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招募说明书
长信 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2号文注册募 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 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期货市场 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 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 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 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 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1 二、释 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 ............................ 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0 九、基金的投资 ................................ ................................ ................................ ............................ 39 十、基金的财产 ................................ ................................ ................................ ............................ 47 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 ................................ ................................ .................... 48 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 5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6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59 十六、风险揭示 ................................ ................................ ................................ ............................ 6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 ..... 69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99 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 ....... 119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22 二十二、备查文件 ................................ ................................ ................................ ...................... 123 一、绪 言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长信国防军工量化量化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或 “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 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费率等与 投资者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 投资 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 本 基 金管理 人 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 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 代表 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长信国防军工 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长信国防军工 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 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 销售机构:指 长信 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 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代销机构: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 其他基金业务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 2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长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或接受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 定期定额投资 及 转托管 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 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 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 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 《业务规则》:指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 6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 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0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1 、 指定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 介 5 2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银城中路68号9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注册资本 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03年5月9日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烨 电话 021 - 61009999 传真 021 - 61009800 联系人 魏明东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 额 出资比例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350 万元 49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49.5 万元 34.33 %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500.5 万元 16.67 % 总计 15000 万元 100% 注:自2016年11月24日起,公司聘任成善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待完成 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手续后正式生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董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成善栋 非独立董事 (董事长) 男 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EMBA ,曾任职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市分行静安区办事处办公室科员,中国人民 银行上海市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科员、 科长,上海巴黎国际银行信贷部总经理,工商银行 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管理信息部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副行长,并历任上海市金融 学会副秘书长 , 上海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陈谋亮 非独立 董事 男 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工商管理博士,高级经济师, 高级商务谈判师。现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曾任湖北省委组织部“第三梯队干部班”干 部,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干部,湖北经济学院讲师、 特聘教授,扬子石化化工厂保密办主任、集团总裁 办、股改办、宣传部、企管处管理干部、集团法律 顾问,中石化 / 扬子石化与德国巴斯夫合资特大型一 体化石化项目中方谈判代表,交大南洋部门经理兼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海欣集团董事会秘书处主任、 战略投资部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 邹继新 非独立 董事 男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现 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武 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武汉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三炼钢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武汉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 总厂厂长,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造 部部长,武汉钢铁 ( 集团 ) 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钢铁 ( 集团 ) 公司副总经理兼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 田丹 非独立 董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 EMBA 。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长。曾任湖北省军区参谋、秘书,中国人民 银行湖北省分行金融调研处科长,湖北 证券公司证 券交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三峡证券 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 责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裁,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覃波 非独立 董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MBA 毕业,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职于长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历任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营销策划部 副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专户理财部总监、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 胡柏枝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大专,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局长,中国三峡总 公司财务部主任、副总会计师,三峡财务公司总经 理,财政部驻湖北省专 员办监察专员、党组书记、 巡视员,湖北省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副主任。 吴稼祥 独立董事 男 经济学学士,研究员。现任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 绿色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体制改革研究会公 共政策研究部研究员。曾任职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 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室、华能贵诚信托投资公司独立 董事。 谢红兵 独立董事 男 中共党员,学士。曾任营教导员、军直属政治处主 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杨浦支行副行长、营业处处 长兼房地产信贷部经理、静安支行行长、杨浦支行 行长,交通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交银保险 ( 香港 ) 副董事长。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2 、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余汉生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共党员,本科,正高职高级会计师。现任武汉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曾任武钢实业公司审计 处处长、武钢实业公司财务处处长、武汉钢铁(集 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处长、武汉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部部长。 陈水元 监事 男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曾任湖北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 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 经理总裁特别助理。 杨爱民 监事 男 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现任上海海 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甘肃铝厂财务 科副科长、科长,甘肃省铝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处长,上海海欣集团审计室主任、财务副总监。 李毅 监事 女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 零售服务部总监。曾任长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行政部副总监。 孙红辉 监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助理兼 运营总监 、 基金事务部总监。曾任职 于上海机械研究所、上海家宝燃气具公司和长江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魏明东 监事 男 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综合行政部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曾任职于上海市 徐汇区政府、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 、经理层成员 经理层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简历 成善栋 董事长 男 简历同上。 覃波 总经理 男 简历同上。 周永刚 督察长 男 经济学硕士, EMBA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督察长。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自治街 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方总部总 经理兼北京展览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代表处主 任、上海汉口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邵彦明 副总经理 男 硕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北 京分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北京市审计局、上海申 银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01 年作为筹备组成员加入长信基金,历任公 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公司 总经理助理。 李小羽 副总经理 男 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加拿大特许投资经理资格 ( CIM )。现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 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利发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曾任职长城证券公 司、加拿大 Investors Group Financial Services Co. , Ltd 。 2002 年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先后任基金经理助理、交易管理部总监、长信中短 债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 总监。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简历 左金保 基金经理 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经济学硕士,武汉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 2010 年 7 月加入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从 事量化投资研究和风险绩效分析工作。曾任公司 数量分析研究员和风险与绩效评估研究员,现任 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医疗 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量化中 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 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先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电子信 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 信 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姓名 职务 覃波 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小羽 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 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保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金葵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程燕春 总经理助理兼专户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 常松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量化多策略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谈洁颖 投资管理部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睿进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薛天 国际业务部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 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海外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高远 研究发展部总监 易利红 股票交易部总监 张文琍 固定收益部总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利鑫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稳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陆莹 债券交易部总监 邓虎 FOF投资部总监、长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信中证 能源互联网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 全的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禁止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 或职务便利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 、行政 法规 和 中国证监会 规定 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五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内部风险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体 系,从制度上保障本基金的规范运作。