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潜能恒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18:32:17 中财网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潜能恒信能
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债务重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2013年3月15日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 “油田分公
司”)与公司签订了《塔中碳酸盐岩凝析气田上产增储一体化井位部署攻关研究
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签署后,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且油田公司勘探开发规划调整,
公司与油田分公司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和风险共担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核减
部分工作量,公司与油田分公司签订《塔中碳酸盐岩凝析气田上产增储一体化科
研攻关项目补充协议》,确认核减工作量折合金额为814.08万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对客户所欠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处理,并依据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进行核销,以加快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有利于维护与油田分
公司的长期良好合作,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
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塔中项目进行债务重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债务重组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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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武 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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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永









潜能恒信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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