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德新交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更正后)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新交运”、“发行人”或 “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 称“《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 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 发[2016]2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 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 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原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有 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5.8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6年12月23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6年12月 23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相同价格的按照数量由低到高排序,相同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排序,剔 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 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低 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6年12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7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 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德新交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48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主承销商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德新交运”,股票代码为603032,该代码 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代码为 73203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 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长江保荐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上交所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 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 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 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服务—IPO 业务专栏中的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IPO 系统用户手册 (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3,33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00.4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 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 限制及锁定安排。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2月20日(T-3日)完成。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 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5.81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5.8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 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 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发布的T-2日(2016年12月 21日)前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20.94倍)。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370.54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3,278.9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091.56万元,未超出招股说明书披 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6年12月23日(T日),任一配售 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不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 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中被标注为“有 效”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必 须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未参与 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 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应与有效拟申购数量一致。所有参与本次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 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 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 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T日)09:30-11:30,13:00-15:00。 2016年12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年12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 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12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 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 的市值合并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3,000股,同时不得超 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年12月2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 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 应根据2016年12月27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12月27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 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 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协 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购的 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2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12 月2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2,000.40万股 时;或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参与申购 的网下投资者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2月15日(T-6日)登载于上交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德新交运 指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保荐 指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1,33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 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 行数量)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向配售 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2,000.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下投资者 符合2016年12月15日(T-6日)《德力西新疆交 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 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 和申购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 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在上交所开户的满足《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 的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 T日 指2016年12月23日,为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16年12月19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起始日,截至2016年12 月20日(T-3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系统收到1,852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01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 价区间为5.81元/股—23.90元/股,申报总量为6,190,14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表 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备案材料的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1,852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3,101个配售对象是 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7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0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的要求递交核查材料,1家网下投资者与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属于禁 止配售范围。因此,上述80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1个配售对象为无效报价,予 以剔除,无效报价的申报总量为161,500万股。 除以上无效报价配售对象以外,全部配售对象涉及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公 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 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登 记和备案程序。 除以上无效报价配售对象以外,本次发行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及其配售对 象均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 符合要求的3,02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5.88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5.84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5.85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5.83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报价按照报价由 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报价的按照拟申购数量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相同拟申购数 量的按照报价时间由晚到早进行排序,报价与发行价格相同的配售对象不进行高 价剔除。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剔除数量为603,880万股, 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02%。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5.8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5.8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5.8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5.83 (四)与行业平均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道路运输业(行业分类代码为G54)。截止2016年12月 21日(T-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0.94倍,截止2016年12月20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 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99倍,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5年扣非 EPS(摊薄)(元) 2016年12月20日前20个交易 日均价(含12月20日,元/股) 市盈率 002627.SZ 宜昌交运 0.2971 25.18 84.74 002357.SZ 富临运业 0.3141 16.55 52.69 600561.SH 江西长运 0.1026 14.02 136.61 002682.SZ 龙洲股份 0.0432 15.34 355.22 均值 157.32 数据来源:WIND,发行人招股书 本次发行价格5.8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 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 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 及拟申购数量、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 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 其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为5.81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在剔除报价 最高的部分之后,报价不低于5.81元/股的1,55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17个配 售对象为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为5,424,760 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 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 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 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 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 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334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000.4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33.6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5.81元/股。 (1)15.7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0.