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中邮上证38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中邮 上证 380 指数增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 7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 七 年 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1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中邮 上证 38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 许可 [2011]1261号 ) 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 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 ( 或申购 ) 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 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年 11 月 2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 据截止日为 201 6 年 9 月 30 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目 录 一、前 言 ................................ ................................ ................................ ................................ ... 1 二、释 义 ................................ ................................ ................................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 ............................. 4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4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 ................................ ............................. 56 十、基金的财产 ................................ ................................ ................................ ............................. 70 十一、基金财产的估值 ................................ ................................ ................................ ................. 71 十二、基金的 收益与分配 ................................ ................................ ................................ ............. 7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79 十四、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 ............. 8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82 十六、风险揭示 ................................ ................................ ................................ ............................. 86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90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92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11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20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22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30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 ....................... 131 一、前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 中邮 上证 380 指数增强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 依据 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 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其定期更新; 发售公告: 指《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托管协议 指《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 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5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 ,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 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 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 日。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 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 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 称: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6 年 5 月 8 日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注册资本: 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首 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9% 三井住友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4% 总 计 100% 公司客服电话: 400 - 880 - 1618 公司联系电话: 010 - 82295160 联系人:李晓蕾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长 。 谢德春先生,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北京市建筑材料科 学研究院总会 计师、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 务部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兼任 北京首创财富管理公司 董事长、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首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首创金融资产交 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敏先生,董事,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 处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商财处副主任科员、广西财政厅商财处主任科员、财政部商 贸司内贸二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贸司粮食处主任科员、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副处长、财政 部经建司粮食处处 长、财政部经建司交通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粮食处处长、财政部经建司 粮食处调研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毕劲松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主任科员;国泰证券投 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合作银行阜裕支行行长;国泰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国泰君 安证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中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备工作组长;中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首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 金昌雪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任职于北京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期间曾赴日本东丽大 学任教、赴日本埼玉大学研究生院进修);日本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职员、代表;日本三井 住友银行北京代表处副代表见北京分行筹备组副组长; 2008 年 3 月至今,任三井住友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副行长、总行行长助理。 周克先生, 董事, 中共党员 。曾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制度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总 行开发部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总行阜成门支行行长;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 王忠林先生,董事,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任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 职,历任法律部稽查处负责人;稽查局信访处副处长、处长;办公厅信访办主任; 2009 年 3 月,自中国证监会退休。 刘桓先生,董事,大学本科。曾就职于北京市朝阳区服务公司; 1978 年至 1982 年,就 读于中央财经金融学院; 1982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中央财经大学,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税务 学院副院长。期间于 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挂职锻炼,任职局长 助理。 戴昌久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在财政部条法司工作( 19 93 年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 学者);曾任职于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1996 年 2 月至今,任北京市昌久律师事务所(主任 / 支 部书记)。期间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五届、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预算委员会副主 任、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委员;曾任南 方基金管理公司、 ( 香港 ) 裕田中国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赵永祥先生,监事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邮电管理局计 财处干部、河北省 邮电管理局经营财务处干部、石家庄市邮政局副局长、借调国家邮政局计 财部任副处长、石家庄市邮政局党委副书记及副局长(主持工作)、石家庄市邮政局局长及 党委书记、河北省邮政局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河北省邮政公司 助理巡视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审计局局长。 周桂岩先生,监事, 法学硕士。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兼北京营业 部总经理;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总经理;首创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兼合规部经理,首 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有二十多年证券从业经历。 张钧涛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西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客户经理;中国民族证券北京 知春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营销部副总 经理、营销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刘桓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真维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人事部主任; 北京国声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时代泛洋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尚世先锋广 告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服务部部门总经理助理,营销部副 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基金运营副总监。 潘丽女士,监事,大学学历。先后就职于英国 3 移动通讯公司、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 公司、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经理。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吴涛先生,公司董事长,大学本科,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干部、中国新技术创业 投资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 公司董 事长 。 周克先生,中共党员, 20 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任中信实业银行总行开发部副总 经理、首创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誉光控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静女士,金融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旅行社总社集团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职员; 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集团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邮创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丽女士,大学本科, 中共党员, 曾任邮电部邮政运输局财务处会计师;国家邮政 局 邮政储汇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身)资金调度中心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财务部资深经 理 , 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建华先生,硕士研究生,曾任长城证券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助理、长城证券有限 公司海口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俞科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职 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 员、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量化投资部员工,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 委员会主席: 周克先生,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委员: 邓立新先生:大学专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珠市口办事处交换员、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信托投资公司白塔寺证券营业部副经理兼团支部书记、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营业 部交易部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职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交 易部总经理、投资研究部投资部负责人、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副总监,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邓立新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风格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低 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萌女士:商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主管、日本瑞穗银 行悉尼分行资金部助理、澳大利亚康联首域全球资产管理公 司全球固定收益与信用投资部基 金交易经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副总监兼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纯债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中邮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涛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职员、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主题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兼中邮核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新思路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任泽松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北京源乐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投资部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现任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泽松投资 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信息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中邮尊享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 增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梁先生: 经济学硕士,曾任大连实德集团市场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 员、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中邮 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 总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中邮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核心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礴先生:理学硕士,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行业研究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新兴 产业研究组组长,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专 户理财二部负责人。 