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万集01: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东营市垦利县永莘路北)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签署日:二零一七年一月九日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 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 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 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 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 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 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 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 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 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 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 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 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 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 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67号文批复核准。 二、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首期发 行,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 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 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 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 无效。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 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 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 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 所持有的债券。 六、本期债券评级为AA+,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530,107.38万元(截至2016年9月30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9.5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79.56%;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76,193.13万元(2013年、 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 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说明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但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受不可控制的因素影响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发行人不能 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 付。债券持有人亦无法通过保证人或担保物受偿本期债券本息,将可能对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八、经中诚信证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 信用级别为AA+。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 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 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 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券将在本次 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 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起,中诚信证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 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 知中诚信证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 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的网 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 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券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 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 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 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 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国海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 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一、公司主营目前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和现金获取能力强,能够按时 偿付债务本息, 且发行人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 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 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如果由于宏观经 济的周期性波动和行业自身的运行特点等客观因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 利变化,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十二、发行人投资经营的项目是以扩大生产为目的而投资建设的项目,部分 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资金需求量大。2013-2015 年及2016 年1-9月, 公司投资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7,862.80万元、-204,264.57万元、 -362,189.60万元和-209,045.32万元,随着在建项目不断投产,项目需要资金将 逐渐减少,但公司未来仍旧面临一定的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十三、发行人大股东借款规模较大。截至 2016 年9月底,公司其他应收款 为172,245.06万元,长期应收款 258,718.03万元,主要为母公司万达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向发行人的借款,借款主要用于宝港码头库区项目和兴达新能源项目的 建设,较大规模的股东借款,使得公司偿债压力增加。公司承诺,随着上述项目 贷款资金逐步到位,母公司借款将逐步偿还。但是如果上述建设项目无法按照预 期取得足够的项目贷款,则资金的偿还得不到保障,这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 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十四、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2013 年末、2014 年末、 2015 年末及2016 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605,833.92万元、1,446,403.96万元、 1,346,895.53万元和1,338,180.49万元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32%、 80.24%、65.85%和59.51%,主要由短融、超短融等银行间市场债券及正常商业 往来的应付票据构成。由于发行人近几年调整负债结构,增加长期负债的比例, 因此短期负债比例呈下降趋势,但整体而言,发行人仍存在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 风险,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者融资环境发生大幅度变 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五、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本 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 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 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 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 交易场所上市。 十六、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5 一、发行人简介 ................................................................................................... 