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明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明医药”、“公司”或 “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中证协发[2016]7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 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 (深证上[2016]3号)。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 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 (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 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主 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积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6.06元/股的价格在2016年11月2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1月22日(T日), 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 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 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于2016年11月24日(T+2日)16:00前(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1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6.42倍(截至 2016年11月17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6.06元/股对应的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7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4,743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6.06元/股,发行人预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743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262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华西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易明医药”,申购代码为“00282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 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共公开发行4,743万股A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2,8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0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893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股数的39.91%。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1月17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 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 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4%),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 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6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 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696,60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8,742.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25,182.58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6年11月14日在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 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均为2016年11月22日(T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拟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6.06元/ 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 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 发行价格6.06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 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 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 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 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 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 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T日)09:15-11:30、13:00-15:00。 ②2016年11月2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11月18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1 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 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 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 值按2016年11月18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 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 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 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 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 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 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 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 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 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6年11月18日(T-2日)日终 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6年11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 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1月24日(T+2日)公告 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 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11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 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6年11月22日(T日)决 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 安排详见本公告“一、(四)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 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返还给本次申购获配的投资者。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易明医药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电子平台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 台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 /主承销商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743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上市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网下投资者 询价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 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 网下投资者所属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协会完成备案,可参 与网下申购的自营投资账户或证券投资产品 公募基金 指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设立的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 指 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剔除部分 指 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排序剔 除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 总量的10%;若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有效报价 指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的发行价格,扣除报价最高被剔除部分的报价为有效报 价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指 初步询价提交有效报价并最终入围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 投资者 有效申购 指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 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 量符合有关规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 金账户 T日/网上申购日/网下申购日 指 2016年11月22日(周二),为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发 行申购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4,743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网下初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9%,即2,850万股,网上初始发行量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9.91%,即1,893万股。 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6.06元/股。 (四)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11月2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 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本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扣除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的股票数量计算。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 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6 年11月23日(T+1日)在《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6 日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周 一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向华西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料 T - 5 日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周 二 )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 截止日 ( 12:00 前) 网下投资者向华西证券提交资质审核材 料截止日( 12:00 前) T - 4 日 2016 年 11 月 16 日 (周 三 ) 初步询价 开始日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 - 15:00 ) T - 3 日 2016 年 11 月 17 日 (周 四 ) 初步询价 截止 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9:30 - 15:00 )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18 日 (周 五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 T - 1 日 2016 年 11 月 21 日 (周 一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6 年 11 月 22 日 (周 二 ) 网下发行申购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 上申购配号 T + 1 日 2016 年 11 月 23 日 (周 三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 + 2 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周 四 ) 刊登《网下发行 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 结果 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 16 : 00 ) T + 3 日 2016 年 11 月 25 日 (周 五 ) 华西证券根据网上 、 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周 一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核查及报价情况 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7日,共有3,12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43个 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配售对 象报价区间为5.31元/股至6.60元/股,拟申购数量合计为2,701,730万股,具体报价 