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嘉实中证50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2号)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 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17号)核准公开发售,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2014年6月13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 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 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 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 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 则下, T 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 T 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 基金份额, T+1 日不得卖出和赎回, T+1 日交收成功后 T+2 日可卖出和赎回。因此为投资者办 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 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 需注意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 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 本基金标的指数 成份股中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账户;如投资 者需要使用 本基金标的指数 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 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 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13 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 ................................ ................ 1 二、释 义 ................................ ................................ ................................ ................................ ................ 2 三 、基金管理人 ................................ ................................ ................................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16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0 八、基金份额的交易 ................................ ................................ ................................ ............................ 30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 ................ 32 十、基金的投资 ................................ ................................ ................................ ................................ .... 44 十一、基金的业绩 ................................ ................................ ................................ ................................ 54 十二、基金的财产 ................................ ................................ ................................ ................................ 55 十三、基金资产估 值 ................................ ................................ ................................ ............................ 56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1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2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6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65 十八、风险揭示 ................................ ................................ ................................ ................................ .... 68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 72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 .................... 75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9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02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102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102 二十五、备查文件 ................................ ................................ ................................ .............................. 102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 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 投资 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 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权利和义务 ,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 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 说明书 指《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嘉实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指 2004 年 6 月 29 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于 2004 年 7 月 1 日起实 施并于 2014 年 7 月 7 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业务规则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的版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 的版本,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 布及其不时修订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定义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ETF联接基金 指将绝大多数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类似,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 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业务 指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型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其不时修订以及相关业务 规则所定义的基金份额的登记、存管和结算和相关业务; 登记结算机构 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 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的赎回 对价的行为; 申购赎回清单 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件 ; 申购对价 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 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赎回对价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申请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 和/或其他对价; 标的指数 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主要消费指数及其未来可 能发生的变更,或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更换的其他指 数; 组合证券 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指本基金申购份额、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的基 金份额数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现金替代 指申购或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 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现金差额 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最小申购 赎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或赎回时 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对应的现金差 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预估现金部分 指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的预估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代办证券公司)预 先冻结;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包括发售代理机构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发售代理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 机构 ;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券公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 司;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媒体;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收益评价日 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差额 之日; 基金净值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 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 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标的指数收盘值 之比减去1 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 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 额总数 ;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 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 通知等;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53 层 09 - 11 单 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建国 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8 层 法定代表人 邓红国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期 199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 .5 亿元 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 0 %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30 % ,立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3 0 % 。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电话 ( 010 ) 65 215588 传真 ( 010 )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地上海,总 部 设在北京 并设 深圳、成都 、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 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 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 、 QDII 资格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2 、 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 201 7 年 1 月 11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 2 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111 只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丰和价值封闭、 嘉实元和 、 嘉实成长收益 混合 、嘉实增长 混合 、嘉实 稳健 混合 、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 混合 、 嘉实优质企业 混合 、嘉实货币、嘉实 沪深 300 ETF 联接( LOF ) 、嘉实超短债 债券 、嘉实主题 混合 、嘉实策略 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 混合 ( QDII ) 、嘉实研究精选 混合 、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 混合 、嘉实回报混合、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 LOF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价值优势 混合 、嘉实 H 股指数( QDII )、 嘉实主题新动力 混合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 混合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 QDII - FOF - LOF )、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 混合 、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 、嘉实优 化红利 混合 、嘉实全球房地产( QDII )、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 债券、嘉 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 )、嘉实中证 500ETF 、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 、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益 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 QDII )、 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 期混合、嘉实宝 A/B 、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 、 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 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 、嘉实对冲套利定期混合、嘉实中证主要消费 ETF 、嘉实中证医 药卫 生 ETF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 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 、 嘉实医疗保健股票 、 嘉实新兴产业股 票 、 嘉实新收益混合 、 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 、 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 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 、 嘉实机构 快线货币 、 嘉实新机遇混合发起式、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 新起点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 、 嘉实环保低碳股票 、 嘉实创新成长混合、嘉 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财富混合、嘉实新起航混合、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 券、嘉实新常态混 合、嘉实新优选混合、嘉实新趋势混合、嘉实新思路混合、嘉实稳泰债券、 嘉实稳丰纯债债券、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券 、 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 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泽定增混合、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 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稳荣债券 、 嘉实农业产业股票 、 嘉实价值增强混合 、 嘉实新添瑞混合 、 嘉实现金宝货币 、 嘉实增益宝货 币 、 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 嘉实丰安 6 个月定期债券 。 其中嘉实增长 混合 、嘉实稳健 混合 和嘉 实债券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基金管理 人 还 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 、 特定客户资产 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邓红国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物资部研究室、政策体制法规司副 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银行监管一司、银行管理司副处长、处 长、副巡视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四部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 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 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 年 10 月至今任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 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 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 团中国区总经理。 陈春艳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贷部、信托开发部、 信托事务部、信托业务一部、投资管理部信托经理、高级经理。 2010 年 11 月至今任中诚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管理部部门负责人、部门经理。 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诚宝捷思货币经 纪有限公司董事长。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 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 COO , JP Morgan Chase 固定收 益亚太区 CFO 、 COO ,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 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 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 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4 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 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 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 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4 至今 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 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 1997 年至 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 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 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 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 2007 年 10 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 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 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 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 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钢集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 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 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 。