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西部利得稳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第二期)

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5:46:20 中财网

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年第二期)





























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4月9日证监许可【2012】483号文核
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
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
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
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
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新股发行数量减少及新股申购收益率降低带来
的风险,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
等。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由于本基金部分资产有一定可能性投
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此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和纯债型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初始面值1.00
元,在证券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人
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12月26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6年三季度报告,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6
第九部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45
第十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 ....................................................... 54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销售 ..................................................... 55
第十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 ............................................. 5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3
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0
第十九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82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6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91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94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 97
第二十五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 121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7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1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144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
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西部利得稳健
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
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
则,由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
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
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成立时间:2010年7月2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000,000

51%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147,000,000

49%

合 计

300,00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
起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起任公司督察
长,2016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董事
贺燕萍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
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0年起任北京市永安宾馆
业务主管。1998年起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2006年起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2007年起在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1月起
任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刘建武先生:董事
刘建武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西安西北大学,获
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1991年起在陕西省计划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工作。1993年
起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历任财贸、金融、经济管理副处级秘书,科
技文教管理处处长。2001年起任西安高新管委会管理办副主任及西安高科集团
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起任西安市投资服务中心投资管理副主任。2003年起任
陕西省投资集团公司金融证券管理部门经理。2005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目前兼任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
理事、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李兴春先生:董事
李兴春先生,董事,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获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曾任携程旅行网高级总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泛亚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陈伟忠先生:独立董事

陈伟忠,教授,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管理学
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研究及管理工作。1984年起历任西安交通大学教研室
主任、系主任、博导,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现代金融研究所所长。现担任同济大
学经济金融系主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应用经济学学术委员会主
任、中国金融学会金融工程分会理事、上海金融学会常务理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
沈宏山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
君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法律事务部、人力资源部、收购兼并部门业务董事,
方正证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爱建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辰光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内核委员。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
伙人。

严荣荣女士:独立董事
严荣荣,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美国纽约大学法
学院。曾任Gless Lutz & Partner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现任君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

2.监事会成员:
王光辉先生:监事会主席
王光辉先生,监事会主席。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
生学历。曾任陆家嘴国际信托公司济南业务部总经理,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同业
部总经理,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裁。

何方先生:监事
何方先生,监事。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汉唐证券
资产管理部研究员、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
副总经理、西部证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兼上海第一分
公司总经理。现任西部证券副总经理兼上海第一分公司总经理。

杨超先生:监事
杨超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先后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信息工程专业,获
学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曾任汇添富基金高级IT
经理、中银国际证券信息技术部经理、华夏证券软件开发工程师。现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

张喆先生:监事

张喆先生,监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曾就职于中兵勘察研究院、北京证券有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证机构间


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长期从事信息技术
领域的工作。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总经理助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
徐剑钧先生,董事长,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
复旦大学及西安西北大学,分别获理学硕士(基础数学)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从事资本市场研究工作,21年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3月
起任陕西省证监局市场部负责人。1995年10月起任陕西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2001年起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起任公司督察
长,2016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
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0年起任北京市永安宾
馆业务主管。1998年起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客户部经理。2006年起
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2007年起在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销售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1月
起任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赵毅先生:督察长
赵毅先生,督察长,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20年证券从业经历。1988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处职员。1993年
起任北京市波姆红外技术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起任华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投资经理。2007年起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股票分析师、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自2015年起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9月起
任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
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行国际管理培训生、诺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15年8


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多策略优
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
盈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3月起担任西部利得行
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6月起担任西
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
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9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西部利得祥运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维文先生,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陶翀先生,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傅明笑先生,2013年10月至2015年2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闫旭女士,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健女士,2012年6月至2013年8月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林静女士,基金经理助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东方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2016年11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新动
力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西部利得祥运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贺燕萍女士,总经理,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0年起任北京市永安宾馆业务主管。1998年起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
所客户部经理。2006年起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销售部总经理助理。

