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交银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12月08日 15:23:4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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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
荣祥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6


2
号)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
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年2
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1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第一个保本
周期为2013年4月24日开始至2016年4月25日到期。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
届满后,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进入第二个保本周期。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
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
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
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担保风险、本基金到期期间操作所特有
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和未知价风险等等。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
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低风险品种。

投资人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
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
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
5
二、释义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13
四、基金托管人
................................
.....................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5
六、基金的募集
................................
.....................
50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2
九、基金的转换
................................
.....................
64
十、基金的保本
................................
.....................
72
十一、基金保本的保障机制
................................
...........
75
十二、基金的投资
................................
...................
86
十三、基金的业绩
................................
..................
107
十四、基金的财产
................................
..................
109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
110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
..............
115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117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20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21
二十、风险揭示
................................
....................
127
二十一、保本周期的到期
................................
............
133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9
二十三、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141
二十四、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56
二十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75
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77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80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181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
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
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
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
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
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交银施罗德荣祥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10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6

9

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29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指导意见》:指中国证监会
2010

10

26

颁布并实施的《关于保本基



金的指导意见》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16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
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1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

基金投资者




投资者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

担保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机构。本基金第一


第二个
保本周期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本基金第
一个

第二个
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4
、保本义务人: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
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25
、保本保障机制:指依据《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通过与担保人签订保证合同或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由担保人为本基金
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由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承担保本偿付责
任,或者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以保证符合条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
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第一个保本周期由中国投融资担保
股份
有限公司
作为担保
人,为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涉及的保本保障事宜,由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或保本



义务人届时签订的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决定,并由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
开始前公告


26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
、直销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
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9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0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31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2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况的账户


3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
账户


34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5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6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
7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8
、保本周期: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每三年为一个



周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
周期自本基金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


第一个
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
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2016年5月26日,保本周期为
三年(自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之
日起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即
第二个保本周期
为自2016年5月26日至2019年5月26日止。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周
期即为当期保本周期


39
、保本周期到期日: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果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0
、保证合同:
基金管理人和担保人签署的《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券投资基金保证合同》


41
、持有到期: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在过渡期内申购本基金及从上一个
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
一直持有其基金份额的行为


42、保本金额:指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内,
本基金募集期内认购本基金的
投资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即认购保本金额,包括该等基金份
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以及募集期间的认购利息),以及发生本基金转入下一
保本周期的情形时,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的投资人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
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以及从本基金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
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
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
额除外


43、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在过渡期内申购或从上一个保本周
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
份额净值的乘积

44、保本: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保
本金额的,基金管理人或保本义务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
作日(含第20个工作日)内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具体保本周期的到期
处理规则详见本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内容

45、保证:担保人依据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就本基金某保本周期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保本金额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46、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保本周期届满时,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
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
提供保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47、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
条件,本基金继续存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
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49、保本周期到期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选择赎回本基金
基金份额,或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转
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转型后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0、到期期间: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到期操作的时间
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日)

51、过渡期:指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将到期期间截止日次个工作
日起至下一个保本周期开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时间区间设为过渡期,过渡期的具体起
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

52、过渡期申购:指投资人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或者转换入本
基金的行为,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可


赎回金额确认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按照基金合同其他约定未获得可享受保
本条款确认的基金份额除外)并适用下一个保本周期的保本条款

53、折算日:指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
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

54、基金份额折算:指在折算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
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上一个保本周期结束后默认选择转
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可赎回金额总额保持
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
算比例相应调整

5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5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60、《业务规则》: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6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6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
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情形

68、元:指人民币元

6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7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4、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75、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万金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交通银行”)

65%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于亚利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历任交通
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郑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
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



陈朝灯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位。现任施罗德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总监兼专户管理部主管。历任复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专户投资经理,景
顺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部门主管、投资总监。



阮红女士,董事,总经理,博士学位,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历任交通银行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海外机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
理,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
总经理。


徐瀚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香港分行电脑中心副总经理,交通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太平洋
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孙培基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财会部副处长,交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副处长、处长,交通银行预算财务部高
级经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审计部副总经理。


孟方德先生,董事,硕士学位。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总裁。历
任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投资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新加坡)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施罗德投资管理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施罗德投资管理(卢森堡)
有限公司总经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总经
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英国区总经理及销售总监、全球渠道销售业务总监。



谢丹阳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香港
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历任蒙特利尔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国际货币基金经济学家
和高级经济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瑞安经管中心
主任。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历任复旦大
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周林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学位。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历任复旦大学管理科学系助教,美国耶鲁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美
国杜克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城市大学经济与金融系教授,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
学凯瑞商学院经济系冠名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忆军先生,监事长,硕士学位。现任交通银行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历任交通
银行办公室副处长,交通银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