15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15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6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9 五、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 19 六、认购人承诺 ................................................................................................... 19 七、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 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22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 23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 23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 23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 25 第三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29 一、增信机制 ....................................................................................................... 29 二、偿债计划 ....................................................................................................... 29 三、偿债资金来源 ............................................................................................... 29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偿债保障措施 ............................................................................................... 29 六、违约责任 ....................................................................................................... 3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3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34 三、公司治理结构、相关机构运行情况及权益投资情况 ............................... 37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6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61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 66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79 一、报告期内会计报表 ....................................................................................... 80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 88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 89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90 一、募集资金规模 ............................................................................................... 90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90 三、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安排 ................................................... 92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9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4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94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9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万达集团/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或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或董事会 监事或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或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海证券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登记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经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万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万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章程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万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关于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 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1-9月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法定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半钢子午胎 指 子午线轮胎的一种,一般称为轿车轮胎。子午线轮胎 是胎体帘线按子午线方向排列,有帘线周向排列或接 近周向排列的缓冲层紧紧箍在胎体上的一种新型轮 胎。全钢丝轮胎的缓冲层和帘布层都使用钢丝帘布层, 而半钢丝轮胎则只有缓冲层采用钢丝帘布。 全钢无内胎 指 缓冲层和帘布层都使用钢丝帘布层的轮胎,无内胎轮 胎俗称原子胎或真空胎,这种轮胎是利用轮胎内壁和 胎圈的气密层保证轮胎与轮辋间良好的气密性,外胎 兼起内胎的作用。 炭黑 指 烃类在严格控制的工艺条件下经气相不完全燃烧或热 解而成的黑色粉末状物质。 密炼机 指 密闭式炼胶机简称,主要用于橡胶的塑炼和混炼。密 炼机是一种设有一对特定形状并相对回转的转子、在 可调温度和压力的密闭状态下间隙性地对聚合物材料 进行塑炼和混炼的机械,主要由密炼室、转子、转子 密封装置、加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传动装置及机 座等部分组成。 复合压出线 指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胶料在螺杆挤压下,通过机头和口 型连续造型并按照一定工艺条件通过同一口型生产出 复合要求尺寸部件的生产设备,主要有供胶机、挤出 机、冷却线组成,目前主要双复合生产线、三复合生 产线。 探测电缆 指 承荷探测电缆属电气装备用电缆,其主要功用是承受 拉力、系统供电、讯号传输、深度控制。用于各类油、 气井的测井、射孔、取芯等作业。 潜油泵电缆 指 为敷设在陆地或海上平台油井中的潜油电泵机组提供 配套供电。 加热电缆 指 本产品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 0.75/1kv 及以下,工作 环境在-40℃—200℃的深层油井内,具有良好的耐油、 耐压、耐碱、耐腐蚀的性能,是油田稠油及高凝油采 输的专用电缆。 防盗电缆 指 为需要防盗场所的低压电器设备配套供电输配电电 缆。 铝合金电缆 指 铝合金电缆是由在铝中增加铁、稀土等元素并经过退 火处理后形成的合金材料而制成的电力电缆,在美国 和加拿大地区已经有 30 多年的应用历史,是先进的、 成熟的产品。铝合金电缆在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广泛应 用于机场、军事基地、办公室、住宅、酒店、超市、 院校、体育场、医院、工业厂房等场所,由于铝合金 电缆特有的性能特点,在几十年的应用过程中,得到 了北美地区建筑设计师和电气设计师在安全性能和便 捷敷设方面的一致肯定和推荐。 海底电缆 指 海底通信电缆主要用于长距离通讯网、通常用于远距 离岛屿之间、跨海军事设施等较重要的场合。海底电 力电缆敷设距离较通信电缆相比要短得多,主要用于 陆岛之间、横越江河或港湾、从陆上连接钻井平台或 钻井平台间的互相连接等。在一般情况下,应用海底 电缆传输电能要比同等长度的架空电缆昂贵,但比用 小而孤立的发电站作地区性发电经济,在近海地区适 用性更强。在岛屿和河流较多的国家,此种电缆应用 较广泛。 双向拉伸聚酰亚胺薄膜 指 聚酰亚胺薄膜具有杰出的综合性能,在目前常用的电 工绝缘薄膜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它具有优异的耐热性 和优良的耐寒性,能在-269℃至+400℃的温度范围内 保持其工作特性,同时还具有优异的电绝缘性能、抗 辐射性能、耐腐蚀性能和自润滑性能,因此,其已被 广泛应用于运行条件恶劣、运行可靠性要求高的各类 电机、电器及电线电缆中,如飞机、航天器、核工业、 核潜艇、电力机车、石油化工、电子化学品(包括液 晶显示和等离子电子、手机、电脑和数字化应用驱动) 等。 高压计量箱 指 用于高压电能计量,特别适用于中、小型变压器用户, 能够完整准确的计量有功电能和无功电能,产品设计 巧妙合理,结构紧凑,各部封锁严密,防窃电能力强, 配置仪表箱组成一个完整的计量装置,也可以分开单 独安装仪表箱。 无线抄表器 指 用于短距离无线数据采集、无线抄表、无线遥控、无 线工业控制、无线智能管理、无线仓储盘点等各种短 距离无线通信领域的无线手持终端设备。 变压器 由绕在共同铁芯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绕阻(匝数不 同)通过交变磁场联系着,用于将频率相同的一种电 压与电流变成另一种等级的电压和电流。 高低压配电柜 用于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电能转换和消耗中 起通断、控制或保护等作用的电气设备。 破乳剂 用于电力系统发电、输电、配电、电能转换和消耗中 起通断、控制或保护等作用的电气设备。 ACR加工助剂 ACR作为加工助剂,可明显缩短塑化时间,加快熔融, 促进塑化,对挤出制品可使其平衡扭矩提高,使其塑 化均匀;对压延制品,加入ACR能克服表面皱纹,有 利于物料包辊,减少气泡;对于真空成型制品,加入 ACR可提高熔体延伸性,克服熔体破裂现象,容易深拉 成型,并使制品厚薄均匀。