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时间:2017年02月08日 01:01:26 中财网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力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
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
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
关规定。


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
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7元/股。



投资者在2017年2月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2月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
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
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
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
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
果公告》”),于2017年2月1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
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2月13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网下初步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
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
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
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隶
属于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6日(T-3日),
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6.0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
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1.9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
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
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为
2,237万股。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2,281.43万元。按本次发行价
格11.97元/股、发行新股2,23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6,776.89万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4,495.4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2,281.43
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美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23号文
核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美力科技”,股票代码为“300611”,该代码同时适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兴业证券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2月6日(T-3日)完成。根据初
步询价结果并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2,23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
定安排。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6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5%。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2月9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
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若同时参与网下和
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应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未提交有效
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5、配售对象在申购和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
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
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6、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


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
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
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
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发行缴款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T+2日)8:30-16:00(到账时间截
止16: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
付认购款。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担违约责任。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
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备案。


7、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
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若
在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
询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
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
接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8、在网下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发现网下投
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业务规范》和《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
的行为,将及时报告协会。协会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
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黑
名单期满后,应当重新在协会备案。


9、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1.97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


10、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17年2月9日(T日)15:00同时截止。

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


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17年2月13日(T+2日)
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
的“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5、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
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
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2017年1月25日(T-6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
址www.ccstock.cn)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美力科技、公司

指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

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平台

指深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

结算平台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

本次发行

指本次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23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有效报价投资
者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初始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
下实际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
式定价初始发行88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若
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投资者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及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
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
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资格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且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
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

指符合《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界定的可参与网下询价
投资者资格条件的投资者

有效报价

指投资者符合询价资格,按照询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且报价
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未被最高报价部分剔除的报价

有效报价对象

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未被剔除且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
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
账户




T日

指2017年2月9日,为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1、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2月3日(T-4日,周五)至2017年2月6日(T-3日,周一)为本
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止2017年2月6日(T-3日,周一)15:00,通过深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共收到2,8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52个配售对象的初
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1,658,520万股。全部报价明细请见附表一和附表
二。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见证律师核查,10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05个
配售对象未按照《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核查材
料,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6个配售对象属于《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
禁止配售情形,以上共12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1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
价,对应申报总量为55,800万股。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
对象中,涉及到私募投资基金的,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并提交了私募基金备案证明文件。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713家,配售对象为4,011个,
报价区间为7.95-11.97元/股,拟申购总量为1,602,72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1,187.20倍。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的中位数为11.97元/股,加权平均数为11.97
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为11.97元/股,公募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数为11.97
元/股。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位数(元
/股)

11,97

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加权平均
数(元/股)

11.97

公募基金报价中位数(元/股)

11.97

公募基金报价加权平均数(元/

11.97




股)



2、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
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
按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
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如果申购价格、申购数量与申购时间
均相同则按等比例剔除,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
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高于11.97元/股作为
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由于本次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对该价
格上的申报不做剔除,对应最高报价的剔除比例为0%。


3、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
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7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
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34)。截止2017年2月6日(T-3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6.03倍。本次发行
价格11.97元/股对应的2015年市盈率为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
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弹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以2017年2月6日


(T-3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含2月6日)及最新股本摊薄(2月6日)的2015
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计算,可比上市公司
201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118.82倍,具体如下: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2017年2月6日(T-3
日)前20个交易日均
价(含2月6日)(元
/股)

每股收益(2015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2017年2
月6日总股本)

2015年静态市盈
率(倍)

300258

精锻科技

14.09

0.32

43.79

603009

北特科技

58.05

0.34

172.79

002715

登云股份

34.23

-0.58

-

002434

万里扬

15.03

0.10

150.65

300176

鸿特精密

33.02

0.31

108.04

平均市盈率

118.82



本次发行价格11.9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5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每
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低于上述可比上市公司2015年静态市盈率均值。


4、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无效报价与最高报
价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
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97元/股。根据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有效报价确认程序和原则,在剔除最高部分和
确定发行价格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选择2,71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
的4,008个配售对象作为本次发行的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股数为
1,601,52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186.31倍,初步询价中报价低于本次
发行价格11.97元/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有效报价对象均可且应按发行价格及其有效申购数量参与申购。


