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国平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要求,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因执行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的有关规定所涉及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 下: 公司在计量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准备金过程中须对折现率/投资 收益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及费用假设等作出重大判断。 这些计量假设需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公司于2016年 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主要是“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 基准收益率曲线”的下降),并对未来现金流的估计予以更新,所形成的相关保 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变动增加公司2016年12月31日 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89.09亿元,减少公司2016年度税前利润 人民币289.09亿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并基于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信息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6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合计人民币289.09亿元。董事会同意 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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