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视源股份: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01:02:35 中财网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君合办公文件-11-01









二零一六年三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委派律师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特聘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于2006年5月17日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并于2015年12
月30日修正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
工作报告》,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本所已经于2014年10月31日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
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
律意见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2015
年3月18日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于2015年9月1日出具了《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立信事务所已对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以下简称“最近三年”

或“报告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6年2月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410065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本所律师在
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情况进一步查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并
基于发行人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发行人已提供了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必需
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
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各文件的原件的
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且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均由其各自
的合法持有人持有;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其所提供的文
件及所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


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
及发行人向本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其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的组成
部分,并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并构成《法律
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有特别说明之外,本所在《法律意
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
提、声明、简称、释义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
说明的事项,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说明为准。

本所同意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照中国证监会审
核要求引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该等引用不应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对
本所意见的理解出现偏差的方式进行。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核查
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
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
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正 文

一、 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发行人现持有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1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837604004)。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发行人的住所
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珠路192号4楼,注册资本为6,600万元,法定代
表人为黄正聪,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成立日期为2005
年12月28日,营业期限至长期。


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
台(http://cri.gz.gov.cn/)的查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
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家用视听设备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
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涉及许可项目的,
以许可审批部门核定的为准。)”。


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公
司章程》规定需要解散、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合并、分立而需解散或被人民法院依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依
法宣告破产的情形;未出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情形。


基于上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
限公司,仍具备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一)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声明,发行人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
持续盈利能力,且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声明并就本所律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
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3、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声明并就本所律师具备的法律专业知
识所能够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符
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 主体资格


根据发行人声明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3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发行
人最近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黄正聪、王毅
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尤天远等6人,最近3年没有发生变更,符合《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2、 规范运作
(1) 根据立信事务所于2016年2月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69号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第410069号《内控报告》”),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
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2)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
存在下列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a)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
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b)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环保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
处罚,且情节严重;
(c) 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
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d) 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f) 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就本所律师作
为非财务专业人员所能作出的理解和判断,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有严
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
定。









3、 财务与会计
(1)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及发行人声明,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
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 根据第410069号《内控报告》,发行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5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
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第410069号《内控报告》及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管理办
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4)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第410069号《内控报告》及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
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政策,未随意变更,
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5)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披
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作为非财
务专业人员所能作出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不失公
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6)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
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超过3亿元;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本总额为6,600万元,不少于3,000万元;
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截止至2015年12
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据此,发行人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
定。

(7)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发行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发行人
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依法纳税,所享有的各种税收优惠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所能作出
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管理办法》第二
十七条的规定。

(8)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
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9)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报文件及发行人
声明,就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所能作出的理解和判断,发行人申报文件中不存
在下列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a) 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b) 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c) 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告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



(10)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a)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
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c)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d) 发行人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
益;
(e)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
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f)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在以上方面仍然具备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三、 发行人的业务

(一) 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广州希科
新取得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粤食药监械生产许
201426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海关注册编码:4401360310)及广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核发
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编号:01980028)。


(二)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发行人声明以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一直为液晶显示主
控板卡、交互智能平板、移动智能终端等电子类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未发生任何
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记载和发行人声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主控
板卡、交互智能平板、移动智能终端等电子类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度的主
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60,816,862.94元、4,303,107,648.15元及5,988,055,704.85元,
分别占同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99.89%、99.86%和99.87%。


综上,发行人的收入主要来自其主营业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突出。


四、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 重大关联交易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
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的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相关合同或订单及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存在向广州华欣采购商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在2015年度的发生金额
为7,277.2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50%。


2、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相关合同或订单及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存在向广州华欣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其中,出售商品的交易
在2015年度的发生金额为10.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0%,提供劳务的交易
在2015年度的发生金额为13.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0%。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应
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广州华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59.42

预收账款

广州华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0.20

广州微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



根据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订立的合同/协议,均是依据市场原则,
按公平合理的价格及条件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 发行人的子公司


1、根据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子
公司广州六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六环科技”)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毅
然,股权结构变更为广州视睿持股100%。广州六环科技目前持有广州市工商局于2015
年12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621471L)。


2、根据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子
公司广州杜塞尔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发行人持股100%。广州杜塞尔目前持有广州市工商
局于2016年2月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088998U)。


3、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子公司厦门视尔沃目前持有厦门市集
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2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11089909391J)。


