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京电子: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一)

时间:2017年02月14日 21:31:36 中财网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函



作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单位/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
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本人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单位/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单位/本人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单位/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单位/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深圳市海恒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广州市顺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左建生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徐克成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牛立志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刘建国





2017年2月14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函



作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单位/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
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本人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印章都是真实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单位/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
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所提供的信息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樟树市顺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樟树市复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之签署页)

承诺人(签章):樟树市克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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