力托管银行”、“最佳创新托管银行”和“金牌创新力托管银 行”奖,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颁发的“最佳金融服务托管银行”奖。基 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 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 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由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监督中心及资产托管部各 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风险监督中心,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 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中心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 各业务中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中心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 风险负责。 (2)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监督中心,该中心保持高度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相互制约原则:各中心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 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 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 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 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监督中心指导业务中心进行风险识别、评估, 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 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 像监控。 (5) 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 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 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 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 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 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 实施全员风 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 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心 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 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 双人制,横向多中心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中心、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 组织结构。 (4) 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 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 制度,包 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 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 善。 (5) 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 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 管部内部设置专职风险监督中心,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 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审计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 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 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 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 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 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 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 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 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和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 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 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 1 )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设在北京的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 平台。 ( 1 )直销柜台 名称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6 层 法定代表人: 许会斌 联系人:郭雅莉 电话: 010 - 66228800 ( 2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的申购 、 赎回 、定期投资 等 业务,具体 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 则请 登录 本公司网站 查询 。 本公司 网址: www. ccbfund .c n 。 ( 2 ) 代销机构 (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5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 www.cmbc.com.cn ( 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 ww.bankofbeijing.com.cn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户服 务电话: 95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cmbchina.com ( 8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 万建华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客服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 95565 、 4008888111 网址: w ww.newone.com.cn ( 14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 400 9908 826 网址: http://www.citicsf.com ( 1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服电话: 0755 - 82288968 网址: www.cc168.com.cn ( 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 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001 ,( 021 ) 962503 网址: www.htsec.com ( 1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19 ) 中泰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 2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 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客户服务电话: 0431 - 96688 、 0431 - 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 2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 515988 网址: www.bhzq.com ( 22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志刚 客服热线: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 23 )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热线: 4008866338 网 址 : stock.pingan.com ( 2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 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 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 号安联大厦 34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20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82825555 网址: www.axzq.com.cn ( 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 蔡咏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8 - 777 网址: www.gyzq.com.cn ( 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咨询电话: 025 - 84579897 网址: www.htsc.com.cn ( 29 )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家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季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 30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客服 电话: 021 -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 31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 2 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客户服务电 话: 0731 - 4403340 网址: www.cfzq.com ( 32 )东海 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 19 楼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客服热线: 400 8888588 网址: www. longone.com.cn ( 3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 34 )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客服电话: 0571 - 967777 网址: http://www.stocke.com.cn ( 35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 20 层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