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安弘保本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2:10:03 中财网

招商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




号)




















重要提示





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

12

10
日《关于准予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

2897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
5

12

29
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提供保本,以及由担保人就本基金的保本义务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或由保本义务人承担保本偿付责任,但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
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12

29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
2016

9

3
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
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设立日期:
2002

12

27



法定代表人:
李浩


办公地址:
深圳市
福田区
深南大道
7088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
赖思斯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
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
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6%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行行长助理,
2000

4
月至
2002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
2007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
商证券,
并于
2004

1
月至
2004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p
(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
宝盈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
国法律顾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
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
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2

5
月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
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
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
年会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Ernst & Young

1995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
人。

2016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
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
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
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获硕士学位。

1984

8
月至
1986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社编辑

1989

10
月至
1992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

10
月至
1994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1995

1
月至
1998

8
月,
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998

8
月至
2001

2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
2001

3
月至
2009

4
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
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

12
月至
2010

4
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
2007

6
月至
2010

6
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

8
月至
2011

4
月兼任招商证券董事。

2009

5



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

10
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
倍智人才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
计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
,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
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
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王景,女,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中国石化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物资装备
公司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外合作中心。

2003
年起,先后于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行业研究员。

2009

8
月起,任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

2010

8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
资管理一部副
总监兼行政负责人、招商制造业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5

12

02
日至今)、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
时间:
2015

12

15
日至今)、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12

29
日至今)、招商康泰养老灵活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02

04
日至今)、招商安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05

25
日至今)及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7

15

至今)




马龙,男,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

2009

7
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股票市场策略研究工作,
2012

11
月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曾任研究员,从事宏观经济、债券市场策略研究,现任招
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4

3

27
日至今)、招商产业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4

1
日至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4

1
日至今)、招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管
理时间:
2015

7

14
日至今)、招商安弘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12

29
日至今)、招商安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6

2

18
日至今)、招商安荣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管理
时间

2016

7

1
5
日至今

及招商睿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
间:
2
016

8

30
日至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
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
部总监路明、国际业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
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
;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增长
10.67%
;客户存款总额
13.67
万亿元,增长
5.96%
。净利润
2,289
亿元,
增长
0.28%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长
6.09%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

26.98%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数量达
1.45
万个,综合营销团队
2.15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8%
。启动深圳等
8
家分行物理渠
道全面转型创新试点,智慧网点、旗舰型、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银行主渠
道作用进一步凸显,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5.
58%
,较上年提升
7.55

百分点;同时推广账号支付、手机支付、跨行付、龙卡云支付、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成功实现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8,074
万张,消费交易额
2.22
万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
1,000
万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
23.08%
,客户
金融资产总量增长
32.9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5,316
亿元,承销额市场领
先。资产托管业务规模
7.17
万亿元,增长
67.36%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
市场第
一。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继伦敦之后,再获任瑞士、智利人民币清算
行资格;上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本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
122
项,并独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
杂志“中国最佳银行”、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
国最佳银行”等大奖。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界银行品牌
1000
强”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5
年度全球企业
2000
强中位列第
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督稽核处等
10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6
年一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
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
010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
0755

83196223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5、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6、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
95558


传真:(
010

65550827


联系人:江奇勇


7、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8、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
95568


传真:(
010

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9、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95511
-
3


传真:(
021

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0、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联系人:
张建鑫


11、 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21

52629999
-
218022


传真:(
021

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12、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
0574
-
87050038


传真:
0574
-
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3、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
0411
-
82356695


传真:
0411
-
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14、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
0769
-
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5、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
0519
-
80585939


传真:
0519
-
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6、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
95541


传真:
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7、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18、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
010
-
60838696


传真:
010
-
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19、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
-
68777222



传真:
021
-
20515593
联系人:刘闻川
20、 代销机构: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
1604