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 2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2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 (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3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员工不得拥 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利。 ( 4 )独立性原则:公司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 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固有 财产、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5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 互制衡。 ( 6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策划、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 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 幕信息的人员,应当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 7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 出发点。 ( 8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 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 9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10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 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 11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 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3 、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内控体系由不同层面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包括 督察长 ) 、 内部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及公司其他部门、各岗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风 险控制责任。 ( 1 )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 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 2 )经营管理层:负责 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内部管理、资产运作以及经营管理层、 内部各部门、各岗位执行制度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公司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 3 )内部控制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风险控制工作,主要负责 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协 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或危机事件。内部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监、基金事务部总监、市场开发部总监和部分从事内部控制方面的 业务 骨干组成; ( 4 )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法性、合规性、完 备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和基金运作情况进行日常稽核;对 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检 查结果。监察稽核部独立行使检查权并对经营管理层负责; ( 5 )业务部门 和公司各岗位 : 公司业务部门 根据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 结合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各项业务和各业务 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各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按业务授权规范 操作,严格控制操作风险。 4 、内部 控制制度 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 第二个层面是公司 内部控制大纲 ,它是公司自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 据, 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 第三个层面是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 ,它 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 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等 。 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 部门业务规章 、实施细则等。 部门业务规章 、实施细则 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 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5 、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程序,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 1 )投资风险管理; ( 2 ) 交易风险管理; ( 3 )巨额赎回风险管理; ( 4 )基金注册登记风险管理; ( 5 )基金核算风险管理; ( 6 )市场开发风险管理; ( 7 )信息披露风险管理; ( 8 )不可抗力风险管理。 6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有适当的授权和明确的分工,确保监察稽核活动的独立性、 权威性;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 做到研究、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 同时进行空间隔离,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从制度上降低和 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及时上报各自工作领域中发现的风险隐患,以防范和化解 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内部控制委员 会,使用适合的程序和方法,确认和评估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建 立自下而上的风 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 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计 算机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 当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防范和化解风险。 7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 一 )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 6 月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 . 81 %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101 , 571 亿元,增长 7 . 20 % ;客户存款总额 1 36 , 970 亿元,增长 6 . 19 % 。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 ;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 . 31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 . 76 % 。 成本收入比 2 3 . 23 % ,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 4 . 70 % ,处于同业领 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 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 销团队达到 19,934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 ,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 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 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 ,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 10.78% 和 11.47% ;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 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2015 年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 2,374.76 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 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 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 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 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数 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 5 年上 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 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 0 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 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 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 的“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 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 有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2 、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 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 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 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 二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 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 三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 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 、监督流程 (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 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 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 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 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 国证监会。 (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 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叶烨 联系人:王瑞英 电话:021-61009916 传真:021-61009917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联系人:李鸿岩 电话:010-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08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张宏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755-22166118 传真:0755-25841098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人:李弢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0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马良婷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5)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fund.eastmoney.com (1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 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传真:021-333238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www.chinapnr.com (1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20)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徐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站:http://a.leadfund.com.cn/ (2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1800110293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站:www.fundzone.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其他相关机构 信息类型 登记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68 号 9 楼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东 2 座 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中路68号9楼 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 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上海南京西路 1266 号恒 隆广场 50 楼 法定代表人 叶烨 廖海(负责人) 姚建华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21 - 51150298 021 - 22122888 传真 021 - 61009800 021 - 51150398 021 - 62881889 联系人 孙红辉 廖海、刘佳 王国蓓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23 日证监许可 【 2016 】 1392 号文 注册 募集。 (一 ) 基金类型、存续期间和运作方式 1 、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2 、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还可登陆我公司网站( www.cxfund.com.cn ),在与我公司达成网上交 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我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 则后,通过我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我公司仅对个人 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 三 )募集期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 16 年 12 月 5 日至 20 16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期,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 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缩短发 售时间。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 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前 公告 。 ( 四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 ( 五 )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 六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 发售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售。 2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 认购 以金额申请。 3 、认购费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