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7浦建01: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A 股股票简称 : 浦东建设 股票代码: 60 284 债券简称 : 17 浦建 01 债券代码: 14301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 1028 号)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2017 年 2 月 2 4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9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6 号文核准。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人民币 20,000 万元),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不超过 200 万张(含 2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9 月末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为 58.63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40 亿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 3 年期。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00%- 5.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 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 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7、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 (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 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投资者应 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 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2、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上海浦东路桥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将刊登在 2017 年 2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3、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 、 公司、发行人 指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经发行人董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审议通过、经发行 人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摘要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国泰君安 、 主承销商、 债券 受托管理人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 为本次债券发行及交易流通签订的 承销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证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 纪、评级机构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首日 指 即 201 7 年 2 月 28 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 指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 在登记 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 网下利 率 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 指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配售 确认 及 缴款通知书 》 指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配售 确认 及 缴款通知书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发行主体: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 19 亿元), 分期发行,首期发行 2 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 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9、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11、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4、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5、利息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 16、本金兑付金额: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17、债权登记日: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 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0、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询价配售的方式公 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2、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4、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等公司正常业务 经营所需资金。 25、簿记管理人:本次债券的簿记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公司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 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认购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日 ( 201 7 年 2 月 24 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 - 1 日 ( 201 7 年 2 月 27 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确认 及缴款 通知书》 T 日 ( 201 7 年 2 月 28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 1 日 ( 201 7 年 3 月 1 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6: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 专用收款账户 T+ 2 日 ( 201 7 年 3 月 2 日) 公告发行结果 主承销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登记 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00%-5.00%,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 果确定。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13:00 至 15:30 之间将《上海浦东 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 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 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 万元(1,000 手,10,000 张)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 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13:00 至 15:30 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 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盖章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联系人:汪永路;咨询电话:021-50875951,021-50875705,021-50872117; 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 最 终 票 面 利 率 , 并 将 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 ( T 日 ) 在 上 证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 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 亿元。认购不足 2 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商以 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2 月 28 日(T 日)的 9:00-17:00 和 2017 年 3 月 1 日(T+1 日)的 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 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申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获得全额配售;申购利率等于 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 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7 年 3 月 1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 投资者全称”和“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7 年 3 月 1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 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 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亚兵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佳林路1028号 联系人: 奚凯燕 电话: (021)58206677 传真: (021)68907239 (二) 主承销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 时光、夏艺源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50688712 (以下无正文) 附件 :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 募集说明书 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 申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传真至 主承销商 后,即对申购人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 主承销商 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 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累进 标位) 3 年期 。 ( 4.0 % - 5.0 % ) 票面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T-1 日)13:00 至 15:30 之间连同盖章版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 传真:021-68815200,021-68815208;咨询电话:021-50875951,021-50875705,021-5087211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 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 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 人(或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 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 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 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发行负责人 签字: (盖章) 201 7 年 月 日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 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 );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 金; (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 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项); (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 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 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 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 ) 否( ) 机构名称: (盖章)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 主承销商 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 、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 合格投资者 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 、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3 、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2 亿元(含 2 亿元) 。 4 、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超过 1,0 万 元的必须是 10 万元的整数倍 。 6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 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 7 、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60 %~ 4.70 %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 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4.60% 1,0 4.65% 2,0 4.70% 3,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 7 0 %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3 ,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70% ,但高于或等 4.65% 时 ,有效申购金额为 20 万元 ;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5 % ,但高于或等 4.60 % 时 ,有效申购金额为 10 万元 ;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 % 时, 有效申购金额为零 。 8 、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 请将 《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填妥签字并盖 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 盖章版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 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版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 函》一并传真至国泰君安。 9 、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申购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 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 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10 、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 、 投资者须 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 因传真拥堵或技术 故障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传真: 021 - 681520 , 021 - 6815208 ;咨询电话: 021 - 50875951 , 021 - 50875705 , 021 - 5087217 。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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