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方红纯债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5:04:03 中财网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2016
年第
2
号)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
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21日证监许可【2015】2168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
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
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封闭期无法
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
产生的操作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卖
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
方式发行,即使在市场流动性比较好的情况下,个别债券的流动性可能较差,从
而使得基金在进行个券操作时,可能难以按计划买入或卖出相应的数量,或买入
卖出行为对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增加个券的建仓成本或变现成本。并且,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等级较一般债券较低,存在着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的风险,此外,当发行人信用评级降低时,基金所投资的债券可能面临价格下跌
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
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
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
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发起资金
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
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合
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如果本基金的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
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2016年10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
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37、39、40层

法定代表人:陈光明

设立日期:2010年7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518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廉迪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年7月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
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
立,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陈光明先生,董事长,
197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东方证券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业务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投资部总经理
兼基金经理;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代行)。



潘鑫军先生,董事,
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出纳、副组长;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长宁区
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
联络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
主席、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党委书记兼国际机场支行党支部书记;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长兼总裁;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金文忠先生,董事,
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曾任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发行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研究所副所长、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副主任;野村证券企业现



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杭州东方
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
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上海
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杜卫华先生,董事,
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
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职工监事。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人力资源管理总部总
经理、纪委委员,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任莉女士,董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
1968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十多年海内外市场营销经验,曾任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联席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
、基金管理人监事


陈波先生,监事,
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方证
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副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办副主任、上海东方
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
、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3
、经营管理层人员


任莉女士,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饶刚先生,副总经理,
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兴业证券职员,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国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荣获中证报
2010
年金牛特别基金经理奖(唯一固定收益获奖者)、
2012
年度
上海市金融行业领军人才,在固定收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周代希先生,副总经理,
1980
年生,中共党员,硕
士研究生,曾任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经理、金融创新实验室高级经理、固定收益与衍生品工作小
组执行经理,兼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曾荣获“证券期货监管系统金融服务能手”称号等,在资产证券化等
结构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卢强先生,副总经理,
1973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冶金部安
全环保研究院五室项目经理,华夏证券武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客服总监、综合行政部行政总监,中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销售部销售总监,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
部市场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发展部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监、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现
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陈光明先生,首席风险官兼合规总监(代行)(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
介绍)。



5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唐涵颖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曾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上海宏大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税务部主管,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上海农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同业金融部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筹备组副组长、督察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富国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



6
、本基金基金经理


纪文静女士,生于
1982
年,江苏大学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生,自
2007
年起
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历任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交易部总经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
定收益部副总监。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公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
监。

2015

7
月起任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稳
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0
月起
任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11
月起任东方红收



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5
月起任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方红汇阳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6
月起任东方红汇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2016

8
月起任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9
月起任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
、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主任委员饶刚先生,委员林鹏先生,委
员李家春先生,委员纪文静女士,委员周云先生。



列席人员: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唐涵
颖女士。



8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4

8
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
2
002

3
月成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9
月又成功发行

22
亿
H
股,
9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5

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止
2016

6

30
日,本集团总
资产
5.537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3.91%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90%




2002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
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
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

2002

11
月,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
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4
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
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
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
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
基金、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
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
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

2016
年招商银行加大
高收益托管产品营销力度,截止
9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62
只,新增首
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
456.94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
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36.29
亿元,同比增长
30.06%
,托管资产余额
9.42
万亿元,同比增长
59.41%
。作为公益慈善基金的首
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
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
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



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6
月招
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
,
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2013

5
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
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

1996

12
月加入本行,
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
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
2008

4

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
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
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
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
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9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213
只开放式基金
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9.42
万亿元人民币。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7层

法定代表人:陈光明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
易平台。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和管理人指定电子交
易平台,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
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
申购、赎回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11楼

法人代表: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斌、唐成

电话:021- 63392558

传真:021- 63391166

联系人:唐成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
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
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券型基金,不参与股票或权证等权
益类资产的投资,可转债仅
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根据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不同,本基金将固定收益类品种细分为一般债券产
品和信用产品,其中一般债券产品包括央行票据、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利率产品;信用产品包括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
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信用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基本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

主体的基础上,对市场基本利率、债券类产品收益率、货币类产品收益率等大类
产品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并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
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策略,以此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
险控制。




2
、利率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国内外经济运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利用量化方法深入分析和预
测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投资品种的收益和风险,把握产品组合的平均久期,选
择合适的期限结构的配置策略,具体策略如下:



1
)久期调整策略


基于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深入研究,预期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并结合基
金未
来现金流情况,确定债券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如果预测未来市场利率上升,
则可通过缩短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办法规避利率风险;反之,如果预测未来市场
利率下降,则通过延长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获得超额回报。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形状和变化趋势,对债券组合进行久期配置,主要包
括子弹策略、两极策略和梯式策略。其中子弹策略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久期集中
于收益率曲线的一点,适用于收益率曲线较陡时;两极策略可使投资组合中债券
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线的两端,适用于收益率曲线两头下降较中间下降更多的
蝶式变动;梯式策略可
使投资组合中债券的久期均匀分布,适用于收益率曲线水
平移动的情况。




