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张家港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行”、“发行人” 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 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 证协发[2016]7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进行发行与配售,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 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 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有重大变 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4、发行人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4.37元/股。 5、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 服务业(J66)。截至2016年12月16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77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 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 分别为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和2017年1月4日。 6 、投资者请按 4.37 元 / 股在 201 7 年 1 月 12 日( 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 7 年 1 月 12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 - 15:00 ,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 - 11:30 、 13:00 - 15:00 。 7、主承销商对 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至 低、同 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 的申购数量由 少至多 、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 申购时间由后 至先 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 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 上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本次网下发行,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 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0.34% 。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17年1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 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 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如 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 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1月16日(T+2日)公告的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 年1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 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0、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11、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 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1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 真阅读本公告和分别于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和2017年1月4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 属行业为J66“货币金融服务业”,截止2016年12月16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 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77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 格4.3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 摊薄后市盈率为14.64倍,高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8,076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发行新股18,076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8,992.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5,599万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3,393.12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76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3050号文核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票简称为“张家港行”,股票代码为“002839”,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 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不超过18,076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 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04%;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416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9.96%。最终网下、网上发 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 行人和东吴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 东吴证券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东吴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6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 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 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 者拟申购总量的0.34%),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 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 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37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购数量。 4、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 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 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 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 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 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 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 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 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7年1月12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 年1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1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 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 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 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4,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 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 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 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 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 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 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 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1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1月16日(T+2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月16日 (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 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及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 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月12日(T日)决定是 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 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6年12月13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询。 9、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张家港行 指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076万 股新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 12,6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 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老股转让 指 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以上且自愿发售的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 行为 网上发行 指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 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5,41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 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 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 网下投资者指符合2016年12月13日(T-7日)《江苏张家港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网上投资者 指 可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缴款、 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 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 资者 有效报价 指 指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 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 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有效申购 指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 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 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7年1月12日(周 四) 《发行公告》 指《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公告》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6年12月15日(T-5日)、2016年12月16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日。截至2016年12月16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收到2,1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50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 量为41,256,090万股,报价区间为2.01元/股-6.76元/股。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主承销商对2,188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3,500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 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主承销商 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 核查,共有 41 家投资者管理的 63 个配 售对象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关联方信息;共有 3 位个人投资者 为禁 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 上述投资者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为 813,140 万股。 3 、剔除 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2,1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34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 量为40,442,950万股,报价区间为2.01元-6.76元,整体申购倍数为3,194.55倍。网 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 2,1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34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4.34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4.37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4.3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4.37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除无效报价后将全部配售对象的报 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 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 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 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 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 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 。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购价格高于4.37元/股的报价全部剔除。 最终合计剔除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 139,260万股,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34%。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 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33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 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4.3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报 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4.37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 报价中位数(元/股) 4.37 (三)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 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 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3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如下: (1)14.6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3.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有效报价是指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 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2,089家,管理的配售对 象家数为3,370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9,651,77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 行规模的3,132.05倍。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本次初步询价中,5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3个配售对象申报报价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4.37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 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 配售。 (四)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J66“货币金融服务业”,截至2016年12月16日(T-4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6.77倍。 与公司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宁波银行、无锡银行、常熟银行、贵 阳银行和吴江银行等,上述可比上市公司2015年静态市盈率为19.15倍,具体情 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16年12月16日前20个交 易日均价(含当日) (元/股) 每股收益 (2015年) (元/股) 2015年静态 市盈率(倍) 002142.SZ 宁波银行 17.69 1.68 10.53 600908.SH 无锡银行 12.73 0.50 25.46 601128.SH 常熟银行 12.07 0.48 25.15 601997.SH 贵阳银行 16.89 1.79 9.44 603323.SH 吴江银行 15.12 0.60 25.20 平均值 19.15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截至2016年12月16日,吴江银行上市未满20个交易日,以上按照上市以来的交易均 价计算。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对应的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 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 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8日和2017年1月4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076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 发行数量为12,6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7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416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9.9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 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4.37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8,992.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59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3,393.12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等相关情况 已于2016年12月13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月12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 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 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 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 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 50 倍(含), 则不进行回拨。