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招募说明书
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 普益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2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4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5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 ...................... 51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56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5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61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 ................................ .............................. 6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72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88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服务 ................................ ................................ 109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1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 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2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 ........................ 11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 6 年 10 月 31 日证监许可【 201 6 】 2 459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资 价 值 、市场前景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 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 运作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 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 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投资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 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 息披露 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和其他 相 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国 泰 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 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国泰 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国泰 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国泰 普益 灵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国泰 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国泰 普益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 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现 行 有效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 符合现 行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运用 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人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销售 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3 、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 注册 登记业务:指基金 注册 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 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 注册 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 过户 等 25 、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 注册 登记机构为 国 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 注册 登记业务 的机构 2 6 、 基金账户:指 注册 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 办理 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导致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9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2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5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6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7 、 《业务规则》: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8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 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3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 购 日、 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申购 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4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5 、 元:指人民币元 46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基金份额 47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 份额 4 8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买 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4 9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 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2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 、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4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5 日 法定代表人: 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 仟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辛怡 联系电话: 021 - 31089000 , 400 - 888 - 8688 股 权 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 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66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 只子基 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 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 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 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 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 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 6 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 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 +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黄金 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 小板 300 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 2004 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 管理人资格,目 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 年 11 月 19 日, 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 年 2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 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 )资格,成为目前业 内少数拥有 “ 全牌照 ” 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 和 QDII 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唐建光,董事长,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 1982 年 1 月至 1988 年 10 月在 煤炭工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 1988 年 10 月至 1993 年 7 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 司基建局任副处长; 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9 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任处长; 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 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 1998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 全部任副总经理; 2005 年 1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资产管理处置 部总经理、高级业务总监。 2010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会主席, 2014 年 8 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 人,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6 年 7 月 7 日代任公司总经理。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 年 7 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 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 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 2014 年 5 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 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8 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 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 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 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 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 理部高级经理。 2012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 经理。 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 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 2014 年 5 月 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 ,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 - 1995 年在 BANK OF ITALY 负 责经济研究; 1995 年在 UNIVERSITY OF BOLOGNA 任金融部助理, 1995 - 1997 年在 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 任金融分 析师; 1999 - 2004 年在 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 任股票保险研究 员; 2004 - 2005 年任 URWICK C APITAL LLP 合伙人; 2005 - 2006 年在 CREDIT SUISSE 任副总裁; 2006 - 2008 年在 EURIZONCAPITAL SGR SpA 历任研究员 / 基 金经理。 2009 - 2013 年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权益部总监。 2013 年 6 月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 总经理。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 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 FCII )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 Chartered Insurer )。 1989 年起任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 理; 1994 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1996 年起任忠利保 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 1998 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 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 2010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1994 年 3 月至 2002 年 2 月在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 2002 年 2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 务有 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 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2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 20 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 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 年 1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7 月 7 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2 016 年 7 月 8 日起任公司总 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 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 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 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 独立董事,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 年 6 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 鹿沟乡党委书记; 1982 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5 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 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 1995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 1998 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任海 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 2010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 1964 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 南省工作,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 会计师。 2003 年至 2008 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2010 年 11 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 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 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 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 长、党委书记; 2004 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 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2007 年起任 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 年 8 月至 2006 年 6 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 年 4 月至 20 08 年 2 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8 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8 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 ,监事,大学本科。 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在 Jardine Fleming India 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2 月,在 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 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 任 JP Morgan Chase India 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 年 2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 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 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 年 8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 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任 Generali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 首席执行官。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6 年 7 月 至 2000 年 3 月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 2000 年 4 月至 2003 年 1 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 2005 年 6 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 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 2012 年 4 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辉, 监事,大学本科。