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神剑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7年01月05日 18:30:5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7-003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2016年12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1月5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信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坚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在保
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现场填写表决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
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志坚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
同(2017年1月5日-2020年1月4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志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
同(2017年1月5日-2020年1月4日)。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李保才先生、刘绍宏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保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017年1月5日-2020年1月4日)。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联系方式为:0553-5316355;电子邮箱:
lbc@shen-jian.com;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相关人员简


历见附件)。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聘任武振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陈长京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2017年1月5
日-2020年1月4日)(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0553-5316355;电子邮箱:wzs_wuhu@sina.cn;
通讯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顺路8号。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其中:

1、战略委员会成员:童乃斌先生、刘志坚先生、路国平先生,其中童乃斌
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路国平先生、刘绍宏先生、万尚庆先生,其中路国平
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万尚庆先生、刘志坚先生、童乃斌先生,其中万尚庆
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路国平先生、李保才先生、万尚庆先生,其中
路国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2017年1月5日-2020年1
月4日)。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



附:上述人员简历


刘志坚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
位,高级经济师。197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司令部通信营连
长、司令部参谋,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厂长,南京企业管理局副
局长,安徽神剑化工厂厂长,神剑化工总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届
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化工学会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
总经理。刘志坚先生曾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1996年被评为“全军
优秀企业家”,1997年获授上校军衔,2000年当选安徽省繁昌县政协常委,2001
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2002年当选安徽省芜湖市人大代表,2004
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家”,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军转干部”,
2006年被评为“芜湖市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8年荣获“芜
湖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勋章”,2009年被评为“芜湖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建设者”,2010年被评为“芜湖市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2011年,
被安徽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入围“合芜蚌试验区创新创业人才特别
扶持计划”人选和芜湖市“千名人才计划”人选。2011年12月,被芜湖市委组
织部评定为芜湖市第四批“555”创新团队带头人。2012 年当选中国安徽省第九
次党代会代表,安徽省芜湖市第九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入选芜湖市
首批“5111”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2014年,获得中国粉末涂料行业协会
“1983-2013中国粉末涂料与涂装行业突出贡献奖”,2016年,当选芜湖市上市
企业家协会首任会长,被认定为第五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刘志坚先生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9,652.60万股,为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
的其他情形。


李保才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80407部队化验
室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剑化工厂(安徽神剑化工厂)工程师、厂长
助理,神剑化工生产技术部经理,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届董事、副总经
理,中国化工学会粉末涂料涂装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副总经理。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两项、芜湖市科技进步奖三项;
在各种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并多次获得优秀论文奖,特别是《浅析粉
末涂料聚酯树脂的合成》在中日学术论文交流会上获得特别优秀论文奖。被认定
为第三批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986、1994年因工作成绩
突出两次荣立三等功。1997年获授少校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2,298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董事的其他情形。


刘绍宏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
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神
剑化工厂任车间主任,安徽神剑化工厂任财务科科长,神剑化工财务部经理,神
剑股份董事会第一、二、三届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年1月至今,
任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2015年8月至今任马鞍山神剑新
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3年,荣立三等功;
1997年,获授上尉军衔。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880万股,与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
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徐昭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西安联航飞行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
神剑股份董事会第三届董事、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一职。曾获得
西安市阎良区“劳动模范”称号。曾担任陕西省模具工业协会五届理事会副理事
长、西安市阎良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六届副会长、并连续两届被推选为西安市阎良
区政协委员。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74.97万股,与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罗譞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参加
工作。1996-2002年在安徽铜陵百货集团公司财务处就职,2002-2003在中国平安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至今任职于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2010年12月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

童乃斌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2
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化工研究院主任,安徽省六安市通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
总经理,杜邦华佳化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安徽省华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路国平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副教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
南京审计学院工作室主任、副教授。未持有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
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
形。


万尚庆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

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师范大学


教授,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

武振生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学历。2008年3月-2010年8月,任职于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开发科,2010年8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部、总经办。2011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审计部经理:

陈长京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
历,会计师。2011年参加工作至今,就职于公司财务部基层会计工作。未持有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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