理,交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江苏分行副行长。


裴关淑仪女士,监事,双硕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荷兰银行、渣打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MIDAS-KAPITI INTERNATIONAL LIMITED,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
公司资讯科技部主管、中国事务联席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及
风险管理总监。


张玲菡女士,监事、学士学位。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历
任中国银行福州分行客户经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区域经理,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渠道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渠道部副总经
理、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营销管理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阮红女士,总经理。简历同上。


许珊燕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历任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院讲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债部副经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夏华龙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系教师、经济学
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副处长、处长、高级
经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云南省曲靖市市委常委、副市
长(挂职)。


谢卫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教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经理;中国人保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
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苏奋先生,督察长,纽约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市场营
销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交通银行纽约分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公司金融部经理、
信用风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交通银行投资管理部投资并购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超先生,基金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硕士。5年证券
从业经验。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曾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助理
总经理,自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6月30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8月25日担任交银施罗德
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8月25
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7月1日至
2014年8月25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25日担任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11月17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理财60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11月17日担任交银
施罗德双轮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8月26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
定期支付月月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8月26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4年12月15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润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1月19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享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1月30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丰泽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5月9日起担任交银施
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7月18日起担任交银
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5年11月7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
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2015年11月9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丰硕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2016年3月25日起担任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至今。


章妍。复旦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统计学学士。9年金融行业证券投
资工作经理。2007年至2015年任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资深投
资经理。201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1月21日起担任
交银施罗德荣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6年1月9日起担任
交银施罗德裕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自2016年6月20日起担


任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9月7日起担任
交银施罗德裕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至今,2016年11月4日起担任
交银施罗德裕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项廷锋先生,2013年4月24日至2015年10月6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李娜女士于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代为履行本基金基
金经理职责。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
阮红(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齐晧(跨境投资总监、投资经理)

于海颖(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张鸿羽(研究部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上述各项人员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16年10月24
日,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
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
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
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
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
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
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
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
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
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
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
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
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
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
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
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
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
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
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
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
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
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
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
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
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
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
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
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
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
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
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
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
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
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
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
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
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
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
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
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
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
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
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
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
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上海清算所
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
奖”称号;2015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
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
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
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
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332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
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
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
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
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
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
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
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
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
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
于亚利


成立时间:
2005

8

4



电话:(
021

61055724


传真:(
021

61055054


联系人:
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000
(免长途话费),(
021

61055000


网址: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
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传真:(
010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办公地址:深
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21

63586210


传真:(
021

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
(上海地区
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
47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电话:
021
-
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3


网址
: www.bank.pingan.com



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
0571

85108195

85120696


传真:(
0571

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
:96523


网址:
w
ww.hzbank.com.cn



7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
58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
0512

52909128


传真:(
0512

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
962000


网址:
www.csrcbank.com



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22866254



传真:(
0769

22
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9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网址:
http://www.jnbank.com.cn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
021

38676161


传真:(
021

38670161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1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010

8513058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
010

66568292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8
-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
0755

82943666


传真:(
0755

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11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A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
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1
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200

39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
40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1
9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

15
层(
1507

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
0532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2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
0791

86768681


传真:(
0791

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66
-
567


网址:
www.avicsec.com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2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大

26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电话:(
021

68761616


传真:(
021

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128


网址:
www.tebon.com.cn



2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24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赣水路
56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
0451

85863719


传真:(
0451

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
8

(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

22627802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
gan.com



26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
17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
0592

5161642


传真:(
0592

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
0592

5163588


网址:
www.xmzq.cn



2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
15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
010

583281
12


传真:(
010

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7
-
8827


网址:
www.ubssecurities.com



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
028

86690057
,(
028

86690058


传真:(
028

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网址:
www.gjzq.com.cn



2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
022

28451991


传真:(
022

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网址:
www.bhzq.com



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1344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3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
023

63786141


传真:(
023

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9
-
6096


网址:
www.swsc.com.cn



3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
010

66555316


传真:(
010

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8888
-
993


网址:
www.dxzq.net



3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8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10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

87383623


传真:(
0591

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
0591

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3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

04

01.02.03.05.11.1
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

18
层至
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8008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35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
010

58568235


传真:(
010

5856806
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36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21

33606736


传真:(
021

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
95564


网址:
www.lxzq.com.cn



3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
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
028

86135991


传真:(
028

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3
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1301
-
1305
室、
14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
0755

23953913


传真:(
0755

83217421


联系人:
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3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27
层及
28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
010

65051166


传真:(
010

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
www.cicc.com.cn



4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C

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
010

66045529


传真:(
010

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
010

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www.jjm.com.cn



4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28829790
,(
021

60897869


传真:(
0571(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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