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定价前已会同见证律师,对参


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若在
配售前有进一步资料显示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存在不符合初步询
价公告要求的情形,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
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投资者如拒绝接
受核查、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或不符合条件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237万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0万股,
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35%;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9.65%。


3、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11.9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
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4、发行方式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2月9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7年2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采用双向回拨机制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
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的10%。


(2)网上向网下回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下,
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认购的,则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
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其他已参与初步询
价的投资者认购。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
发行。


6、募集资金

按11.97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237万股的新股发行股数计算,本次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26,776.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95.4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281.43万元。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周三)
2017年1月2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提示公告》
等相关公告与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文件

T-5日(周四)
2017年1月26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材料截止日(中午12:00截止)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12:00前)

T-4日(周五)
2017年2月3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T-3日(周一)
2017年2月6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15:00截止)

T-2日(周二)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7年2月7日

确定发行价格,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入围申购量

T-1日(周三)
2017年2月8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周四)
2017年2月9日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T+1日(周五)
2017年2月10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T+2日(周一)
2017年2月13日

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
告》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时间截止16:00)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

T+3日(周二)
2017年2月14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销金额

T+4日(周三)
2017年2月15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
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8、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1、参与对象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4,008个,
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1,601,52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186.31倍。具
体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请见附表。


2、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2月9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
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


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的申购视为无效。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
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
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
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
负。


(2)2017年2月9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
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来确定。


3、网下配售

如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达到本次回拨前初始网下发行数量1,350万
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
售原则进行配售。2017年2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4、认购资金的缴付

2017年2月13日(T+2日)当日8:30-16:0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
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协会备案的银行账
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
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
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协会登记备案的
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
无效。若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


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
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
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611”。若没有注明或备注
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
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
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
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
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
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
进行无效处理。


(6)若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配售数量对应的
认购款金额,2017年2月14日(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应退认购款退回
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网下投资者有效缴付的认购款-网下投资者获配股数对
应的认股款金额。


(7)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中查询。并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站公布的最新账户为准。


(8)其他重要事项

①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②律师见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
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③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
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④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对于违规者,
中国结算将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


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
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款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发行人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⑥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金所有。


四、网上发行

1、网上申购时间及方式

2017年2月9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
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87万股,发
行价格为11.9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3、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申购简称为“美力科技”,申购代码为“300611”。


4、参与对象

(1)2017年2月9日(T日)之前(含当日)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
人及机构投资者等投资者,且2017年2月7日(T-2日,含此日)前20个交易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
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
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5、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交所上市股票市值的,每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
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
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8,5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
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2月7日(T-2日)


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
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
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
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
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
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2月7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
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投资者持有的市
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
上[2016]3号)的规定。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
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
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
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
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
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被自动撤销。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①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
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2月7日(T-2日,含此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
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
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美力科技”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2017年2月9日(T
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
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
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
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
不得撤单。


7、配号与抽签

如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
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时,
网上实际发行量为887万股加回拨数量,相应增加中签号码个数),则采取摇号
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总
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
一笔有效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2月10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2月10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
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2月13日(T+2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2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
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5)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6)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
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T+3日8:30-15:00,通过D-COM系统将其
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
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
处理。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
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
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2月1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
券账户。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
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2月15日(T+4日)刊登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8、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向
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365号

法定代表人:

章碧鸿

联系电话:

0575-86226808

传真:

0575-86060996

联系人:

章夏巍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

021-20370808、20370809

传真:

021-38565707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附表一:报价信息统计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4011个配售对象)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七组合

11.97

400

有效

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享23号资产管理产品

11.97

400

有效

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工行私行5号宏观配置资产
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4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创赢12号资产管理产品

11.97

400

有效

5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组


11.97

400

有效

7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11.97

400

有效

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9

刘玮

刘玮

11.97

400

有效

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15号资产管理产品

11.97

400

有效

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1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1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4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

11.97

400

有效

17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
都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18

柳德庆

柳德庆

11.97

400

有效

1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20

赵建平

赵建平

11.97

400

有效

21

陈惠芬

陈惠芬

11.97

400

有效

2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23

付秋生

付秋生

11.97

400

有效

24

毛瓯越

毛瓯越

11.97

400

有效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25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健
系列组合

