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东至债:2016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 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 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发行人律师声明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 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实质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五、 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 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 责。 六、 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 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 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 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简 称 “ 16 东至债 ” )。 (二)发行总额: 人民币 1 0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 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 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 4 、 5 、 6 、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 照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 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 利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网( 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 )利率的 算术平均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四)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下公开发行。 (五 )发行范围及对象: 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下公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 2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 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六)认购托管 :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 记载,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债券在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 偿付条款,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起于每年的 6 月 20 日按 20% 的比例逐 年等额偿还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 支付。 ( 八 )信用级别: 经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评定,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 (九)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 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目 录 释 义 .. .. .. .. 5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 .. 10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 11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 .. 15 第四条 承销方式 .. .. .. 18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 .. .. 19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 .. .. 21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 .. .. 22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 .. 24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 .. 26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 .. 38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 .. .. 63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 .. 82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 .. .. 83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 .. .. 91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 .. .. 102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 .. .. 109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 .. .. 113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 .. .. 116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 .. .. 117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东至城投/公司 指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总额为 1 0 亿元的 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 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持有人 指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指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 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承销团 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发行及流通 签订的《2016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6年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销 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 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 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 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权代理协议 指《2016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 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指《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之账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 银行 、农发行东至县支 行 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 省发改委 指安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 中 央国债登记公司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 “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 ” )。 东至县国资委 指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东至县政府、 县政府 指东至县人民政府 担保人、安徽省担保集 团 指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函 指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 偿付保函 滨河园小区 二期 项目 指东至县城新区滨河园小区拆迁安置房二期 建设项目 城南结合部项目 指县城南结合部整体城镇化项目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指国务院于 193 年 8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债 券管理条例》。 《债券管理通知》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 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 号)。 《债券简化通知》 指《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 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 [208]7 号)。 《加强存续期监管通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 知》 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财金 [201]1765 号)。 《强化风险管理通知》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 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财金 [2012]3451 号)。 《充分发挥企业债券 融资功能的通知》 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 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 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 [2015]1327 号) 《简化企业债券审报 程序的意见》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 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 办财金 [2015]3127 号) 《国有资产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实名制记账式 指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中 央债券簿记系统和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以 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债券的方式。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每周一至周五,但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人民币元。