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夏沃利货币: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7年02月15日 11:31:41 中财网
华夏
沃利
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
7

2

15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
沃利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
沃利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293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
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
7

1

13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华夏
沃利
货币市场基金

金合同》


华夏
沃利
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
7

2

16



赎回起始日


201
7

2

16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
7

2

16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
7

2

16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1
7

2

16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夏
沃利
货币
A


华夏
沃利
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936


00293
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
回、转换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定期定
额申购










2
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开放日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3
日常申购
、赎回
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业务


不同份额类别的
数额
限制请详见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份额类别


A

份额


B

份额


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


10.00



5,000,000.00



(已持有
B
类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
10.00
元)


追加
单笔
申购最低金额


10.00



10.00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10.00



10.00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0.00



5,000,000.00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与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
.3
其他与
申购
赎回相关的事项


3.3.1
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


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2


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500
万份
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
金份额。




3

A
类、
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
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回等交易申



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
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4

投资者需注意,若开放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则投
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若有)
等申请可确认失败。



3.3.
2
申购业务限制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
,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决定自
201
7

2

16
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业
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
的金额
应不超过
1000
万元

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
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本
基金
有权部分或全部
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
销售机构
的相关要求。



4
日常转换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
基金
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按照本公
司于
201
3

1
2

21
日刊登的《
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执行。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
转入申请金
额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
有关规定,单笔
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
的规定。



5
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


定期定额
申购
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
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5
.1
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
销售机构
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
申购
业务的申请。



5
.
2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
销售机构
约定
每次
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
销售机构
的规定。

各销售机构
最低扣款金额
可通过
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5
.
3
扣款日期


投资者与
销售机构
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
销售机构
的规定。




5
.
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
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
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需以电子
交易平台指定的、与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卡作为扣款银行卡,
目前包括中国建设
银行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招商银行储蓄卡、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东方卡
/
活期账户一本通、华夏银行
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上海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借记卡
、交通银行借记卡

兴业银行借记卡
,或以天天盈账户作为指定扣款账
户。

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
金账户作为固定扣款账户。



如投资者
指定扣款银行卡或扣款
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
销售
机构
的规定。



5
.5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应遵照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关规定执行。



5
.6
交易确认


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
定期定额
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
T+2
工作日起查询

基金定期定额
申购
确认
情况。



5
.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扣款日期

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
申购
业务等,具体办
理程序应遵循
销售机构
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2017

2

16
日起

投资者
可在
本公司
直销机构(包括
本公司北京
分公

、上海
分公司
、深圳
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
公司,设在北京、上海、
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
电子
交易平台
)及
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本基金
A
类及
B
类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可在
本公司
电子
交易平台
办理本基金
A
类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1
层(
100033



电话:
010
-
88087226/27/28


传真:
010
-
88087225



2
)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1
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
100081



电话:
010
-
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
010
-
68458698



3
)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
100027



电话:
010
-
64185181/82/83


传真:
010
-
64185180



4
)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

100190



电话:
0
10
-
82523197/98/99


传真:
010
-
82523196



5
)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一期
B

01

100089



电话:
010
-
52723105/06/07


传真:
010
-
52723103



6
)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号洛克时代广场
A
座一层(
100101



电话:
010
-
84871036/37/38/39


传真:
010
-
84871035



7
)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6
号新城国际
6
号楼
101
号(
100020



电话:
010
-
65336099/6579


传真:
010
-
65336079



8
)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1

103
号(
100025



电话:
010
-
85869585


传真:
010
-
85869575



9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101A
室(
200120



电话:
021
-
58771599


传真:
021
-
58771998



10
)上海联洋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第一层
101A
-
1
单元(
200120



电话:
021
-
68547366


传真:
021
-
68547277



11
)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40

02


518038



电话:
0755
-
82033033/88264716/88264710


传真:
0755
-
82031949



12
)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
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

B
区(
210005



电话:
025
-
84733916/3917/3918


传真:
025
-
84733928



13
)杭州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
中心
105
室(
310007



电话:
0571
-
89716606/6607/6608/6609


传真:
0571
-
89716611



14
)广州分公司、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
50

02
单元(
510623



电话:
020
-
38067290/7291/7293/7299

020
-
38460001/1058/1079


传真:
020
-
38067232

020
-
38461077




15
)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1

1
单元
14

1406
-
1407
号(
610000



电话:
028
-
65730073/75


传真:
028
-
86725411



16
)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

基金的申购、赎回
、转换
业务及本基金
A
类份
额的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查询。




17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7
-
5666


各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
业务的
具体网点、
流程、
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
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金
收益
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的有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华夏沃
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华夏沃利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6666
)了解本基金
日常
申购、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
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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