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深100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201 6 年 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 〇 一 六 年 十二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2 年 2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 [2012]200 号文核准。 本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2 年 5 月 7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份额(广发深证 100 份额、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和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均不 保本,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开放式基金的巨额赎回 风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指数投资风险、杠杆机制风险、折 / 溢价交易风险、以及份额 配对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等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 金单笔认 / 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50,000 元人民币。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年 11 月 7 日,有关财务数据 截止日为 2016 年 9 月 3 0 日 ,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6 年 6 月 30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17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 52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56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7 第九部分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 57 第十部分 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59 第十一部分 基 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72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 7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76 第十四部分 基金 的业绩 ................................ .................. 8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88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9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5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96 第十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 98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108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9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 114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9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2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38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52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55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59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 159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广发 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 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 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 指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募说明书 : 指《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5.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托管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 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 B 份额上市交 易公告书》 9.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 行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 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销售 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运作办法 》 : 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 标的指数:指深证 100 价格指数 1 7 . 基金份额分级:指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 份额、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之 B 份额。其中,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 : 1 的比例不变 1 8 . 广发深证 100 份额:指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1 9 .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指广发深证 100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 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20 . 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指广发深证 100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 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21.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 而言,指 1.00 元 22.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 指“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 后) +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3.5% ”。每份广 发深证 100 A 份额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广 发深证 100 A 份额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 金的风险 23.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 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4.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5.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 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6.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 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7. 投资 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8.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9.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0. 销售机构 : 指 基金的 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1. 直销机构:指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代销机构 :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3. 基金销售网点 :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4 .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35 .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 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3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 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3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广发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8 .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39 .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40 . 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 1 . 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42. 基金账户 :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 动情况的账户 43.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人 开立的、记录投资 人 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 本基金 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4. 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46.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47. 基金募集期 : 指 自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 月 48.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9. 工作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0. T 日 : 指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的 工作日 51. T+n 日 :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52. 开放日 : 指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53.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4. 《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构业务规则等相 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5.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 内 ,投资 人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6. 申购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 额的行为 57. 赎回 : 指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 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 基金份额 兑 换为现金 的行为 5 8 . 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广发深证 100 份额与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与合并两个方面 5 9 . 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广发深证 100 份额 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与 1 份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行为 60 . 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广发深证 100 A 份 额与 1 份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 换成 2 份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1 . 会员单位: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6 2 .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广发深 证 100 A 份额、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行为 6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6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 更所持基金份额销 售机构的操作 6 5 .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 6 .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 广发深证 100 份额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 (包括广发深证 100 份额、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和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 的 10% 69. 元 : 指人民币元 70 .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72. 基金 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7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净值的过程 75. 指定媒体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76.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56 室 3 、办公地址:广州市 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 33 楼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5 日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金融创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 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董事长,男,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兼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 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上市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 金融学会副会长,广东省预算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中证机构 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 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副 部长,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 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 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 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 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兼 任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南方香江 集团董事长,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任全国政协委员 , 全国妇联常委 ,中国女企业家协 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 香江社会 救助基金会主席,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董事,深圳龙岗国 安村镇银行董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 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曾任 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 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 院教授,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曾任辽 宁 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 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 现 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经理、 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汉口分公司总经理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 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阳光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联合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监事会主席,男,西方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 长,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世贸支行行长、总行资金部处长,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 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市场拓展部总经理、营销服务部总经理、营销总监、市 场总监。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 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广州屈臣氏公司行 政主管,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 公司办公室 主任、董事会秘书 。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 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 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 经济师。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兼职 委员 。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稳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广发制造业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 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南方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魏恒江:副总经理,男,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兼任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及发 展委员会委员。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副总经理,女,管理学硕士,兼任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 中国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 私募基金监管部处长。 4 、基金经理 罗国庆,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 7 年证券和基金业从业经历,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从业证书,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 3 年 7 月先后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和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研究员及产品设计研究, 2013 年 7 月 31 日至今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 产品经理、量化研究员, 2015 年 10 月 13 日起任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和广发医疗指数分级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5 月 30 日起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副总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陈盛业,任职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9 日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魏军,任职 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7 日;陆志明,任职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 5 、 本基金投资 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总监刘晓龙,权益投 资一部总经理李巍,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张芊 。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 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广发深证 100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广发深证 100 A 份额、 广发深证 100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 基金管理人承诺: (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 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 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 建立以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 反馈的第三道 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属于内核部门,直接接受总经理的领导,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 建立以 合规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 第四道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 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 . 59 %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 .49 万亿元,增长 10 . 67 % ;客户存款总额 1 3.67 万亿元,增长 5 . 96 % 。净利润 2,289 亿元,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 . 65 % ,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增长 4 . 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比 2 6 . 98 % , 资本充足率 1 5 . 39 %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 理渠道全面转 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 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58% ,较上年提升 7.55 个百分点;同 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 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多项核心指 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金融资产 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 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 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 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 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 “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 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 品牌 1000 强”中,以一级资 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 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 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 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 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 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 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 设立的分公司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 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 (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 南塔 17 楼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西城 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座 11 层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 021 - 688 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或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 7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代销机构 (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 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赵会军 电话: 010 - 66107900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 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 3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 长安兴融中心 )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4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公司网站: www.abchina.com ( 5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 6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7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8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 021 - 68475888 : 传真: 021 - 68476111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公司网站: www.bankofshanghai.com ( 9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客服电话: 95568 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 10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客服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 11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 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 0571 - 87659546 传真: 0571 - 87659188 客服电话: 95527 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12 )名称: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 193 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巫渝峰 电话: 0769 - 22100193 传真: 0769 - 22117730 客服电话: 40011 - 96228 公司网站: www.dongguanbank.c n ( 13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何茂才 电话: 0769 - 22866255 传真: 0769 - 22866282 客服电话: 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 14 )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九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乔瑞 联系人:王薇娜 联系电话: 010 - 63229475 传真: 010 - 6322 9763 客服电话: 010 - 96198 公司网站: www.bjrcb.com ( 15 )名称: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 195 号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客服电话: 400 - 83 - 96699 (全国), 020 - 96699 (广州) 联系人:张扬眉 电话: 020 - 37598442 传真: 020 - 37590726 公司网站: www.gzcb.com.cn ( 16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 288 号 3 楼个人业务部 法人代表: 林复 联络人:翁俊 联系电话: 025 - 86775337 客服电话: 96400 , 40088 - 96400 网址: www.njcb.com.cn ( 17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中国 . 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人代表: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服电话: 4008888508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 18 )名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联系电话: 0595 - 22551071 业务传真: 0595 - 22505215 客服热线: 4008896312 公司网址: www.qzccbank.com ( 19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 0591 - 87383623 传真: 0591 - 87383610 公司网站: www.hfzq.com.cn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 ( 20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21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人:曹晔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 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网址: www.swhysc.com ( 22 )名称: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23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24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 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25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26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 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邮编: 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 010 - 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 - 66045678 传真: 010 - 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 www.jjm.com.cn ( 27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 33952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28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636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 29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王炜哲 电话: 021 - 20328000 公司网站 www.bocichina.com ( 30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2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33680000 ;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 31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 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431 - 85096795 公司网站: www.nesc.cn ( 32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