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2月07日 11:33:04 中财网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
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03号《关于核准方正富邦创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
12月2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
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
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范围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投资于创新动力
相关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
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
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方正富邦创新动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6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1
二、释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的募集 .................................................... 39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九、基金的投资 .................................................... 48
十、基金的业绩 ....................................................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9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十七、风险揭示 .................................................... 76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0
十九、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3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5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7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1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21
一、绪言

《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方正富邦创新动
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方正富邦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
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方
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
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
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
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
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
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
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
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81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于博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03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何其聪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任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方正富邦基金管理公司监事。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长,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牧先生,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北京汽车制造厂科员,华夏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理财中心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纲先生,董事,博士。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中央
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邦
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综合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长、副董事长,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ubon
Securities(BVI)Ltd董事,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事业群功能性主
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德兴先生,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州立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硕士。曾任台湾华
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襄理、副理,摩根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经理,摩根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摩根证券投资顾问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富邦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富
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査竞传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美国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注册
律师。曾任美国Finley,Kumble,Wagner,Manley,Underberg & Casey律师助理、
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合伙人、台湾国民大


会代表(侨选)代表、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上海邦信阳律
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资深顾问、吉富中国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总法律顾问、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友成企业家扶贫基
金会监事、厦门银行外部监事。现任香港京山华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美国STR
Holding Inc.(NYSE:STRI)独立董事、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台
湾太极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茜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CPA。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京都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达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中旅饭店总公司财务总监,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总
裁、中国旅行社总社监审室副总经理。现任农港(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北大
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天庆先生,独立董事,律师。曾任北京无线电仪器二厂技术员、中国电子
显示仪器厂法律顾问/科长、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法规处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出版署中新会计师事务所副处长、法律顾问、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现任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争
议预防调解中心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中介服务业分会会长、北京市海淀区
工商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证券与金融专业
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劵专业委员会委员、
民革北京市委法律志愿者联谊会副主任、民革海淀区工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民
革海淀区律师联谊会副会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
部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何亚刚先生,监事,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现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执行委员
会委员,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蕾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美国MSC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行政部职员、
北京理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管、北大方正集团及所属企业
行政人事专员、人事主管、战略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


曾荣女士,职工监事。曾任恒泰证券并购部职员、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专户部特定资产业务组组长兼专户
投资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总监。


3、公司高管人员

何其聪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邹牧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吴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郑州亚龙湾证券营
业部综合部职员、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
营销部总监、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赖宏仁先生,督察长,暨南大学博士。曾任中国台湾省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
税务员、中国台湾省金管会证期局秘书、富邦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及帐务
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后台主管(估值、TA、客服)。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沈毅先生,清华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士,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硕士,
美国加州圣克莱尔大学列维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分行外汇经纪中心、总行国际司国际业务资金处交易员、投资经理职务;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
投资经理兼资产配置经理、货币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代理投资总监职务;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职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职务;2012年10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
总监兼研究部总监职务;2014年1月至今任基金经理。


巩显峰先生,哈尔滨理工大学学士,2000年7月至2002年10月于广东美的
集团任高级销售经理;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于大唐移动股份有限公司任项
目经理;2004年9月至2011年3月于西门子企业通信集团任销售总监;2011年3
月至2014年3月于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TMT(通讯、电子)行业研究员;2014
年3月至2015年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TMT(传媒、电子、
计算机、通讯)行业研究员;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投资部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今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投资部任基金经理。2016年6月至今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
部任副总监职务。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邹牧先生,总经理。


委员:

沈毅先生,基金投资部兼研究部总监;

巩显峰先生,基金投资部副总监;

王健先生,基金投资部助理总监;

黎司晨女士,交易部助理总监(主持工作)。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
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
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
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基金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
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
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
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五)基金经理承诺

基金经理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资
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不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也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权威性原则:公司颁布实施的各项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公司所有
员工行为及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的准则。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层次,贯
穿了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风险点,消灭控制盲
点的存在。


(3)有效性原则:各项内控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之相抵触:
同时必须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切实可行。


(4)独立性和相互制约原则:要作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独立和分
离,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独立和分离,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5)及时性原则:公司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在发生机构调整、新业务
开办等情况时,首先建章立制,将其纳入内控体系;同时,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
客观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增补和完善各种内控制度。


(6)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
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
司合法权益。


(3)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
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
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
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4)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
均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
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
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6)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7)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逐
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各业务部门、各级分支机构
和公司员工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经营管理职能;

3)各项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遵从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
作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

4)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经授


权人签章确认后下达到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公司对授权的实施情况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己不适用的授权及
时修改或取消。


