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签署 关联交易协议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与 中国南航集团地勤有限公司签署《客货销售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 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审核, 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询问,就 该关联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 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协议符合市场公允条件,关联交易上限 的调整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述关联交易决议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有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 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 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宁向东 刘长乐 谭劲松 郭 为 焦树阁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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