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中报价大于等于本次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所有有效报价对 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5,424,760万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9,370.54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约3,278.98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6,091.56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6年12月15日(T-6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 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12月2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 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 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 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 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 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2016年12月26日(T+1日)在《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6年12月15日 周四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网上披露 网下投资者向长江保荐提交资质审核材料(邮件接收时 间17:00截止)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5日 2016年12月16日 周五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中午12:00前) T-4日 2016年12月19日 周一 初步询价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9:30-15:00) T-3日 2016年12月20日 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9:30-15:00) T-2日 2016年12月21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 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T-1日 2016年12月22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6年12月23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6年12月26日 周一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6年12月27日 周二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2016年12月28日 周三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6年12月29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 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上交所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通 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4)若中止发行情况发生时主承销商会及时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申购与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 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2,717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424,760万股。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 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 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12月23日(T日)9:30-15:00通过 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及申购数量等信息。申 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 数量,且不得超过2,0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40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 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 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2、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 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 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6年12月23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完成双向回拨机制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对 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1、长江保荐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长江保荐及 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 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网下投资者分类 长江保荐及发行人将网下投资者分成A、B、C三类: A类为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公募社保类”); B类为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 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年金保险类”); C类为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3、网下投资者配售原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有效申购情况按照以下原则配售(以下申 购数量的比例均指占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比例): (1)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的配售比例不低于B类,B类的配 售比例不低于C类; (2)如果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其中不低于40% 的部分向A类同比例配售;预设20%的部分向B类同比例配售;剩余可配售股 份向C类同比例配售; (3)如果A类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40%或B类 的网下申购数量小于等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总量的20%时,按照其实际申购数量在 同类申购中足额配售。 当依照上述条款(2)或(3)进行配售,而无法满足条款(1)时,将调整B 类和C类投资者的配售数量,直至满足条款(1)。 4、零股的处理原则 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1股,不足1股 的零股累积。剩余零股加总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申 购数量最大且申报时间最早的投资者;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位同类投资者,如依然没有分配完毕, 则配售给B类投资者,以此类推,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5、如按上述原则配售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或 者投资者的持股情况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按有关规定调整该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四)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6年12月15日(T-6日)刊登的《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 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6年12月27日(T+2日)刊登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五)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6年12月27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 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 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 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 配通知。 (六)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 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16年12月27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 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 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http://www.chinaclear.cn)“银行账户信息表”(路径:www.chinaclear.cn-首页- 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 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 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032,若不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032”,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 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 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款项划出后请及时 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协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2016年12月29日(T+4日),上海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主承销商 于2016年12月28日(T+3日)通过申购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 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 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七)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获配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 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 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6年12月23日(T日)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 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1,333.60万股。主承销商在2016年12月23日(T日)09:30-11:30,13:00-15:00 期间将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333.60万股“德新交运”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 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81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 购。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德新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3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 除外)。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6年12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 2016年12月21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 (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均 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12月21日(T-2日, 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 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 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6年12 月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6年12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 可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3,000股。对于 申购数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 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 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 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2016年12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 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6年12月23日(T日,含 当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在申购时间内(T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 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 求办理委托手续。 (七)申购注意事项 1、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2、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3、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以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 与申购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 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6、对于申购量超过按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的新股申购,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不予确认。 