(8)公司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
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没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
门和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9)公司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


(10)公司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11)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
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
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和
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5.96%。

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其中,利息
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率1.30%,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15.39%,主要财务
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
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动深圳
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
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
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
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
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
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67.36%;托
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
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
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
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
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


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
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
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84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
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
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
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


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
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
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57303812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张艳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
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高洋

电话:010-59355546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联系人:查樱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联系人:逄慧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朱雅崴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层至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237

网址:www.newone.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客服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网址:www.gf.com.cn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5565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腾燕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行)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丁梅

电话:021-22169130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荣兰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唐岚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010-88085258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2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客服电话:95578

联系人:李飞

电话:0551-2257012

传真:0551-2272100

网址:www.gyzq.com.cn

(2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 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76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23)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1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18楼

法定代表人:黄冰

客服电话:0755-83710885


联系人:张翔

电话:0755-83709901

传真:0755-83703200

网址:www.ytzq.net

(2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客服电话:021-962888

联系人:龚厚红

电话:021-68475504

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2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723

网址:www.cnhbstock.com

(26)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96518

联系人:钱欢、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联系人:唐诗洋电话:021-20691926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翁嘉鸣

电话:021-38509608

传真:021-38602300

网址:www.noah-fund.com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联系人:胡璇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1818

网址:www.10jqka.com.cn

(3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服电话:400-858-8888

联系人:林黎云

电话:0592-5037203

传真:0592-2275173

网址:www.xmccb.com

(3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www.e5618.com

(3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习甜

电话:010-85650920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licaike.hexun.com

(33)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服电话:400-819-9868

联系人:周君

电话:010-53570568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3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网址:http://www.zszq.com.cn/

(3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网址:www.fund123.cn

(3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区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手机号:18810292781

传真:010-62020355

邮政编码:100029

客服电话:4008188000

(3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网址: www.lufunds.com

(39)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余申莉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9918918 / 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人代表:张皓

联系人:韩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42)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蒋宸

电话:010-58170911

传真:010-58170800

网址:fund.shengshiview.com

(43)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 400-928-2299


联系人:刘璐

电话:021-20324152

传真:021-20324199

网址:www.dtfunds.com

(4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联系人:谢国梅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4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7栋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
7栋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联系人:孔繁

电话:027-87006003

传真:027-87006010

网址:www.buyfunds.cn

(46)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客服电话: 400-100-3391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6176117

传真:010-56176117

网址:www.jjh.weichuangkeji.net

(47)上海攀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1207号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6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田为奇

客服电话: 021-68889082

联系人:田为奇

电话:021-68889082

传真:021-68889283

网址:www.pytz.cn

(48)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石桥路66号33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服电话:400-021-1010

联系人:杨迎雪

联系电话:021-61600500

传真:021-61600502

网址: www.rffund.com

(4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客服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50)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网址:www.zlfund.cn

(5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网址:www.fundzone.cn

(52)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1幢10楼10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5号锦昌大厦一楼金观诚财富

法定代表人:徐黎云

联系人:孙成岩

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5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36696200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 刘阳坤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bank.com.cn

(5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罗聪

电话:0371-552131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

网址:www.hgccpb.com

(5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 曾健灿

电话:020-89629023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7)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大厦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43号金诚大厦

法定代表人: 徐黎云

客服电话:400-6767-523

联系人:孙成岩

联系电话:0571-88337717

传真:0571-88337666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58)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办公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64816038

客服电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59)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 陈超

客服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联系人: 万容

联系电话:010-89189288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www.fund.jd.com

(6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电话:025-66996699-884131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电话:010-57303918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潘英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
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庞伊君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庞伊君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10月25日证监许可﹝2011﹞1703号《关
于核准方正富邦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按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进行发售。


本基金自2011年11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1年12月22日
募集工作顺利结束。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共募集1,313,570,322.66份,有效认购户
数为7142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1年12月26
日正式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东侧8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57303812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张艳梅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
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务机构”

中“(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代销机构”的相关描述。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
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已于2012年1月16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受理投
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但是对于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提
出的申购、赎回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
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当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
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


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不承担由此
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
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已成功认
购过本基金时则不受首次最低申购金额1,000 元(含申购费)限制;投资人当期
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公司网上直销
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单笔交易上限
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2、投资人可将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
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
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
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申购费用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如
下:

申购金额 X

申购费率

X<50万元

1.50%

50万元≤X<200万元

1.20%

200万元≤X<500万元

0.80%

X≥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分红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递减。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时间T

赎回费率

T<366天

0.5%

366天≤T<731天

0.25%

T≥731天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
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依法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
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
金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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