从制品的外观来看,ACR可 明显提高制品的表面光泽度。 二胺(ODA) 它是新型特种工程塑料聚酰亚胺,聚醚酰亚胺,聚酯 酰亚胺,聚马来酰亚胺,聚芳酰胺等耐高温树脂的重 要原料之一。它还是合成3,3’,4,4’-四氨基二苯醚 的原料,后者是制备一系列芳杂环耐热高分子的原料 及交联剂,同时还用于替代具有致癌作用的联苯胺生 产偶氮染料,活性染料和香料等领域。 MBS 产品MBS的用途是用作PVC薄膜、板材、注塑型材、 透明或不透明管材、片材、吸塑包装、卡片等产品的 一种塑料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 聚丙烯酰胺为油田三次采油的驱油剂,其用途可用作 工业废水处理、油田三次采油的驱油剂,其中中分子 聚丙烯酰胺还可用作饮用水处理、钻井泥浆材料等。 顺丁胶 顺丁胶全名为顺式-1,4-聚丁二烯橡胶,简称BR,为无 色或浅色块状制品,不含焦化颗粒及机械杂质,具有 高弹性和良好的耐低温性等特性。由丁二烯聚合制得 的结构规整的合成橡胶。顺丁橡胶特别适于制汽车轮 胎和耐寒制品,还可以制造缓冲材料以及各种胶鞋、 胶布、胶带和海绵胶等。 丁二烯 丁二烯属低毒类物质,接触浓度非常高的气体,可能 导致原发性的刺激作用和麻醉作用,是最简单的具有 共轭双键的二烯烃,易发生齐聚和聚合反应,也易与 其它具有双键的不饱和化合物共聚,因此是重要的聚 合物单体,是生产合成橡胶(丁苯橡胶、顺丁橡胶、丁 腈橡胶、氯丁橡胶)的主要原料。 万达宝通 指 山东万达宝通轮胎有限公司 万达电缆 指 山东万达电缆有限公司 耐斯特炭黑 指 山东耐斯特炭黑有限公司 万达化工 指 山东万达化工有限公司 万达微电子 指 山东万达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万达热电 指 山东万达热电有限公司 万达进出口 指 山东万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天弘化学 指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万达海缆 指 山东万达海缆有限公司 腾宇石化 指 山东腾宇石化有限公司 裕富伟业 指 青岛裕富伟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杭州中策 指 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 双钱股份 指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神股份 指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黔轮胎 指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赛轮股份 指 赛轮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双星 指 青岛双星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佳通轮胎 指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玲珑 指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三角 指 威海三角轮胎有限公司 好运 指 成都好运轮胎有限公司 BCT 指 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汉缆 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万马 指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OT DOT是美国交通运输部(United Stated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的缩写,总部位于华盛顿。美国交通部 的职责是制订交通法规,对进入美国的各种交通工具 和运输的危险品做出一系列的规定,颁发相关认可证 书。根据DOT要求,出口美国的交通车辆(轿车、卡 车、拖车、巴士、摩托车等)及其零部件(制动软管、 制动液、灯具、轮胎、安全带、座椅、头盔、三角警 告牌等)必须到美国交通部进行注册审核,方可进入 其市场。 SONCAP 指 为确保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尼日利亚标准局 (SON)开始实行尼日利亚产品符合性评定程序 (SONCAP)。大多数的进口产品都被列入管制产品 清单并要求提供SONCAP证书。每一批进口尼日利亚 的产品都必须提供SONCAP证书。Intertek作为尼日利 亚标准局认可的检验认证机构,为出口商提供 SONCAP认证服务。 3C认证 指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ISO9001 指 ISO9000族标准所包括的一组质量管理体系核心标准 之一。ISO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94 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 ECE 指 是欧洲经济委员会简称。欧洲经济委员会的技术质量 标准由被授予的检测机构对车辆及相关产品进行检测 和测试,对合格的产品由欧洲国家政府有关部门颁发 证书,制造商可在其产品上标注E/e标识,然后才能在 欧洲有关市场获准销售。 GCC 指 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的英文(Gulf Cooperation Council)缩写。海湾合作委员会于1981 年5月25日在阿联酋阿布扎比成立。其成员国为沙特 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卡塔尔,阿曼 苏丹王国,巴林王国等6国。根据GCC标准组织(GSO) 于2004年10月12日在科威特部长会议上做出的决定, 自2005年1月1日起,GSO将依照相关海湾标准对机 动车辆及轮胎产品进行检验并颁发GCC认证证书。被 核准的GCC证书将在所有GCC成员国内有效。 INMETRO 指 INMETRO是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和工业质量研究院的 简称,成立于1973年,是巴西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 制定巴西国家标准。根据巴西政府规定,凡符合巴西 标准及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必须带有强制性的 INMETRO标志及加注经国家计量标准和工业质量研 究所(INMETRO)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的标志,方可进 入巴西市场。 REACH 指 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简称 (REACH法规),是欧盟基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 全的长远考虑,同时也为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竞争力, 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监 控管理体系。REACH法规于2006年开始实施。 ISO14001 指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国 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 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 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 胁着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 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OHSAS18001 指 欧洲十几个著名认证机构及欧、亚、太一些国家共同 参与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系列标准,此标准 系列并不作为某一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的正式颁布标 准,而是可供任何国家及组织采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 理体系系列标准。 API 指 美国石油学会的简称,美国石油学会是美国唯一的石 油行业协会,涉及美国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各个领域, 现有400多美国国内企业会员。API是美国国家标准学 会认可的标准制定组织,API会标是美国石油学会产品 标志,始于1924年,目的是为了鉴定的生产的设备、 材料并提供能同符合API质量体系和产品标准的生产 企业,该标志经美国注册登记,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 使用。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 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建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684,429.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04,684,429.00元 设立日期:1994年06月25日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永莘路北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民丰路158号万达大厦 邮政编码:257500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陈立霞 电话号码:0546-2896608 传真号码:0546-874486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164881385H 所属行业:制造业 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材料 的生产、加工、销售;电气机械及器材维修;轮胎生产、销售;机械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一)2016年3月12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3月29日,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上述议案,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 券。 (三)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6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 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分期发 行,本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其中基 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四)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 发行。