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国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1号)

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2:10:42 中财网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

年第

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重要提示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2015

5

11

《关于
准予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注册
的批复》
(证监



2015

880
号文)
注册
公开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5

6

29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
为契约

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
招募说明书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
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
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
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
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
,
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
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
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
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
基金的
招募说明书
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

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12

29
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201
6

9

3
0
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
7

1

1
8

复核了本
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














一、绪

................................
................................
...
3
二、释

................................
................................
...
4
三、基金管理人
................................
...............................
8
四、基金托管人
................................
..............................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的募集与合同的生效
................................
..................
39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
................................
..............
40
八、基金的投资
................................
..............................
49
九、基金的业绩
................................
..............................
59
十、基金的财产
................................
..............................
6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1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65
十三、基金
的费用与税收
................................
......................
67
十四、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冻结与解冻
........................
69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
71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

................................
........................
72
十七、风险揭示
................................
..............................
77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80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2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01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1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3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15
二十四、备查文件
................................
...........................
116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关法律法规和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指《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
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招商
国企改革主
题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招商
国企改革主题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
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20
12

12

28
日经第十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十
次会议
通过,自
20
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
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
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招商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
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或接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
超过
3
个月


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n
为自然数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
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
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
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
日在投资人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
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
额的
10%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
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
媒介



不可抗力




基金
合同当事人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浩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电话:

0755

8319
9596


传真:

0755

83
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12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中国电
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
RMB100

000

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
RMB210

000

000
元)。



2007

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
10
%、
10
%、
10
%及
3.4%
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
ING Asset
Managem
ent B.V.
(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3.3
%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2013

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074
号文批复
同意,荷兰投资公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1.6%
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
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
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
权的
5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
45
%。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7

4

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
2002

4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600036
)。




2006

9

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396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
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

2009

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



公司将秉承“诚信、理性、专业、协作、成长”的理念,以“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

为使命,力争成为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一流品牌”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美国南加州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97

5
月加入招商银行任总
行行长助理,
2000

4
月至
2002

3
月兼任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
2001

12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副行长,
2007

3
月起兼任财务负责人,
2007

6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执行董事,
2013

5
月起担任招商
银行常务副行长,
2016

3
月起兼任深圳市招银前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并于
2004

1
月至
2004

12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在加入招商证券前,邓女士曾任
Citigrou
p
(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现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结算及培训工作;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1993

7
月至
2001

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

2001

11
月至
2004

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04

7
月至
2006

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2006

1
月至
2007

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

2007

6
月至
2014

12
月担任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5

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董事长。



吴冠雄,男,硕士研究生,
22
年法律从业经历。

1994

8
月至
1997

9
月在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任法律事务部职员。

1997

10
月至
1999

1
月在新加坡
Colin Ng & Partners
任中
国法律顾问。

1999

2
月至今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先后担任专职律师、事务所
权益合伙人、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事务所执行主任和管理委员会成员。

2009

9
月至今兼
任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2

5
月至今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
届、第五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
(
原中信实业银行
)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
(
联办
)
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玉慧,女,加拿大皇后大学荣誉商学士,
26
年会
计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加拿大
National Trust Company

Ernst & Young

1995

4
月加入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15

9
月退休前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融业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和合规服务主管合伙
人。

2016

8
月至今任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多个香港政府机构
辖下委员会的委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评判小组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

1980
年至
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
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丁安华,男,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获硕士学位。

1984

8
月至
1986

8
月任人民交通出版
社编辑;
1989

10
月至
1992

10
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
1992

10
月至
1994

12
月任招商局集团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1995

1
月至
1998

8
月,
任美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1998

8
月至
2001

2
月,任职于加拿大皇家银行;
2001

3
月至
2009

4
月,历任招商局集团业务开发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企业规划部副总经
理,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04