3
)骑乘策略


通过跟踪收益率曲线,分析收益率曲线各期限段的利差情况,买入收益率曲
线最陡峭处所对应的期限债券,随着债券剩余期限的缩短,到期收益率将迅速下
降,进而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



3
、信用投资策略


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是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
源,而信用利差主要受两个方面的影响: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与信用债本身
的信用变化。因而分别采用以下策略:



1
)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的投资策略


一是分析经济周期和相关市场
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二是分析信用债
市场容量、信用债、流动性等变化趋势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影响。




2
)基于信用债本身信用变化的投资策略


发行人信用发生变化后,将采用变化后债券信用级别所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
对公司债、企业债定价。影响信用债信用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行业风险、公司风



险、现金流风险、资产负债风险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分析
信用债的相对信用水平、违约风险及理论信用利差,发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信用
债券,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和个券配置。



4
、互换策略


不同券种在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
税收和衍生条款等方面存在差
别,投资管理人可以根据对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同时买
入卖出,赚取收益级差。



主要包括:价值置换,即判断未来利差曲线走势,在期限相近下买入利差较
高的债券;新老券置换,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近期发行的债券;流动性置换,
即在相同收益率下买入流动性更好的债券;信用的置换,即在相同外部信用级别
和收益率下,买入内部信用评级更高的债券;市场间利差互换,即在公司信用债
和国家信用债之间,如果预期信用利差扩大,则用国家信用债替换公司信用债;
反之,则用公司信用债替换国家信用债。



5
、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随着备案制的推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供给会越来越丰富,但当前国内资
产支持证券市场还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仍处于初级阶段。因而对于资产
支持证券的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评估个券价值和
投资风险,把握市场交易机会,选择相对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选择并分
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获得稳定收益。



6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主体多为非上市企业,企业信息公开性较差,经营透
明度低,同时该品种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具有流动性较差、信用风
险较高、
资产规模较小等特点。因而对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审慎投资的策略,分
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同时制定严格的
投资决策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并准备风险处置预案,在最小化信用风险和流动
性风险下,择优进行投资。



7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
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8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策略主要从分析
证券行业整体情况、证
券公司基本面情况入手,包括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具体证券公
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从而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
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
估。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1.2%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投资组
合报告数据截至
2016

9

30
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92,941,842.26


97.96





其中:债券


818,053,200.00


80.70






资产支持证券


174,888,642.26


17.25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4,906,734.41


0.48


8


其他资产


15,818,549.36


1.56





9


合计


1,013,667,126.03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0,020,800.00


17.7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37,374,200.00


13.56


4


企业债券


178,538,400.00


17.6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62,324,000.00


35.7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97,170,000.00


9.59


9


其他


-


-


10


合计


818,053,200.00


80.7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1651017


16
平安不动
MTN001


1,000,000


100,450,000.00


9.91


2


111610147


16
兴业
CD147


1,000,000


97,170,000.00


9.59


3


1580253


15
国网债
05


800,000


81,752,000.00


8
.07


4


1082101


10
中石油
MTN2


700,000


69,937,000.00


6.90


5


101660021


16
九龙江
MTN001


600,000


60,528,000.00


5.97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23870


世贸天
03


700,000


71,661,224.66


7.07


2


131137


远东五
A2


800,000


57,22
7,417.60


5.65


3


116076


京东
2

1


400,000


40,000,000.00


3.95


4


116132


深南优
09


60,000


6,000,000.00


0.59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本基金不参与权证投资。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
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5,818,549.3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818,549.36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投资。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
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


1、东方红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7

1
日至
2016

9

30



1.29%


0.05%


0.68%


0.01%


0.61%


0.04%


2015

10

26

(基金成
立日)至
2015

12

31



0.50%


0.08%


0.50%


0.01%


0.00%


0.07%


2015

10


3.12%


0.07%


2.52%


0.01%


0.60%


0.06%






26

(基金成
立日)至
2016

9

3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2)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10月26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
期末不足一年。


(3)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5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4月
2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银行、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
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上述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无误后,自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
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
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
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



费率


M

100



0.30%


100
万≤
M

500



0.18%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

0.70%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根据份额持有时间分档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
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见下表:

份额持续持有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日

0.5%

7日≤L<180日

0.1%

L≥180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
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续持有时间大于等于30日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
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
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管理人调整管理
费、托管费,需于调整前书面告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
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
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
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
况等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信息等进行了更新。


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部分更新
了申购与赎回场所、申购
和赎回的数额限定的部分文字表述。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6
年9月30日。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


8、更新了“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
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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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