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维格娜丝: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明

时间:2017年01月24日 21:33:27 中财网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的说明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E-Land Fashion Hong Kong Limited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
Teenie Weenie品牌及该品牌相关的资产和业务(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资
产购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结果的公允性分析如下:

1.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评估机构为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该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备为本次交易
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性。

2. 本次对标的资产的评估中,评估机构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本次估值目的是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定价提供参考,评估机构实际估值
的资产范围与委托估值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估值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估
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
的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结果公允、准确;
估值方法选用恰当,估值结论合理,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一致。

4. 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价值比率等重要评估参数
符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估值依据及估值结论合理,评估结果具有公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结
果公允。









维格娜丝时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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