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 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 是 城市中为顺利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 会活动而建设的各类设备的总称。工程性基础 设施一般指能源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系统、 通信系统、环境系统、防灾系统等工程设施。 保障房 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 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 住房、 安置房、棚户区改造 住房 、 经济适用住 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委托代建 定制开发,即根据委托方需求,承建方(开发 商)从土地获取、产品设计、开发管理和工程 施工全过程服务,最终将委托方所需产品提供 交付委托方的全过程。 回购 /BT 模式 BT 模式也称为回购模式,即政府把基础设施 的投资建设任务交给社会资本,在社会资本完 成基础设施建设后,再由政府出资分期付款和 利用补偿措施等方式完成对基础设施的收购。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6]207 号文 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业经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报申报材料,并建议同意 发行本期债券。 发行人已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 期债券发行的决议,并同意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申请在国家批准的证券 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 东至县国资委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通过《东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的 批复》(东国资委字[2015]28 号)文件批准本期债券的申请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政务中心130室 法定代表人:周运开 经办人:胡桂章 办公地址:安徽省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政务中心 130 室 联系电话:0566-7020969 传真:0566-7020661 邮政编码:247200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层、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经办人: 杜鹏、王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6 层 联系电话: 010 - 665 5735 传真: 010 - 665910 邮政编码: 103 ( 二 ) 副 主承销商: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法定代表人: 董祥 经办人: 林祥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3 层 联系电话: 0351 - 721950 传真: 0351 - 721950 邮政编码: 03012 (三)分销商 1、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 21 层及第 04 层 01. 02. 03. 05. 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 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高涛 经办人: 郭佳文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 010 - 632723 传真: 010 - 632809 邮政编码: 1032 2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13021 法定代表人: 李福春 经办人: 黄野秋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7 层 联系电话: 010 - 63210780 传真: 010 - 63210816 邮政编码: 103 三、托管人 (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吕世蕴 经办人:张志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电话:010-88170733 传真:010-88170752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总经理: 高斌 电话: 021 - 387480 传真: 021 - 58754185 邮政编码: 20120 四、发行人律师: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六安 99 号新华大厦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周辉 经办人:周辉、王正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六安 99 号新华大厦 1307 室 联系电话: 051 -- 62312952 传真: 051 - 6214373 邮政编码: 2301 五、审计机构: 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子龙 经办人:陈浩、徐华燕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联系电话:010-88395449 传真:010-88395449 邮政编码:430013 六、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周 海 银 经办人: 章成刚 办公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尧北路 17 号 联系电话: 056 - 7016142 传真: 056 - 7016142 邮政编码: 24720 七、资信评估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 701 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 罗光 经办人: 刘贵鹏、 周丽君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7 层 联系电话: 010 - 62980 传真: 010 - 656098 邮政编码: 108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6 年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16 东至债”)。 三、发行总额: 人民币 10 亿元。 四、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 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 4 、 5 、 6 、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 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 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 率为发行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 业拆放利率网( ww.shibor.org )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 ( 1Y )利率的算 术平均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 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 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 、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面值为 10 元,平价发行,以 1,0 元为 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 币 1,0 元。 六 、债券形式 及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托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 七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网下公开发行。 八 、发行范围及对象: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 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九 、发行期: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2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 十 、簿记建档日: 201 6 年 6 月 1 7 日 。 十 一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1 6 年 6 月 20 日。 十二、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内每年的 6 月 20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三 、计息期限: 自 201 6 年 6 月 20 日至 202 3 年 6 月 19 日。 十四、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 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 4 、 5 、 6 、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 、 20% 、 20% 、 20% 、 20% 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五年每年的应 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五 、付息日: 201 7 年至 202 3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及政 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六 、兑付日: 201 9 年至 202 3 年每年的 6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 、 本息兑付方式: 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办理。 十八 、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 商 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销 商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十 、债权代理人、账户监管人: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二十一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 由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二十二 、信用级别: 经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二十 三 、上市 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 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四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 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副主承销商 大同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分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和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的认购与托 管 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投资者参与本期债 券簿记、配售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已在簿记管理人公告的《2016年东至县 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规定。