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太保:海外监管公告 -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 临 2017 - 006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二 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2 月 1 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2 月 2 0 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 高国富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4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14 人 。本 公司监事、高 级 管 理人员 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 董事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 《 关于修订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 的议案 》 同意对本公司现行《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应条款进行的必要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在公司报请核准章程过程中,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 章程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 修订后的章程自 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 批准后生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章程 具体修改内容 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se.com.cn )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二、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同意对本公司现行《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应条款进行的必要修订, 并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 根据监管机构提出的修改要求,对 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修订案作其认为必须且适当的相应修改。 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自 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章程后生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 <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提名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提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14 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 2 名,非 执行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5 名。 同意 提名高国富先生、霍联宏 先生 为 本公司 执行董事候选人; 同 意 提名王坚先生、孔祥清先生、朱可炳先生、孙小宁女士、吴俊豪先 生、陈宣民先生 、周磊先生 为 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同意 提名白 维先生、李嘉士先生、林志权先生、周忠惠先生、高善文先生为 本公 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要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部分董事还 需要通过 有 关部门 的资格审查,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第 七 届董事会仍然需要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履行 职责。 本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 八 届董事会 候选人简历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 见 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地点在东莞松山湖凯悦酒店。 相关会议安排将在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 发出。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 附件 : 高国富先生简历 高国富先生, 1956 年 6 月出生, 206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事至今。高先生是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伦敦金融城中国事 务顾问委员会委员、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理事会成员、国际顾问委员会 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顾问委员会委员。 高先生曾先后出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控股)公司总经理、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代总裁、上海久 事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总经理等。 高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霍联宏先生简历 霍联宏先生, 1957 年 4 月出生, 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太保寿险董事,太 保产险董事,太保资产董事,太保安联健康险董事, 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日内瓦协会员。 霍先生曾任太保资产董事长,太保产险董事长,中国太平洋保险 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 副总经理、总经理。在此之前,霍先生曾任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办公室 副主任,海南分行保险部负责人、副经理等。 霍先生拥有大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 王 坚 先生简历 王 坚 先生, 195 5 年 4 月出生, 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本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目前,王先生还担任中国商用飞 机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先生曾任上海电器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机电贸易大厦总经理, 上海东风机械集团总公司总经理,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 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总裁,上海市经委副主任、上海市国防科工 办副主任,上海市经委主任、上海市国防科工办主任、上海市经济信 息化委主任、上海市国资委主任。 王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 孔祥清 先生简历 孔祥清先生, 1967 年 9 月出生,现任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 法兴华宝汽车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孔先生曾任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计财部资金处副处长。 孔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 朱可炳 先生简历 朱可炳先生, 19 7 4 年 1 0 月出生, 现任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 业和金融业结合发展中心总经理、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先生曾任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财务部总经理,于上证所上市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 码: 6019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朱先生还曾担任宝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 朱先生 拥有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 孙小宁女士简历 孙小宁女士, 1969 年 3 月出生, 现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新加坡政府投资北亚直接投资联席主管,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 孙女士曾在国际金融公司、麦肯锡咨询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任职。 孙女士亦曾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360 ) 、银泰商业集团 (证券代码: 0 183 ) 非执行董事。 孙女士拥有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吴俊豪先生简历 吴俊豪先生, 1965 年 6 月出生, 现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金 融管理部经理,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太保寿险董事、太保产险董事。 目前,吴先生还担任于上证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证所 证券代码: 6 00958 ,联交所证券代码: 03958 ) 董事,上海 诚毅新能源创业投资公司董事,成都新申创业投资公司董事,上海久 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于上证所和 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所证券代码: 601818 , 联交所证券代码: 06818 ) 监事 , 上海申能租赁有限公司监事长,上 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 吴先生曾任常州大学管理系教研室主任;上海新资源投资咨询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百利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能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副主管;申能(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主管、主管、 高级主管,金融管理部副经理。吴先生亦曾担任于上证所和联交所上 市的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证所证券代码: 601607 ,联交所 证券代码: 02607 ) 监事。 吴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陈宣民先生简历 陈宣民先生, 1965 年 2 月出生,现任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总会计师,上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先生 曾任上海烟草(集团)公司财务物价处副处长、审计处 长、财务处长兼资金管理中心主任,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黄浦分局副 局长、上海烟草集团黄浦烟草糖酒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 烟草专卖局、上海烟草集团浦东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局长、总经理。 陈先生拥有大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周磊先生简历 周磊先生, 1978 年 7 月出生,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裁、副董事长。目前,周先生还担任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长, 上海 信达国鑫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于上证所上市 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121 )董事,浦银金融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先生曾任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融资安排部项目经 理、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资安排总部总经理、项 目开发副总监,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风险 合规 负责人,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先生拥有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 白维先生简历 白维先生, 1964 年 11 月出生, 现任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目前,白先生还担任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962 )独立非执 行董事。 白先生曾任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美国 Sulivan & Cromwel 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上证所、联交所上市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 证所证券代码: 601 68 ,联交所证券代码: 0 686 ) 独立非执行董事。 白先生拥有硕士学位,并拥有中国与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李嘉士 先生简历 李嘉士先生, 1960 年 5 月出生,现任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 高级 合伙人律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 会(联交所上市)委员、香港财务汇报局财务汇报检讨委员团召集人、 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和公益慈善马拉松联席主席。目前,李先 生还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合和实业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54 )、石 药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1093 )、渝港国际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613 )、安全货仓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37 )、添利工业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93 )非执行董事和合景泰富地产控股 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1813 )、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30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曾任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副主席、主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 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双重存档事宜顾问小组委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 纪律小组成员,于联交所上市的渝太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 0 075 )、港通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32 )非执行董事,于上 证所和联交所上市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证 券代码: 601318 ,联交所证券代码: 02318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先生拥有法律学士学位,并为香港、英国、新加坡和澳洲首都 地域最高法院合资格律师。 林志权先生简历 林志权先生, 1953 年 4 月出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目前,林先生还担任于联交所上市的陆氏集团(越南控股)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36 )独立非执行董事。 林先生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林先生亦曾担 任利奥纸品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先生拥有会计学高级文凭,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英国特许 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周忠惠先生简历 周忠惠先生, 1947 年 8 月出生, 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评估师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目前, 周先生还担任于上证所上市的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 码 : 60385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联交所上市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01349 ) 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深证所上市 的 马鞍山 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352 )独立非 执行董事。 周先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 , 香港鑫 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主任会计 师,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证监会 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于 上证所上市的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60637 ) 独立 非执行董事。 周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 高 善文 先生简历 高善文先生, 1971 年 9 月出生,现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席经济学家、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先生曾任光大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此前,高先生还曾任 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办公厅。高 先生亦曾担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先生拥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 员会,现提名白维、李嘉士、林志权、周忠惠、高善文为中国太平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根据 《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 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 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太平 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林志权、周忠惠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 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 确认符合要求。 被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委员会 2017 年 2 月 20 日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白维、李嘉士、林志权、周忠惠、高善文,已充分了解并 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 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人公开声明,声明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声明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声明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 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声明人已根据《 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二、声明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 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 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 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声明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往来单位的控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声明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声明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声明人在中国太平洋保 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声明人林志权、周忠惠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 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 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声明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声明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声明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 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声明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声明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 声明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承诺:如声明人任 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声明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白维、李嘉士、林志权、周忠惠、高善文 2017 年 2 月 20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