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部湾港:审阅报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6]45040001号 目 录 一、 审阅报告 告 ····················································································· ··········· 1 二、 已审财务报表 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 3 2、 备考合并利润表 表 ····················································································· ······· 5 3、 财务报表附注 注 ····················································································· ··· 6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Office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 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 +86(10)88091199 审 阅 报 告 瑞华阅字[2016]45040001号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公司”)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7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资产负 债表,2016年1-7月、2015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按照后附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和方法编制这些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是北部湾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 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 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 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编制基础和方法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31日、2015年12月 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2016年1~7月、2015年度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报告仅供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资产重 组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2016年1-7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或“本公司” )是1989年12 月20日经北海市人民政府(1989)159号文件批准在原北海港务局的基础上重组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公 司经北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505001993009073。本公司总部位于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本公司及 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仓储管理及服务,交 通运输(普通货运),机械加工及修理,外轮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国内、国际 商业贸易等。属交通运输行业。 公司原名北海新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5月26日更名为“北海市北 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16日更名为“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4月4日更名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北海市人民政府以北政函 [1987]147号文批准,由北海市风机厂、北海市印刷厂、北海市造纸厂、北海市 技术交流站及北海市烟花炮竹总厂共五家单位集资创立,成立时为集体所有制企 业,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1989年12月,经北海市政府批准,公司进 行资产重组,将截止至1989年12月31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等交由公司主要投 资的蓄电池厂,由蓄电池厂负责给原有五家股东单位一定的补偿,原有五家股东 各保留20万元股本(股金另外投入)。同时,以原北海市港务局截止至1989年 12月31日经评估的全部净资产投入公司,折为2,980万股国家股,北海市国有 资产管理局为公司的国家股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80万元,股本总数为 3,080万股,其中国家股2,980万股,法人股100万股。 1990年1月至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北海分行以北银发字[1989]211 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为2,000万股(每股1元)的个人集 资股票,公司股本总额增至5,080万股,其中国家股2,980万股,法人股100 万股,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80万元。 1993年11月,为了规范公司资本结构,明晰有关资产的产权关系,公司委 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截止至1993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整体评估。北海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北国资字(1993)第129号文对评估结果予以确认,以北国资字 (1993)第131号文同意将公司非生产经营性资产剥离,以北国资字(1993)132号 文核定公司国家股为4,513万股(其中1,533万股为土地评估增值后折股)。至此, 公司股本总额为6 ,613万股,其中国家股4,513万股,法人股100万股,社会 公众股2,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 ,613万元。 199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5]60号文件 确认公司股本总额为66,13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国家持股为45,130,000 股,法人持股为1,000,000股,社会公众持股为20,000,000股,并同意公司的 社会公众股上市流通。1995年11月2日公司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正式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6年6月,公司以1995年末总股本 66,1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72,743,000股,其中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股49,643,000股,法人持股 1,100,000股,社会公众持股2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2,743,000 元。 经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7年5月,公司以1996年底总股本 72,74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股本8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45,486,000股,其中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 局持股99,286,000股,法人持股2,200,000股,社会公众持股44,000,000股,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5,486,000元。 1999年2月,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持有的本公司40%的股份5819.44 万股转让给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后北海市国资局持有本公司4109.16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28.24%。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38号文批准,公司于1999年8月以1998 年末总股本145,48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股, 配股价6元。配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88,471,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为188,471,800元。其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75,652,720股,占总股份 40.14%;北海市国资局持股53,419,080股,占总股份28.34%。 2000年3月,北海市国资局收购了北海市造纸厂持有的法人股440,000股, 其持有股份增至53,859,080股,占总股本28.58%。同年,北海市印刷厂持有 的440,000股全部被抵偿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4月20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分别与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 的47,117,950股法人股转让给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8,534,770 股法人股转让给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26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海港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 抵债组合运作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将以其持有的部分北 海港股份向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北海港全体流通股股 东做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2股,对价安排的总 额为18,304,000股。 对价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北海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46,349,191股公司股 份代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偿还其对本公司的分离核算费用及“五分开”剥离资产 138,579,413.00元,该股份予以注销。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份为142,122,609股,其中: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公司持股40,486,665 股,占总股本28.49%;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4,555,999股, 占总股本17.28%。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2,122,609元。 2009年1月6日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077,706股 股份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2009 年10 月,公司原股东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海市高昂交 通建设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的57,964,958 股股股份(占总股本40.79%) 无偿划转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40.79%股权。 2013年11月 1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1453号”《关于核 准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批复》,核准北海港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3,999,966 股股份、向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16,026,98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5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598号”《关于核准北 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北部湾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900万股新股。2015年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121,896,162股,募集资 金2,699,999,988.30元,用于购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防 城港兴港码头有限公司、钦州兴港码头有限公司和北海兴港码头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以及后续建设投入等。 截至2016年7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954,045,720股。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管理及服务,交通运输 (普通货运),机械加工及修理,外轮代理行业的投资及外轮理货,国内商业贸 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机电配件、金属材料(政策允许部份)、五金交电化 工(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装卸材料、渔需品、批发(无仓储)硫酸、 硫磺、正磷酸、高氯酸钾、石脑油、乙醇溶液、煤焦沥青、含二级易燃溶剂的合 成树脂(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0月15日)、化肥的购 销,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 活品供应,凭《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母 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 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1 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公司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2016年9月8日披露的《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本次重组由资产 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项交易构成。 北部湾港拟置出资产为其所持有的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海北港”)100%股权及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北港”) 100%股权;拟置入、购买资产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 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 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港兴”)100%股权及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胜港”)100%股权。 置出资产中北海北港的资产为海角作业区 1#-5#泊位;防城北港的资产为防 城港 0#、1#、2#泊位以及过渡段。 置入、购买资产中钦州盛港的资产包括大榄坪7#、8#泊位及金谷港区勒沟 作业区13#、 14#泊位;北海港兴的资产包括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5#、6# 泊位;防城胜港的资产包括20万吨码头、402#泊位、406#-407#泊位。 其中,北部湾港以北海北港100%股权作价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 换;同时,以防城北港100%股权作价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防城胜港 100%股权作价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上述等值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北部湾港分别向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 限公司、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 北部湾港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上限为180,000 万元,不超过公司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 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最终的交易价格以上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加 上评估基准日后实际缴纳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为基础确定,上述评估报告尚 需取得广西国资委的备案批复。 