(二) 分支机构

根据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子公司广州视睿在中国境内新设成立一家分公司。根据济南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2015年9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BX14A2T)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营业场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28层西北向D室

负责人

周海生

经营范围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
视机制造;电视设备及配件批发;家用电器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
用电子产品修理;软件开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办公设备维修;工业设
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为隶属企业开展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年9月30日



(三) 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
具日,广州衡翔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证号

土地座落

使用权
面积

(㎡)

地类

(用途)

使用权类型

使用期限

粤(2016)广
州市不动产权
第06600004


广州开发区东区开
发大道以东、连云
路以南,地块编号:
NP-A5-3

10,094

工业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50年



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广州衡翔合法拥有上述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有权
依法独立享有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四) 无形资产


1、 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新增已授权发明专利17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一览表》。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新增已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3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一览表》。


3、 作品著作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新增已登记作品著作权25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一览表》。


(五) 发行人主要财产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货币资金
34,713,796元已用于提供担保。


(六) 租赁物业

根据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在中国境内主要承租物业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物业一览
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除存在如下情形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合同
合法有效:

1、 租赁合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发行人子公司承租的部分物业的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
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在租
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据此,上述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存在被处罚的风险。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未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并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2、 出租方未能提供部分承租物业的权属证明



就广州视睿承租的下列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承租物业的权属证书、证明该等房屋
所占用土地性质的相关文件及/或出租方有权出租、转租的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
意出租的证明)。


序号

物业座落

面积

(平方米)

1


济南市舜泰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28层西北向D室

440

2


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绿地新都会38栋1508室

202.57

3


杭州市优盘时代1号楼写字楼1014室、1015室、1016室、
1017室

200

4


石家庄市五洲SOHO第10层03号

154.59

5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会展中心三期(国展·财富中心)
写字楼三号楼三层323-324房间

361.71

6


集美区杏林湾路474号(1002)(1003)单元

275.78

7


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路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10层02室

156

8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负二层设备房

44.6

9


兰州城关区拱星路2号15楼1502室

110.3

10


南昌绿地新都会10#住宅楼一单元2401室

172.26

11


武汉洪山区江南家园谓语城5栋5单元301

128.88

12


西安市曲江新区翠华南路南窑村新家园小区3栋2单元2603


130

13


贵阳市南明区B南区7栋1单元24层5号

80.19

14


南京秦淮区龙翔鸣翠苑17号402室

111.5

15


南京市秦淮区永乐路11号丽景华庭小区9幢1单元803室

106.9

16


沈阳市浑南区彩霞街1-10号1单元7楼2室

78.19



就上述承租物业,如出租方无法取得权属证书,该等物业存在不能合法使用的可能
性;如存在出租人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情形,若出租方未取得权利人同意出租(包括
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或转租,则出租方无权出租上述物业,在这种情形下,如对该等
物业拥有产权的第三方对该等租赁事宜提出异议,则可能影响广州视睿继续承租该等物
业。


3、 承租物业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


就发行人、广州视睿承租的下列物业,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




承租方

物业坐落

证载

用途

实际

用途

1


发行人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9幢709室

厂房

办公

2


广州视睿

南宁市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B座1303号房

住宅

办公

3


广州视睿

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60-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
F9号楼403房间

厂房

办公

4


广州视睿

昆明市圆通东路86号美丽家园小区10幢2单元10
楼A座

住宅

办公







承租方

物业坐落

证载
用途

实际
用途

5


广州视睿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36号永城大厦A3406

住宅

办公

6


广州视睿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6号金钻大厦北
楼310单元

住宅

办公



上述承租物业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存在被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要求将出租物业
恢复原有用途的风险;此外,该等物业的权属人可能因未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而被有关
部门责令交还土地。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发行人、广州视睿无法继续使用承租物业。


根据发行人声明,上述租赁物业主要作为办公场所、员工宿舍或仓库,易于搬迁,
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也已出具书面文件,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子公司
因承租物业存在的法律瑕疵而遭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实际控
制人将足额补偿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且毋需发行人或其子公
司支付任何对价。据此,该等瑕疵不会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 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自《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有
重要影响的主要合同/协议如下:

1、 银行融资及担保协议

(1) 2015年12月24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署《授
信额度协议》(GED475860120150082),约定由该支行向发行人提供5,000万元的授
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1月1日。