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 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 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 的利率水平。 (八)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 方式和发行对象详见发行公告。 (九)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月24日。 (十一)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4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下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 年每年的1月24日。 (十三)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1月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月24日。 (十四)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月24日至2022年1 月2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 月24日至2020年1月23日。 (十五)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如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月24日。 (十六)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进行公告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 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十九)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 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二十)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二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 (二十三)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五)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 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其中: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3亿用于偿还有息负债,2亿用于补充营运资金;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10亿元,40%用于偿还有息负债,60%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机构 开始日 到期日 待偿还金额 拟偿还金额 1 北京银行 2016/2/2 2017/2/2 5,000.00 5,000.00 2 垦利农行 2016/2/29 2017/2/27 3,000.00 3,000.00 3 东营中信 2016/3/4 2017/3/4 5,000.00 5,000.00 4 垦利建行 2016/3/16 2017/3/15 5,000.00 5,000.00 5 垦利农行 2016/3/23 2017/3/22 5,000.00 5,000.00 6 垦利农行 2016/3/24 2017/3/22 7,000.00 7,000.00 7 南洋商行 2016/3/23 2017/3/23 5,000.00 5,000.00 8 农商银行 2016/3/23 2017/3/23 3,000.00 3,000.00 9 南洋商行 2016/3/23 2017/3/23 3,000.00 3,000.00 10 华夏银行 2016/5/20 2017/3/24 500 500 11 东营中信 2016/3/29 2017/3/29 5,000.00 5,000.00 12 垦利建行 2016/4/19 2017/4/18 1,300.00 1,300.00 13 恒丰银行 2016/4/19 2017/4/19 5,500.00 5,500.00 14 南洋商行 2016/4/22 2017/4/22 2,400.00 2,400.00 15 垦利工行 2016/5/25 2017/5/19 3,000.00 3,000.00 16 恒丰银行 2016/5/19 2017/5/19 3,000.00 3,000.00 17 华夏银行 2016/5/20 2017/5/20 10,000.00 10,000.00 18 垦利工行 2016/5/25 2017/5/23 10,000.00 10,000.00 19 渤海银行 2016/5/27 2017/5/27 10,000.00 10,000.00 20 渤海银行 2016/5/27 2017/5/27 7,000.00 7,000.00 21 渤海银行 2016/5/27 2017/5/27 10,000.00 10,000.00 22 垦利工行 2016/6/21 2017/5/30 3,000.00 3,000.00 合计 111,700.00 111,700.00 (二十七)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1月20日。 发行首日:2017年1月24日。 网下发行日期:2017年1月24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 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项目负责人:李康 项目组成员:陈晶晶 潘建东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88576898 传真:010-88576900 邮政编码:100044 (二)分销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鲍玲、韩羲义、杨婉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B座601 联系电话:010-68016763 传真:010-68082635 邮政编码:100045 (三)律师事务所:山东鲁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东三路138号银座城市广场12号B座5楼 负责人:杜众华 联系人:王建强 刘炜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三路138号银座城市广场12号B座5楼 联系电话:0546-6379607 传真:0546-6379607 邮政编码:259091 (四)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1座七层 负责人:李尊农 联系人:姚海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联系电话:010-68364873 传真:010-68364873 邮政编码:100037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评级人员:李怀朋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路760号安基大厦21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李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88576898 传真:010-88576900 邮政编码:100044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垦利县支 行 营业场所: 山东省垦利县振兴路51号 负责人:许文波 联系人: 许文波 联系地址:山东省垦利县振兴路51号 联系电话:0546-2521582 传真:0546-2521582 邮政编码:257599 (八)申请上市的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8666149 邮政编码:518000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总经理: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00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次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七、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 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 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 主体信用级别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中诚信证券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 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 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中诚信证券公司债券及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和定义相同,经中诚信证券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 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1、正面 (1)产业链整合优势。近年来,公司通过实施化工橡胶一体化发展战略, 打造了上下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石化项目副产品可作为下游高附加值的丁二 烯、顺丁橡胶、乙丙橡胶等多种化工产品及轮胎板块产品的原材料,综合效益和 抗风险能力较强。 (2)石化项目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2013年10月投产的9万吨/年乙丙橡 胶及500万吨/年原料配套工程项目地处东营港,运输优势突出。该项目单体一 次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为国内民营企业中单套最大的常减压装置,具备较 强的成本优势;此外2015年12月,公司获得440万吨/年进口原油使用指标, 同时2016年取得国家商务部原油进口资质及成品油出口配额。 (3)研发实力较强。