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包括北海北港100%股权和防城北港100%股权。根据 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158号、第156号),以 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拟置出资产北海北港100%股权账面值为901.11万元, 评估值为5,908.55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55.70%;拟置出资产防城北港100%股 权账面值为9,815.78万元,评估值为20,887.98万元,增值率为112.80%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包括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100%股权和防城 胜港100%股权。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桂评报字[2016]第155 号、第154号、第157号),以2016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拟置入资产钦州盛港100% 股权账面值为4,537.55万元,评估值为27,850.31万元,评估增值率为513.77%; 拟置入资产北海港兴100%股权账面值为19,732.98万元,评估值为26,345.92万 元,评估增值率为33.51%;拟置入资产防城胜港100%股权账面值为25,359.67 万元,评估值为141,044.27万元,增值率为456.18%。 (二)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拟置出资产的情况 (1)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海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北港”)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海角路145号(北海港大厦)501-504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340276214N 法定代表人:苏远辉 经营期限:自2015年3月27日起至2035年3月26日止 经营范围:船舶港口服务,对码头项目的投资(以上项目不含生产经营), 水电安装,工业和民用工程施工技术开发,自有房屋、商铺租赁。 (2)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防城港北港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北港”) 注册地址:港口区友谊路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2MA5KBL1K14 法定代表人:陈斯禄 经营期限: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36年3月28日止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2、拟置入、购买资产的情况 (1)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盛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盛港”) 注册地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八大街1号联检办公大楼A座11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1MA5KBK6FXE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经营期限: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46年3月28日止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2)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海港兴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港兴”)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501-503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12MA5KBKN800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经营期限: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46年3月29日止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3)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防城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胜港”) 注册地址:港口区友谊大道集团公司新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2MA5KBL1N6N 法定代表人:何永雷 经营期限: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46年3月29日止 经营范围:对港口、码头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提供港口设施,从事货 物装卸、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器械的租赁经营、维修 服务;集装箱业务;机械设备及装卸工属具设计;机械维修。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是以本公司与拟置入(置出)的主体假设重组已于 2015年 1 月 1 日完成,依据重组完成后的构架,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 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 2015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对北海港兴、防城港胜港、钦州盛港、北 海北港、防城港北港的置入和置出,并全部完成相关手续。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 司和北海港兴、防城港胜港、钦州盛港、北海北港、防城港北港 2015年度、 2016 年 1-7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 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已按照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年7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的备考财务状况及 2016年1-7月、2015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 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投资兴建港口、码头,装卸管理及服务经营。本公司 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 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19“收 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 2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 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 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 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 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 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 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 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 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 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 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 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 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 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 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 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 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 标准(参见本附注五、4(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0“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 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 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 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 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 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 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 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 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 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 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 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详见本附注五、10“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 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 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 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 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 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0、(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 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 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 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 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2(2)② “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 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 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 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 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 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 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 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 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 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 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 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 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 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 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 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 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 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 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 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 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 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 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 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 清偿的金额。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 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 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 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如持 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 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 之间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或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规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限已超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使金融资产不再适合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本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改按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重 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该日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 该金融资产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 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仍保留在股东权益中,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 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 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 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 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 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除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 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 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 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 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 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 入,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 费用后增加股东权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 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 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 