7、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八)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不需进 行摇号抽签,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双向回拨后),则由中国结 算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 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 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6年12月23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 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6年12月2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2月26日(T+1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发行中 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6年12月26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6年12月27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2月27日(T+2日)公告的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 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 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 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 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 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6年12月28日(T+3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 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二)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6年12月27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 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 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6年12月29日(T+4日)刊登的《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能中止本次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或剔除最高报 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 一致意见的;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的;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 查处理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 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 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 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6年12月29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 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 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51号 联系人:黄宏 电话:0991-587824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 021-50495602、021-58303671 发行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网下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表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1 上海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涌峰中国龙价值基金 5.95 850 高价剔除 2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丰晋信大盘波动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1,040 高价剔除 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1,990 高价剔除 4 叶孙兴 叶孙兴 5.95 2,000 高价剔除 5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内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互联网+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1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安心保本三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公司-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员工股权激励理事会 5.95 2,000 高价剔除 20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工商银行-建信人寿保险-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对外委托资金资产管理计划 5.95 2,000 高价剔除 21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筹外养老金委托资产建 行专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22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建信基金分红险股票型组合 5.95 2,000 高价剔除 23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寿集团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 5.95 2,000 高价剔除 24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招商银行-稳赢专户保本策略资产管理计划 5.95 2,000 高价剔除 25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乾元安享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95 2,000 高价剔除 2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2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多因子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28 傅瑞长 傅瑞长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29 许惠莲 许惠莲 5.95 2,000 高价剔除 30 赵成树 赵成树 5.95 2,000 高价剔除 31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稳健配置-浦发 5.95 2,000 高价剔除 32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行 5.95 2,000 高价剔除 33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5.95 2,000 高价剔除 34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5.95 2,000 高价剔除 35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工行 5.95 2,000 高价剔除 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37 聂富全 聂富全 5.95 2,000 高价剔除 38 卢永春 卢永春 5.95 2,000 高价剔除 39 周伟青 周伟青 5.95 2,000 高价剔除 40 方文革 方文革 5.95 2,000 高价剔除 41 方丽莉 方丽莉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42 窦科 窦科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43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共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44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惠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惠正平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45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5.95 2,000 高价剔除 46 田泽成 田泽成 5.95 2,000 高价剔除 47 江锦锋 江锦锋 5.95 2,000 高价剔除 48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成中国灵活配置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49 吴佳润 吴佳润 5.95 2,000 高价剔除 50 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连云港康缘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51 田泽训 田泽训 5.95 2,000 高价剔除 52 上海科固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科固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53 卢大文 卢大文 5.95 2,000 高价剔除 54 倪建英 倪建英 5.95 2,000 高价剔除 55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56 梁惠青 梁惠青 5.95 2,000 高价剔除 57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58 朱炳银 朱炳银 5.95 2,000 高价剔除 59 赵关贤 赵关贤 5.95 2,000 高价剔除 60 朱忠敏 朱忠敏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61 黄金行 黄金行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62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63 陆裕彬 陆裕彬 5.95 2,000 高价剔除 64 张勇 张勇 5.95 2,000 高价剔除 65 杨蕾 杨蕾 5.95 2,000 高价剔除 66 任继伟 任继伟 5.95 2,000 高价剔除 67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68 钱光海 钱光海 5.95 2,000 高价剔除 69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70 周火寿 周火寿 5.95 2,000 高价剔除 71 刘强 刘强 5.95 2,000 高价剔除 72 朱杰 朱杰 5.95 2,000 高价剔除 73 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74 王水亚 王水亚 5.95 2,000 高价剔除 75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76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77 陈霄云 陈霄云 5.95 2,000 高价剔除 78 姚永祥 姚永祥 5.95 2,000 高价剔除 79 谢江勇 谢江勇 5.95 2,000 高价剔除 80 张金成 张金成 5.95 2,000 高价剔除 81 孙戈 孙戈 5.95 2,000 高价剔除 82 杨小尉 杨小尉 5.95 2,000 高价剔除 83 彭健龙 彭健龙 5.95 2,000 高价剔除 84 陈延龄 陈延龄 5.95 2,000 高价剔除 85 侯钦源 侯钦源 5.95 2,000 高价剔除 86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87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88 雷道芳 雷道芳 5.95 2,000 高价剔除 89 李结义 李结义 5.95 2,000 高价剔除 90 罗锦然 罗锦然 5.95 2,000 高价剔除 91 胡正国 胡正国 5.95 2,000 高价剔除 92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93 俞明之 俞明之 5.95 2,000 高价剔除 94 程必泓 程必泓 5.95 2,000 高价剔除 95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96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澳银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97 邓勇 邓勇 5.95 2,000 高价剔除 98 彭少杰 彭少杰 5.95 2,000 高价剔除 99 林少松 林少松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0 北京中咨兰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 北京中咨兰德工程技术开发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1 王雨石 王雨石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2 顾斌 顾斌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3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新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4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5 白溶溶 白溶溶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6 陶世青 陶世青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7 顾为民 顾为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08 郑素娥 郑素娥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109 顾德珍 顾德珍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0 宋振勃 宋振勃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1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2 何昌珍 何昌珍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3 马信琪 马信琪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4 周万沅 周万沅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5 胡桦 胡桦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6 俞建忠 俞建忠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7 陈朝滨 陈朝滨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8 陈华君 陈华君 5.95 2,000 高价剔除 119 邹丽俐 邹丽俐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0 张成柏 张成柏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1 吴铭棠 吴铭棠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2 钟万荣 钟万荣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3 何小春 何小春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4 杨燕灵 杨燕灵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125 李少丽 李少丽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6 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劲牌投资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7 吴科峰 吴科峰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8 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29 郭燕芬 郭燕芬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0 招伟雄 招伟雄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1 王坚宏 王坚宏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2 俞娥 俞娥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3 河南先锋地产有限公司 河南先锋地产有限公司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4 张旭 张旭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5 谢志远 谢志远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6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证资管-中石化财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7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金麒麟消费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8 韩九月 韩九月 5.95 2,000 高价剔除 139 王琳 王琳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0 刘占梅 刘占梅 5.95 2,000 高价剔除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申报数量(万股) 备注 14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多策略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价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4 杨迅 杨迅 5.95 2,000 高价剔除 145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