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美锦能源: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7-007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解 除限售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21,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4.1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 月1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440号文核准,本公 司向6名特定对象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7.68元/股,发行数量321,875,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281,073,390 股。 2015年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6名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 股票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就本次发行事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020100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6年1 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持有人与公司签署的《认购 协议》承诺如下:“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锁定十二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 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执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17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21,87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4.1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明细如下: 序 号 限售股 份持有 人名称 证券账户名 称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股)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 (股) 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 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占 公司无限售 条件股份的 比例(%) 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 数占公司 总股本的 比例(%) 1 南方资 本管理 有限公 司 南方资本- 招商银行- 远德定向增 发1号资产 管理计划 65,104,166 65,104,166 65,104,166 33.41 2.85 2 东海瑞 京资产 管理 (上 海)有 限公司 东海瑞京资 产-工商银 行-东海汇 金稳利分级 4号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 32,161,458 32,161,458 32,161,458 16.50 1.41 3 东海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东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32,332,031 32,332,031 32,332,031 16.59 1.42 4 兴业财 富资产 管理有 限公司 兴业财富- 兴业银行- 兴隆40号特 定多客户资 产管理计划 97,643,229 97,643,229 97,643,229 50.11 4.28 5 安信基 金管理 有限责 安信基金- 工商银行- 安信基金共 32,539,061 32,539,061 32,539,061 16.70 1.43 任公司 赢8号资产 管理计划 安信基金- 工商银行- 安信基金共 赢7号资产 管理计划 32,539,061 32,539,061 32,539,061 16.70 1.43 6 华宝信 托有限 责任公 司 华宝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29,555,994 29,555,994 29,555,994 15.17 1.30 合计 321,875,000 321,875,000 321,875,000 165.18 14.11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3、首发后机构 类限售股 2,001,875,000 87.76 -321,875,000 1,680,000,000 73.65 04、高管锁定股 2,850 0.00 2,850 0.00 06、首发前机构 类限售股 84,332,600 3.70 84,332,600 3.70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合计 2,086,210,450 91.46 -321,875,000 1,764,335,450 77.3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合计 194,862,940 8.54 +321,875,000 516,737,940 22.65 三、股份总数 2,281,073,390 100 0 2,281,073,390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配套融资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认购股份后锁定12个月 的承诺;不存在该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上市公司对 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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