公司目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和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拥有化工、机电、微电子、橡胶研究所,形成研制、 生产、储备的良性循环。多个项目分别被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和国 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公司先后取得国家各类专利200余项。 (4)获现能力逐年增强,偿债能力保持稳定。公司各业务板块保持较高的 获现能力,2013~2015 年公司EBITDA分别为29.11亿元、39.17亿元、42.89亿 元,总债务/EBITDA分别为4.63倍、4.31倍、4.57倍,EBITDA对债务本息的 保障程度保持稳定。 2、关注 (1)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较大。公司丁二烯、乙丙橡胶等项目投产需要较多 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底,公司总债务和短期债务分别为195.97亿元和126.13 亿元,同期短期债务/长期债务指标为1.81倍,公司债务以短期债务为主,面临 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2)大股东借款金额较大。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20.61亿元,主要为 公司对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用于宝港国际液体化工码头及库区的 流动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公司采用基准利率向母公司收取利息;同期长期应收 款为30.78亿元,主要系与股东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长期借款协议产生的 关联方借款。中诚信证券将对公司对股东借款的偿还情况保持关注。 (3)存在一定的或有偿债风险。经济周期性影响。 (三)跟踪评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 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券将在本次 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 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 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 具之日起,中诚信证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 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 知中诚信证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 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的网 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 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券 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 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 力。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272,544.00 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603,729.72万元,占总授信额度26.57%。发行人 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贷款偿还率 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截至2016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的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结余授信额度 工商银行 296,967 190,066.06 106,900.94 农业银行 131,200 112,590.00 18,610.00 中国银行 320,000 244,893.04 75,106.96 建设银行 282,020 242,893.08 39,126.92 农商行 10,000 3,000.00 7,000.00 招商银行 255,000 227,600.00 27,400.00 浦发银行 84,857 84,836.00 21.00 兴业银行 5,000 5,000.00 - 交通银行 70,000 25,000.00 45,000.00 深圳发展 200,000 119,268.95 80,731.05 北京银行 50,000 40,000.00 10,000.00 东营恒丰 47,000 34,000.00 13,000.00 渤海银行 45,000 45,000.00 - 华夏银行 109,000 69,874.40 39,125.60 威海商行 20,000 2,500.00 17,500.00 民生银行 55,000 52,000.00 3,000.00 青岛银行 6,000 6,000.00 - 南洋商行 27,100 27,004.00 96.00 东营中信 50,000 50,000.00 - 广发银行 70,000 26,162.50 43,837.50 东营光大 93,900 52,126.25 41,773.75 天津银行 10,000 4,000.00 6,000.00 东亚银行 5,000 5,000.00 - 东营银行 4,500 0.00 4,500.00 韩亚银行 6,000 0.00 6,000.00 德意志 19,000 0.00 19,000.00 合计 2,272,544 1,668,814.28 603,729.72 (二)主要客户业务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未 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报告期内债券的发行及偿还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列表及存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证券名称 兑付/存 续 发行期限 (年) 发行日期 发行规模 (亿元) 证券类别 上市地点 12万达CP001 兑付 1 2012-09-14 4.5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3万达CP001 兑付 1 2013-04-10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3万达CP002 兑付 1 2013-08-01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3万达CP003 兑付 1 2013-08-16 4.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3万达CP004 兑付 1 2013-12-27 4.5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4万达PPN001 兑付 0.5 2014-01-21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4万达PPN002 兑付 0.5 2014-03-28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4万达PPN003 兑付 1 2014-04-25 6.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4万达PPN004 兑付 0.5 2014-08-28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4万达PPN005 兑付 0.5 2014-10-30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4万达CP001 兑付 1 2014-05-13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4万达CP002 兑付 1 2014-08-22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4万达CP003 兑付 1 2014-08-28 4.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5万MTN001 存续 3 2015-01-20 12.00 中期票据 银行间 15万MTN002 存续 3 2015-04-17 12.00 中期票据 银行间 15万MTN003 存续 3 2015-07-09 6.00 中期票据 银行间 15万MTN004 存续 3 2015-10-15 6.00 中期票据 银行间 15万达PPN001 兑付 0.5 2015-03-20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5万达PPN002 存续 1 2015-07-23 4.00 定向工具 银行间 15万达CP001 存续 1 2015-04-29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5万达CP002 存续 1 2015-09-07 7.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5万达CP003 存续 1 2015-11-12 5.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SCP001 存续 0.5 2016-03-08 3.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CP001 存续 1 2016-02-25 6.5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CP002 存续 1 2016-03-25 6.00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SCP002 兑付 0.5 2016-4-29 6 超短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SCP003 存续 0.3 2016-7-27 8 超短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CP003 存续 1 2016-6-29 6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集01 存续 5 2016-9-8 24 公司债 证券交易所 16万达CP004 存续 1 2016-10-19 5 短期融资券 银行间 16万达SCP002 兑付 0.5 2016-4-29 6 超短融资券 银行间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 例 截至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期债券 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5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6年9月 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6.67%。