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部分由中央国债登记 公司登记托管,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 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http://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 行网点索取。 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 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 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 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公开发行部分 的认购与托管 机构投资者在发行期间与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联系,凭加盖其公章 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 委托书、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合格基金证券账户卡或 A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认购本期债券。 三、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 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债 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一、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公 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 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二、本期债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 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部分的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中标注“▲”的 发行网点。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 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 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被视为接受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 支行 作为账户监管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的安排,同时接受《账户 监管及合作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及其附件《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的各项约定;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 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 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及账户监管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协议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就该等变更进行了信息披露时,投资者 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六、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其 在本期债券项下的 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承继时,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 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 的购买人)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交易(如已上市交易)的批准部门对 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变更无异议;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 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 转让承继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 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 保 函原定条款和条 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新 担保人出具 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 )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 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七、对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作出 的有效决议,所有投资者(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 议、或放弃投票权,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接受该决议。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 利息随当年应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17年至 2023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 (二)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 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 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 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采用提前还款方式,即在债券发行完毕后第3、 4、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 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 额的比例进行分配(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 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不计)。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19年至2023 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 工作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已上市债券本 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 6 年 4 月 30 日 住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至德大道政务中心 130 室 营业执照号: 3417210523 法定代表人:周运开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 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土地收储和开发;筹措、融通建设发展资金;对城市 基础设施和市政建设进行投资、土木工程建设、监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成立于 206 年 4 月, 是东至县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 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深度参与东至县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承担城市道 路改造、建设等任务,并对所经营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 责任。近年来,得益于政府将多块优良资产划转至发行人,公司主营 业务范围不断扩大,自身经营能力也得到了加强,发行人各项主营业 务在东至县范围内具有垄断优势。 根据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亚 会 B 审字【 201 6 】第 0032 号 ), 截至 201 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 646,960.81 万 元,总负债 85,049.40 万元,净资产 561,91.40 万元(其中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561,91.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13.15% 。 201 5 年发行人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 61,139.67 万元,净利润为 20,642.68 万元(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 净利润 20,642.68 万元)。 201 3 - 2015 年度三年平 均净利润为 18,94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平均净利润为 18,946.0 万元。 二、历史沿革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成 立时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系东至县人民政府以货币出资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该次出资业经铜陵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铜华诚验 〔 206 〕 6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3 月 31 日,根据东至县人民政府东政秘 [2010]39 号文, 公司出资人变更为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时追加注册资本 6,0.0 万元,由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货币方式全额出资。 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6,0.0 万元,东至县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 10.0% 股权。