11.97

400

有效

26

张海坚

张海坚

11.97

400

有效

27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7

400

有效

28

黄国珍

黄国珍

11.97

400

有效

2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12号保险资产管理
产品

11.97

400

有效

30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31

李卫萍

李卫萍

11.97

400

有效

32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1.97

400

有效

33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保险产品

11.97

400

有效

34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宏铭2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35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36

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新疆立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37

孔洪飚

孔洪飚

11.97

400

有效

38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大海洋战略经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39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4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41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


11.97

400

有效

42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
账户

11.97

400

有效

43

高翔

高翔

11.97

400

有效

4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45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
都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4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11.97

400

有效

47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4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49

郭旭

郭旭

11.97

400

有效

50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51

刘建奇

刘建奇

11.97

400

有效

52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11.97

400

有效

5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54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东方红优享红利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55

胡萍

胡萍

11.97

400

有效

56

陈友

陈友

11.97

400

有效

57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证500
组合

11.97

400

有效

58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养殖
保险

11.97

400

有效

59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


11.97

400

有效

60

金国新

金国新

11.97

400

有效

61

王亚萍

王亚萍

11.97

400

有效

6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鑫福1号资产管理产品

11.97

400

有效

63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64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6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7

400

有效

66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国
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混合型
组合资产管理合同

11.97

400

有效

6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68

吴斌

吴斌

11.97

400

有效

69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
都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7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71

周福海

周福海

11.97

400

有效

72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11.97

400

有效

7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74

吴天星

吴天星

11.97

400

有效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75

林绍康

林绍康

11.97

400

有效

76

徐明波

徐明波

11.97

400

有效

77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78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97

400

有效

79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97

400

有效

80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

11.97

400

有效

81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82

陈丽芬

陈丽芬

11.97

400

有效

83

王挺

王挺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1.97

400

有效

84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85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如意20号保险资产管理
产品

11.97

400

有效

86

谢瑾琨

谢瑾琨

11.97

400

有效

8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7

400

有效

88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圆信永丰优加生活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89

葛洪涛

葛洪涛

11.97

400

有效

9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91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产品

11.97

400

有效

9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11.97

400

有效

93

黄卫星

黄卫星

11.97

400

有效

9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95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9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97

吴建明

吴建明

11.97

400

有效

98

黄熙彬

黄熙彬

11.97

400

有效

99

杨远明

杨远明

11.97

400

有效

100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
国寿安保基金分红险中证全指组


11.97

400

有效

10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资产-中国银行-众安乐享1号
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1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97

400

有效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03

王磊

王磊

11.97

400

有效

104

李勇

李勇

11.97

400

有效

105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06

石惠芳

石惠芳

11.97

400

有效

107

庄世文

庄世文

11.97

400

有效

108

陈旦珍

陈旦珍

11.97

400

有效

109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保险产品

11.97

400

有效

11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11.97

400

有效

111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11.97

400

有效

112

凌凤远

凌凤远

11.97

400

有效

113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光大保德信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1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15

耿培梁

耿培梁

11.97

400

有效

116

黎洪灿

黎洪灿

11.97

400

有效

117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
限公司

银华量化平衡1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7

400

有效

118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产品1

11.97

400

有效

119

刘焱

刘焱

11.97

400

有效

120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21

汤建军

汤建军

11.97

400

有效

1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东方红战略精选沪港深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23

周玉龙

周玉龙

11.97

400

有效

124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


11.97

400

有效

125

林志强

林志强

11.97

400

有效

12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1.97

400

有效

127

天津易鑫安资产管理有限公


易鑫安资管鑫安6期

11.97

400

有效

128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精选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29

赵关贤

赵关贤

11.97

400

有效




序号

网下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
(元/股)

拟申购数量
(万股)

备注

130

陈鸿樑

陈鸿樑

11.97

400

有效

131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32

王梅

王梅

11.97

400

有效

133

李爱苏

李爱苏

11.97

400

有效

134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35

李新安

李新安

11.97

400

有效

136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11.97

400

有效

137

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保险产品

11.97

400

有效

138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39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11.97

400

有效

140

潘督童

潘督童

11.97

400

有效

141

虞樟星

虞樟星

11.97

400

有效

142

戴晨旭

戴晨旭

11.97

400

有效

143

俞洋

俞洋

11.97

400

有效

144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11.97

400

有效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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