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经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核查,上述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均在规定时间向华西证 券提交了符合要求的核查材料,其中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的5个配 售对象属于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相关配售对象提交的报价被确定为无效报价 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合计为2,850万股,具体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1 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 2号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2 安信基金农银3号资产管理 计划 6.06 570 3 安信基金招商财富1号资产 管理计划 6.06 570 4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证券 1号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5 安信基金工行安信证券专户 6.06 570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3,126家网下投 资者管理的4,73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询价对象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投资者 6.06 6.06 公募基金 6.06 6.06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主承销商剔除无效报价后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 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 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 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 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上述排序规则和排序结果,将报价高于6.06元/股的2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报量合计为1,1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上述最高报价后,3,1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36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 息统计如下: 询价对象 报价中位数(元/股) 报价加权平均数(元/股) 网下投资者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6.06 6.06 公募基金 (已剔除最高部分报价) 6.06 6.06 (三)与行业市盈率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截至2016年11月17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6.42倍。本 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低于最近一个月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 选取同行业中与易明医药业务相似公司作为可比标的,以2015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及截至2016年11月17日(T-3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 计算各可比公司的静态市盈率,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6年11月17日(含)前20个 交易日均价(元/股) 2015年度每股 收益(元/股) 静态市盈率 (倍) SH.600594 益佰制药 16.77 0.22 76.23 SZ.300181 佐力药业 10.76 0.13 82.77 SH.600557 康缘药业 18.53 0.67 27.66 SZ.002317 众生药业 13.46 0.40 33.65 SZ.300158 振东制药 20.32 0.15 135.47 SZ.002566 益盛药业 13.69 0.003 4,563.33 平均值 55.08 注:1、可比公司2016年11月17日(含)前20个交易日均价来源于wind资讯; 2、可比公司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来源于各公司2015年度报告; 3、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时剔除了数据异常的标的——振东制药、益盛药业。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拟申购数量、 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06元/股。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确定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方式,剔除 最高报价部分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网下投资者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剔除最 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中,报价不低于发行价6.06元/股的3,12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4,734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 2,696,6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946.18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名称、申 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 发行人按本次发行价格6.06元/股、发行新股4,743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28,742.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56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万元。 四、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参与对象 在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本次 网下申购,并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参与网下申购的入围申购数 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11月22日(T日)9:30-15:00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 的其他信息。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 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 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 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 申购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3、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 材料,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 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 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 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三)网下申购时无须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11月2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四)网下获配股数计算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1月14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 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并将在2016年11月24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配售情况。 (五)公布配售结果 2016年11月24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 少于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6年11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 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 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 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 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 “B001999906WXFX002826”,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 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 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 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 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 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 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 6、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 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 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 协会备案。 7、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认 购款金额,2016年11月28日(T+4日),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网 下投资者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网下投资者有效缴付的认购款-网下投资 者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网上申购与发行程序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6年11月22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主承销商在2016年11月22日(T 日)9:15-11:30、13:00-15:00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893万股“易明医药” 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6.06元/股 的发行价格卖出。 (三)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1、2016年11月18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 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 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 产品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四)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 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 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11月18日(T-2日, 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可同时用于2016年11月22 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 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6年11月18日(T-2日)账户注册资料为 准)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 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6、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五)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 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的前两个工作日,即2016年11 月18日(T-2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市值计算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6 年11月18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 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 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 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11月22日(T日) 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 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1,893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 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11月2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 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 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2016年11月23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 号。 