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 女士,督察长, 中共党员 ,法学 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 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 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 证券 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 、基金经理 ( 1 )现任基金经理 何如女士,硕士研究生, 10 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 IA 克莱灵顿投资管理公司 (IA - Clarington Investments Inc ) 、富兰克林坦普顿投资管理公司 (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 Corp.) 。 2007 年 6 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产品管理部高级产品经 理职位,负责指数产品及 ETF 创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指数研究及产品管理工作; 2012 年 9 月加 入指数投资部,先后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职位。 2014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 任嘉实中创 400ETF 、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基金经理 。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今任嘉实 中证医药卫生 ETF 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今任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6 日至今任 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 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5 日至今任 嘉实沪深 300ETF 、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 LOF )、嘉实中证 500ETF 、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 嘉实基 本面 50 指数( LOF )、嘉实 H 股指数( QDII - LO F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嘉实深证基本 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 QDII - FOF - LOF) 基金经理 ,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 。 刘珈吟女士,硕士研究生, 7 年证券从业经历。 2009 年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指数投资部指数研究员一职。 2016 年 3 月 24 日至今担任 嘉实中创 400ETF 、 嘉实中创 400ETF 联 接、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嘉实中 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中证医药卫生 ETF 及本基金基金经理。 ( 2 )历任基金经理 无。 3 、 股票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 投资业务联席 CIO 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股票投资业务联席 CIO 兼研究总监 陈少平女士,助理 CIO 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邵秋涛先生,人工智能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胡涛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对价,编制申购赎回清单 ;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 资或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另有规定的除外 ; ( 5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 6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 中国证监会 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 、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 1 )越权 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2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3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 4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5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6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7 )除按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 8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 益。 (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除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已 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公司内 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 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信息技术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基金会计、人 力资源管理、资料档案管理、业绩评估考核、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紧急应变等制度。部门 业务规章是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具体说明。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必须保持相对独立; ( 4 ) 相互制约原则: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 ( 5 ) 成本效益原则: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 ( 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 2 )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及资深基金经理组成, 负责指导权益类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 3 )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以及相 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 4 )督察长积极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察、稽核,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 5 )监察稽核部:公司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 和权威性,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其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 程、组织纪律。监察稽核部具体负责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执行情况的监察稽核工作。 ( 6 )业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的风险控制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 的风险负有管控及时报告的义务。 ( 7 )岗位员工:公司努力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员工在其岗位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 的内控责任,并负有对岗位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反馈的义务。 4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 “ 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 ” ,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和 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 1 )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 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 2 )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授 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 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 监督和反馈系统。 ( 3 )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 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 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 4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 5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 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 6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 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员工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重大业务授权采取书 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 或取消授权。 ( 7 )建立完善的基金财务核算与基金资产估值系统和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 自有资产、其他委托资产以及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及时、准确和 完整地反映基金财产的状况。 ( 8 )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 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投资、研究、交易、 IT 等重要业 务部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 9 )建立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严格信息管理,保证客户资料等信息安全、真实和完 整。积极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各级领导、部门及员工均有明确 的报告途径。 ( 10 )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加强基金销售管理,规范基金宣传推介,不得有不正 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 11 )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对发生严重影响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妥善处理。 ( 12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 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适时改进。 ①对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的合法合规性核查。由监察稽核部设计各部门监察稽核点明细, 按照查核项目和查核程序进行部门自查、监察部核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业务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监管规则。 ②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持续监督。由监察稽核部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岗位共同识别风 险点,界定风险责任人,设计内部风险点自我评估表,对风险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由监察 稽核部监督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③督察长发现公司 存在重大风险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在告知总经理和其他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的同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中国银行 ” )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 壹 亿 肆 仟 柒 佰 贰 拾 贰 万 叁 仟 壹佰玖拾伍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 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 95 5 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 托管业务部 设立于 1998 年 , 现有员工 11 0 余人 , 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 、信托 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 专业化 的托管服务, 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 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 RQFII 、 QDII 、 境外三类机构 、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 、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 业务 体系 。在国 内 ,中国银行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风险 分析 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6 年 0 9 月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0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71 只, QDII 基金 31 只 ,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 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 SAS70 ”、“ AAF01/06 ” “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6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 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 010 ) 65183880 传真 ( 010 ) 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08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客服电话 95536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 4008888111 、 955 65 住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 、 19 、 36 、 38 、 41 和 42 楼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 020 ) 87555888 传真 ( 020 ) 87555305 网址 www.gf.com.cn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 业网点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 010 ) 608 33722 传真 ( 010 ) 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话 95558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 010 ) 66568430 传真 010 - 66568990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888 住所 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话 95553 或拨打各城市 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钱达琛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网址 www.swhysc.com 客服电话 021 - 962505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 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雷宇钦 电话 ( 0591 ) 38507679 传真 ( 021 ) 38565955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客服电话 95562 住所、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 027 ) 65799999 传真 (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客服电话 95579 或 4008 - 888 - 9 99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杜庆平 联系人 王兆权 电话 ( 022 ) 28451861 传真 ( 022 ) 28451892 网址 www.bhzq.com 客服电话 4006515988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4 楼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深南 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 2 4 楼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 - 82492193 传真 025 - 51863323 (南京) 0755 - 82492962 (深 圳)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话 95597 (1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1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 0532 ) 85022326 传真 ( 0532 ) 85022605 网址 www.citicssd.com 客服电话 95548 住所、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人 方晓丹 电话 (0512)65581136 传真 (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客服电话 4008601555 住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 010 ) 63081000 传真 ( 010 ) 63080978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电话 95321 住所 上海市中 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 29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1 - 29 层 法定代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吴宇 电话 ( 021 ) 63325888 传真 ( 021 ) 63326173 网址 www.dfzq.com.cn 客服电话 95503 住所、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 0731 ) 85832503 传真 ( 0731 ) 85832214 网址 www.foundersc.com 客服电话 95 571 (1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 0755 ) 83516289 传真 ( 0755 )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话 4006666888 、( 0755 ) 33680000 住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 021 ) 22169999 传真 (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 .ebscn.com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 10108998 住所、办公地址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