该增资业经安徽正鼎会计师事务 所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皖鼎会验字〔 2010 〕 10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 3 年 1 0 月 30 日,根据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文件(东 国资委字 [201 3 ] 56 号《关于同意追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公司决定 以 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的形式 追加注册资本 34,0.0 万元,增资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50,0.0 万元,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持有 本公司 10.0% 股权。该增资业经安徽天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出具天弈验字〔 2014 〕第 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股东情况 发行人公司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5 年 底 ,发 行人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东至县国资委为公司唯一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截至 2015 年 底 ,东至县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无被质 押的情况。 截至 2015 年 底 ,发行人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9 - 1 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出资额 质押或冻结 的股权比例 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国有 100.00 50,000.00 0.0 合计 - 10.0 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 了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包括 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 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 员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部分重大事 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 债券,必须由县国资委决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人数为 7 人,董 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县国资委的决定; 2、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的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任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于换届或特 殊情况罢免、更换董事长时,由国资委重新委派。董事长依法行使以 下职权: 1、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审查经理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并提请董事会讨论; 4、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 5、处理公司其他重大事项; 6、董事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人数为 5 人, 监事会设监事长 1 人,由国资委从监事中指定,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派连任。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 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 以纠正; 4、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5、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公司设立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 3 人。 经理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2、全面负责公司的行政业务和经营管理工作; 3、拟订年度经营、发展、财务、人事、劳资、福利等计划,报董 事会批准执行; 4、提出设置、调整或撤销内设机构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5、提出任免和调配公司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6、决定对公司员工的奖惩、晋级、招聘或解退; 7、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业务; 8、提出聘用业务和经营顾问人选,报董事会批准; 9、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反映员工要求; 10、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公司的组织结构见下图: 图 9 - 1 公司组织结构 各部门职责如下: 东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东 至 县 升 金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东 至 县 大 历 山 旅 游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财 务 部 项 目 融 资 部 土 地 收 储 和 资 产 运 营 部 工 程 管 理 部 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营的日常事务,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负责制定、发布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公司年度计划及目标 责任分解,草拟公司综合性文件;负责做好公司内外关系的协调沟通、 企业的新闻宣传报道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文书处理、印鉴、文 印的管理,做好文件收发的登记、传递、催办、归档、立卷、打印和 来信来访的处理,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负责公司档 案的日常管理(包括各类权证的保管),做好档案的借阅和调用,指 导并督促公司各部门档案资料的归档;负责办公用品(设备)管理、 办公环境治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其 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县 城投 集团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报送财务报 告;负责公司资金收支、费用控制、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编制工作; 负责公司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定期收缴租赁资产收益和股权收益,进 行财务分析,并适时提出建议;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计划安排和本息 归还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负责公司内 部经营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协助做好投融资和资产管理工作;协助 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及对外投资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融资部:负责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融资项目 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融资具体业务;负责公司融资项目及管理工 作;负责公司的招商引资具体工作;负责公司投融资档案整理工作; 负责负债及偿债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收储及资产运营部:与东至县土地收储部门对接,根据东 至县土储部门的授权负责土地整理开发业务;编制公司年度和季度 土地整理计划;负责公司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制定资产经营管理 和租赁办法及资产定期巡查等相关制度;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包括店面、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他固定资产,拟定调整优化固定 资产配置方案,保障公司固定资产安全与完整;负责实施对公司固 定资产的定期或不定期巡查;负责公司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 界定、资产统计台账等产权管理基础性工作;负责公司国有股权管 理,协助投资入股、产权收购的投资运作,资产托管或代管,确保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配合相关建设项目的资产划拨移交工作; 负责资产的处置、报批及资产核销工作;负责公司内部国有资产的 维护、维修工作,将需维护、维修的工程及事项及时报公司领导审 批,并负责实施;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的租赁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部:负责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及 相关协调工作;参与项目扩初会审工作,负责项目勘察、施工图设 计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制定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 划,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及其他工程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工程竣工 验收工作,归集审查竣工工程资料;负责项目预决算管理工作,并 将项目决算资料移交综合部后续审计工作;负责其他交办的工作。 五、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 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具有实际控制权而纳入合并会 计报表的子公司共有 2 家 , 如下表所示 : 表 9 - 2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列表 序 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 例( % ) 1 东至县升金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销售 80 10 2 东至县大历山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 旅游风景区规划编制;旅游 产品设计、开发;旅游商品设 计、生产、销售;旅游宣传策 划;旅游定点企业培训 118 10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 、 东至县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至县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 13 年 9 月 2 2 日,法定 代表人周运开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8 00 万元。 