俞科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池州市殷汇中学教师、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职 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分析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 员、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量化投资部员工,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许进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中邮创业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 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许进财投资工作室总负责人、中邮中小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聂璐女士:硕士研究生,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首誉光控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刘田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担任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腾先生:工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 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 邮低碳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曹思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 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核心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周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大唐电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战略新兴产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中邮创业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助理,现任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中邮趋势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吴昊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稳定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兼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博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研究员。 许忠海先生:理学硕士,曾任贝迪中国区研发中心工程师、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 研究员、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助理、中邮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中邮创新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 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 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9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 10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1 .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 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2 .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3 .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4 .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15 .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16 . 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17 .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8 .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19 .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0 .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1 .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 ( 8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 10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 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 4 )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 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 1 ) 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 2 ) 防范和化解风险; ( 3 ) 提高经营效率; ( 4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 1 ) 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包括 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 2 ) 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 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和监督。 ( 4 )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 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机制, 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 的监督检查功能。 ( 5 )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将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充分发挥各机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 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6 ) 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 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 7 ) 内控优 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内 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 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 8 ) 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之 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隔离,以控制风险。 3 .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 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 . 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 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 1 ) 建立以各 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 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 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 2 )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 岗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 有监督的责任; ( 3 ) 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 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 .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 1 )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 3 )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 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 4 )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建立了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 5 )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 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 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 6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 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7 )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 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 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制订了专业 任职条件、 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 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 )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 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 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6 年 0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0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71 只, QDII 基金 31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 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6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16 号 联系人: 杨帆 电话: 010 - 82290840 传真: 010 - 82294138 网址: www.postfund.com.cn (2)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 2. 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11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联系电话: 010 - 661056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王琳 网址:www.ccb.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宋扬 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东方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联系人:丰靖 客服热线: 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赵姝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 王笑 客服电话: 021 - 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755-25879756 、021-38637673 客服热线:95511 - 3 网址: www.pingan.com ( 12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 大街 11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客服电话: 4006200620 网址: www.sczq.com.cn ( 1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李洋 联系电话: 66568047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 顾凌 电话: 010 - 84683893 客服电话: 4008895548 网址: www.ecitic.com ( 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108 网址: www.csc108.com ( 16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 : 021 - 33389888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 1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深 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 : 0755 - 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 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 周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站: www.gf.com.cn ( 2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 2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 、 19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郭相兴 联系电话: 021 - 20655175 业务传真: 021 - 20655196 客服电话: 96326 (福建) 400 - 88 - 96326 (全国) 公司网址: www.hfzq.com .cn (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 4008 - 888 - 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 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 www.htsec.com ( 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 谢高得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 26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一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李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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