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宝新优选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华宝兴业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 华宝兴业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 证监 许可 【 201 6 】 2809 号文 ) 准予 。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 准予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 本基金 的运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 ) ,基金托 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 本基金自 2017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 ,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直销 柜台、直销 e 网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售 。 5 、 持 有 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 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 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 、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 卡、天天盈账户 个人 投资者 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 fsfund .com) ,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 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6 、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 机构 投资者 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 依法可以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 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 符合《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7 、 基金 不设 募集 份额上限 。 8 、 投资者 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 柜台、直 销 e 网金 和指定代销 机构 同时为 投资者 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 投资者 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9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一个 投资者 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 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 , 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 , 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 、 通过 直销 e 网金和代销机构 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 费) 。通过直销 柜台 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 的 最低金额 为 每笔 100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 。 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 在 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 1 、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 T 日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认购申请及 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投资者 应自 T + 2 日起, 通过 其原认购 机构 柜台或 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 , 查询认购申请的 确认 情况。 投资者应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份额。 1 2 、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 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 登在 20 1 7 年 2 月 15 日 《 证券时报 》 上的《 华宝兴业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 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 3 、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各销售城市当 地的公告。 1 4 、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公告。 1 5 、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 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 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 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 1 6 、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长 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 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 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 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 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华宝兴业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004284 ,基金简称: 华宝新 优选 混合 ) 2 、基金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首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 (含)。下一个封 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 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也不上市交易。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年度中不 存在对应日期的,则该日为该年度特定日期所在月份的最后一日。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 告。若由 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 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 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4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 、基金份额 初始 面值: 1.00 元人民币 6 、 基金 不设 募集 份额上限。 7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8 、 销售机构 (1) 直销 机构 1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 设直销柜台。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 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网址: www. fsfund .com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办理本 基金的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 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 。 ( 2 )代销 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 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 如 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 、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 20 1 7 年 2 月 20 日起至 20 1 7 年 3 月 17 日 。 10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 1 )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 2 ) 认购价 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 ( 3 ) 本基金 不收取 认购费 。 ( 4 ) 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 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 ,000 元 认购份额 = 100,000 份 利息转份额 = 10.00/1.00 = 10.00 份 认购总份额 = 100,010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10.00 元,则可得到 100,010 份基金份额。 ( 5 ) 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 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 转份额 ,以 登记 机构 的记录 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 、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及合规的境外机构投资 者同时募集。 2 、本公司直销 柜台 接受认购金额在 10 万元 人民币 以上(含 10 万元)的 投资者 的认购 申请 ,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00 元 人民币 。 3 、 投资者 通过 直销 e 网金和代销机构 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 4 、 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 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投资者 ,不受直销柜台首 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 、募集期 投资者 可以 多次 认购本基金。 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 投资者 ,在 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 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户卡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 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 网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 一)通过 本公司 直销柜台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 1 7 年 2 月 20 日 起至 20 1 7 年 3 月 17 日 9 : 30 至 17 :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 户 手续: a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 同); b 、 投资者 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 2 )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 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 3 )凭汇款凭证, 投资者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 : 0 0 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 投资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3 )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 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 投 资者 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 指定银行 账户。 ( 二 ) 通过 本公司 直销 e 网金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20 1 7 年 2 月 20 日 起至 20 1 7 年 3 月 17 日 。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 截止, 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 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具体流程为:选择银行卡(目前支 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 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 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 账户) . 银行身份验证,绑定银行卡 . 签服务协议 . 输入个人信息 . 开户申请提交完成; ( 2 )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登陆“ e 网金”(开户当天可凭开户证件登录) . 进入基金认购 . 选 择认购基金名称 . 选择银行卡、输入认购金额 . 银行卡支付 . 返回商户(华宝兴业基金) . 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 、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 择。 (三)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 201 7 年 2 月 20 日 至 201 7 年 3 月 17 日 的 9: 00 ~ 1 6 :00 。 (周 六、周日部分网点只受理个人投资者申请;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 2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 3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 申请表(个人)》; ( 4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 、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 以下材料: ( 1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 3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中登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 申请和认购申请,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 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以本基金募集 成功后中 登公司确认的信息为准。 ( 四 ) 通过 其他 代销机构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 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 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 通过 本公司 直销柜台 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20 1 7 年 2 月 20 日 起至 20 1 7 年 3 月 17 日 ,上午 9 : 3 0 至下午 17 : 00 。