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峡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 机构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 “ 公司 ” 或 “ 海峡 环保 ”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21 号 ] )(以下简称 “ 《 管理办法 》 ” )、《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22 号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4]11 号)等有关法规,以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 协会 ” )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业务规范》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投资者管理细则》 ” )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 [2016]7 号,以下简称 “ 《配售细则》 ” ) 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 上交所 ” )《上海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1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 [2016]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 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 上交 所 ” ) 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 以下简称 “ 申购平台 ” ) 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上证发 [2016]2 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 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布的《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 上证发 [2016]1 号 , 以下简称 “《网 上发行 实施细则 》” )。 本次发行 在发行流程、 网上网下申购及 缴款 、报价剔除规则、弃购股份处 理 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 ,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计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 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4.04元/股在2017年2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 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8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 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 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以上交所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 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 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 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2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 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10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本公告及同日 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以及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的《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 海峡环保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1,25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以下 简称 “ 本次发行 ” ) 的申请已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 125 号文核准 。 2 、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 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 行 ” )与网上按市值申购 方式 向 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 网上发 行 ” )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兴业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 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 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 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 “ 海峡环保 ” ,股票代码为 “ 603817 ” , 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 “ 海峡 申购 ” ,网 上申购代码为 “ 732817 ” 。 3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11,250 万股 。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7,9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70.2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3,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 的 29.78%。 4 、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 7 年 1 月 26 日( T - 4 日 ,周 四 )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 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4.04 元 / 股 ,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 购数量。此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 1 )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2 ) 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5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 募集资金总额 为 45 , 450.00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 承担的发行费用 4 , 116.0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334.00 万元,不超过 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41,334.00 万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 7 年 1 月 23 日 在《 福建海峡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 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 http: // www.ss e .com.cn )查询。 6 、本次发行的 网上 网下申购日 均 为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周 三 ) ,投资 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 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 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 1 )网下申购 ①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9:30 - 15:00 。 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等于本次发行价格 4.04 元 / 股 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 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 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 象按照发行价格 4.04 元 / 股 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 的有效报价所对应 的 “ 拟申购数 量 ” , 且不得超过 1,0 00 万股 (申购数量须不低 于 5 2 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 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 部申购记录为准。 ③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 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 户 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册 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 注册 信息不 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 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 2 )网上申购 ① 本次 网上申购时间为: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周 三 ) 9:30 - 11:30 , 13:00 - 15:00 。 ②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前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 开立证券账户 , 且在 201 7 年 2 月 6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 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者除外)。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 行新股申购。 ③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 值按 201 7 年 2 月 6 日 (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 - 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 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 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 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 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 且 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 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 即 不得超过 33, 0 0 0 股 。 ④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 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 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 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 效 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 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持有人名 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⑥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 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 3 )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当日 16:00 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 网上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公 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 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 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 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主承销商将 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 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 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 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周 三 ) 15:00 同时截 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周 三 )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 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 “ 二 、 (六) 回拨机制 ” 。 