(2) 2016年1月12日,广州视睿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署《授
信额度协议》(GED475860120160006),约定由该支行向广州视睿提供3,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2月28日。

(3) 2015年9月15日,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开立非融资类保函/
备用信用证总协议》(编号:0360200179-2015年(保函协议)090701号),约定广州
视睿在2015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14日期间向工行天平架支行申请办理保函/
备用信用证业务。





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广州视睿在工行天平架支
行开立监管账户,以其销售收入、自有资金作为工行天平架支行在上述《开立非融资类
保函/备用信用证总协议》(编号:0360200179-2015年(保函协议)090701号)项下
债权实现的保障,由工行天平架支行监管。



(4) 2015年11月12日,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质押合同》
(0360200179-2015年天平(质)字1126号),约定由广州视睿以其拥有的银行承兑
汇票为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的《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编号:
0360200179-2015年(保函协议)00127号)项下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5) 2015年11月12日,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质押合同》
(0360200179-2015年天平(质)字1127号),约定由广州视睿以其拥有的银行承兑
汇票为广州视睿与工行天平架支行签署的《开立非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
(0360200179-2015年(保函协议)00162号)项下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2、 金融衍生品交易协议


(1)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声明,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
定由发行人向该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2)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及声明,2015年9月24日,广州视睿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署《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约定由广州视睿向该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上述重大合同均合法、
有效。


(二) 合同主体的变更及合同的履行

根据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是上述重大合同的签约主
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需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况;上述重大合同的履
行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 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的合法性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合法有
效,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因变更住所及调整经营范围,发行人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相关决议。



经核查,上述《公司章程》的修改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现行《公
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补
充法律意见(二)》出具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
会议、一次董事会会议以及一次监事会会议,上述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
合规、真实、有效。


九、 发行人的税务

(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财政补贴情况

1、 发行人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新增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时间

补贴项目

金额(元)

文件依据

1


2015年7


2015年市民营企
业奖励专项资金

3,000,000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5年市民营企业奖励专项资金
的通知》(穗工信函[2015]445号)

2


2015年7


2014年广东省专
利奖

50,0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
年广东省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
报》(粤府函[2015]77号)

3


2015年7


鼓励工业企业扩
大生产扶持资金

1,760,000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萝岗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
州开发区、萝岗区2014鼓励工业
企业扩大生产的扶持办法>的通
知》(穗开管办[2014]23号)

4


2015年7


知识产权示范企


100,00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
2014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的通知》(粤知产[2015]54号)

5


2015年8


区长质量奖提名


300,000

《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区长
质量奖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穗
开管办[2013]12号)

6


2015年9


知识产权资助

60,800

《关于领取知识产权资助费用的
通知》(穗开科资[2015]299号)

7


2015年
11月

2015年广州市专
利工作专项资金

20,000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广州市财政
局关于下达2015年广州市专利工
作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穗知[2015]76号)

8


2015年

专利资助

5,200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







时间

补贴项目

金额(元)

文件依据

11月

定》(穗知[2007]15号)

9


2015年
11月

专利资助

19,100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
定》(穗知[2007]15号)

10


2015年
12月

上市资助资金

1,500,000

《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资助的批复》(穗
开金资[2015]18号)

11


2015年
12月

2014年广州市战
略性主导产业发
展专项资金

4,000,000

《关于向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拨付2014年广州市战略
性主导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
知》(穗开发改[2015]145号)

12


2015年
12月

2015年度市总部
企业奖励补贴资


2,500,000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
于下达2015年度市总部企业奖励
补贴资金安排计划(第二批)的
通知》(穗发改[2015]411号)

13


2015年
12月

广东省平板电视
系统集成应用工
程技术研究开发
中心项目资金;广
州市创新型企业
项目资金

690,000

《通知》(穗开科资[2015]175
号);《通知》(穗开科资[2015]164
号)

14


2015年
12月

2015年广州市企
业研发经费投入
后补助专项资金

7,532,950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
财政局关于安排2015年广州市企
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
的通知》(穗科创字[2015]261号)

15


2015年
12月

2014年广东专利
奖配套奖励

35,000

《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4年广东
专利奖配套奖励的批复暨拨付费
用通知》(穗开科资[2015]104号)

16


2015年
12月

2015年度省知识
产权局专利申请
资助及奖励专项
资金

50,000

《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
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17