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 1 )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 、印鉴卡一式三份; e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 、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 e 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 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 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 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 户。 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 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 2 )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 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 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 105290036005 ( 3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 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 申请表。 3 、注意事项 ( 1 )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 : 0 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 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 2 )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 、 投资者 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 、 投资者 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 、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 : 0 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 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 3 )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 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投 资者 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 投资者 指定银行 账户。 ( 二 )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 201 7 年 2 月 20 日 至 201 7 年 3 月 17 日 ,上午 9:30 至下午 1 6 : 0 0 (周六、周日 不 营业) 。 2 、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 2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 开户申请表; ( 3 )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 4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 5 )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 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 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 T+2 日(工作 日)在中国银行销 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 三 )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 、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 投资者 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 专用账户 ,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 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 投资者 认购的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 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 2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 登记机构 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 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 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 的资金 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电话:( 021 ) 38505888 传真:( 021 ) 38505777 联系人: 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1 、直 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 )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 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直销柜台电话: 021 - 38505731 、 38505732 、 021 - 38505888 - 301 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 021 - 50499663 、 50988055 网址: www. fsfund .co m ( 2 )直销 e 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 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 薪宝 APP 、微信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华 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www.fsfund.com 。 2 、代销机构 (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 2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 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 95541 (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热线: 95503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 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咨询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www.bocichina.com ( 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客户服务热线: 95579 或 4008 - 888 - 999 公司客服网址: www.95579.com ( 6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 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 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 www. stock.pingan.com (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 http://www.ewww.com.cn/ ( 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 10 )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 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服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 12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 - 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90 - 8826 网址: w ww.citicsf.com (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邮编 :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 021 - 962505 公司 网址 : www.swhysc.com ( 14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邮编 :830002 ) 法定代表人:韩志谦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 15 )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95517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 1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咨询电话: 95548 公司网址: http://www.zxwt.com.cn ( 17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座 第 04 层、 18 - 21 层 法定代表人 : 高涛 联系电话: 0755 - 82023442 客服电话: 95532 网址: www.china - invs.cn ( 1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73 公司网址: www.i618.com.cn ( 19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128 公司网址: www.tebon. com.cn (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客服电话: 95321 公司网址: www.cindasc.com ( 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客户服务热线: 0755 - 33680000 、 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 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9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 服务热线: 4008895565 、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 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 400 - 820 - 6699 公司网址: www.csc108.com ( 2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 2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 号久事商务大厦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18918 021 -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 ( 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http://www.dwzq.com.cn ( 27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 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 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热线: 95562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 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 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 31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10 - 1166 公司网址: http://www.cicc.com/ ( 3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户服务电话: 95318 网址: www.hazq.com ( 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 瞿秋平 服务热线: 95553 公司网址: www.htsec.com ( 34 )华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 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 0591 - 96326 , 400 - 88 - 96326 公司网址: www.hfzq.com.cn ( 3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服电话: 95309 公司网站: www.dxzq.net.cn ( 3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200120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热线: 400 - 820 - 989 8 , 021 - 38929908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 3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至 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热线: 95536 公司网址 : www.guosen.com.cn ( 38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 95358 官网: www.firstcapital.com.cn ( 3 9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址: licaike.hexun.com ( 40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热线: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址: www.zlfund.cn www. jjmmw.com ( 4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热线: 4000 - 766 - 123 公司网址: http://www.fund123.cn/ ( 4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其实 公司网址: 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818 - 188 ( 4 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 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 4008 - 773 - 772 网址: www.5ifund.com ( 4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热线: 400 - 700 - 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 www.ehowbuy.com ( 4 5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法人代表:郭坚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 s.com ( 4 6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 - 1203 法人代表:肖雯 客服电话: 020 - 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 4 7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 号 4 层 401 - 15 法定代表人: 陈超 电话: 4000988511/ 4000888816 公司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四)登记机构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电话: (86 21) 3135 8666 传真 : (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 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 丁媛 ( 六 )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 曾顺福 联系电话: 021 - 61418888 传真: 021 - 63350177 联系人:曾浩 经办注册会计师:曾浩、吴凌志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1 7 年 2 月 1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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