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五)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发行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1.76 1.47 1.22 0.99 速动比率 1.39 1.15 0.97 0.73 资产负债率(%) 59.51% 60.42% 62.23% 66.57%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项目 2016.9.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EBIT利息保障倍数 6.68 3.39 4.88 5.03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2、2016年1-9月的EBIT利息保障倍数已进行年化处理。 第三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 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17年1月24日。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24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下 同);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 年每年的1月24日。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如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下同);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月24日。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资金来源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 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一)充足的经营性现金流是偿债资金的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3年 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409,685.32万元、247,065.01万元、256,260.96万元和56,988.45万元, 公司日常业务实现的经营现金流量较为充足。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 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将逐渐提高,从而为本期债券能够按时、 足额偿付的有力保障。 (二)较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是偿债资金的可靠保障 发行人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9月末,合并口径的营 业收入分别达到1,904,301.25万元、3,265,225.79万元、3,253,572.70万元和 2,269,561.2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81,654.68万元、192,597.89万元、186,312.85 万元和190,264.52万元,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5.36%、11.38%、12.04%和16.36%,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稳定及较强的盈 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的支撑。 此外,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 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可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债务融资。发行人财务状况优良,信 贷记录良好,拥有较好的市场声誉,与多家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 的合作关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 力。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272,544.00 万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为603,729.72万元,占总授信额度26.57%。如果由 于意外情况导致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有可能 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 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由于银行授信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 系,并不具有强制力,发行人同样存在无法实现授信,取得融资的风险。 总体来看,发行人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较好的盈利能力与融资能力将为偿付 本次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四、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 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 金、应收账款以及存货,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存货和货币资金。2013年末、2014 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9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1,581,964.95万元、1,760,619.59万元、1,985,789.76万元和2,355,681.02万元。 公司持有的较大规模的流动资产可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在需要 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券及时兑付。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 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 施。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财务总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 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 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设定募集资金账户和偿债保障金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 产生的现金流,本次债券当期付息日/本金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发行人将还本 付息的资金及时划付至偿债保障金账户。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优化公司的 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 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 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 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 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 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国海证券担任本 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国海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 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 理人”。 (五)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 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违约责任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次 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 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 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追加担保等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 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 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如果《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 理和裁判。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建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684,429.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04,684,429.00元 设立日期:1994年06月25日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永莘路北 办公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民丰路158号万达大厦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