2015年
12月

知识产权资助

93,000

《关于领取知识产权资助费用的
通知》(穗开科资[2015]79号)

18


2015年
12月

2014年度工伤保
险安全生产奖励


7,061.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
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穗
府[2014]30号)

19


2015年
12月

2015年黄埔区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工作先
进单位

3,000

《关于表彰2015年黄埔区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先进单
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埔府残
工委[2015]3号)




综上所述,发行人享受的上述新增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2、 广州视睿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视睿新增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时间

补贴项目

金额(元)

文件依据

1


2015年7


2014年广东
省专利奖

50,00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
年广东省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的通
报》(粤府函[2015]77号)

2


2015年7


鼓励工业企业
扩大生产扶持
资金

300,000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萝岗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
发区、萝岗区2014鼓励工业企业扩
大生产的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开
管办[2014]23号)

3


2015年9


知识产权资助

6,000

《关于领取知识产权资助费用的通
知》(穗开科资[2015]299号)

4


2015年10


参加海外展会
补贴

169,000

《财政部、商务厅关于印发<外经贸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4]36号)

5


2015年11


专利资助

10,400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定》
(穗知[2007]15号)

6


2015年11


专利资助

27,100

《广州市资助专利申请暂行规定》
(穗知[2007]15号)

7


2015年12


2015年市工
业转型升级专
项资金

500,000

《广州市工信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
组织申报2015年市工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行业领先企业专题项目的
通知》(穗工信函[2015]916号)

8


2015年12


2015年广州
市企业研发经
费投入后补助
专项资金

1,393,250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
政局关于安排2015年广州市企业
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的通
知》(穗科创字[2015]261号)

9


2015年12


2014年广东
专利奖配套奖


35,000

《关于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等2家企业2014年广东专利
奖配套奖励的批复暨拨付费用通
知》(穗开科资[2015]104号)

10


2015年12


2015年度省
知识产权局专
利申请资助及
奖励专项资金

50,000

《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广东省
人民政府令第202号)

11


2015年12


知识产权资助

9,700

《关于领取知识产权资助费用的通
知》(穗开科资[2015]79号)




综上所述,广州视睿享受的上述新增财政补贴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 广州睿鑫享受的财政补贴

根据第410065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声明及本所律师核查,自2015年7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睿鑫新增的财政补贴情况如下:




时间

补贴项目

金额(元)

文件依据

1


2015年12


2015年第一批
省高新技术企
业培育资金

100,000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15年
第一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的
通知》(穗财教[2015]413号)

2


2015年12


2014年工业企
业年度成长贡
献奖

30,000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萝岗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
区、萝岗区2014鼓励工业企业扩大
生产的扶持办法>的通知》(穗开管
办[2014]23号)

3


2015年12


2015年广州市
企业研发经费
投入后补助专
项资金

249,750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广州市财
政局关于安排2015年广州市企业研
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穗科创字[2015]261号)



(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声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税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
形。




十、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一)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声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相关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声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36个月不存在受到质量技术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一、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根据发行人上述更新或补充情况,除尚
待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外,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附件一: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一览表

