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恒锋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已取消)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 提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或“发行人”)根据《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泰证券”、“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 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40元/股。 投资者请按9.40元/股在2017年1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月20(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 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 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电 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 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 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于2017年1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 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 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月24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 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 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 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 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76.22倍(截止2017年1月17日,T-3日)。本次发 行价格9.4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22.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7,209.00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9.40元/股、发行新股2,1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9,740.00万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531.0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7,209.00万 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恒锋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3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泰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 称为“恒锋信息”,股票代码为“300605 ”。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 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1月17日(T-3日)完成。共有2,24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48个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065,21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 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40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月20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9.40元/股且 未被剔除,同时符合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配 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 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40元/股,申购数量应 等于其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有效报价配售对 象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 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其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 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 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 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 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 等规定已经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在2017年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 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的股票,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 值按2017年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 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 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 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 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 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 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 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400股。。 ④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8,4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 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 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⑤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 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⑥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 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 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 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 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 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1月18(T-2日)日终为准。 ⑦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1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 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月24(T+2日)公告的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 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 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 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1月20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 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 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http:// www.i-hengfeng.com) 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恒锋信息 公 司 指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泰 证券 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2,100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 价配售对象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1,260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 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8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 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 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本次发行网下 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未被剔除的投资者,其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符 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 价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 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 定且不存在禁止配售等情形的申购 网下发行 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 行资金账户 T 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7年1月 20日 《发行公告》 指《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00万股,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60万 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40元/股,此价格 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四)募集资金:按照本次发行价格9.40元/股、发行新股2,100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9,7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3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17,209.00万元,未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使用 的募集资金额。 (五)回拨机制: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月20日(T日)15:00同 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 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 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 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从网下 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 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 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 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 在2017年1月23日(T+1日)刊登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2017年1月12日 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T-5日 2017年1月13日 周五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T-4日 2017年1月16日 周一 初步询价起始日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时间为 9:30-15:00) T-3日 2017年1月17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15:00截止)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 2017年1月18日 周三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T-1日 2017年1月19日 周四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1月20日 周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申购配号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 2017年1月23日 周一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1月24日 周二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时点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 2017年1月25日 周三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 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2017年1月26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 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 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 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七)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八)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1月16日(T-4日)至2017年1月17日(T-3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日。截至2017年1月17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系统共收到2,2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48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3.29元/股-600.0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2,065,210万股。 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主承销商核查,共有2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6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资料,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 配售范围,上述2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8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拟申报 总量为16,11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中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其余2,2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20个配售对象全部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 形,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 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 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上述3,420个配售对象 的报价区间为3.29元/股-600.00元/股,拟申购总量为2,049,100万股。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值(元/股) 9.5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 中位数(元/股) 9.40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值 (元/股) 9.40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9.40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 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 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电子平台记 录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 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 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9.40元/股的申报全部予以剔除, 对应剔除的拟申报数量为3,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15%。剔除部 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 况”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9.4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股) 9.40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 金报价加权平均值(元/股) 9.39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9.40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及与行业市盈率比较分析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 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 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 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4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 计算); (2)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 计算)。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属行业代码为I65)。截 至2017年1月17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76.22倍。 发行人主要从事智慧城市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 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2017年1月17日前20 个交易日均价 (含1月17日) 2015年每股 收益(元/股) 2015年静态市 盈率(倍) 300020.SZ 银江股份 15.67 0.18 87 .06 300300.SZ 汉鼎宇佑 21.00 0.21 146.77 002421.SZ 达实智能 6.46 0.27 125.44 300044.SZ 赛为智能 15.97 0.35 116.34 002178.SZ 延华智能 9.86 0.15 167.18 算术平均 0.23 128.56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1月17日 本次发行价格9.40元/股对应发行人2015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 率为22.9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 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根据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 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为9.40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 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21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3,410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043,100万股,名单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 及有效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本次初步询价中,有5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9.40元/股,未能入围有效报价。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 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共2,214家, 管理的配售对象为3,410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2,043,100万股。参与初 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 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月20日(T日)9:30-15:00 通 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9.40元/股,申购数量应 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 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 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 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 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 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月20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1月12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 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 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月24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 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月24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 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 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1月24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 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 金应当于2017年1月24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 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 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605”,若没有注明 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 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 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主承销 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将中止发行。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 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 — 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 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 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四 、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 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 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84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月20日9:15-11:30,13:00-15:00)将 840万股“恒锋信息”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 “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9.4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 申购。 ( 三 )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恒锋信息”;申购代码为“300605”。 ( 四 )网上投资者 申购资格 2017年1月20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 年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 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 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 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 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 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 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 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 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 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 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 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4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 五 )申购规 则 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 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 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 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8,4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8,4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 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 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 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 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 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 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 六 )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1月18日(T-2日)前20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 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1月20日(T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 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 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 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 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 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 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 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 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月20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 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月23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 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1月23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月23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 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1月24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月24日(T+2日)公告的《恒 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 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 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17年1月24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 等)应于2017年1月25日(T+3日)8:30-15:00,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1月24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 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 2017年1月26日(T+4日)刊登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 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5、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后续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 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月26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 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 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 1 、 发行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晓曦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北段 550 号洪山科技园 1 5 号楼 5 层 电话:0591-87733307 联系人: 陈芳 2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住 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电 话:010-59013930、010-59013931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 月19 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价 格(元) 申购数 量(万股) 备注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0 600 有效报价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0 600 有效报价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0 600 有效报价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0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3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6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企业年 9.40 600 有效报价 金计划 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9.40 600 有效报价 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建设银行信达财 产保险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安稳利混合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养天丰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 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传 统) 9.40 600 有效报价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 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 红) 9.40 600 有效报价 3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信诚人寿中信银 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万 能) 9.40 600 有效报价 3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管理的A 股主动投资组合 9.40 600 有效报价 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幸福人寿邮储银 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3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股份委托中信证券分 红险中证全指组合 9.40 600 有效报价 3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招银多策略1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贵宾丰元5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39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慧泉工银对冲1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4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新价值88号定向资 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45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新财富22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4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40 600 有效报价 4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4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5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自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5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证全指组合 9.40 600 有效报价 5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 合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5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 合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5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百年人寿股票组 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5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5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5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万能险 9.40 600 有效报价 5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组合01 9.40 600 有效报价 5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0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3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 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4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9.40 600 有效报价 65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京东大数据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66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满沪港深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67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沪港深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68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69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7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7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7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华泰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 分红 9.40 600 有效报价 7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7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农银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个险万能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75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华泰财产保险有 限公司-普保 9.40 600 有效报价 7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7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诚泰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78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众诚汽车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79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昆仑健康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稳健型 9.40 600 有效报价 8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 泰资产量化对冲六号投资 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8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长江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委 托投资组合 9.40 600 有效报价 8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中国平安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8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8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9.40 600 有效报价 8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9.40 600 有效报价 8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银保分红 9.40 600 有效报价 87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9.40 600 有效报价 8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自有资金 9.40 600 有效报价 8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中国银行-众安乐 享1号资产管理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9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 单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20号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12号保险资 产管理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号资产管理 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创赢12号资产管 理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15号资产管 理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享3号资产管理 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 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9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9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 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铁路局企业年金计 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0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积极配置投资产 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09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主 业)企业年金计划 9.40 600 有效报价 1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强化回报混合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稳定增利混合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价值精选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优势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5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优选成长股票型 养老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丰颐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资产丰瑞混合型养老 金产品 9.40 600 有效报价 118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企(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