2007年起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销售交易
部总经理。2013年1月起任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起
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5年11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刘荟女士,投资部副总经理,硕士毕业于辽宁大学
应用数学专业。8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群益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自
2014年1月起在我公司担任研究员,现任投资部副总经理。自2016年1月起
担任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8月起担任
西部利得景瑞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1月起担
任西部利得新动力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韩丽楠女士,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英国
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1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渣打银
行国际管理培训生、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元普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5年5月加入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
经理助理。自2015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西部利得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
2月起担任西部利得新盈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
3月起担任西部利得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自2016年6月起担任西部利得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
2016年8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9
月起担任西部利得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起担
任西部利得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西部利得祥运灵活配臵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陈保国先生,研究员,硕士毕业于上海理工大学系
统理论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6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西藏同信证券有限公
司研究员、上海嘉华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16年1月加入我公司,现任研究
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王宇先生,固定收益副总监,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
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0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上海银行金融市场
部交易员、光大证券金融市场总部债券投资部执行董事、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
经理。2016年9月加入我公司,现任固定收益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及份额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
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
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合理地评价和控制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投资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在
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
程序与控制措施所形成的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系统。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
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
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防火墙原则:公司管理的基金资产、自有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
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
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5)相互制约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臵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制度系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包括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第二个层次是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在内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次
是部门管理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各项具体业务规则。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公司一切制度的最高准则,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制
度的基本原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规定是制订各
项制度的基础和前提;
2)内部控制大纲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而确定的方针和策略,是内部控制纲领性文件,对制订各
项基本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起着指导性的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
总称;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了以下内容: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投
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
度、紧急应变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资料档案管理制
度等;
4)部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章程和内控大纲等文件的要求,在基本管理制
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内部管理的具体说明,包括主要职责、岗位设臵、岗位
责任及操作规程等;
5)各项具体业务规则是针对公司的某项具体业务,对该业务的操作要求、
流程、授权等作出的详细完整的规定。

(3)内部控制的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
通及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设立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各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
彻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行使决定公司经营和投资方案等重大职权。公司设立监
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
和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总经理的
领导下运行,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
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2)风险评估
A、董事会下属的合规审核委员会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以协助董事会确定风险管理
目标,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议,建立并有效维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确保公
司规范健康发展;
B、公司经营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向总经理负责,负责对基金投资风险
控制及公司运作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评估公司面临的风险事项
将导致公司在承担法律责任、社会和公众责任、经济损失或是在以上三个领域
的任何组合损失,以及对商业机会、运营基础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影响,具
体包括负责审核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流程,识别、监控与管理公司
整体风险;
C、公司经营层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基金产品及各投资品种
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采用风险量化技
术和风险限额控制等方法把控基金投资整体风险;
D、各业务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
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各业务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
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对业务风
险进行控制。部门管理层定期对部门内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措施并实
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的特点,从组织结构、操作流程及报告制度等多种管理
方式入手,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A、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
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B、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
监督制衡;
C、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
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4)信息与沟通

公司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


所需的一切信息。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
畅实施。公司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保障信息
的及时、准确的传递,并且维护渠道的畅通。

5)内部监控
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组成,监督系
统通过其监督职能的行使确保公司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合法、合规、高效地运
作。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
司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自查,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4)内部控制的检测
内部控制检测的过程包括如下:
1)内控制度设计检测;
2)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测试;
3)将测试结果与内控目标进行比较;
4)形成测试报告,得出继续运行或纠偏的结论。

2.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相关部门对各自部门的风险控制负责;
2)第二层次为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及监察稽核部;
3)第三层次为董事会、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
4)为了有效地控制公司内部风险,公司各业务部门建立第一道监控防线。

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的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
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同时,监察稽核部对于日常操作中发现的或认为
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向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形成
第二道监控防线。督察长在工作上向中国证监会和董事会负责,并就将检查结
果汇报合规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形成第三道监控防线。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知晓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
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59%;客户贷款
和垫款总额10.49万亿元,增长10.67%;客户存款总额13.67万亿元,增长
5.96%。净利润2,289亿元,增长0.28%;营业收入6,052亿元,增长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4.65%,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4.62%。平均资产回报
率1.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7%,成本收入比26.98%,资本充足率
15.39%,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
网点数量达1.45万个,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8%。启
动深圳等8家分行物理渠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
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
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较上年提升7.55个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


