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力帆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修订稿)
公司代码:601777 公司简称:力帆股份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王延辉 出差 尹明善 董事 尹喜地 出差 尹明善 董事 尹索微 出差 陈巧凤 董事 陈雪松 出差 陈巧凤 独立董事 王巍 出差 许敏 独立董事 管欣 出差 许敏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力帆股份 60177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汤晓东 周锦宇 电话 023-61663050 023-61663050 传真 023-65213175 023-65213175 电子信箱 tzzqb@lifan.com tzzqb@lifan.com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本公司净利润343,081,152.90元,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915,619.80元。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1,256,353,3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拟派发的现金股利 共计125,635,337.90元,占公司201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50%。本议案 尚需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发动机、通用汽油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含 出口)及投资金融, 其中汽车产品涵盖轿车、SUV及多功能乘用车(MPV)三大类别。 2.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通过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两个渠道进行,具体如下: (一)国内销售方面 新能源汽车方面,纯电动新能源车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售后服务初期由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 公司及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负责。 燃油汽车方面,主要为经销商模式,一级经销商建设为重点,二级经销商为补充;售后服务 上以一级经销商为主,并以独立服务商为补充。 摩托车整车方面,主要为经销商模式,按行政区域划分选择省级经销商,再向下分销。 新能源汽车、燃油汽车及摩托车整车由公司统一制定整体营销计划、产品计划、服务计划、 渠道价格、广宣计划,并对营销渠道进行设计及管理。 摩托车发动机方面,主要为直销和经销商两种模式,由各办事处直接面对面与各客户交流并 提交订单计划。 通用汽油机方面,主要为直销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二)海外销售方面 模式一:经销商模式 公司通过海外事业部将产品出售给国外一级经销商,一级经销商再将产品分销给当地二级经 销商,或直接卖给终端消费者。公司与一级经销商共同制定营销计划、产品计划、广告策略等, 并且在品牌建设、售后服务等方面为海外经销商提供支持,同时根据年度计划等及时对一级经销 商进行管理和考核,优胜劣汰。 模式二:海外子公司模式 生产型子公司 考虑到当地市场潜力较大,综合成本低,生产型子公司通过公司海外事业部进口零部件,组 装成产品后出售给当地经销商或终端消费者。 销售型子公司 通过当地的直销公司将整车出售给当地经销商或终端消费者。 3.行业情况说明: 2015年传统燃油车市场增速持续放缓,竞争日趋激烈,乘用车产销2107.94 万辆和2114.63万辆,同比增长5.78%和7.30%(数量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新能源汽车 2015年呈现爆发式增长,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33.1万辆,同比增长3.4倍。 2015年中国摩托车 产销规模继续下降,全年完成产销1883.22万辆和1882.3万辆,比上年下降11.57%和11.71%(数 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3年 总资产 25,280,750,951.77 20,841,543,575.74 21.30 17,578,486,035.97 营业收入 12,411,109,766.16 11,416,748,432.97 8.71 10,073,236,942.9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353,915,619.80 386,073,924.60 -8.33 424,275,852.3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110,800,546.80 343,724,199.91 -67.76 393,446,951.1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6,830,262,080.93 5,408,066,141.55 26.30 5,527,960,739.47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1,458,047,918.26 -368,054,156.14 -296.15 -520,041,011.25 期末总股本 1,256,353,379.00 1,014,766,887.00 23.81 1,010,388,087.00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29 0.40 -27.50 0.45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29 0.39 -25.64 0.44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5.23 7.16 减少1.93个百 分点 7.90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2,549,364,923.57 2,513,974,629.08 2,741,546,450.83 4,606,223,76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117,905,905.21 86,221,842.50 65,091,537.18 84,696,33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114,469,479.53 77,003,463.16 56,494,283.93 -137,166,679.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85,435,254.64 314,759,364.74 57,862,477.80 -1,745,234,506.16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1,83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0,89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增 减 期末持股数 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重庆力帆控股 有限公司 1,200,000 620,642,656 49.40 0 质押 143,300,000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泰达宏利基金 -民生银行- 泰达宏利价值 30,128,571 30,128,571 2.40 30,128,571 无 未知 成长定向增发 111号资产管 理计划 东海基金-兴 业银行-鑫龙 105号特定多 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28,571,429 28,571,429 2.27 28,571,429 无 未知 西南证券-浦 发银行-西南 证券双喜汇智 4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4,285,714 24,285,714 1.93 24,285,714 无 未知 招商财富-招 商银行-渝资 1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24,285,714 24,285,714 1.93 24,285,714 无 未知 中国证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22,474,360 22,474,360 1.79 0 无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6,825,200 16,825,200 1.34 0 无 未知 东海基金-兴 业银行-鑫龙 106号特定多 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13,928,571 13,928,571 1.11 13,928,571 无 未知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工银瑞 信生态环境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12,213,144 12,213,144 0.97 0 无 未知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1,999,876 11,999,876 0.96 0 无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 无 持股数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乘用车 2015年公司推出了B级轿车“力帆820”、CA08等新车型,并积极开发CA09、CA10、X80等 新的MPV、SUV车型,新能源推出了330EV、650EV、电动物流车(LF5028XXYCEV)等车型。 