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盛世: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1月)
长盛 盛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包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5 年 8 月 24 日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 15 〕 1989 号文 注册 募集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投 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 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股票 等权益类 资产投资比例为 0% - 95% 的特定风险等。 本 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 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 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 ................................ ................................ ....................... 1 第一部分、绪言 ................................ ................................ ................................ ........... 3 第二部分、释义 ................................ ................................ ................................ ........... 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 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 19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 构 ................................ ................................ ......................... 22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 ................................ ............................. 32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3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4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 ............................. 45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 ............................. 5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 ......................... 57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58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63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65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68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69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 ............................. 75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 ..... 78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80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97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0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1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3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 ................................ ................................ ....................... 114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 盛 盛世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编 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长盛盛世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或本 招募说明书 :指《 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长盛盛世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 改 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年 7 月 7 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7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 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 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1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 销售机构:指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4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长盛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 办理 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 8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 2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 3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4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 开放时间:指开 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 《业务规则》:指《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赎回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各 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 43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 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 1 0% 4 6 、 元:指人民币元 4 7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8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 、 指定媒 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 介 53 、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 观事件。 54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 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 010 ) 82019988 传真:( 010 ) 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 ] 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截至目前,本 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比例 为 :国元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 银行 有限公司占注 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 安徽省投资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 截至 201 6 年 12 月 1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 五十七 只开放式基金和 六 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 同时管理专户理财产品 。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理工程硕士。曾担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 发行部副经理、证券营业部经理,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海安申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副总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 港黄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安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 副主任科员、一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 主任,安徽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处长、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 南市政府副市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陈翔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 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 ( 亚洲 ) 有限责 任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 私人银行业务主管。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 主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企业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 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 券营业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 任香港 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公共政策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有关 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 PECC )属下公司管制研究 小组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香港城 市大学 讲座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香港教育学院校长、 香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 2007 年被委任为 太平绅士。 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 长。现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 行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 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周放生先生,独立董事,在职研究生毕业。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 处 长、处长,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脱困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 改革局副巡视员。现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监事,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陈新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担任交通银行淮南分行信贷员, 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投资副经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经理,国元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总 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兼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 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 理。 2007 年 8 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环球景 气行业大盘精选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长盛沪港深优势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 、管理层成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 理工程硕士。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 院硕士学位, 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从1992 年9 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 古集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 限公司、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 年8 月 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 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 信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 部副经理、经理。2004年10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林培富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监、长盛基金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 盛城镇化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二号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 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同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衡先生, 1975 年 10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博士、 博士后。 2007 年 7 月进入长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组合 组合经理助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添利 3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等职务。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任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 11 日起兼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7 月 13 日起兼任长盛盛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兼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兼任长盛盛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兼任长盛盛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兼任长盛盛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冯雨生先生, 1983 年 11 月出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CFA (特许金融分 析师)。 2007 年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程与量化投资部 金融工程研究员等职务。现任量化投资部负责人,自 2011 年 7 月 11 日起任长 盛中证 1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1 年 12 月 20 日起兼任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4 月 27 日起兼任长盛高端 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5 月 29 日起兼任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18 日起兼任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兼任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 起兼任长盛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兼 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兼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琪先生, 1975 年 2 月出生。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信用分析师、信用评审委员会委员,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 用研究员。 2011 年 3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信用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等职务。