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 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 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 请见2017年1月13日(T+1日)刊登的《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7 日 2016 年 12 月 13 日(周 二) 刊登《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初步询价 及推介 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参与询价的申请资料 T - 6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周三)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 12:00 截止) 接收网下投资者提交文件截止日( 12:00 截止) T - 5 日 2016 年 12 月 15 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 深 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T - 4 日 2016 年 12 月 16 日(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 15:00 截止) T - 3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周一)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2016 年 12 月 20 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 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 效申报数量 2016 年 12 月 21 日(周三) 刊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江苏张家港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第一次) 》 2016 年 12 月 28 日(周三) 刊登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二次)》 2017 年 1 月 4 日(周三) 刊登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第三次)》 T - 2 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日期 发行安排 T - 1 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7 年 1 月 12 日(周四) 网下发行申购日(当日 9:30 - 15:00 ) 网上 发行申购 日(当日 9: 15 - 11:30 , 13:00 - 15:00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发行量 网 上 申购配号 T+1 日 2017 年 1 月 13 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7 年 1 月 16 日(周一)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缴款日(申购资金到账截止时间 16:00 ) 网上中签缴款日 T+3 日 2017 年 1 月 17 日(周二)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 4 日 2017 年 1 月 18 日(周三)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1 ) T 日为发行申购日; ( 2 )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 3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 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089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 对象为3,370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39,651,7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 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 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 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月12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 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4.37元/股,申购数量 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 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7年1月16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 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报价、申购数量、初步配售 数量、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等信息以及列表公示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的网下 投资者。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 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 需在2017年1月16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 日16:00前到账。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 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如配售对象单只新 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839”,若没有注明或备 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中国工商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 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华夏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2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3 广发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4 平安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5 渣打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6 上海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7 汇丰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8 花旗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19 北京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可登录“www.chinaclear.cn-首 页-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 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 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 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 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 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5,416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月12日9:15至11:30,13:00至15:00) 将5,416万股“张家港行”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 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3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张家港行”;申购代码为“00283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月10日 (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 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1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 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 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 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 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 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 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 过54,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 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 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 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 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54,000股。对于申购量超过 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54,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 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1月10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 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投资者可以通过书 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会员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 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主委托的,应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 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 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 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月12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 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月1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1月13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 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月1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7年1月16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 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 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的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 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1月17 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供给主承销商。截至2017年1月17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 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 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包销。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 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 201 7 年 1 月 16 日( T+2 日),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 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 ,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由 主承销商 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7年1月18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7)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 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月18日(T+4日),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 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 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 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 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 、发行人: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电 话:0512-56968018 传 真:0512-58236370 联系人:张 平 2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苏 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电 话: 0512 - 62936 3 11 、 62936312 、 62936313 传 真: 0512 - 62938556 联系人: 东吴证券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附表:张家港行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1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宽远优势成长2号证券投资基金 4.73 12,660 高报剔除 2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宽远价值进取二期证券投资基 金 4.73 12,660 高报剔除 3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宽远价值进取证券投资基金 4.73 12,660 高报剔除 4 上海宽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宽远价值成长五期证券投资基 金 4.73 12,660 高报剔除 5 梁淑洁 梁淑洁 4.67 12,660 高报剔除 6 潘明欣 潘明欣 6.76 12,660 高报剔除 7 叶振新 叶振新 5.40 12,660 高报剔除 8 管霭霞 管霭霞 5.37 12,660 高报剔除 9 赵正国 赵正国 4.67 12,660 高报剔除 10 邓锦明 邓锦明 4.38 12,660 高报剔除 11 许忠桂 许忠桂 4.68 12,660 高报剔除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1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2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7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4.37 1,800 有效报价 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3年12月31日) 4.37 12,660 有效报价 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1年8月6日)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企业年金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 2015年6月1日)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 10月31日)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 基金中金组合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农行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 福利负债中金公司组合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铁路局企业 年金计划中金组合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自有资金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联想集团企业年金 4.37 12,660 有效报价 3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金丰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金先锋对冲股票型养老金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金量化多策略3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4.37 8,80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4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中金中证500指数增强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4.37 5,300 有效报价 4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4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负债 基金中信组合 4.37 12,660 有效报价 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建设银行信达财产保 险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离退休人员福利 负债定向资产 4.37 12,660 有效报价 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6,320 有效报价 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信安稳利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 4.37 12,660 有效报价 5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信养天丰股票型养老 金产品 4.37 7,160 有效报价 5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传统) 4.37 8,890 有效报价 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分红) 4.37 10,250 有效报价 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万能) 4.37 12,660 有效报价 5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中信证券管理的A股主动 投资组合 4.37 7,550 有效报价 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幸福人寿邮储银行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金羊开泰2号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4.37 11,400 有效报价 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招银多策略1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6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信证券贵宾丰元5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4.37 9,150 有效报价 6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5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6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6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金慧泉量化对冲1号限额特定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7 4,830 有效报价 7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国金慧泉工银对冲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1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新时代新价值88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5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22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 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7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 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80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资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8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4.37 12,660 有效报价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 拟申购 数量 (万股) 备注 8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 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全指组合 4.37 4,340 有效报价 8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1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9,040 有效报价 8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2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4,300 有效报价 8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合3号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37 8,460 有效报价 8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4.37 12,660 有效报价 8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37 10,000 有效报价 8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