8 、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 9 、本 次 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 “ 六 、中止发行情况 ”。 10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 7 年 1 月 23 日 ( T - 7 日,周 一 )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 《证 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的《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 (http://www.sse.com.cn)查询。 11 、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 及 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 报 》 、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公司 / 海峡环保 指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交所 指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 分公司 保荐 机构 ( 主承销商 ) / 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11,25 0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 发行中 通过 上交所申购 平台向 有效报价 投资者 根据确定 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 7,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 上 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 定价初始发行 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若启动 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禁止配售的对象除外) 网上投资者 指 除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持有 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 且 满足《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要求的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 指 符合《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 安排 及 初步询价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网下询价投资者资格条件 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事先确 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 报价,按照确定的定价原则,将报价最高 的部分按照不低于 10% 的拟申购总量剔除后 (当最高申报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 例 可低于 10% ) ,根据剩余报价确定的所有可参与申购的全部报 价 剔除部分 指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既定排序剔除申 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 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可低于 10% ) 有效报价 投资者 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 指符合 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 、 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 户 T 日 指 确定发行价格 后,网上 网下 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17 年 2 月 8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2017 年 1 月 25 日 ( T - 5 日,周 三 )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 ( T - 4 日,周 四 )为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 2017 年 1 月 26 日 ( T - 4 日,周 四 )下午 15:00 , 主承销商 通过 上交所申购平台系统收到 1,61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663 个配售 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 报价区间为 4.04 元 / 股 - 11.97 元 / 股 , 申报总量为 2 , 662 , 490 万股。 2 、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核查, 20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 20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 “ 《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的要求提交核查材料 , 12 家网下 投资者管理的 13 个 配售对象属于《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中禁止配售的情形 ,以上 32 家 投资者管理的 3 3 个配售对象的 报价为无效报 价,对应申报总量为 3 3 , 000 万股 。 经核查, 所有 参与 本次 初步询价报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 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 规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明细见本公告附表 1 和附表 2 。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 无效报价后 , 1 , 5 89 家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2 , 630 个 配售对象符合《 发行 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规定 的条件,申报总量为 2 , 6 29 , 490 万股 。符合 要求 的 2 , 630 个 配售对象的报价 信息 统计如下: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 (元/股) 4.04元/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 平均数(元/股) 4.04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 (元/股) 4.04元/股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4.04元/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对所有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相同价格的按照拟申 购数量由 小 到 大 、相同价格相同拟申购数量的按照申报时间由晚到早(以在申购 平台中排序为准)的顺序进行排序。 首先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 ,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 拟申购总量的 10% (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 不再剔除,剔除比例 可 低于 10% )。 具体剔除顺序为: 按申购价格从高到低剔除; 价格相同的,按申报 数量 从小到大剔除;价格和数量均相同的,按申购时间从晚 到早剔除,如果申购数量与申购时间均相同则按等比例剔除 。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 4.04 元 / 股 为剔除临界价格,将报价高 于 4.04 元 / 股 的申报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 6,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 价申购总量的 0.23%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 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 报价部分后, 网下投资者 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元/ 股) 4.04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 投资者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4.04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4.04元/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 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股) 4.04元/股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隶属于 水的 生产和供应业( D46 ) 。 截止 2017 年 1 月 26 日( T - 4 日,周 四 ),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 发布的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46 )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34 倍 。 本次发行价格 4.04 元 / 股 对应的 2015 年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 从细分行业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 2011 )及中国证监会 2012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水 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行业代码 D4620 )。 公司 与 重庆水务( 601158 .SH )、 绿城水务( 601368 .SH )、 武汉控股( 600168 .SH )、 首创 股份( 600008 .SH )、中原环保( 000544 .SH ) 和 创业环保( 600874 .SH ) 等 6 家上市公司同 属于 类似行业 上市 公司 ,具有一定可比度。以 2017 年 1 月 26 日 ( T - 4 日,周 四 ) 前 20 个交易日( 含 2017 年 1 月 26 日 )的均价及最新股本摊薄的 2015 年每股收益( 2015 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算, 上述 类 似行业 上市公司 2015 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 30.30 倍,具体如下: 代码 公司名称 2015年每股收益 (元/股) 2017 年 1 月 26 日 前 20个交易日均价 (含当日)(元/股) 2015年静态市 盈率(倍) 601158 .S H 重庆水务 0. 32 7.64 23.88 601368 .SH 绿城水务 0.3 6 11.9 5 33.19 600168. SH 武汉控股 0.4 7 10.47 22.28 600008. SH 首创股份 0.22 4.15 18.86 000544.SZ 中原环保 0.38 18.0 6 47.53 600874.SH 创业环保 0.2 3 8.30 36.09 平均市盈率 30.30 备注 : 数据来源 wind 数据库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 、发行价 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4 元 / 股 。 2 、有效报价 投资者 确定过程 在 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 为 4.04 元 / 股 的投资者为 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1 , 583 家, 管理 的配 售对象为 2,624 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 2 , 62 3 , 490 万股。 本次初步询价 中, 无 网下投资者 申报价格低于 4.04 元 / 股 。 主承销商将 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 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 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受核查、其提供的 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 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为 11 , 25 0 万股 。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7 , 900 万股,为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22%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35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9.78%。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4 元 / 股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 、 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 后 的总股数计算); 2 、 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 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 前 的总股数计算)。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 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9:30 - 15:00 ;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五)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41,334.00 万元。