法定代表人:陈刚


联系人:胡璇


电话:
0571
-
85267500


21、 代销机构: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8



法定代表人:陈太康


联系人:李天雨


电话:
021
-
68757102/18635298822


22、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
0755
-
33227950


传真:
0755
-
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23、 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571
-
28829790


传真:
0571
-
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24、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205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
400
-
821
-
5399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25、 代销机构: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37

4
号楼
449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26、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2
号楼
2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
400
-
1818
-
188


传真:
021
-
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27、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
0571
-
88911818


传真:
0571
-
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28、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14

09
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
021
-
20665952


传真:
021
-
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29、 代销机构: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2

236



法定代表人:张鑫


电话:
010
-
53570572


传真:
010
-
59200800


联系人:刘美薇


30、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

3

310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
400
-
046
-
6788


传真:
021
-
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31、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1
号楼
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
400
-
068
-
1176


传真:
010
-
56580660


联系人
:
于婷婷


32、 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10

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
400
-
166
-
1188


传真:
010
-
83363072


联系人
:
文雯


33、 代销机构: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电话:
0755
-
83999913


传真:
0755
-
83999926


联系人
:
陈勇军


34、 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
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
020
-
80629066


联系人
:
刘文红


网址:
www.yingmi.cn


35、 代销机构: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
400
-
8213
-
999


联系人
:
陈云卉


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36、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
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中达广场
2



法定代表人:盛大



电话:
400
-
067
-
6266


联系人
:
王淼晶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37、 代销机构: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
soho10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
400
-
893
-
6885


联系人
:
盛海娟


网址:
http://www.qianjing.com/


38、 代销机构: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8

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
010
-
62675369


联系人
:
付文红


网址:
http://www.xincai.com/


39、 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
-
5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
025
-
66996699
-
887226


联系人
:
王锋


网址:
http://fund.suning.com


40、 代销机构: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A

201



法定代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
400
-
684
-
0500


联系人
:
陈广浩


网址:
www.ifastps.com.cn


41、 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
4000
-
618
-
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
http://www.ncfjj.com/



42、 代销机构: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11

B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
400
-
821
-
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
http://www.520fund.com.cn/


43、 代销机构: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
400
-
820
-
5999


联系人:陈媛


网址:
www.shhxzq.com


44、 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11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
400
-
619
-
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http://www.fundzone.cn


45、 代销机构: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
124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
400
-
111
-
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
www.gomefund.com


46、 代销机构:南京途牛金融信
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
-
1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
400
-
799
-
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
http://jr.tuniu.com


47、 代销机构: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14

1402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
400
-
810
-
5919


联系人:张旭


网址:
www.fengfd.com


48、 代销机构: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302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
400
-
6767
-
523


联系人:戴珉微


网址:
www.zzwealth.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李浩


电话:(
0755

83196445


传真:(
0755

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写字楼
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金玉大厦写字楼
9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成立日期:
1993

12

4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5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
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
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
-
51150298


传真:
021
-
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刘佳


联系人:
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电话:
021
-
6141 8888


传真:
021
-
6335 0177


经办注册会计师:陶坚

吴凌志


联系人:陶坚






、基金名称:
招商
安弘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保本


1
、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
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赔付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
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
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
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
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
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
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
基金
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
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
/
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后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



2
、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最长为三年,在每一保本周期内均设置该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如
在某一
保本周期起始日的第二个公历年对应日后,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
15
个工
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的目标收益率,则管理人有权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
基金当前保本周期提前结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为过渡期前一个工作日,距离满足条件之
日起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并进入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在过渡期最后一个工
作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
1.000
元。过渡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保本周期,同时重
新开始计算下一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首个保本周期的目标收益率

18%
,此后每个保本周期的目标
收益率将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
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的各保本周期
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保本周期起始日起最长至三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
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
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定下一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时间。



3
、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
)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4
、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
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当期保
本周期内的累计分
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保本金额;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后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
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意
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
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七、基金的保证


