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凯美特气: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签订《气体互供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6年12月21日 17:33:10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6-058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签订《气体互供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全资子公司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凯美特”或“凯美特”)因与上
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长岭分公司”、“长
岭”或“甲方”)存在结算价格异议,中石化长岭分公司自2013年12月27日停止
原料气供应,2016年3月1日长岭凯美特恢复生产,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实现供气。


公司管理层针对上述价格及供气异议情况所披露的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发布的《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4-026)、《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公告
编号2014-043)、《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
分公司协调价格异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关于2014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5-026)、《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关于2015年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关于全资子公司岳阳
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二、协议签订情况

2016年12月20日公司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签订《气体互供协议》,双方
就2016年度的继续合作(甲方将制氢装置解析气为原料气供应给乙方二氧化碳


回收装置,乙方进行加工分离获取食品级二氧化碳产品,并将该装置副产品:原
料气中所含的氢气及甲烷组分提纯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返供给甲方回收
利用),双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及义务,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名称、数量及质量标准

1.1原料气:本协议所称原料气指甲方制氢装置运行所产生的解析气(含有
CO2 、CH4、H2、CO等气体),提供给乙方二氧化碳回收装置作为其生产原料。


1.2氢气:本协议所称氢气指乙方对甲方供乙方解析气中氢气组分提纯后返
供甲方的、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副产氢气。


1.3可燃气:本协议所称可燃气是指乙方对甲方供乙方解析气利用二氧化碳
回收装置后剩余的副产甲烷气体返供甲方制氢转化炉燃烧,其甲烷含量、热值等
品质不能影响甲方制氢转化炉安全、稳定及长周期运行,必须满足制氢转化炉燃
料燃烧需要。


2、互供方式及计量方法

2.1互供方式及交接点:管道连续输送。甲方将原料气管道输送至约定的交
接点,乙方将其加工提纯后符合质量标准的氢气、可燃气(乙方装置主产品二氧
化碳由乙方自主销售)管道输送至约定的交接点,交接点为甲方制氢装置边界阀
处。


2.2质量检验:双方安排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每天分别对互供的原料
气、氢气、可燃气的质量规格进行取样及化验分析,分析结果每天互相通报,双
方每天核对、计算质量指标,做好记录,月底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3计量方法:双方在交接点设置符合国家贸易交接的流量计,分别计量。

计量数据以供方流量计为主,接收方计量数据作为比对,比对差率超过2‰时,
双方共同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对超差量双方协商处理。结算计量数量须经双方
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2016年度氢气、可燃气结算采用支付加工费方式,凯美特将分离出纯
度99.9%的氢气、含甲烷12%以上的可燃气返回长岭,长岭向凯美特按月支付加
工费。


3.2盘点基准日:每月倒数第6日。



3.3结算方式:加工费的结算以人民币按月结清。双方核对并确认本月的气
体互供数量和金额,乙方开具加工费发票,月底前结清。


4、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有效期一年,期满终止,双方重新商谈签订新的气体互供
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气体互供协议》的签订将有利于长岭凯美特的持续生产经营以及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长岭凯美特从签订《气体互供协议》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还需一
定的时间,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长岭凯美特以收取加工费模式,上游受经济不景气影响在低负荷工况下
运行造成原料气供应量不足对长岭凯美特后续利润有一定影响,公司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将根据《气体互供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
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气体互供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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