2015年3月工信部公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67批), 力帆330EV(LF7004EV)纯电动轿车、LF5028XXYCEV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入选此次目录。2015年3 月LF1022EV 纯电动轻型货车、LF6401CEV 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等4款车型入选节能与新能源车 示范推广目录。2015年5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72批)》, 力帆LF7002、LF7004、LF7002CEV260共计三款纯电动轿车进入此次公告。 2015年公司完成了对车联网模块和电子仪表的大批量生产和对多个规格的动力电池的封装; 通过车联网技术,实现了车辆实时信息的数据收集、定位、远程控制、虚拟仪表盘等功能,同时 也完善了分时租赁业务的后台系统功能和推出了分时租赁业务手机应用程序。 2015年,公司乘用车出口在中国出口车企中排名第三,市场份额占比15%。2015年,力帆汽 车在俄罗斯的年销量为1.5万台,已连续5年为中国品牌销量第一。另2015年6月公司为重庆地 区唯一获得2015年度第一批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企业。 (二)摩托车 2015年,公司继续大力推进休闲、运动、大排量摩托车产品,KP系列产品的销售占比进一步 得到提高,已形成产品系列化,提升了产品附加值;通过电商平台优化了营销模式。同时,公司 继续推进精益生产、加强内部管理和品牌营销力度,继续巩固在品牌市场占有率、技术、质量、 生产组织、渠道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摩托车出口坚持贯彻品牌化战略、差异化战略和本地化战略;从外观设计、技术优势、 新能源等方面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加强渠道建设、信息化建设、重视品牌推广。 (三)金融方面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融资租赁公司) 的租赁资产规模已达10亿元并在上交所成功发行了汽车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业务的开 展,提升了力帆融资租赁公司的市场形象并为后续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良好基础;汽车租赁业务 管理系统进一步升级,提高了汽车融资租赁的效率。 力帆融资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力帆善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善蓉信息 公司”),主营互联网金融业务,拥有互联网金融平台——“力帆善融”。力帆善融坚持产业互联网 金融定位,为力帆上游的供应商、下游的经销商、终端的消费者提供融资服务,促进了力帆产品 的销售。 2015年,力帆财务公司已完成信贷业务软硬件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引进了一批专业人员,搭 建及测试了汽车金融的新业务系统,2016年将向主管部门申请买方信贷、消费金融业务资质。 2015年12月18日,为更好地吸引海外低成本资金,实现境内外资金一体化管理,公司与中 国银行重庆分行签订《跨国公司外债宏观审慎境外借款协议》,加速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同时, 公司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应 额度获批,公司可集中调配的外债额度增加到3亿美元,对外放款额度增加到4.35亿美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1. 重要差错更正的原因 资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9日收到《财政部关于重庆力帆乘用车有 限公司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监﹝2016〕30号,以下简称专项 检查处理决定)。根据专项检查处理决定,截至2016年2月15日,本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 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汽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 告》不一致,1328辆汽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扣除车辆重 复统计因素,共计2395辆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08.00万元。按照专 项检查处理决定的要求,对上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所涉及的公司2015年度新 能源汽车的销售收入进行调整。 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具体会计处理 汽车对应的政府补贴对象是消费者,企业后续从政府收到的补贴资金实质上是政府代消费者 向企业支付的汽车价款,故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将政府补贴确认为销售收入。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销售新能源汽车所获得的中央财政补贴计入主 营业务收入。 部专项检查处理决定,本公司对上述2395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 车进行核对、清理。其中有1042辆新能源汽车在2015年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收入确认金额中 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689.00万元。鉴于此部分收入不符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条件,财 政部决定对本公司申报的此部分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予补助。 事项,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 证监会《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之相关规定, 对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调减净利润39,856,500.0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9,856,500.00元。 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议案》。 3.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5年度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其他应收款 839,116,000.88 886,006,000.88 -46,89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3,304,622,781.85 13,351,512,781.85 -46,89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1,825,944.21 134,792,444.21 7,033,5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976,128,169.92 11,969,094,669.92 7,033,500.00 资产合计 25,280,750,951.77 25,320,607,451.77 -39,856,500.00 未分配利润 1,367,717,513.54 1,407,574,013.54 -39,856,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6,830,262,080.93 6,870,118,580.93 -39,856,500.00 (2) 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报表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营业收入 12,411,109,766.16 12,457,999,766.16 -46,890,000.00 营业利润 334,404,352.88 381,294,352.88 -46,890,000.00 利润总额 367,672,271.49 414,562,271.49 -46,890,000.00 所得税费用 24,591,118.59 31,624,618.59 -7,033,500.00 净利润 343,081,152.90 382,937,652.90 -39,856,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353,915,619.80 393,772,119.80 -39,856,5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33 -0.04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汽车销售 有限公司等58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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