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华宝可转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华宝兴业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 6 年 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 20 11 ] 130 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 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 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本基金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 该类 债券 的流动性较差,可能会影响基金构建投资组 合和及时实现资产变现。 本基金可能对部分看好的可转债进行集中投资和长期持有,因流动 性、交易价格波动等原因,基金净值可能发生短期波动。 可转债 正股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影响 可转债的内在价值,从而影响其市场价格,导致收益的不确定性。 另外,作为债券基金的持 有人,投资者还要承担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引起的信用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 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 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6 年 10 月 27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数据 截 止日为 20 16 年 9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目 录 一、 绪 言 ................................ ................................ ................................ ............................. 1 二、 释 义 ................................ ................................ ................................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6 四、 基金托管人 ................................ ................................ ................................ ................... 12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7 六、 基金的募集 ................................ ................................ ................................ ................... 34 七、 基金合同生效 ................................ ................................ ................................ ............... 35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6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 ............. 43 十 、 基金的投资 ................................ ................................ ................................ ................... 55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65 十二、基金财产 ................................ ................................ ................................ ..................... 66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 ................................ ............. 67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 ................................ ................................ ......... 72 十五、基金的费用 ................................ ................................ ................................ ................. 7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6 十八、风险揭示 ................................ ................................ ................................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 . 82 二十、基金合同的 内容摘要 ................................ ................................ ................................ . 8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 9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0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9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10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11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其他有关规定 及《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 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 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指 《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 指《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及其 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华宝兴业 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 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 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 做 出的修订 10. 《 销售 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 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 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 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 年满 18 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 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 基金的 其他 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现时 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 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柜台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指直销机构的直销e 网金及代销机构的网上交易系统 27.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 基金账 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 8 . 注册 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 9 . 基金账户 :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金的 基 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 1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2011 年 4 月 27 日 3 2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 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 3 . 基金募集期 : 指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 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 4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5 .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6 .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3 7 .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8 .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 9 .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 . 《 业务规则 》: 指《 华宝兴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 业务规则 》,是 由基金管理人制 订并由其解释、修改的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登记 结算 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 人 共同遵守 4 1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4 3 .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换为 现金 的行为 4 4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 基金合同 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 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 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5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 构的操作 4 6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7 .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 放日 , 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8 . 元 : 指人民币元 4 9 .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 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 的价值总和 5 1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2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所得的基金单位份额的价 值 5 3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的过程 5 4 .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 5 . 不可抗力 : 指 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 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 履行 基金合同 的任何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 他 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 恐怖袭击、传染 病传播、 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公众通 讯设备或互联网络故障。 三、 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 经理 :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 成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7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电话: 021 - 38505888 联系人: 章希 股权结构: 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51% 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持有 49% 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 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董事长,华宝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 ( 集团 ) 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 TD Securities 公司金融分 析师, Acthop 投资公司财务总监。 2003 年 5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营运总 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Lionel PAQUIN 先生,董事,硕士。曾在法国财政部、法国兴业银行、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从事 监察、风险管理和专户平台等业务,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Alexandre Werno 先生,董事,硕士。曾在法兴集团从事内审监察及国际业务战略风险管理 工作;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全球市场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 2013 年 5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 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胡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美国俄亥俄州舒士克曼律师事务所律师、飞利浦电子中国 集团法律顾问、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 尉安宁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世界银行农业经济学家,荷兰合作银行东北亚区食品农业研究主管,新希望集团常务 副总裁,比利时富通银行中国区 CEO 兼上海分行行长,山东亚太中慧集团董事长。现任上海谷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志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人 , 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中国区董事长。现任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2. 监事会成员 Anne MARION - BOUCHACOURT 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普华永道总监,杰米尼咨询金融机构业 务副总裁,索尔文国际副总裁,法兴集团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现任法 兴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集团管理委员会委员。 欧江洪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宝钢集团财务部主办、宝钢集团成本管理处主管、宝钢集 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管 / 高级秘书、宝钢集团办公厅秘书室主任。现任华宝投资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 贺桂先先生,监事,本科。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 现任公司营运 副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HUANG Xiaoyi Helen (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Alexandre Werno 先生,常务副总经理, 简历同上 。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 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2007 年 8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市场部任职。 2002 年加入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 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 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栋梁先生,硕士,拥有 CFA 资格。曾在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 太平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的研究和投资, 2010 年 9 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债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起担任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0 月起兼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10 月起兼任华宝兴业新 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和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起 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2016 年 6 月起兼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经理, 2016 年 9 月起兼任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陈昕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兴业现金添益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李栋梁先生,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债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宝兴业宝鑫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华宝兴业 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 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 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 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 3 )不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 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 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 2 )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 类。 (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 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 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 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 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 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 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 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 7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 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 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 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 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 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 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 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 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 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 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 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或完善。 ( 2 )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 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 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 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 3 )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 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 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 现基金 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 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 4 )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 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 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 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 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 负责包括基金经理 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 3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 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 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 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 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5.537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3.91%,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3.90%。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 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 现有员工6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 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 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托管(QF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 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 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 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 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 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 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2016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产品营 销力度,截至9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62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规模456.94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新高,实现托管费 收入36.29亿元,同比增长30.06%,托管资产余额9.42万亿元,同比增长59.41%。作为公益慈 善基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 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2012中国金融品牌「金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 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 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该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 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 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 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分行 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 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 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 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 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213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 托管资产为9.42万亿元人民币。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 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 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 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 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 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 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 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 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 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 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 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 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 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 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 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 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 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 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 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 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 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 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步灾 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 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 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 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 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 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 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 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 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 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 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 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 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 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 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 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 1 )直销 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 柜台 。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 柜台 电话 :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 柜台 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网 址: www. fsfund .com ( 2 )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 直销 e 网金 系统办理本基金的 申购、赎回、转换 等业务,具 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 fsfund .com 。 2 . 代销机构 (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 0755 - 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 oc .c n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 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公司网址: www.cmbc.com.cn (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24 小时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电话: 021 - 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 bank.pingan.com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 姚磊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6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 1 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网址: 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 1 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 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 96098 , 40086 - 96098 ( 1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4 ( 1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 95525 、 4008888788 、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 23219000 服务热线 : 95553 、 400 - 8888 - 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888 电话: 010 - 66568292 联系人: 邓颜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400 - 8888 - 108( 免长途费 )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1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 8294366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11 、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 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崔少华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客服网址: www.95579.com ( 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 0512 - 65581136 传真: 0512 - 65588021 客服电话: 4008 - 601555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 2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755 - 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 95597 ( 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 24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 : 周一涵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 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 - 82435367 公司网址 : www. stock.pingan.com (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 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2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 2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 0591 - 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2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 95536 国信证券网站: www.guosen.com.cn ( 2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 3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邮政编码: 200120 客服热线: 400 - 820 - 9898 , 021 - 38929908 总部总机电话: 021 - 68777222 传真: 021 - 68777822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 3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咨询电话: 4006208888 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bocichina.com 传真: 021 - 50372474 ( 3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邮编 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 0471 - 4972343 网址: www.cnht.com.cn ( 33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电话: 021 - 62821733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33680000 、 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 蔡霆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 35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 第 04 层、 18 - 21 层 法定代表人 : 高涛 联系电话: 0755 - 82023442 传真: 0755 - 8202653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