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成功实现
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万张,消费交易额2.22万亿
元,多项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
数量增长23.08%,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增长32.9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
计承销5,316亿元,承销额市场领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7.17万亿元,增长
67.36%;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
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上海自
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项,并独家荣获美国
《环球金融》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
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
志2015年“世界银行品牌1000强”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
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度全球企业2000强中位列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
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
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
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
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
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
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
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
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


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
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
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
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
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
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
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
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
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
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
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专门设臵了监
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
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
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
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臵,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
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
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
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
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
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
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
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
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
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和投资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
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021)38572888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张令玮

网址:www.95599.cn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电话:(029)87406168
传真:(029)87406710
联系人:冯萍
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网址:www.guosen.com.cn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789
网址:www.gf.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35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网址:www.htsec.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0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 系 人:黄莹
联系电话:(021)33388212

公司网址:www.sywg.com
(1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吴阳
网址:www.qlzq.com.cn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网址:www.xyzq.com.cn
(1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网址:www.txsec.com

(1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itics.com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1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2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网址:www.china-invs.cn
(2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0571)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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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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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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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幢12层(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535
客服电话:400-033-7933

网址:www.leadbank.com.cn
(32)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客服:400-046-6788

网址:www.91fund.com.cn
(3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 话:021-20665952
客服: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3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服: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客服热线: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3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客服热线:4008588588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3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丹棱SOHO10楼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客服热线: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39)京东金融-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赵德赛

客服热线:95118


网址:http://fund.jd.com/
(40)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18-23层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李颖
客服热线:4008205999
网址: www.shhxzq.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11层02、03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11

法定代表人:徐剑钧
电话:(021)38572888
传真:(021)38572750
联系人:张皞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7-818;(021)38572666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法定代表人:邹俊
联系电话:(021)2212 2888
传真:(021)6288 1889
联系人:黄小熠
经办注册会计师:黄小熠、张楠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于2012年4月9日证监许可【2012】483号文核准,募集期自2012
年5月24日起至2012年6月21日止。募集期内,本基金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1,460,990,933.52 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795,269.26 份,两项合计共
1,461,786,202.78份基金份额。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6日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
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
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
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
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

申购赎回的时间根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若出
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
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7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12年7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的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
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因投资人怠
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 内将赎回
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和直销网上交易投资人每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
申购本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00元(含申购费),直销柜台追加申购
的最低申购金额每次为1,000.00元。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


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
申购的最低金额。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
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若某投资
人在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
销售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少于10份,则该剩余部分基金份额申请赎回时必须一
起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费率

小于100万元

0.80%

100万元(含)-200万元

0.50%

200万元(含)-500万元

0.30%

大于500万元(含)

1000元/笔



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成功进行本基
金申购业务享有七折优惠,个人投资人使用农业银行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直销
网上交易成功进行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享有4折优惠。上述优惠执行后费率如
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
则按原费率执行。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10%

1年(含)-2年以内

0.05%

2年(含)以上

0



注1: 就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推。

注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后端费率: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暂时采用前端收费,条件成熟时也将为客
户提供后端收费的选择。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若投资人选择申购A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
购当日(T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假定T日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
别为1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
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金额(元,A)

10,000.00

1,000,000.00

3,000,000.00

适用申购费率(B)

0.8%

0.5%

0.3%

申购费(元,D=A-
C)

79.37

4,975.12

8,973.08

净申购金额(元,C=A/(1+B))

9,920.63

995,024.88

2,991,026.92

申购份额(元,E=

8,267.19

829,187.40

2,492,522.43




C/1.200)



(2)若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四: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4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00/1.040=38,461.54份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赎回价格
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赎回费用=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T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用
例五: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日A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持有年限不足1年,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1%=12.50元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其赎回金额即赎回总额,赎回价
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 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
例六: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
金份额净值为1.16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160=11,600.00元
5.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份额净值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
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以申请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
份额总数。

9.申购费用由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10.赎回费用(限于A类基金份额)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
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
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1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
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增加权
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扣除权
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网站上予以公告。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人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
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
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
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
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其他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
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1)、(2)、(3)、(5)项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内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财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
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
生巨额赎回,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投资人在
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
公告。