一、 主要已授权专利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1


发明

DC-DC输出电压动态调节电路

ZL 2013 1 0724303.3

发行人

2013-12-24

2015-07-15

2


发明

充电控制电路

ZL 2013 1 0628222.3

发行人

2013-11-29

2015-08-05

3


发明

一种电路板卡的测试方法、装置和系统

ZL 2013 1 0618250.7

发行人

2013-11-27

2015-09-09

4


发明

通过光信号识别脉率和血氧饱和度的方法

ZL 2013 1 0533397.6

发行人

2013-10-31

2015-11-18

5


发明

通过心脏收缩过程特征识别脉率和血氧饱
和度的方法

ZL 2013 1 0533815.1

发行人

2013-10-31

2015-07-15

6


发明

玩具构建系统

ZL 2013 1 0457056.5

发行人

2013-09-30

2015-12-02

7


发明

LED背光恒流电路

ZL 2013 1 0334928.9

发行人

2013-08-02

2015-08-26

8


发明

可调式开关电源

ZL 2013 1 0050255.4

发行人

2013-02-08

2015-08-26

9


发明

一种数字电视快速换台的方法

ZL 2012 1 0556915.1

发行人

2012-12-20

2015-09-16

10


发明

一种电视驱动装置

ZL 2012 1 0258465.8

发行人

2012-07-25

2015-07-15




序号

专利类型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11


发明

触控设备及通过其实现主机间信息交互的
方法和系统

ZL 2012 1 0202343.7

广州视睿

2012-06-18

2015-11-25

12


发明

红外对管触摸屏非正对扫描的区域扫描方
法及扫描装置、触摸屏系统

ZL 2011 1 0380380.2

广州视睿

2011-11-25

2015-11-25

13


发明

LED测试装置

ZL 2013 1 0269505.3

广州视睿

2013-06-28

2015-11-18

14


发明

光学成像触摸屏及其有效信号加强方法

ZL 2013 1 0196862.1

广州视睿

2013-05-23

2015-11-18

15


发明

光学成像触摸屏的触摸识别方法及装置

ZL 2013 1 0180062.0

广州视睿

2013-05-15

2015-10-28

16


发明

触控设备坐标校准方法及装置

ZL 2012 1 0353191.0

广州视睿

2012-09-19

2015-09-23

17


发明

一种触控笔及触控坐标计算方法

ZL 2012 1 0563171.6

广州视睿

2012-12-20

2015-08-12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号

证书编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开发完成日期

1


软著登字第1010177号

2015SR123091

视睿CVTalk企业即时通讯软件[简
称:CVTalk]V3.2

广州视睿

2015年3月1日

2


软著登字第1010452号

2015SR123366

远程网络视频教学软件 [简称:
EasiNet] V1.0

广州视睿

2015年4月20日

3


软著登字第1047438号

2015SR160352

视睿电子签名软件[简称:
EasiSign]V3.0

广州视睿

2015年2月14日

4


软著登字第1047162号

2015SR160076

视睿多媒体制作发布软件[简称:

广州视睿

2015年4月23日




序号

证书编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开发完成日期

EasiMedia]V1.0

5


软著登字第1110226号

2015SR223140

视睿录屏剪辑软件[简称:剪辑师]V1.2

广州视睿

2015年9月2日

6


软著登字第1098745号

2015SR211659

视睿智能平板嵌入式定制安卓系统软
件[简称:易加OS]V3.3

广州视睿

2015年5月30日

7


软著登字第1098136号

2015SR211050

视睿信息文化视窗软件[简
称:EasiViews]V1.0

广州视睿

2015年3月30日

8


软著登字第1164955号

2015SR277869

基层信息视窗软件[简称:信息视窗]
V1.1

广州视睿;陈

亚丁;王永清;陈
常立;肖军

2014年9月30日

9


软著登字第1010023号

2015SR122937

威睿雅塔莱斯2游戏软件[简称:雅塔
莱斯2]V9.0.1.7

广州威睿

2015年2月13日

10


软著登字第1010475号

2015SR123389

威睿果宝特攻3游戏软件[简称:果宝
特攻3]V9.0.1.4

广州威睿

2015年3月10日

11


软著登字第1041594号

2015SR154508

威睿僵尸全明星游戏软件[简称:僵尸
全明星]V17.0.1.6

广州威睿

2015年6月3日

12


软著登字第1041610号

2015SR154524

威睿开心宝贝游戏软件[简称:开心宝
贝]V8.0.0.2

广州威睿

2015年6月6日

13


软著登字第1054264号

2015SR167178

威睿赛尔军团游戏软件[简称:赛尔军
团]V24.0.0.6

广州威睿

2015年6月30日

14


软著登字第1055352号

2015SR168266

威睿快乐酷宝2游戏软件[简称:快乐
酷宝2]V22.0.0.3

广州威睿

2015年7月6日

15


软著登字第1069216号

2015SR182130

威睿开心巴士游戏软件[简称:开心巴
士]V1.0.0.5

广州威睿

2015年6月3日

16


软著登字第1069507号

2015SR182421

威睿天天漫趣软件[简称:天天漫

广州威睿

2015年7月1日




序号

证书编号

登记号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开发完成日期

趣]V24.0.0.6

17


软著登字第1078405号

2015SR191319

威睿奥奇传说游戏软件[简称:奥奇传
说]V25.0.0.4

广州威睿

2015年7月31日

18


软著登字第1078409号

2015SR191323

威睿奥特曼出击游戏软件[简称:奥特
曼出击]V25.0.0.6

广州威睿

2015年7月20日

19


软著登字第1077608号

2015SR190522

威睿开心大冒险游戏软件[简称:开心
大冒险]V8.0.0.5

广州威睿

2015年7月23日

20


软著登字第1131136号

2015SR244050

威睿洛克王国4游戏软件[简称:洛克
王国4]V25.0.0.6

广州威睿

2015年9月18日

21


软著登字第1133327号

2015SR246241

威睿怒鸟向前冲游戏软件[简称:怒鸟
向前冲]V17.0.1.0

广州威睿

2015年9月28日

22


软著登字第1134049号

2015SR246963

威睿飓风战魂3游戏软件[简称:飓
风战魂3]V17.0.0.6

广州威睿

2015年8月10日

23


软著登字第1133494号

2015SR246408

威睿熊大飞车游戏软件[简称:熊大飞
车]V25.0.0.7

广州威睿

2015年9月29日



三、 作品著作权

序号

证书号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者

著作权人

作品完成日期

1


No.00206393

国作登字
-2015-F-00206393

EasiBroadcast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10-8

2


No.00207752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2

EasiCare软件图标设计

苏曼

广州视睿

2015-3-22

3


No.00207738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38

EasiMedia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3-17

4


No.00207745

国作登字

EasiMeeting 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4-7




序号

证书号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者

著作权人

作品完成日期

-2015-F-00207745

5


No.00207739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39

EasiNet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3-5

6


No.00207744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4

EasiShow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4-12-18

7


No.00207755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5

EasiSign 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4-12-18

8


No.00206394

国作登字
-2015-F-00206394

EasiVke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10-8

9


No.00207747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7

EB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9-30

10


No.00207743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3

EM 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4-7

11


No.00207748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8

Link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9-30

12


No.00207754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4

Media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3-17

13


No.00207753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3

NET 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5-3-5

14


No.00206390

国作登字
-2015-F-00206390

Remote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9-30

15


No.00207756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6

SeewoClass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10-8

16


No.00207749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9

SeewoLink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10-8

17


No.00207740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0

SeewoRemote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10-8

18


No.00207741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1

Show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4-12-18




序号

证书号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者

著作权人

作品完成日期

19


No.00207742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2

Sign 软件图标设计

张传江

广州视睿

2014-12-18

20


No.00206391

国作登字
-2015-F-00206391

Vke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9-30

21


No.00207746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46

剪辑师软件图标设计

谢宇

广州视睿

2015-5-22

22


No.00206392

国作登字
-2015-F-00206392

Care软件图标设计

苏曼

广州视睿

2015-3-22

23


No.00207750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0

Class软件图标设计

何静波

广州视睿

2014-9-30

24


No.00207751

国作登字
-2015-F-00207751

易+图标

谢宇

广州视睿

2015-5-15

25


No.00242102

国作登字
-2015-F-00242102

C豆

栗晓燕

广州视睿

2015-8-25






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物业一览表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坐落

面积(平方
米)

金额

租赁期限

1


发行人

上海里通技术有
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9
幢709室

299.69

2013年,每月2.5万元,自
2014年起,每年递增4%

2013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

2


深圳开视

深圳市东方企业
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北
区新西路2号东方信息港综
合楼1楼101-102号

422

每月25,320元

2014年4月1日至2017
年3月31日

3


广州视睿

陈英豪

武汉市关山一路1号光谷软
件园研发楼D4栋4楼

304

2013年5月1日至2015
年4月30日:每月15,808
元;

2015年5月1日起,每年递
增5%

2013年5月1日至2018
年4月30日

4


广州视睿

济南市中同建建
筑机械设备租赁


舜泰路2000号舜泰广场2
号楼28层西北向D室

440

2015年9月10日至2015
年9月26日:8,976元;
2015年9月27日至2016年
9月26日:202,356元;
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
9月26 日:212,473.8元

2015年9月10日至2017
年9月26日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坐落

面积(平方
米)

金额

租赁期限

5


广州视睿

北京海文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
1号楼海文大厦六层
653-655房

72.56

第一年年租金为124,477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132,422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135,070元;
第四年年租金为137,719元;
第五年年租金为143,016元

2014年10月9日至2019
年10月8日

6


广州视睿

北京海文资产经
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南路1号
海文大厦六层658-659房

111.44

第一年年租金为191,175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203,378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207,446元;
第四年年租金为211,513元;
第五年年租金为219,648元

