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皖通科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 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会议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6、《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关于公司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和《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1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摘要》; 2、《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和《安徽皖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6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应的法律法 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 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没有损害公 司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2016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与审核,认为:2016年的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2016年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误差。 (三)检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 真按照《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四)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 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六)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4,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2,295万 (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累积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15 年经审计净资产122,967.51万元的2.70%,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 带责任。 公司2016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汉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申请的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中的 1,020万(综合授信额度的51%)提供担保,累积对外担保余额占公 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122,967.51万元的3.53%,并对其到期偿付 承担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合法合规,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拓展和 快速发展。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使用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 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控和控制作用及对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第四届监事会将继 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 守做好监督工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2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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