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晨鸣纸业: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时间:2016年11月25日 18:01:5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6—15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0号),核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万股优先股;
采用分次发行方式,首次发行不少于2,250万股,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
24个月内完成。2016年3月16日、2016年8月17日和2016年9月17日,本
公司分别非公开发行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优先股2,250万股、1,000万股和
1,250万股,并分别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9月12日和2016年10月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发行人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的保荐机构,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持续督导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016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境
内上市股份(A股、B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6年第一次境外上市股份(H股)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
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山
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保荐与承销协议》,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当年剩
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中泰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
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中信建投证券委派宋双喜先生、申
希强先生负责本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宋双喜先生、申希强先生的简历详


见附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
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宋双喜先生、申希强先生简历

宋双喜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
理、立项委员会委员,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国石油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项目、中国太保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贵阳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项目、中国银河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康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
票项目、格林伟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冠豪高新2009年非公开发行项
目、华夏银行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华联综超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冠豪
高新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北京银行2011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北纬通信2013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北京城建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冠豪高新2015年非公开
发行项目;华夏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北京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
中国蓝星引进美国百仕通集团财务顾问项目、中国电信并购中国联通C网财务
顾问项目、冠豪高新2010年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北纬通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财务顾问项目、渤海活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财务顾问项目;京
能热电公司债项目、北京城建公司债、中信地产公司债、中泰证券公司债、华夏
银行2010年次级债及2014年资本债项目、北京银行2012年金融债项目及2015
年资本债项目、北京银行2016年金融债项目、天安财险资本补充债项目、安邦
人寿资本补充债项目;杭州掌盟新三板、南京微创新三板、新疆大全新三板、动
力未来新三板等项目。


申希强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
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易华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佰利联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齐星铁塔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泰禾集团2015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
目、银之杰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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