至2019年8月26日

7


广州视睿

宋鸿雁

金湖路61号佳得鑫水晶城
B座1303号房

170.55

每月7,000元

2015年5月1日至2016
年4月30日

8


广州视睿

沈阳国际软件园
有限公司

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
860-6号沈阳国际软件园内
F9号楼403房间

236.84

600元/平方米/年

2016年3月10日至2019
年3月9日

9


广州视睿

丁勇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
路1号恒昌大厦1栋B单元
16楼H室

144.8

每日每平方米2.36元

2015年3月1日至2018
年2月28日

10


广州视睿

杜海堂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9
层905号

91.5

2015年12月10日后:7,410
元/月

2015年12月10日至
2017年12月9日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坐落

面积(平方
米)

金额

租赁期限

11


广州视睿

贾希银

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1号9
层906号

94.95

2015年12月10日后:7,680
元/月

2015年12月10日至
2017年12月9日

12


广州视睿

夏彦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
号百脑汇1415号

57.84

第一年、第二年,每月
5,500元:

第三年,每月5,775元

2013年6月1日至2016
年5月31日

13


广州视睿

黄华林

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
绿地新都会38栋1508室

202.57

每月8,100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0日

14


广州视睿

闵敏

芙蓉区五一大道389号华美
欧国际1105号房

113.55142.85

第一年,每月租金10,500
元;第二年每月10,920元;
第三年每月11,357元11,811
元/月

2015年12月1日至2016
年11月30日

15


广州视睿

段钟毅

昆明市圆通东路86号美丽
家园小区10幢2单元10楼
A座

137.15

每月4,500元

2015年7月10日至2016
年7月10日

16


广州视睿

张娟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
号金鹰汉中新城27楼G座

131.09

每月20,000元

2013年11月5日至2016
年11月4日

17


广州视睿

朱云霞

杭州市优盘时代1号楼写字
楼1014室、1015室、1016
室、1017室

200

2014年:142,417元,

2015年:153,810元,

2016年:166,115元

2014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坐落

面积(平方
米)

金额

租赁期限

18


广州视睿

石家庄市金马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


五洲SOHO第10层03号

154.59

第一年每天每平方米2元,
第二年每天每平方米2.1元,
第三年每天每平方米2.2元

2014年1月28日至2017
年1月27日

19


广州视睿

闫亚文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
路36号永城大厦A3406

128.88

每年55,000元

2015年7月16日至2016
年7月16日

20


广州视睿

徐雪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
立基大厦办1(A)座 1105、
1107房

111.24

每月4,672元

2014年7月6日至2016
年7月20日

21


广州希科

广州七喜集团有
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埔南路63号
七喜工业园厂区三号厂房三


140

每月1,583.4元

2015年3月19日至2016
年3月18日

22


广州希科

广州七喜集团有
限公司

黄埔区埔南路63号1号厂
房203

328

每月6,232元

2014年8月20日至2017
年8月19日

23


广州视睿

方朝满

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
136号金钻大厦北楼310单


152.95

每月5,500元

2014年3月13日至2016
年3月12日

24


广州视睿

青岛远洋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8号
会展中心三期(国展·财富
中心)写字楼三号楼三层
323-324房间

361.71

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303656.00元;第四年至第
五年,每年309729.00元

2015年4月15日至2020
年4月14日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物业坐落

面积(平方
米)

金额

租赁期限

25


厦门视尔沃

厦门市雅景致环
境艺术工程有限
公司

集美区杏林湾路474号
(1002)(1003)单元

275.78

前两年8,273元/月;2017年
7月8日起,逐年递增8%

2015年7月8日至2020
年7月8日

26


广州视睿

山西国远科技有
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路529
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10层
02室

156

第一年:110,691.36元(含
税);第二年:141,438.96
元(含税);第三年:
178,336.08元(含税)

2015年7月2日至2018
年7月1日

27


广州视睿

史磊杰

郑州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
际广场10层A区1007号

143.52

9,391元/月

2015年12月21日至
2018年2月21日

28


广州视睿

刘正耀

郑州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
际广场10层A区1006号

94.95

6,353元/月

2015年12月21日至
2018年12月21日

29


广州视睿

合肥鸿旭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91号
立基大厦负二层设备房

44.6

1,350元/月

2015年5月1日至2017
年4月30日

30


广州视睿

刘忠秀

兰州城关区拱星路2号15
楼1502室

110.3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