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 司, 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职于 AIG 集团, 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 年 4 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 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 1980 年 3 月至 1992 年 3 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 康地区分行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 1993 年 3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于陕西省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8 年 8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 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 2013 年 11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 年 9 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 111 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 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 2008 年 4 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9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 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 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9 月起兼任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唐建光,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 14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09 年 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17 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 年 7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中 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 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 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就职于嘉合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2016 年 3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樊利安,硕士, 10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上海鑫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2010 年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 10 月起任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原国泰淘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起兼任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起兼任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起兼任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起兼任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起兼任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起兼任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 16 年 11 月起兼任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监, 2016 年 1 月起任研究部副总监(主 持工作)。 5 、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 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委员: 周向勇: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邓时锋: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 吴向军: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 、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 基金管理人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 基金 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 1 )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 )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 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 3 )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 行有效的控制。 ( 4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 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 1 )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 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 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 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 )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 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 )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 2 )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 )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 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 )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 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 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 3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 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 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 4 )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 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 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 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 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浦发银行 ” )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 年 10 月 1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96.5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 021 ) 61618888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 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 贴现;发行 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 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 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 199 2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 立、 1993 年 1 月 9 日开业、 1999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码: 600000 )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浦发银行连续多年被《亚洲 周刊》评为 “ 中国上市公司 100 强 ” 。美国《财富》杂志发布 2016 年世界 500 强 企业排行榜,浦发银行位列榜单第 227 位,较上年提升 69 位,居上榜中资企业 第 48 位、中资银行第 9 位;根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 “2016 年全球企业 2000 强 ” 榜单,浦发银行排名全球企业第 57 位;国际权威财经媒体英国《银行 家》杂志公布 “2016 年全 球银行 1000 强 ” 榜单,浦发银行按照核心资本,排名跃 升至全球第 29 位,较上年(第 35 位)上升 6 位;成本收入比为全球银行最低, 排名第 1 。浦发银行也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获得三大国际评级机构投资 级评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 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年再次更名为资 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再次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 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四个职能处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基 金托 管部管理及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承 “ 五 星托管、全心服务 ” 为理念,全力打造面向各类客户,联接各类市场,横跨境内、 境外,专业服务资产管理与交易的托管平台。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 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 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 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2 、 主要人员 情况 吉晓辉,男, 195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 行上海浦东分行行长、党委副书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 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金 融工作党委副书记、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上海市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刘信义,男, 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市金融服 务办挂职任机构处处长、市金融服务办 主任助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财务总监,上海国盛集团有限 公司总裁。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刘长江,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工商银行总行教育 部主任科员,工商银行基金托管部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企 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兼资产托管部、企业年金部、期货结算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 机 构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1545 亿元,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 66 只 , 分别为汇添富保鑫保本混合基金、鹏华兴锐定 期开放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东方 红战略沪港深混合基金、华富元鑫灵活配置基金、鹏华兴盛定期开放基金、中银 尊享半年定开基金、国泰添益混合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 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工银瑞信恒享纯债、中信建 投稳溢保本、富安达长盈保 本、华富诚鑫灵活配置、银华远景债券、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国联安安稳保 本、鑫元汇利债券、华夏新活力混合、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国联安鑫悦混合、 国联安鑫禧混合、易方达裕祥回报、博时产业债纯债、安信动态策略灵活配置、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东方红稳健精选、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国联安鑫富混 合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鑫元合丰分级债券 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汇添富和聚宝货币、长 安鑫利优选混合、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天弘新价值混合、华富健康文娱基金 、鹏 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工银瑞信生态环境、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国投瑞银新成 长、金鹰改革红利、国寿安保稳健回报、中信建投稳信债券、中海安鑫保本、易 方达裕丰回报、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华富恒财分级债券、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国泰金龙债券、天治财富增长、广发小盘成长、 汇添富货币、长信金利趋势、嘉实优质企业、博时安丰 18 个月 LOF 、华富保本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债券型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国寿安保稳定回 报。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1 、 基金托管人 内部控制目标为:确 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监管规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 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 基金托管人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 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 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 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 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 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基金托管人 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 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 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 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 “ 内控优先 ” 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 风险管理理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 位、人员的各个环节。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 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建 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 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 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公区域建立健全 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进行 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 查风险隐患。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基金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 。 监督依据具体包括: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3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 、监督内容 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 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 险。 3 、监督方法 ( 1 )资产托管 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 独立行使对基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外界力量的干预; (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 自动处理程序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告等,采取人 工监督的方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 告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 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 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 示函的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 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 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 为时,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 及时提供有 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直销 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客户服务专线: 400 - 888 - 8688 , 021 - 31089000 传真: 021 - 31081861 网址: 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 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 平台: i P hone 交易客户端、 Android 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 021 - 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2 、其他销售机构 具体名单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 构的相关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 号 8 号楼嘉昱大厦 16 层 - 19 层 法定代表人: 唐建光 联系人: 辛怡 传真: 021 - 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 400 - 888 - 8688 , 021 - 310890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 021 - 31358666 传真: 021 - 31358600 联系人: 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 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 李一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 李一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