东 至县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 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 5 年底,东至县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资产 10,748.07 万元,总负债 9,91.7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756.31 万元。 201 5 年东至县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展业务,因而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为亏损 20.31 万元。 2 、 东至县大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东至县大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3 年 3 月,法定代表 人陈坤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 118 万元。公司经营 范围为旅游风景区规划编制;旅游产品设计、开发;旅游商品设计、 生产、销售;旅游宣传策划;旅游定点企业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 5 年底,东至县大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总资产 1,9 38.81 万元,总负债 1,8 15.2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52 万元。 201 5 年 东至县大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 万元,净利润为 亏损 6.01 万元。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东至县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5 年 8 月,法定代 表人江胜利,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7,650 万元 ,由三 位股东组成, 其中东至县财政局出资 10,64 9.51 万元,占比 60.34 % 。 发行人出资 4,0.49 万元,占比 22.67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 公司出资 3,0 万元,占比 17.0% 。公司经营范围是担保贷款、票据 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业务担保等。 截至 201 5 年底,东至县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 31,584.87 万元,总负债 10,28.1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1,296.71 万 元。 2015 年 东至县中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826.9 万元,净利润为 20.67 万元。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 董事 周运开 先生, 196 5 年 7 月出生,安徽 东至人 ,汉族,本科 学历; 历任 庆丰乡党委书记,大渡口镇党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办 公室主任,财政局长、党组副书记 ,东至县财政局长、党组书记;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英文新 先生, 196 年 8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 历任 龙泉乡党委副书记、镇长,龙泉镇党委书记、人大主 席,县发改委副主任。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立扬 先生, 1969 年 9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 历任 原香口乡团委书记,青山乡团委书记、党委组织委员、 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木塔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胜利镇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并兼任镇长, 东至县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坤芳 先生, 196 年 5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历任 县财政局科员,综合股副股长,东至县财政税收物价 大检 查办公室主任、东至县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主任、财政局 监督科长、办公室主任、预算行财科行长、东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局长, 东至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东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总 会计师;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廖建国 先生, 1963 年 10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 ;历任 东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东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外事侨务办副主任,东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 任,东至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政府接 待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东至县政府党组成员,县 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事务 管理局长,东至县政府党组成员,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长; 现任东至 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 叶安明 先生, 1965 年 1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 ;历任 东至县财政局人事监察股副股长、股长,东至县政府 办公室秘书,东至县政府秘书,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 长,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长、 党组书记;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胡忠诚 先生, 1965 年 9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本科学历, 中共党员 ;历任 东至县文化局文物管理所副所长、所长,东至县图书 馆馆长,官港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东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党史办主任,东至县委党校副校长(主持工作),东至县环保局党委 书记、局长, 东至县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 营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 季传宝 先生, 1965 年 12 月出生,安徽宿松 人,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历任 东至县财政局办事员、科长、纪检组长,东至县审计 局局长, 东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 有限公司监事长 。 吴多祥 先生, 1962 年 12 月出生,安徽枞阳县人,汉族,中共党 员,本科学历; 历任 原官港区团委书记、党委秘书,木塔乡党委副书 记,花园里乡党委乡长、书记兼人大主席,东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 局局长, 东至县审计局长;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金泽胜 先生, 19 61 年 2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 ,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历任 张溪财政所长,东至县财政局科长、纪检组长, 东 至县审计局副局长;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江厚平 先生, 1969 年 2 月出生 ,安徽 东至 人,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历任 胜利镇财政所统管会计,东至县选派办项目财经组、 综合组长, 县财政局党组秘书、人事干事, 东至县财政局总预算会 计、预算科副科长; 现任东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谢旵胆 女士 , 1973 年 7 月出生,安徽东至 人,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历任 东至县葛公镇党政办秘书、乡镇统计员、镇团委书记, 东至县葛公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内副主任、主任,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工作人员, 东至县城投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兼财务经办员; 现任东 至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 陈坤芳 先生简历请参见董事情况介绍。 胡桂章 先生, 1964 年 10 月出生,安徽东至人,汉族,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 ;历任 原官港区财政所副所长,原尧渡镇财政所副所长,尧 渡镇财政分局副局长,尧渡镇财政分局支部书记、副局长,现任东至 县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发行人是安徽省东至县唯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资运营最重要 的经营管理主体,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资运营等业务。按 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属于 “E建筑业”。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建筑业中的土地整理、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其业务情况与地方经济、财政情况等经营环境 息息相关。 (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现状及前景 1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加快城镇化进程 是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家建设 带动的“由上而下”的城镇化与农村经济发展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城 镇化相辅相成,有力推动了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国城镇化进程 一直保持稳步发展态势,城镇化水平每年平均保持1.5%-2.2%的增长 速度。