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担任长盛双月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自 2016 年 8 月 16 日兼任长盛盛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兼任长盛战略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12 日起兼任长盛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9 月 27 日起兼任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刘旭明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国 信证券经济研究所首席分析师。2013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研究部总监,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 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 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 制管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 长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 工作,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 控制委员会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 风险问题进行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 持续完善且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 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 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 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 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 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 善。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 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或修正 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各项制度 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 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督 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出具监 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 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大厦2805室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7[2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084.989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205号 联系电话:0755-33352036 传真:0755-33352053 联系人:陆丽苹 2、主要人员情况 包商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市场营销、运营管理、监察稽核和行政 管理4 个中心。截至 2016年12月末,包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31 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14年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核准,包商银行正式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资格。目前,包商银行可开展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股权投资基金以及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在内的客 户交易资金等多种资产托(保)管业务,同时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第三 方资金等创新产品业务,并与众多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 PE公司等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意向,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包商银行托管产品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客户资产 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私募基金。包商银行专业高效的 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1、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确保我行托管业务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2、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3、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 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托管业务实现发展战略。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包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由总行内审部门、资产托管部内设监察稽核中心及 资产托管部各业务中心共同组成。总行内审部门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总行 资产托管部监察稽核中心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中心,对各 中心、各室、各岗位、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各中心、各室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 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基 金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 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工商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时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 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的操作 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基金托管部内部设置独立的负责稽 核监察部门专责内控制度的检查。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 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 高新 邮政编码: 100088 电话:( 010 ) 82019799 、 82019795 传真:( 010 ) 82255981 、 82255982 联系人: 吕雪飞 、张晓丽 2 、代销 机构 ( 1 ) 包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09729 传真:( 0472 ) 5176541 联系人:张晶 刘芳 客服电话: 0472 - 96016 网址: www.bsb.com.cn ( 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400 - 600 - 0686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公司网址: www.ne sc.cn ( 3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 4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999 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8888788 、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 6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 021 - 20631117 传真: 0755 - 8243536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www.pingan.com (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公司网址 :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swhysc.com ( 8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吴涛 联系人:刘宇 电话: 010 - 59366070 传真: 010 - 593660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0 - 0620 公司网址: www.sczq.com.cn ( 9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 — 45 层 法定代表 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 0755 - 82943666 传真: 0755 - 82943237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8888111 、( 0755 ) 26951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 10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李凌芳 电话: 021 - 64718888 传真: 021 - 64713795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7777 公司网址: www.s tocke.com.cn ( 1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888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 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 400 - 8888 - 10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08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13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韩钰 电话: 010 - 60833754 传真: 010 - 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公司网址: www .citicsf.com ( 14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天泰金融广场 A 座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天泰金融广场 A 座 20 层( 266061 )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赵艳青 电话: 0532 - 85023924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zxwt.com.cn ( 1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张于爱 电话: 010 - 84864818 传真: 010 - 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1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 021 - 54509998 传真: 021 - 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http://www.1234567.com.cn / (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 0571 - 88911818 - 传真: 0571 - 86800423 客服电话: 0571 - 88920897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 18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张婷婷 电话: 18510450202 传真: 010 - 565806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68 - 1176 公司网址: www.jimufund.com ( 1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服电话: 400 - 821 - 9031 网站: lufunds.com ( 2 0 )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 22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 联系人:周汶 电话: 13810043063 传真: 010 - 65174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057 - 8855 公司网址: www.vjinke.com ( 2 1 ) 奕丰科技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住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 东座 1115 室, 1116 室及 1307 室 法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项晶晶 电话: 0755 8946 0500 传真: 0755 2167 44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4 - 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 2 2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 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 020 - 89629099 传真: 020 - 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89629066 公司网址: www.yingmi.cn ( 23 )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联系电话: 010 - 65983311 传真: 010 - 65983333 客服电话: 010 - 82350618 公司网址: www.igesafe.com ( 24 )大连网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 卜勇 联系人:贾伟刚 联系电话:( 0411 ) 3902 7828 传真:( 0411 ) 3902 7888 客服电话: 4000 - 899 - 100 公司 网址: www.yibaijin.com ( 25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2 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 21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 号东方纯一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 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 021 - 20324000 传真: 021 - 20324199 客服电话: 400 - 928 - 2266 公司网址: www.dtfunds.com ( 26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 - 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联系电话: 010 - 59336519 传真: 010 - 59336500 客服电话: 4008 - 909 - 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 27 )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苑路 18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F 法定代表人:何昆鹏 联系人:陈茹、张烨 联系电话: 0755 - 84034499 传真: 0755 - 84034477 客服电话: 400 - 950 - 0888 公司网址: www.jfzinv.com ( 28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万通中心 D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宋志强 电话 : 13120131908 传真: 010 - 58170840 客户服务电话: 400 818 8866 公司网址: http://www.shengshiview.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座 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 010 ) 82019988 传真:( 010 ) 82255988 联系人:龚珉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阳 路 112 号 2 号楼东虹桥法律服务园区 302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东方路 69 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5 层 负责人: 颜学海 电话:( 021 ) 58773177 传真:( 021 ) 58773268 联系人:张兰 经办律师:张兰 、周淑贞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计师:陈玲、 张振波 联系人: 张振波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5 年 8 月 24 日 证监许可〔 20 15 〕 1989 号文注 册募集。募集期为20 15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 15 年 12 月 8 日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设立募集期共募 集382,216,462.0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2,428户。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 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 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 理人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