(一

保证的范围和最高限额


1
、本基金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保本金额(即认购保本
金额)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2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即保证范围为: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即“可赎回金额”)
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
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即为保本赔付差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部分不在保证范围之
内,且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不超过按《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确认的基金份额所计
算的认购保本金额,且不超过
51
亿元。



4
、保本周期到期日是指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或达到目标收益率后的保本周
期提前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其中,本基
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最长为
3
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在保
本周期内,在本保本周期起始日的第二个公历年对应日后,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连续



15
个工作日达到或超过预设的目标收益率,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公告本保本周期提前结束(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日为过渡期前一个工作日,距离满
足条件
之日起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并进入过渡期。

其中,本保本周期内的目标收益率为
18%







(二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






(三

保证的方式


在保证期间,本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四

除外责任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
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本基金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提供的认购保本金额;


2
、基金份
额持有人认购,但在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
、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同
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但根据
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8
、基金管理人正式投资
中小企业私募债前必须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交易策略告知担保
人,并与担保人协商确定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风险控制流程,在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后方
可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否则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9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或担
保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使
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五

责任分担及清偿程序


1
、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此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作为其代理人代为行使向担保人索偿的权
利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
包括但不限于向担保人发送《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及代收相关款项




)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
应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未能按照《基金合同》的约
定全额履行保本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
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
(
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
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金额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
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
)




2
、担保人应在
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
《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载明的代偿款项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
的账户中,由基金管理人将该代偿款项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担保人将上述代偿金额全额
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后即为全部履行了保证责任,担
保人无须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逐一进行代偿。代偿款项的分配与支付由基金管理人负责,担保
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3
、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20
个工作日(含第
20
个工作日)内将保本
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4
、如果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其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及担保人未履行《基金合同》及本条
1

2

3
款中约定的
保本义务及保证责任的,自保本周期到期后第
21
个工作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根据《基
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约定,直接向基金管理人或担保人请求
解决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事宜,但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追偿的,仅
得在保证期间内提
出。






(六

追偿权、追偿程序和还款方式


1
、担保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归还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
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按《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所载明金额支付的实际代偿款
项、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向担保人要求代偿的金额及担保人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其他金额,前述款项重叠部
分不重复计算)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为
代偿追偿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通讯费、诉讼费、保全
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差旅费、抵押物或质押物的处置费等)和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应自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担保人提交担保人认可的
还款计划,在还款计划中载明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并按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归还担保人
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以及担保人的其他费用和损失。基金
管理人未能按本条约定提交担保人认可的还款计划,或未按还款计划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



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立即支付上述款项及其他费用,并赔偿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七

担保费的支付


1
、基金管理人应按本条规
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



2
、担保费支付方式:担保费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本基金管理费中列支,按本条第
3

公式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每月收到基金管理费之后
的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人于收到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出
具合法发票。



3
、每日担保费计算公式
=
担保费计算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
‰×
1/
当年日历天数。



担保费计算期间自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之日起,至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之日或保
本周期到期日较早者止,起始日及终止日均应计入期间。






(八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
决方式


本《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且仲裁裁
决为终局,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

关于股指期货投资风险的确认和相关承诺


担保人确认其已阅读《基金合同》的投资条款,知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明确包含股指期
货,理解《基金合同》及担保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其他合同阐述的股指期货交易策略,充
分了解股指期货的特点和各种风险,认可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符合《基金合同》及担保
人与基金
管理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并且对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
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已作出充分评估。在此基础上,担保人进一步确认,担保人为基金
管理人的保本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风险,并
承诺因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而发生的投资金额损失不影响其保证责任的履行。






八、保本周期到期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
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
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



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
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
合同》的规定终止。






(二)
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
)到期期
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期限,加上保本周期到
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变更
为“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并提示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
)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a.
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


b.
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
的其他基金;


c.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d.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后
的“招商安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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