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4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达到 54.77%,城镇人口达到7.49亿,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 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城 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从该行业的周期性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投资和融资规 模,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周 期性。该行业与我国财政政策的“松紧”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周期性, 一般表现为:经济增速下滑→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增速大幅上升→宏观经济政策逐步显现→经济增速恢复上升→ 经济过热→政府实施偏紧的财政政策→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下滑 →宏观经济政策显现→经济增速下降。 从该行业的行业竞争情况来看,由于主要依靠地方城投企业开展 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融资业务,在某种程度上行使了地方政府的部 分职能,业务的公益性强,往往会获得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 从该行业细分类来看,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各子行业的增长速度 远大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14年我国城镇基础设施行业投资总额 中,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投资较上年同比增长16.07%;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电信业投资较上年同比增长18.76%;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较上年同比增长23.08%,显示出城镇化、工业化 给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带来了不可多得的机遇。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城镇化进一步加速发展,根据我国“十 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是中国城市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建设是 城镇化发展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在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城市基 础设施建设需求将迅速增长。在城镇化持续提升的过程中,我国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将继续面临良好的发展前景。 2 、 池州市及东至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及前景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岸线资源、矿 产资源。池州区位优势明显,地处长江经济带,是安徽 " 两山一湖 "( 黄 山、九华山、太平湖 ) 旅游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池州市有优良的生 态环境,是中国第一批 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是实施《中国 21 世纪议 程》地方试点地区,也是 “ 生态安徽 ” 建设首批综合示范市之一。 2010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以下简称 “ 《规划》 ” ),池州成为国家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 区铜池枞先行先试区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要求 “ 加强池州、 巢湖、滁州、宣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引导产业、 人口有序集聚,建设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 ,池州市基础设施建设 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 十二五 ” 时期池州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经济总量跨上新台阶,实 现地区生产总值 545 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60 美元左右,财 政收入达到 95 亿元以上。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工业化率稳步提高, 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旅游业带动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农业现 代化步伐加快。城乡建设展现新面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 50% , 对外通达取得重大突破,城市品牌创建成果丰硕,美好乡村建设成效 明显,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革开放构筑新格局, “ 三区 ” 建设深入推进, “ 三个清单 ” 制度建设等各领域改革 全面铺开,多层次 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直接融资取得重要突破。 民计 民生 得到新改 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增就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增长快 于经 济增长,科教文卫事业全面发展。 “ 十二五 ” 规划目标基本实现,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生态优势更加明显,社会大 局和谐稳定,池州发展已经站上新的平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 了坚实基础。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关于池州 “ 十三五 ” 规划的建议》, “ 十三五 ” 期 间池州将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 , 完善协调发展机制,推进 “ 三区一带 ” 建设,以区域交通一体化为突破口,打造长江经济带战略节点城市。 扩大与 “ 一带一路 ” 沿线地区的经贸合作,提升 “ 引进来 ” 与 “ 走出去 ” 水 平。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建设,促进皖江示 范区、皖南示范区、安池铜城市组群、省际毗邻城市一体化协同发展, 加强在基础设施、旅游营销、产业配套、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合作。进 一步推进皖江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抢抓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 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 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工 业化率突破 40%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落实 “ 开发沿江一线、保护腹地 一片 ” 空间战略布局,引导各类要素向沿江重点开发区域集聚,加快 形成沿江产业密集带和城镇 群,支持腹地生态区发展旅游、农产品加 工、休闲养生、绿色农业等特色产业,形成沿江与腹地、城镇与农村 协同发展格局。推进新型城镇化。推进产城一体和产城融合发展。实 施 “ 一融双新 ” ,推进 “ 多规合一 ” ,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以 “ 三治 三增三提升 ” 为突破口,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盘活资产资源,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城镇功能,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着力打造 特色县城和产业城镇。进一步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坚持生 态立市,最大限度彰显生态特色,放大生态效益,加快推进国家生态 文明试点市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有利于破除 制约发展的体 制机制弊端,提高市场化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为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国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有利于池州市补齐短板,扩大有效投入,改 善发展条件,为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图 10 - 2 :东至县 2010 - 2030 整体规划 数据来源:东至县城总体规划( 2010 - 2030 ) -- 池州市城乡规划局 “ 十二五 ” 时期是 东至县 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面对经济 持续 下行压力, 东至县 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主动认识适应引 领新常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 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和 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建设,战胜多重自然灾害,顺利完成实现 “ 十 二五 ”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经济总量跨上百亿 元台阶,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明显 改善,对外形象大幅提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 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 “ 十三五 ” 发展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 “ 十三五 ” 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在深度 调整中曲折复 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 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 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 然突出。安徽经济步入减速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阶段, 要素供给 约束趋紧,地区竞争激烈,对经济发展的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 在新的宏观背景下,东至的发展既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也面对 着诸多方面的新挑战。