3.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于当日立即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
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
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第九部分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目前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建设银行、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东海
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齐鲁证券、兴
业证券、西部证券、农业银行、天相投资、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信达证券、
东吴证券、中投证券、天天基金、众禄基金、长量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
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臵混合型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数米基金、同花顺基金、万银财富、和讯信息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
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臵混合型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联泰资产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
臵混合型基金、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利得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
臵混合型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国金证券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
臵混合型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盈灵活配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
换业务。

汇成基金、泛华普益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
动向灵活配臵混合型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长精选
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
盈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
臵混合型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盈灵活配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添鑫货
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瑞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祥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动力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祥运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
相互转换业务。

钱景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新动向灵活配
臵混合型基金、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长精选灵活配臵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盈灵活配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添鑫货
币市场基金、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瑞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间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国泰君安、天天基金、数米基金、同花顺基
金、利得基金、国金证券、汇成基金、泛华普益、钱景财富、京东金融、汇成
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中证5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
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西部证券、利得基金、天天基金、联泰资产、
国金证券、京东金融、泛华普益、汇成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成长精
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西部证券、利得基金、天天基金、联泰资产、
汇成基金、国金证券、京东金融、钱景财富、泛华普益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
理的多策略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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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长量基金、汇成基金、国金证券、京东金融、钱景财富、泛华普益已开通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行业主题优选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
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西部证券、利得基金、国金证券、汇成基金、
京东金融、钱景财富投资、泛华普益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盈灵活配臵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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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光大证券、国信证券、天天基金、数米基金、同花顺基金、长量基
金、利得基金、联泰资产、汇成基金、泛华普益、钱景财富、京东金融已开通
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天添鑫货币市场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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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西部证券、天天基金、利得基金、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京东金
融、钱景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景瑞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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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西部证券、天天基金、利得基金、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钱景财
富、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合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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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西部证券、天天基金、利得基金、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长量基
金、汇成基金、泛华普益、京东金融、钱景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合
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光大证券、银河证券、西部证券、利得基金、
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长量基金、汇成基金、泛华普益、钱景财富、国信证
券、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天添金货币市场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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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西部证券、东海证券、联泰资产、泛华普益、利得基金、天天基金、
长量基金、钱景财富、同花顺基金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祥盈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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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西部证券、天天基金、利得基金、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长量基
金、汇成基金、泛华普益、钱景财富、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新
动力灵活配臵混合型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西部证券、银河证券、国金证券、光大证券、
国信证券、东海证券、利得基金、钱景财富、泛华普益、天天基金、联泰资产、
同花顺基金、长量基金、汇成基金、京东金融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祥运
灵活配臵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

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光大证券、国金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
东海证券、西部证券、利得基金、同花顺基金、联泰资产、长量基金、汇成基
金、泛华普益、钱景财富已开通本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天添富货币市场基金的相
互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
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
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
投资人可在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
理时间可与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四、基金转换的规则和费用
1.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
只基金必须都是同一销售机构同时代理销售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
人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
(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基金转换需收取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和
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构成。申购补差费率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
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率之差,或参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基金转换
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人承担,对于转出基金赎回业务收取赎回
费的,基金转出时,归入基金资产部分按赎回费的处理方法计算。



6.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
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7.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5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8.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
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
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五、基金转换公式
1.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申购
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各基金赎回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请参照相应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参
照本公司优惠活动公告。

2.金额与份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净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例如:
a.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0.8%,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0.1%,转出基金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1.5%,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2.000元,转出份额为500,000.00份。

转出金额=500,000.00份×1.000元=500,000.00元
转换费用=500,000.00元×0.1%+500,000.00元×(1-0.1%)×0.7%/
(1+0.7%)=500.00元+3,472.19元=3,972.19元
转入金额=500,000.00元-3,972.19元=496,027.81 元


转入份额=496,027.81元÷2.000元=248,013.91份
b.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1.2%,转出基金赎回费率为0.5%,转出基金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00元,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为0.8%,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2.000元,转出份额为500,000.00份。

转出金额=500,000.00份×1.000元=500,000.00元
转换费用=500,000.00元×0.5%=2,500.00元
转入金额=500,000.00元-2,500元=497,500.00元
转入份额=497,500.00元÷2.000元=248,750.00份
六、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
(3)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4)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或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
(3)发生巨额赎回,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
况;
(4)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转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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