2、公布中签率 主承销商于2016年11月23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11月2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 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 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6年11月24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1月24日(T+2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 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6年11月2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 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2016年11月25 日(T+3日)8:30-15:00,通过D-COM系统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16年11月25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 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六、放弃认购及无效认购股份处理 1、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 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以及因结算 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 承销商负责包销。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11月28日(T+4日),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6年11月28日(T+4日)刊登的《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 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价 部分后,剩余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的;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认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的;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 、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收 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6号 法定代表人: 高帆 联 系 人: 许可 电 话: 028-61708720、0891-6862369 主承销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电 话: 010-68566670、010-68566685 发行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1日 附表: 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李剑东 李剑东 6.60 570 高价剔除 2 诸中俊 诸中俊 6.10 570 高价剔除 3 陈添益 陈添益 6.06 200 有效 4 任金生 任金生 6.06 200 有效 5 梁璐 梁璐 6.06 200 有效 6 农银汇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250 有效 7 广发证券资产管 理(广东)有限公 司 广发金管家法宝量化多 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06 450 有效 8 林卫东 林卫东 6.06 490 有效 9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搏股通金2号 资产管理计划 6.06 500 有效 10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40 有效 11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6.06 550 有效 12 顾春序 顾春序 6.06 560 有效 13 嘉实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60 有效 14 王国丽 王国丽 6.06 560 有效 15 熊剑浪 熊剑浪 6.06 570 有效 16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贵宾2号资产管理 计划 6.06 570 有效 17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精工制造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18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19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20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 股票型组合 6.06 570 有效 21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建信基金 分红险股票型组合 6.06 570 有效 22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统筹外养老金 委托资产建行专户 6.06 570 有效 23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 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对外委托资 金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有效 24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工会委员会员工股权 激励理事会 6.06 570 有效 25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民生银行1期资产 管理计划 6.06 570 有效 26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七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27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六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28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五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29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0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1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鑫盛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2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3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4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5 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36 滕用严 滕用严 6.06 570 有效 37 陈春生 陈春生 6.06 570 有效 38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人保 资产组合 6.06 570 有效 39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增值 投资产品 6.06 570 有效 40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6.06 570 有效 41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06 570 有效 42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6.06 570 有效 43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 分红 6.06 570 有效 44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 分红 6.06 570 有效 45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保险产品 6.06 570 有效 46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6.06 570 有效 47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6.06 570 有效 48 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6.06 570 有效 49 姚晓勇 姚晓勇 6.06 570 有效 50 李振国 李振国 6.06 570 有效 51 高雪筠 高雪筠 6.06 570 有效 52 朱岳进 朱岳进 6.06 570 有效 53 彭寅生 彭寅生 6.06 570 有效 54 中国华电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6.06 570 有效 55 蔡一野 蔡一野 6.06 570 有效 56 王婷婷 王婷婷 6.06 570 有效 57 王新 王新 6.06 570 有效 58 周文伟 周文伟 6.06 570 有效 59 周丽君 周丽君 6.06 570 有效 60 梁德臣 梁德臣 6.06 570 有效 61 陶海军 陶海军 6.06 570 有效 62 何福元 何福元 6.06 570 有效 63 姚明 姚明 6.06 570 有效 64 陈建杭 陈建杭 6.06 570 有效 65 马红燕 马红燕 6.06 570 有效 66 马雪峰 马雪峰 6.06 570 有效 67 富安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富安达健康人生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68 富安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富安达优势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69 高强 高强 6.06 570 有效 70 付越 付越 6.06 570 有效 71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招商财富特定客户 1期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有效 72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特定策略26号分级 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 6.06 570 有效 73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股票红利特定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有效 74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特定策略29号特定 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6.06 570 有效 75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南方资本-权益委 托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 划 6.06 570 有效 76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平安人寿 委托投资1号资产管理 计划 6.06 570 有效 77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业全球基金-平安产险 委托投资1号资产管理 计划 6.06 570 有效 78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委托兴业全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中证全指 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6.06 570 有效 79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新视野灵活配置定 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80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06 570 有效 81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82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轻资产投资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6.06 570 有效 83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绿色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6.06 570 有效 84 海通创新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 公司 6.06 570 有效 85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06 570 有效 86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合润分级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87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有机增长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88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社会责任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89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90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 6.06 570 有效 91 兴业全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6.06 570 有效 92 金军 金军 6.06 570 有效 93 津杉华融(天津) 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津杉华融(天津)产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6.06 570 有效 94 万孝雄 万孝雄 6.06 570 有效 95 王爱珍 王爱珍自有资金投资账 户 6.06 570 有效 96 黄文礼 黄文礼 6.06 570 有效 97 刘革非 刘革非 6.06 570 有效 98 刘丽萍 刘丽萍 6.06 570 有效 99 林永连 林永连 6.06 570 有效 100 周小玲 周小玲 6.06 570 有效 101 范顺 范顺 6.06 570 有效 102 何浩杰 何浩杰 6.06 570 有效 103 杨杉 杨杉 6.06 570 有效 104 广东惠正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6.06 570 有效 105 秦巍华 秦巍华 6.06 570 有效 106 宋家伟 宋家伟 6.06 570 有效 107 戴芙蓉 戴芙蓉 6.06 570 有效 108 陈真 陈真 6.06 570 有效 109 潘辉 潘辉 6.06 570 有效 110 张庆文 张庆文 6.06 570 有效 111 林红 林红 6.06 570 有效 112 王宏 王宏 6.06 570 有效 113 阮伟红 阮伟红 6.06 570 有效 114 周胜柱 周胜柱 6.06 570 有效 115 吴俊英 吴俊英 6.06 570 有效 116 张抒颉 张抒颉 6.06 570 有效 117 段武杰 段武杰 6.06 570 有效 118 雷鸣 雷鸣 6.06 570 有效 119 马英坤 马英坤 6.06 570 有效 120 赵和花 赵和花 6.06 570 有效 121 张永 张永 6.06 570 有效 122 何月凤 何月凤 6.06 570 有效 123 国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6.06 570 有效 124 俞尚东 俞尚东 6.06 570 有效 125 林立峰 林立峰 6.06 570 有效 126 尹传杰 尹传杰 6.06 570 有效 127 谢发利 谢发利 6.06 570 有效 12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