国家实施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机 遇,有利于 东至县 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在长江经江带中的 发展格局;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机遇,有利于 东至 县立 足特色加快培育新的竞 争优势;市场化改革有利于 东至县 高效配 置资源,为发展注入新动力;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利于 东至县 加快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进一步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消费升级 的机遇有利于 东至县 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经济发展 新供给;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机遇有利于 东至县 破解发展难题, 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有 利于 东至县 未来获取较多的 “ 绿色红利 ” 。 同时在东至县发展过程 中,县域经济 发展不足、不快、不优、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主 要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方式较为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 城镇化和开放程度不高,基本公共服务 供给不足 。 综合判断, 东至县 发展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仍处于大有可 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如果能够 牢牢抓住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战 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就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促进经济 社会又好又发展。 (二)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1 、我国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土地整理开发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 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 济、法律和工程技术等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查、改造、综合 整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 境的过程。 近年来,高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耕地数量锐减。 若不抑制耕地减少趋势,保持相当数量的耕地,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将 受到严重威胁。同时,我国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大量土地闲置、土地 资源利用效率低。因此,必须改革土地利用方式,推行土地整理,增 加农用地面积,尤其是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从而保证 经济建设持续发展。 197 年 2 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将土地整理作为进 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 198 年我国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 从法律的角度正式提出土地整理。土地整理逐步发展成为我国扩大耕 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 要手段之一。 土地开发与整理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政策高度相关。从 2005年开始,国家出文对房地市场进行调控,2005年4月下发了《关 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26号),意在 抑制房地产投机,稳定住房价格。随着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走高,国家 近些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目前,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 了一定的效果,但调整政策仍将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继续抑制投资 性需求,合理引导刚性住房需要。2013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继 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继续 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必然对土地开发 与整理行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土地资源作为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 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资源少,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稳步发展,土地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必将更加突出, 土地开发与整理市场需求仍将保持旺盛发展。 2 、东至县土地整理与开发行业现状和前景 东至县位于安徽省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皖赣两省交界处,地 处皖江段南岸之首,长江傍境东流,江岸线 85 千米。县城距省会合 肥市 245 千米。国土面积为 3,261 平方千米,为安徽省最大的县域之 一,占安徽省总面积的 2.3%。受地理因素影响,东至县土地开发成本 较高,土地资源稀缺。为了充分高效的利用好土地资源,东至县国土 资源和规划部门制定了严格的征地、整理、储备制度,规范土地市场, 严格落实征地管理,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政策,积极发展 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 东至县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使土地与发展之间 的矛盾更加突出,土地整理与开发业务日益突显其重要性。目前,全 县 15 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已全部启动,并稳步推 进。12 个乡镇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 3 个乡镇正在编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2 个乡镇已完成规划修改初步方 案,正在组织听证、论证。东至县全面推进农用地整理,积极稳妥地 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 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整理区域重点集中在大渡口镇,胜利镇,香隅镇,尧渡镇、东流镇, 洋湖镇、昭潭镇和龙泉镇,主要整理项目有大渡口镇土地整理项目、 胜利镇土地整理项目、香隅镇临江片土地整理项目、尧渡镇黄泥湖片 土地整理项目、东流镇七里湖片土地整理项目、洋湖镇土地整理项目、 昭潭和龙泉镇土地整理项目、大渡口镇白沙洲、大同、安全村土地整 治项目、胜利镇黄石村土地整治项目以及东流镇张岗村、狭阳村土地 整治项目等,产生了良好的生产和社会效益。 (三 )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 、我国 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保障性住房行业有一定的公共性,因此并非完全市场化。 198 年 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 设的通知》,标志着以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多层次的城镇住 房供应体系基本建立。 207 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大保障性 住房建设、抑制投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 突破性进展,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宅的投资加大,住房供应结构有所 改善,投资性购房受到严格控制。 2010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 确提出: “ 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 方面力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 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逐步 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 ” 。而已经列入立法计 划中的《住房保障法》则会将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纳 入法制管理的 轨道。各地根据中央的政策,正在迅速完善保障住房体系建设、制度 体系建设、投资体系建设。 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飞涨,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不足,住房市场 供求矛盾突出。中央政府从保增长、扩大内需、惠民生的战略高度, 做出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定,不断增加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 持力度。 207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 难的若干意见》; 2010 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 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2010 年 6 月 12 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 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 意见》。目前我国以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 赁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 十二五 ” 规划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在于立足保障基本需 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 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规划目标是通过新建 3,60 万套保 障房,到 “ 十二五 ” 期末,使保障房的覆盖面达到 20% 。据测算要完成 3,60 万套保障性安居住房需土地约 14.4 万公顷、资金约 4.93 万亿元, 其中,廉租房和公租房需要土地 6 万公顷、资金 1.8 万亿元;经适房和 限价房需要 土地 3.27 万公顷、资金 1.75 万亿元;棚户区改造需要土地 5.13 万公顷、资金 1.38 万亿元,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经过 “ 十二五 ” 期间的大力建设,我国保障房建设行业发展取得了 阶段性成果: 201 - 2014 年全国新开工保障性住房 3 , 230 万套 , 已完成 “ 十二五 ”3 , 60 万套开工目标的 89.7%, 预计 2015 年开工 740(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