若本次发行 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454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16.00 万元后, 预计募 集资金净额为 41,334.00 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 ( T - 7 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15:00 时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来确 定。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 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 、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 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50 倍、低于 100 倍(含)的,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网上投资者 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00 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 ;网 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 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 2 、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 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 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 未能足额 认购的情况下,则 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 已参与初步询价的 投资者认购 。 3 、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 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 ( T+1 日)在《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 中签率公告》 (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率公告》 ” )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日 2017年1月23日(周 一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相 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 T-6日 2017年1月24日(周 二 )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前);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12:00 前); T-5日 2017年1月25日(周 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4日 2017年1月26日(周 四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15:00截止报价) T-3日 2017年2月3日(周 五 ) 关联关系核查 T-2日 2017年2月6日(周 一 )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 2017年2月7日(周 二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 2017年2月8日(周 三 )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15:00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2017年2月9日(周 四 )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 2017年2月10日(周 五 )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认购资金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 日终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17年2月13日(周 一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 金额 T+4日 2017年2月14日(周 二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4、若本次发行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发行人和兴业证券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八) 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 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 参与对象 经 发行人 和 主承销商确认, 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 有效报价 配售 对象为 2,624 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 2 , 62 3 , 490 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 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 拟 申购数量。 (二) 网下申购 1 、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9:30 - 15:00 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 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 4.04 元 / 股 ,申购数量 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 “ 拟申购数量 ” , 且不得超过 1,0 00 万股 (申购数量须不低于 5 2 0 万股,且应为 10 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 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 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 准。 2 、 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 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 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注册 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 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 、网下投资者在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 、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 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 承销 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 2017 年 1 月 23 日 ( T - 7 日)刊登的《 福建海峡环 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确定的 网下 配售原则,将网下 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 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 在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 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 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 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 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 ) 认购资金的缴付 1 、 201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 16:00 前, 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 网下投资者 应根据《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 果公告 》 中 获配 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 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 上海 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 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T+2 日 16:00 前到账 。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 、 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 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 = 发行价格 × 初步获配数量。 3 、 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 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 象获配新股无效。 ( 1 )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 注册 的银行 账户一致。 ( 2 ) 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 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 ( http://www.chinaclear.cn ) “ 服务支持 — 业务资料 — 银行账户信息 表 ” 栏目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和 “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 ” , 其中,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QFII 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 户一览表 ” 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 于 QFII 结算银行托管的 QFII 划付相关资金。 ( 3 ) 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 券业协会 注册 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 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 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 603817 ,若 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 B123456789 ,则应在附注里填写:“ B123456789 6 03817 ”,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 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 笔 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款项划出后请及时向收款行及主承销商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 、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 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 ( T+4 日)在《 福 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 《发 行结果 公告 》 ” ) 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 案。 对未在 T+2 日 16:00 前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 获配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5 、 若获得 初步 配售的 配售对象 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 初步 配售数量对 应的认购款金额, 2017 年 2 月 14 日 ( T+4 日), 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将根据 主 承销商 提供 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 应退认购款 = 配售 对象 有效缴付的认购款 - 配售对象初步 获配股数对应的认股款金额。 6 、 网下投资 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 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 者保护基金所有。 ( 六 ) 其他重要事项 1 、 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 、 主承销商 特别提醒: 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 总股本的 5% 以上(含 5% ),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发行中,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通过网上 申购新股。拟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报 备配售对象账户及其关联账户。 