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天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0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数量:455,301,455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9.62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9,999,997.10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01,159,997.15元 2、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股) 限售期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261,954 12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474,012 12 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207,900 12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5 天津和澜商贸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6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7 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8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45,530,145 12 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06,864 12 合计 455,301,455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 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0日,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 诺>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 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议案》等 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16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7年1月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中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不超过671,779,14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455,301,455股 4、发行价格:人民币9.62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9,999,997.1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78,839,999.95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301,159,997.15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7年1月24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17) 京会兴验字第0101000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月24日 16:00止,高盛高华为本次发行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发行获配售的投资者 缴纳的认股款合计人民币4,379,999,997.10元(含保证金)。 2017年1月24日,高盛高华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划转 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7年1月2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 字(2017)第020003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月24日止,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999,9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839,999.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01,159,997.15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17年2月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 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股份登记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性意见 高盛高华认为:中天科技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 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 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最终配售对象均已承诺,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 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 已经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及认 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书》 的发出及传真接收《申购报价单》和划款凭证等事宜,均由本所律师见证;本次 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到位。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455,301,455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 671,779,141股;发行对象为9名,不超过10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股) 限售期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261,954 12 2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474,012 12 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207,900 12 4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6 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股) 限售期 (月) 7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45,530,145 12 8 天津和澜商贸有限公司 45,530,145 12 9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706,864 12 合计 455,301,455 -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55,301,455股,发行对象共9名,具体情况 如下: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4,261,95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2、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2,474,01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50,207,900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瑶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5,530,1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5,530,1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 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6、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峰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45,530,1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7、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7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 王海)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投资 咨询及投资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5,530,1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8、天津和澜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增246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文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电子产品、 日用百货、五金、塑料制品及橡胶制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计算机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5,530,14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天津和澜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注册资本:218,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不含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外的公司债券)承销;证券自营; 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 代销金融产品 认购数量:10,706,86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 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发行对象情况进行的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方、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 直接或间接形式(包括结构化等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前10名股东 截至2017年1月26日,公司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1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8,007,883 29.42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476,250 2.78 3 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743,485 1.94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2,435,833 1.24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005L-FH002沪 26,175,997 1.0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龙 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22,446,090 0.86 7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21,627,250 0.83 8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21,627,250 0.83 9 张家世 19,801,288 0.76 10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 理计划 19,276,250 0.74 合计 1,054,617,576 40.39 (二)本次发行后前10名股东 2017年2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完毕,公司前10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1 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768,007,883 25.05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476,250 2.36 3 南通中昱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743,485 1.65 4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5,530,145 1.48 5 融通资本-招商银行-粤财信托-粤财信托 -定增宝1号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5,530,145 1.48 6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 -华润信托·皓熙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5,530,145 1.48 7 天津和澜商贸有限公司 45,530,145 1.48 8 平安大华基金-浦发银行-云南国际信托- 云信智兴2017-213号单一资金信托 45,530,145 1.48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35,135,135 1.15 1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30,814,933 1.01 合计 1,184,828,411 38.6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天科技768,007,883股股份, 持股比例为25.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455,301,455股新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1、其他境内法 人持有股份 334,926,955 45,530,145 380,457,100 2、其他 - 409,771,310 409,771,310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334,926,955 455,301,455 790,228,41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A股 2,275,844,111 0 2,275,844,111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合计 2,275,844,111 0 2,275,844,111 股份总额 2,610,771,066 455,301,455 3,066,072,52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公司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偿债能力得到明显改善,有 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01,159,997.15元,以公司截至2016 年9月30日合并口径财务数据静态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 将增加至24,288,229,740.18元,增幅21.5%,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至 15,873,113,083.96元,增幅37.2%;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下降到34.1%,下 降7.3个百分点。 (二)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公司新能源汽车用 领航源动力高性能锂电池系列产品研究及产业化项目、能源互联网用海底光电缆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海底观测网用连接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特种光纤系列产 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型金属基石墨烯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以及补充流动 资金,与公司原有的光通信、电力传输、新能源、海缆等主营业务相关。本次非 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 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三) 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 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 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四) 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化。 (五) 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 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因此产生新的关联交易或形成 同业竞争。 (六) 对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455,301,455股,募集资金净额4,301,159,997.15元,总股本增 加至3,066,072,521股。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经模拟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下: 项目 2016年9月30日/ 2016年1-9月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 4.43 5.18 3.93 4.7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4 0.37 0.38 0.32 注1:基本每股收益按照2015年度和2016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除以本次发行前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注2:发行前每股净资产按照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发行 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分别按照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为本次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冰 保荐代表人:金雷、徐涛 项目协办人:陈希 经办人员:宋玉林、袁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18楼 电话:010-66273333 传真:010-6627330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学兵 经办律师:顾峰、项瑾 地址: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联系电话:010-59572288 联系传真:010-65681022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乔久华、徐紫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电话:010-68364873 传真:010-68348135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7)第020003号); 3、《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