12
月至
2010

4
月,兼任招商轮船董事;
2007

6
月至
2010

6
月,兼任招商银行董事;
2007

8
月至
2011

4
月兼任招商证券董
事。

2009

5
月任招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2011

10
月起任招商证券副总裁。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7

2
月加入招商银行,
1997

2
月至
2006

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6

6


2007

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2007

7
月至
2008

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2008

7
月至
2010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

2010

6
月至
2012

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2

9
月至
2014

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2014

6
月至
2014

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

2014

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2016

1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投行与金融市场总
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
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
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产品运营官,



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
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
2005

5
月至
2006

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
2006

12
月至
2011

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
2011

2
月至
2014

3
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
济学硕士,
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
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研发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

1992

7
月至
1997

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
1997

4
月至
2000

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
2000

1
月至
2001

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
2001

1
月至
2004

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2004

1
月至
2008

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11
月至
2015

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2015

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兼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
计师;
1998

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
1999

11
月加入中国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
2000

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
2008

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
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
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
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
2003

4
月至
2004

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
2004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兼招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杨渺,男,硕士,
2002
年起先后就职于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金融工程研究员、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200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高级数量分析师、投资经理、投资管理二部
(
原专户资产投资部
)
负责人及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潘西里,男,硕士,
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
2001

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
2003

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
2015
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
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郭锐,男,
中国国籍,
经济学硕士


2007

7
月起先后任职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从事钢铁、有色金属、建筑建材等行业的研究
工作。

2011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首席行业研究员、助理基金经理,
现任招
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2

10
日至今)、
招商大盘
蓝筹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4

1
日至今)、招商国企改革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6

29
日至今)
、招商
境远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3

2
日至今)
及招商瑞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6

8

24
日至今)




李亚,男,中国国籍,硕士。

2007

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风险管理
部数量分析师,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负责人,现任
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4

12

13
日至今)、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
2015

7

9
日至今)

招商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管理时间:
2015

11

17
日至今)。



3
、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副总经理杨渺、
总经理助理兼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裴晓辉、交易
部总监路明、国际业
务部总监白海峰。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
《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
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
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
职务便利获取
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
)法律
、行政
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
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
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
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
、本公司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内部
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
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
、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
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2)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
责决定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
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
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
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3) 督察长:
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情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
险或隐患,或发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
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
策,并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
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
机处理机制。

(5) 监察稽核部门

监察稽核部门
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
况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6)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
权限范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规章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

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
)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
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
)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
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
)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
案件等。



4

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业务环
节。




2
)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
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
)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A
.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a.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
责明确,并有
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
岗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b.
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
相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
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c.
以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



B
.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
、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C.
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
)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
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a.
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理
报告;


b.
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
监察稽核部门
报告,
监察稽核部门

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c.
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
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
证监会;如
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
)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
、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
监察稽核部门
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

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
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

亿










壹佰玖拾伍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
电话:
95
5
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
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6

09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50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471
只,
QDII
基金
31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查及审计等措
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6
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
www
.cmfchina.com


客服
电话:
400
-
887
-
9555
(免长途话费)


电话:(
0755

8319
6437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566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
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8


联系人:秦向东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3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B

2
层西侧
207
-
219
单元


电话:(
010

56937404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
15



电话:(
021

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

A3
单元
3
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冯敏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5、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6、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248

联系人:朱红

7、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8、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9、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10、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张建鑫

11、 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218022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12、 代销机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056

传真:0571-87659954

联系人:唐燕

13、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14、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95

传真:0411-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15、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6、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7、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95541

传真: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8、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9、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20、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21、 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0731)4403319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郭磊

22、 代销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23、 代销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
010
-
85556100


传真:
010
-
85556153


联系人:李慧灵


24、 代销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25、 代销机构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26、 代销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 汤漫川

27、 代销机构:中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罗艺琳

28、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法定代表人:赵俊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
-
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29、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0、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31、 代销机构:国都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32、 代销机构: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33、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34、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35、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36、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37、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38、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39、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40、 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41、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42、 代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43、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 谢兰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44、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45、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
0755
-
23838750


传真:
0755
-
25
838701


46、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 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47、 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8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楼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