4 、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 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 申购时间 本次 网上发行 申购时间 为 201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 网上发行 数量 及 申购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 , 网上初始发行数 量为 3,350 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 2017 年 2 月 8 日 9:30 - 11:30 、 13:00 - 15:00 ) 将 3,350 万股“ 海峡环保 ”股 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 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4.04 元 / 股 。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 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 “ 海峡 申购 ” ;申购代码为 “ 732817 ” 。 (四) 网上投资者申购 资格 网上申购 日 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 且在 2017 年 2 月 6 日 (含, T - 2 日)前 20 个交易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含) 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 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 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 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 - 2 日日终为准。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 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 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 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 申购单位为 1,000 股, 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且 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 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 即 不得 超过 33, 0 0 0 股 。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 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 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 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 A 股股份发 生司法冻 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 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 申购规则 1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 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 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必须是 1,000 股的整数倍, 且 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 即 不得 超过 33, 0 0 0 股 。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上交所交易系统将视 为无 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 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 无效申购。 (六) 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 201 7 年 2 月 6 日 (含, T - 2 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 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 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 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 、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前 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 、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投资者当面委托 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 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 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 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 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 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 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 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 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上交 所按照每 1,000 股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然后通过摇号 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 1,000 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 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 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 、申购配号确认 201 7 年 2 月 8 日 ( T 日) 上交所 根据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1,000 股 配一个申 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 7 年 2 月 9 日 ( T+1 日 ) 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 7 年 2 月 9 日 ( T+1 日)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中 签率公告》。 3 、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 7 年 2 月 9 日 ( 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 上交所 于当日将抽 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 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 在 《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 4 、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00 股。 ( 九 ) 中签投资者 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公告的《网 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 的处理方式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 ) 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 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 等)应于 201 7 年 2 月 13 日 ( T+3 日 ) 15:00 前 , 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申报。截至 201 7 年 2 月 13 日 ( T+3 日 ) 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 金 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 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 、投资者 放弃认购 部分 股份处理 在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2 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 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 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 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 201 7 年 2 月 14 日 ( 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 六 、 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 1 、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 、 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网下配售原 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 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 发行 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择 机重启发行。 七 、 余股 包销 201 7 年 2 月 10 日 ( T +2 日 ) 因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 发行数量的部分由 主承销商 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 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 开发行数量的 70% (含 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 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 2017 年 2 月 14 日 ( T+4 日),主承销商将余股 包销资金 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 、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 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 、发行人和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发行人 :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陈秉宏 联系电话: 0591 - 83626529 传真: 0591 - 83628932 联系人: 林志军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 021 - 2037080 6 、 021 - 20370 8 07 传真: 021 - 38565707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 7 年 2 月 7 日 附表 1 : 报价信息统计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 2 ,630 个 合 格 配售对象) 序 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拟申购 价格(元 /股) 申购数 量(万 股) 备注 1 陆裕彬 陆裕彬 11.97 1,000 高价剔除 2 卢大文 卢大文 6.74 1,000 高价剔除 3 梁惠青 梁惠青 6.74 1,000 高价剔除 4 陈莉莉 陈莉莉 6.74 1,000 高价剔除 5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 司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4.40 1,000 高价剔除 6 王琴琴 王琴琴 4.40 1,000 高价剔除 7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04 1,000 有效报价 8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4.04 1,000 有效报价 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4.04 1,000 有效报价 1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04 1,000 有效报价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4.04 1,000 有效报价 1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4.04 1,000 有效报价 1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4.04 1,000 有效报价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4 1,000 有效报价 15 韩江鸣 韩江鸣 4.04 1,000 有效报价 16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 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4.04 1,000 有效报价 17 孔红满 孔红满 4.04 1,000 有效报价 18 孙海强 孙海强 4.04 1,000 有效报价 19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 司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投资账户 4.04 1,000 有效报价 20 王海燕 王海燕 4.04 1,000 有效报价 21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4.04 1,000 有效报价 22 郭友平 郭友平 4.04 1,000 有效报价 23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 司 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 4.04 1,000 有效报价 24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