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时间:2016年12月10日 15:04:33 中财网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六年
第二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十二









重要提示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3

3

10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35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依据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本基金于
2003

4

28
日募集成立。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
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10

28

,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201
6

9

3
0

,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
6

11

14

复核了本次更
新的招募说明
书。














一、绪

................................
................................
....
3
二、释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7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4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9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
..............
50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
60
九、基金的投资
................................
..............................
61
十、基金的业绩
................................
..............................
76
十一、基金的财产
................................
............................
8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
................................
........................
8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88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90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
91
十七、风险揭示与管理
................................
........................
96
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98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00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2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2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

................................
.........
123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24

一、绪 言

招商安泰系列
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
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发起设立。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的投资目标、基本策略、风险、
费率、管理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仔细阅
读本招募说明书。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
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并持有本基金任何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基金登记、注册、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
金的注册登记人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本基金的销售代理人


代销机构或销售代理人:


指依据有关销售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的代理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
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条件,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境外投资者


基金终止日:


指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




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
不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并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基金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指缴纳申购、赎回费而不缴纳销售服务费的招商
安泰债券
基金
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指缴纳销售服务费而不
缴纳申购赎回费的招商安泰债券
基金
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仅在中国内地销售。

H
类基金份额:指
仅在中
国香港地区销售,并收取申购和赎回费用的招商安泰债券
基金
基金份额。三

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

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工作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

n
日:



T
日后(不含
T
日)第
n
个工作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发行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存续期间内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
出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存续期间持有本系列基金旗下任一基金的投资者向基金
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原持有基金(转出基金)的基金单位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单位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
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等的价值总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账户:


指基金管理人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所





有权凭证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
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每六个月


招募说明书
进行
的内容
更新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
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生效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
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
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
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纸和互联网站,包
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
9
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注册资本:2.1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
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
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任
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副行长,现任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期
间于
2004

1
月至
2005

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
1972

1
月生
,
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国法律顾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
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2

5
月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
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
联办控股有限公
司董
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
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
1981

07
月至
1988

8

,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
任职;
1983

11
月至
1988

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
1988

08
月至
1994

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

11
月至
2006

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
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03
月至
2009

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
师;
2009

04
月至
2016

1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2016

1
月起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现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月至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银行
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招



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
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
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
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
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
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
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
司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核
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
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
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
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券
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
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



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康晶


,硕士。

2009
年加入魏斯曼资本公司交易部,任交易员;
2011

1
月加入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资本市场部,任研究员;
2012

3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投资部,曾任研究员,现任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8

5
日至今)
、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8

5
日至今)
、招商安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8

5
日至今)
、招商
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12

15
日至今)

招商安达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8

20
日至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8

20
日至今)、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8

20
日至今

、招商招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5

18
日至今)
、招商安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管理时间

2016

6

20
日至今)
、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

2016

5

25
日至今)
、招商丰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
时间

2016

8

25
日至今)
、招商丰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


2016

8

25
日至今)
、招商招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10

18
日至今)

招商稳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10

11
日至今)

招商稳荣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
(管理
时间:
2016

10

25

至今

及招商招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10

26

至今





李崟,
2002

7
月加入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

9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曾任交易部总监、行业研究员以及投资经理;
2013

12
月加入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任
权益投资总监;
2015

12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2

3
日至今)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管理时间:
2016

3

11
日至今)。




潘明曦

男,研究生硕士;
2010

7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
起任招商安泰偏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5

10

9
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陈进贤(Marc Tan)先生,管理时间为2003年4月28日至
2005年7月30日;贺庆先生,管理时间为2003年4月28日至2007年1月5日;曾昭雄
先生,管理时间为2005年9月26日至2006年5月26日;周理先生,管理时间为2006年
5月26日至2007年1月10日;胡军华女士,管理时间为2005年8月24日至2008年12
月31日;游海先生,管理时间为2007年1月5日至2009年4月23日;郝建国先生,管理
时间为2008年12月11日至2009年12月30日;汪仪先生,管理时间为2008年12月31
日至2010年2月12日;邓良毅先生,管理时间为2009年4月23日至2010年10月21日;
刘军先生,管理时间为2010年10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22日;张婷女士,管理时间:
2010年2月12日至2015年08月05日;王景女士,管理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015
年10月09日;李恭敏先生,管理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至2016年2月3日。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
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及
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总经理助理兼全球
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
峰。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应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
、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资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
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
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
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
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
交易;





(五)
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
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
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
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
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



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
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
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
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
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
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
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
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财产与公司自有资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
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理报告;



B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

报告,监察稽核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
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监察稽核部

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
1987

4

8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



电话:
0755

83199084


传真:
0755

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
、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

4

8

,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

3
月成
功地发行了
15
亿
A
股,
4

9
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
),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
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

9
月又成功发行了
22
亿
H
股,
9

22
日在香港联交所挂
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
),
10

5
日行使
H
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
亿
H
股。截至
2016

6

30
日,本集团总资产
5.5373
万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3.91%
,权重法下
资本充足率
13.90%




2002

8
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

8
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
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
5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60
人。

2002

11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
2003

4
月,正式
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
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
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
6S
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
6
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
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
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
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
基金、

一只红利
ETF
基金
、第一只“
1+N
”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

TOT
保管
,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经过十四年发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规模快速壮大。

2016
年招商银行加大高收益托管
产品营销力度,截至
9
月末新增托管公募开放式基金
62
只,新增首发公募开放式基金托管
规模
456.94
亿元。克服国内证券市场震荡的不利形势,托管费收入、托管资产均创出历史
新高,实现托管费收入
36.29
亿元,同比增长
30.06%
,托管资产余额
9.42
万亿元,同比增

59.41%
。作为公益慈善基
金的首个独立第三方托管人,成功签约“壹基金”公益资金托
管,为我国公益慈善资金监管、信息披露进行有益探索,该项目荣获
2012
中国金融品牌「金
象奖」“十大公益项目”奖;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

6
月招
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奖项国内托管银行
,
该行“托管
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
7
月荣膺
2016
年中国
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14

7
月起
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
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
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
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7
月至
2013

5
月历任上海
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
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丁伟先生,本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

1996

12
月加入本行,历任杭州
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
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
2008

4
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
中国
农业
银行
黑龙江省
分行,

商银行,中国
农业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

9
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
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
20
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
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
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9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213
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
管资产,托管资产为
9.42
万亿元人民币






(

)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
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
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
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
、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

,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及时发现内部控
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
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
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
)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
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
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
)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
束的权利,内
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
)适

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
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
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
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
)防火墙原则。

业务营运、稽核监察
等相关室,
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
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8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
)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管理办法》、《招商银行
资产
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
、《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

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



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
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
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
《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
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
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
)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
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
岗、
大额资金
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
作过程中的风险





3
)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
同步灾备,同时,
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
所有
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
)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
办理
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
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
调用登记。




5
)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
24
小时值班
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
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
)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
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
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
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
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
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
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
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
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
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中国内地销售的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
.cmfchina.com


客服
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梓


招商基金
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敏


2.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3.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易会满


电话:
95588


传真:
010
-
66107914


联系人:
杨菲


4.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5.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电话:
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
张伟


6.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电话:
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
赵骞


7.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8. 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张宏革


9.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金融大街
3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电话:
95580


传真:(
010

68858117


联系人:
王硕


10. 代销机构: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50979507


联系人:
张莉


11.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
95595


传真:(
010

63636248


联系人:
朱红


12.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安泰债券
B
份额
除外)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3.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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