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 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 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 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内部应收款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 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本公司内部应收款 收回风险较小时不计提坏账准备,收回风险较大时按单项认定计 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 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 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 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 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 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 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一次领用5万元以下的采用一次摊销法,5万元以上的采用五五 摊销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 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 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 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 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 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 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 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 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 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 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 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 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 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 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 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 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 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 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 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 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 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 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 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 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 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 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 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 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 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 的,按本附注五、5、(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 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 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 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 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 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 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 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 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 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 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 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 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50 5 6.33-1.90 机器设备 6-20 5 15.83-4.75 运输设备 6-12 5 15.83-7.92 其他设备 6-20 5 15.83-4.75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 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长期资产资 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 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 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长期资产 减值”。 1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 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 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 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 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 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 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 新开始。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 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 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 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 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 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 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 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8“长期资产减 值”。 17、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 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 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 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 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 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 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 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 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 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 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 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9、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职工薪 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 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是设定提存计划,即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职工社会 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 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 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的,确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 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20、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 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21、收入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在买方验收货物当日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的港口劳务包括装卸劳务、堆存服务、港务管理服务和代理服务等。 港口劳务的定价采取“一揽子包干”方法,包括从货物到港至离港整个过程之装 卸、堆存、港务综合管理以及港内转场等。港口劳务收入的核算原则按“一船一 结”的办法,在完成整船货物出库离港系列劳务当日确认收入;资产负债表日, 没有完成整船货物出库离港的,按照实际完成出库离港的货物量确认收入。 公司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在货主收到货物当日确认劳务收入; 公司提供的船舶及货物报关、报检等代理服务,在相关报关、报检手续完成 当日确认收入。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 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 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 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 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 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 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 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 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 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 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 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 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 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 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 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 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 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 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 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 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 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 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 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 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 销后的净额列报。 24、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 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 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 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 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 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 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 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无应披露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 2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 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 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 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 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 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 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 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 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 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 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 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 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 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 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 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 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 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 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 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 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 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 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 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 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 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 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 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 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